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基督徒之工作觀
[前 言]
朋友見面,談起近況,大多會說工作很忙,理由是要「食」(賺錢謀生);為了衣食而勞碌,是無可厚非的。但這就是工作的目的嗎?現代人在衣食外,更要顧及住什麼房子,坐什麼的車等,基督徒也不例外。因這些變相地也影射一個人的社會價值。但主耶穌叫門徒不要為了衣食憂慮,保羅提醒提摩太︰「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8)
原來在我們日常的需要及擁有物中,有一些是必需品,有些是我們希望得到,可以稱為奢望的東西。現代人把這兩類東西混淆了,把一切奢望得到的,都視為必需 品,把工作視為得到這些東西的途徑,於是就成了物質及工作的奴隸。故此主耶穌說不要為衣食憂慮,不是叫我們遊手好閒,乃是說我們倚靠他,肯工作,他就會供 應我們的必需物,有時,更賜給我們一些希望得到的東西。
[為什麼要工作]
有些基督徒以為,自始祖亞當及夏娃吃了禁果後,人類便注定要辛苦勞碌工作,才可餬口(參創三19)。其實,始祖未犯罪之前,上帝已令他們「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創一28)又說︰「耶和華上帝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創二15)「修理看守」及「治理」就是作工。耶穌又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五17)可見工作是上帝為我們立下的榜樣,也是上帝的命令。
《創世記》第二章五節有一觀察︰「也沒有人耕地」,後來才有上述十五節的「治理」及「管理」。可以說,人的工作,不單是必須的,也是完成了上帝的創造。
《傳道書》第九章十節說︰「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沒有工作,沒有……也沒有智慧。」可見工作是權利,是機會,也是必須的,我們將來的賞賜,不是遊手好閒,無所事事,乃是在國度中,有作工及管理的特權!
可見我們現在理解中的工作,和上帝最初給人類的工作的意義及性質已經不同。
基督要我們在世上作光、作鹽、好榮耀上帝,叫更多的人信福音。但平日我們能接觸的人有限,故此耶穌不但要人工作,管理大地,更在《馬太福音》第十三章之好種子與稗子的比喻中,說明︰「……那撒好種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種,就是天國之子……收割的時候就是世界的末了。」(37—40)當主撒種時,他不是把所有種子撒在田的一角,乃是有計劃地,把每一個可用的地方都用上了。我們有否問問主,他為何把我放在某某公司、學校……工作呢!原來這是上帝早已籌算好的,要我們藉此接觸最廣大的人群。可見工作不單是為了餬口,工作更是為了有機會活出基督,為他作見證。我們有了這樣的態度,才可以進一步談工作觀的內容。
[基督徒工作之基本態度]
明白了我們為何要工作後,有些基督徒便大發熱心,見到同事便拉著他們談道,以至同事都退避三舍,認為他是「宗教狂熱分子」,這樣便因為我們沒有智慧,帶來反效果。
我們必須認清楚︰傳福音固然是重要,這是我們的大使命,但更重要的,是要上帝得著榮耀,保羅說︰「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林前十31)這個「無論作什麼」當然也包括傳福音!或問︰「傳福音也會不榮耀上帝嗎?」原來撒但常混淆基督徒價值的先後次序,使我們徒勞無功。第一世紀的基督徒,若肯向凱撒點頭,他們可以安然居住,繼續傳他們的「福音」,但這樣的信息必是軟弱無力,教會也必會夭折了。所以很多上帝的僕人,不肯向惡勢力妥協,也是教會不應用不合上帝的心意的手法,招徠群眾,去傳福音的緣故!基督徒在工作場所,也應認清楚見證的先後次序,才能榮神益人。
一個基督徒,在工作場所,必須有幾個不可少的見證,才能讓人渴慕福音,至終可以得救,榮耀上帝的名。
一、品格及生活上的見證
你的僱主及同事,還沒有見你工作成績前,必已先接觸到你,我們的品格及生活,與世人有分別嗎?你知道你的信仰從第一天開始,已在受試考驗嗎?(這詞原文是peirazo,當日常指在陽光下分辨錢銀的真偽)你的信仰是理論化的,還是貫徹生活的呢?但以理與三友在開始時,就「立志,不用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這樣開始了七十年的事奉。
在談笑風生時,人能覺察我們內裡的生命?那生命是真誠、聖潔、仁愛、勇敢的嗎?我們的言行、接待人、關心人,為人犧牲等像主嗎?若我們自稱是悔改重生的信徒,卻在生活中沒有更高的表現,那他們為何要信我們所信的主呢?
通常同事不肯信主,常是因他們以為基督徒就是每星期日去「教堂」,他們在我們身上,見不到信與不信者的分別。今天我們在生活及品格上,與世界有什麼分別呢?我們的「水位差距」太少,就沒有力量可言。主耶穌說過「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今日很多基督徒——「被人踐踏」連帶主的名也被篾視,是否因我們失了鹽的味?摩西勉勵以色列人說︰「……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申三十三25)這也是對我們的提醒。
二、工作上的見證
這也是你僱主及同事對你的接觸點。若你滿口福音,但工作時卻是遲到早退、怠忽職守、辦事粗心、錯漏百出,在職責範圍內,不求力善,不思上進。那麼人若知 道你是基督徒,上帝的名反被羞辱。有些基督徒或推說在工作場所的工作是次要的,在教會中的事奉才是重要的,這是不成理的,主曾叫我們在小事上忠心,他才把 更重要的事交給我們(參太二十五章),保羅也提醒不要只求眼前事奉,討好人︰「無論作什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西三22、23)
但以理給我們一個好的榜樣,他在不信的人中為上帝作見證,聖經說︰「那時總長和總督,尋找但以理誤國的把柄,為要參他,只是找不著他的錯誤過失,因他忠心辦事,毫無錯誤過失。」(但六4)可見工作職責上的見證,是我們的基地,有了這基地,我們才可有效地為主作證。
三、金錢、名與地位
工作或作生意既是為了「賺錢」,基督徒更堂而皇之,說是為了奉獻,那當然是越多越好了。故我們對金錢,名利有正確的看法便很重要,問題是,我們真的只為衣、食、奉獻等而工作嗎?基督徒兼職或夫妻兩人雙薪收入,為了什麼呢?一個好的測驗,我們若不如此,便不能達到上述工作的目的嗎?
你會發覺我們要增加收入的藉口,常不是因為我們有所「需要」,而是我們有所「要求」,要有更多的物質︰大的房子、名貴的房車……但聖經說︰「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來十三5)又說︰「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前六6)
俗語說︰「以石試金,以金試人。」很多基督徒熱心,有追求,辦事精明,作事無懈可擊,卻過不了「金錢」這一關。華人基督徒中經濟穩定的不少,但在慈善及濟貧,把一杯涼水給需要的人,遠比不上大部分的西國信徒。我們慷慨解囊,是否比回教教徒、佛教教徒或不信宗教的人文主義更高貴呢?還是我們仍不明白,主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十足的升斗……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六38)我們信這句話嗎?
中國人說「大富由天」,說明財富是從上帝而來。一個主人要發展業務時,必把錢交給一個會理財的經理,上帝把錢財交給我們,是看我們怎樣用這些資源,為天國事業投資,若我們只把錢存在自己戶頭,用在自己身上,他怎能再交更多錢給我們呢?要記著,上帝賜福給我們,常不是為了我們自己的緣故!
當然,上帝若賜我們一份好的工,因工作性質及酬勞,帶來社會上的地位,那我們不應使用一輛不可靠的二手車,也不應穿得破舊寒酸,凡事應以合宜為尚。因為聖經也告訴我們︰「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
四、信仰
這是最重要的。
在工作時,上帝常會讓撒但試探我們,好叫你有機會一開始便承認主名。可以想像的,我們那時最希望和他們打成一片,但他們卻希望你與他們去打牌、上夜總會 等,你要拒人千里之外嗎?其實這也正是作見證的大好時機,告訴他們聖靈不願你到那些地方去,因為你是基督徒;更可以反守為攻,提議去看球賽、聽音樂會、遠 足等,更可以請他們參加教會活動,或地區性家庭查經等,他們不但會尊重你,並發覺你和他們仍有很多可共通的渠道。
在開始時讓僱主及同事知道你基督徒的立場是好的,這可以在飯前謝恩、桌上的小擺設、壁上的日曆……表明出來。若週末要輪值,你應儘可能表明星期天去聚會及敬拜,是你優先的條件。因為聖經教導我們要守主日的(參來十25)。當然你也要在別處補償同事,使他們知道你是公平相待的。我認識兩作外賣店的姐妹,在星期天關店,兩人皆經歷上帝的信實及極大的賜福。
重要的,要知道這是屬靈戰爭,失了橋頭堡,要反攻就事倍功半了。有了以上基礎,將來你不參加一些不合真理的行動時,僱主及同事知道你只是貫徹始終而已,也要記著主在《路加福音》第九章二十六節說︰「凡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自己的榮耀裡,並天父與聖天使的榮耀裡,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
若你是老闆,可以有些富有創造力的方法直接傳福音,如放些單張、小冊子或基督徒刊物在待客室,或甚至直接給顧客。也可在一些承接廣告的基督教刊物上,作贊助商戶。謹記上帝給你的崗位,可能正是「為現今的機會」。
不單是承認主名,且因你是得救的基督徒,知道今生不過是至暫至輕的考驗時期,那真正的事仍待將來,故此你對名利、對人生觀應與別人不同的。若我們不是這樣看世事,那我們應當檢討自己的信心及信仰,這是決定我們的人生觀、工作的態度,及對金錢、名、利的看法的決定因素。
我們的上帝若是活的,我們對工作自然會盡心竭力,因為我們是為主作的,也是為討他的喜悅作的。我們在逆境中,會顯出有平安,可以把困難交給主。
作主門徒的人,也需對聖道有所認識,對得救的問題有清澈的理念,因為我們若行上面的原則,同事便會尋求我們心中力量的來源,羨慕要認識我們的主,那時我們卻不可無詞以對。因聖經教導我們︰「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
[結 論]
基督徒找尋工作的不少,但卻不都認識基督徒的工作觀,期盼這裡數點,對我們每人有提醒。古聖徒訓誨我們︰「要不斷地傳福音,必要時,可用言語!」
工作對信徒的意義--榮耀上帝
工作不是咒詛,而且沒有聖俗之分,肯定的是所有工作的價值是平等,而且在上帝面前的價值是相同,而每個信徒皆有其聖召,為要在工作上見證上帝及實踐上帝的旨意。
因此若基督徒明白工作不是咒詛,並認為工作沒有聖俗之分,皆來自上帝的召命,為要服事上帝,信徒能從身份上肯定自己的工作價值,那麼信徒就有動力去工作及能工作上找到最終的意義--榮耀上帝。
所謂的聖俗之分在於區分信與不信的群眾,而不在於工作本身上,因此信徒(聖)是被召在工作上向俗(未信者)見證上帝,而這聖召觀是支持信徒在工作上堅守的動力,而基督教的末世觀是給予信徒在工作上忠心工作的盼望與憑據。
工作有聖俗之分嗎
在舊約時代,上帝特別揀召了利未人分別為聖作祭司的職份,如申18:3-5「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凡獻牛或羊為祭的,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油,並初剪的羊毛,也要給他。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從你各支派中將他揀選出來,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事奉。」從而推論工作是有聖俗之分。
而根據楊慶球在《馬丁路德神學研究》指出中世紀一直把聖職稱為屬靈階級,沒有聖職的信徒稱為平信徒。前者有屬靈權柄,後者在教會沒有地位。當時的教會只認為直接服事上帝的聖職,才是基於上帝呼召的上帝聖使命,如亞奎那認為世俗活動是肉體的事情,儘管它體現了上帝的旨意,但世俗活動本身,如吃飯、喝水一樣,在道德上是中性的,可見世俗工作是沒有價值可言。
可見,認為工作是有聖俗之分這觀點主要強調在中世紀時期,為的堅固教皇制度及突顯聖職人員的地位,支持工作是有聖俗之分的觀點是建基在特別的揀選上,而不是信徒的身份上及工作的本身上,所以這觀點並不足支持工作是有聖俗之分,只表明工作是有不同及上帝在每個信徒身上的呼召也有不同。
韋伯(Max Weber)在他的名著《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指出在路德以前,無論天主教或古代民族的語言中,世俗的工作/ 職業並沒有召命的意義,但從路德開始提出任何的工作皆是來自上帝的召命(Vocation)。根據韋伯的定義:「召命是指一種終生的任務,一種確定的工作範圍。」
路丁路德是提出工作沒有聖之分的第一人,他提出信徒皆祭司的觀念,打破聖俗之分的階級觀念,他認為一個受洗歸入基督的人就是祭司。這觀念建構於出埃及記19章6節︰「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及彼得前書2章9節︰「你們是有君尊的祭司」兩段經文來建構平信徒皆祭司的理論。這觀念所針對的是中世紀教宗制度的超然地位,他相信平信徒祭司與教會的聖職分屬兩個層次,而兩個層次又互相支持。
路德理解工作與召命有關,他認為工作是一項神聖召命,各種的工作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是上帝把人安放在不同的崗位上事奉祂。他肯定日常工作的價值,他認為個人道德的最高表現,在於人忠心地完成世俗的事務。路德認為保羅在林前7:20描述人的工作就是人的召命,路德認為人從事某種職業,其實是履行上帝給人的特定義務,在人所處的環境行出上帝的旨意。
路德亦認為成聖生活不再侷限於中世紀的修院,反而落在日常生活中。路德曾說:「上帝應許的惟一生存方式,不是要人們以苦修的禁慾主義超越世俗道德,而是要人完成個人在現世的裡所處地位的責任和義務。這是他的天職(calling)」。同時,路德認為內心既不涉及外體的行為,外體的行為就不能以屬靈或屬世來作為高低的判別。
加爾文承繼路德對工作的觀念,加爾文表示:「『職業』這詞含有呼召的意思;而所謂『呼召』乃是指上帝用祂的手指頭指向某一個人說,我要你如此如此的生活。」
他亦認為全備的生活應包括兩方面,即:屬靈和屬世的關懷,任何有關聖俗的區分都是人為,而且具破壞性。他認為所有的職業只要是對大眾有利益的,在上帝面前的地位一律平等。然而加爾文對工作的觀念亦有超越路德的地方,就是人需要上帝祝福其工作,他接納貿易和收息,他更認為基督徒在工作上管理世界的日常運動及修理它,以致能榮耀上帝,加爾文的工作觀是帶有屬靈的層次及價值。
加爾文主義者更認為工作是順服上帝的一種表現,通過俗世上職業中積極地倫理生活,能夠參加在世上榮耀歸於上帝的事工。
在路德、加爾文後的上帝學家大都認同並肯「工作皆是來自上帝的召命(Vocation)」的觀點,他們進而關心在聖(信)與俗(不信)中如何發展神聖。
巴特的呼召建基於基督的揀選,他認為全人類已在基督裡蒙揀選、與上帝和好,重蹈了耶穌基督蒙揀選、從被定罪變成蒙憐憫的歷史;這樣,上帝並不是揀選一些人而撇棄另一些人。既然每一個人也是蒙上帝的揀選,即人是帶著上帝的召命生活,要在生活中活出基督的樣式。
田立克則提出人在日常生活經驗中開發深度的層面,就進入宗教領域,而不必被形式化宗教活動的侷限,忽略在最平凡的生活中具有「終極關懷」(Ultimate Concern)的向度。他這觀念打破了聖俗的界限以後,從生活實際經驗尋找深化的層面,作為神聖的領域,從而帶出在俗世的工作裡也可以經驗神聖。
潘霍華則努力打破神聖與世俗的分野,他提出「非宗教的解釋」(non-religious interpretation)及
「非宗教性,世俗的基督徒」、「用世俗的方式講解」,他關心的是對這無宗教的世界重新「解釋」基督教信仰,但其意義不單只是用非宗教術語釋經或宣道,並且
涉及崇拜、制度和社會行動。潘霍華這些的觀點有助拉近信徒與非信徒之間的隙縫,應用於工作上,可有助打破聖俗之分的觀念,讓信徒明白任何的工作也可展現基
督教信仰。
Miroslav Volf認
為工作神學是反映自然和人工作結果的教條,它提出一個框架讓人量度人有什麼應該做,有什麼不應該做。他認同正作是一種召命,不過他認為路德的召命是靜態
的,沒有處理工作的疏離、被壓榨等問題,他提出聖靈給人的恩賜,他認為透過聖靈的引導就能處理這些問題。他從「新的創造」看工作,他認為當中最重要的動力
是聖靈參與,工作是由聖靈主動的導引。
總括而言,路德、加爾文等重新肯定一般工作是基督徒生活重要的一部份,不是一種牽累,他們提出的聖召更肯定工作的價值,而韋伯更認為改革家本於上帝的選召來解釋聖召或工作,是更正教的工作倫理的重要元素。
其
實自路德開始至當代,大部份的神學家皆認為工作是沒有聖俗之分,分別在於人有沒有召命,而這召命觀會直接影響工作者的工作態度,信徒認為上帝呼召人放在不
同的崗位上事奉祂,因此要忠心地完成工作,以榮耀及見證上帝;而沒有召命的人則視工作只是經濟的活動,是為生活而做,沒有神聖意義可言,反映出,工作本身
是沒有聖俗之分的,聖俗之分在於信與不信的群體身上。
工作是咒詛還是祝福
信徒會常問工作有什麼意義?然而各人對工作的意義有不同的看法,若能釐清工作的意義,工作就有動力,從創3:17-19經文、聖經及兩約之間的拉比對工作的目的、工作得生計、工作是勞苦及守安息日的原因的觀點去探討工作是咒詛還是祝福。
不少人認為自亞當犯罪後,連帶人的工作被咒詛。為要清楚解釋工作的義意,需要認真理解創3:17-19節的經文。
創3:17-19「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餬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這段經文是上帝向亞當宣告,土因他犯罪而受咒詛,而不是亞當被咒詛。亞當所受的刑罰不是要工作,因創2:15已指出人未犯罪前已有工作;他受的刑罰是要「十分辛苦拚命」工作,才可養生(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你必汗流滿面才得餬口)。
若果人的耕種代表工作,地則代表工作的方式或途徑,則工作本身並非咒詛,而是地受咒詛生出荊棘蒺藜,使人的工作遇上各樣的艱難,即是人在工作的過程中會辛苦勞碌,而不是工作本身直接被咒詛。
另一方面,上帝刑罰亞當仍顯出他的恩典,因為亞當雖然要「終身勞苦」,仍可「從地裡得吃」,即人不會拚命工作,卻一無所獲,連吃的都沒有,可見工作本身沒有被咒詛,而是工作的過程、態度不再如以往未犯罪般快樂,而是要辛苦拚命工作。
(2)舊約對工作的觀點
在創1:26-28中,上帝的吩咐,就是要人去管治祂的創造物,以及生養眾多。然而在始祖墮落犯罪後,舊約的工作準則仍是“遵行上帝的話”,這樣,上帝就會賜福予人,並應許上帝會立他們為上帝自己的子民;否則,上帝會降禍。所以,舊約認為工作的目的是為事奉上帝,如此,就可以得以餬口(利26:2-20 )。同時,人將所得的生計給孤兒寡婦,亦也會得到祝福(出14:28-29) ,不過一切背叛上帝的工作例如製偶像等(出20:4)是不容許的。
此外,在創1:29節表明上帝一早已應許將所地上的蔬菜和樹上的果子賜給人作食物,不過,人墮落犯罪後,人要勞苦工作才可糊口,但人得生計仍是上帝的恩典(出16:11-16),若人不需藉工作得生計,這全是上帝的恩典(詩127:1-2) ,同樣,孤兒寡婦也會得著供應,所以上帝的恩典是超越工作(出14:28-29,而且工作得生計是上帝應許下的賜予(申11:13-15)。
人犯罪,地因此受咒詛,因此人要工作至汗流滿面才得以餬口,而勞苦會有終結(創3:17-19 ),故受咒詛的是地,而不是工作本身,而是地受咒詛生出荊棘蒺藜,使人的工作遇上各樣的艱難。
在犯罪前,上帝設立安息日,賜福予這一日,祂歇了祂一切創造的工(創2:2)。人犯罪後安息日的設立仍然有效(出 20:8-11、利25:1-7) 。
因此,舊約的觀點認為工作是人服從創造他們之上帝的命令,並不是人犯罪墮落的結果。工作是上帝從人類有歷史以來,為著人類的好處,已經計劃好的;就如每天的日落,工作對人來說,是自然的事。
兩約間的拉比認為工作是為遵從上帝旨意,如便西拉智訓(便)7:15 指出不要逃避農田勞動或其他累活;這是至高者賜給我們要做的工作。同時上帝會指導人如何工作,如所羅門智訓(智)9:11她(指智慧,即守律法)知道並理解萬物,她指導我做事英明。她的榮耀護著我。
當時的拉比認為工作的目的是管理上帝的創造,維持社會秩序(便38:34),當時的人把聖職人員被視為事奉上帝的人,猶太人需要供養他們(申18:3-5) 。
此外,他們認為工作得生計是維持人尊嚴、得生活基本需要的必須條件(多比傳(比)2:11-12),當時的人亦認為上帝有主權賜更大財富予工作的人(便11:20-21),當能夠自食其力可使生活充滿樂趣(便40:18)。
當時的人認為工作中會受苦,例如:打聖戰──馬加比時代祭司約拿單和兄弟帶領猶太人受了很多苦(馬一10:15),同時認為工作可能得不到應有的回報,例如債主放債不一定能收回債項和利息(便29:4-5),工作中會有不公平的情況,如便13:4-7指「一個富人只要是有利可圖,就可以長期使用你;可是如果你沒有用呢,他就會把你丟下不管。只要你還有用,他就會一直跟你生活在一起,並且樂滋滋地把你吸乾。…他會供養你,直到你陷入困境… 」。
對於當時的猶太人來說,守安息日十分重要,猶太人遵守出20:9,在當日停下一切的工作,去思想律法的教導,這是拉比解決人要工作又要遵行上帝的吩咐,要思想律法的辦法(書1:8) ,因此猶太人寧死也不褻瀆安息日,如馬加比一書(馬一)2:34 …他們(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會服從國王的命令,我們不會褻瀆安息日」。
綜合而言,兩約之間認為工作是勞苦的,不過上帝仍會祝福人的工作,而回報可以讓人賴以維生、得報酬及幫助社會上有需要的人。
(4)新約對工作的觀點
耶穌升天前向門徒頒下大使命(太 28:19 – 20),上帝應許人若事奉上帝,上帝就會將一切所需的供給他們,所以工作的目的就是事奉上帝,不是為餬口(太 6:33-34),工作的目的是為榮耀上帝,正如保羅的教導:「所以你們或喫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 上帝而行。」(林前10:31),新約的作者認為上帝要信徒管理上帝所交託的產業(太 25:14-15)。
同時,新約作者認為工作是必須的,保羅教導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帖後 3:8-10 ) ,人需要將一部分生計供養全職事奉者,如牧者(提前 5:17-18);同時,工作可以支持自己的生計和扶助有需要的人(徒 20:33-35、 12:31-33,弗4:28)。
亦認人工作是效法主基督為榜樣(林前10:33 - 11:1)、保羅准許人積財(林後 12:14 ),不過,耶穌教門徒不要積地上的財寶,要積天上的財寶,雅各也指責那些不良富足人的財寶會被消滅(太6:21、雅5:1-3),故我們要在工作見證上帝,卻不可將工作當成偶像崇拜,以取得成功及滿足。
新約作者認為人不再受安息日所規限,因基督是安息日的主(路6:5),耶穌基督向門徒講述主再來是是滿有榮耀的(太 13:26-30) ,啟示錄也指出末世有一個新天新地(啟 21:1-4) ,保羅以主再來的景象勸勉信徒信靠上帝(帖前 4:16–18),屆時,信徒能進入上帝所應許、永恆的安息中。
可見新約的工作觀是建立在上帝的國度上,是為事奉上帝而作。信徒以效法基督,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為第一目的。而工作得生計是上帝應許人事奉祂的回報,工作中受苦是短暫的,因為有永恆的盼望。
(5)結語
從
上面的分析見到,聖經作者及兩約間的拉比皆從正面肯定工作,由舊約視工作的目的是要被祝福,到兩約時期的順服上帝旨意至新約的建立上帝的國,皆肯定工作的
價值,即使他們皆視工作的勞苦是犯罪的後果,卻只表示人要勞苦工作得糊口,而沒有否定工作的價值,更沒有指工作是咒詛,因此筆者認為工作本身就充滿上帝的
恩典,所以工作不是咒詛而是祝福。
聖經對工作的劃分
聖經對工作有不同的看法,大體而言可歸納為上帝的工作及人的工作。
<上帝的工作>
- 創造:
聖經清楚告訴我們上帝從無到有創造宇宙、人類。創世記第一至第二章清楚描述上帝創造宇宙、人類的過程。
而詩篇33篇6至9節告訴我們:「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他口中的氣而成。他聚集海水如壘,收藏深洋在庫房。願全地都敬畏耶和華;願世上的居民都懼怕他。因為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
在約翰福音1:3節也告訴我們:「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可見上帝的第一樣的工作就是創造宇宙、人類。
- 護理:
護理(providence)一詞從沒有出現於聖經,卻一直被用作總括上帝與創造物之間的關係,根據韋登‧格魯登的定義,上帝的護理是指不斷投入於受造物中,透過保存、協力及管理三方面作出護理:
a) 保存:
上帝保存受造物,並維持它們被造時的特質,上帝叫水繼續維持水的特質;叫草仍然具有草的特質。
希伯來書1:3節論到,基督用「權能的命令托著萬有」
歌羅西書1:17節形容「萬有也靠衪而立」
兩節經文表示假如基督不再繼續托住宇宙的萬有,除了三一上帝外,一切都會立時不再存在。
b) 協力:
在受造物的每個舉動中,上帝都協助它們,導引它們發揮本身的特質,是「保存」的延伸。協力使上帝治理的主權與人的自由意志與責任可以並存,更可以互相配合。如創45:5;出4:11、12;撒下16:9-11;腓2:12、13皆有論及。
c) 管理:
管理是上帝護理的第三方面,顯明上帝在世的一切作為都有目的,而祂護理性地管治或引導受造物達成祂的旨意。
詩篇103:19:「耶和華在天上立定寶座,他的權柄統管萬有。」
但以理書4:35:「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為虛無。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他手,或問他說:"你做甚麼呢?"」
表明上帝統管萬有,且叫每件事情成就祂的旨意。
- 救贖:
上帝的工作之一就是救贖之工,因著人的犯罪及按著上帝的公義,人是沒有能力靠自己得救,因此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為人類死在十字架上,三天後復活升天,救贖了我們。
賽53:4、6、12;林後5:21都指明基督為我們死,承擔及洗了我們的罪。救贖就是指基督透過祂的一生和祂的死,為我們賺取救恩所作的工。
<人的工作>
工作是上帝命定的事,不過,人的工作因著始祖犯罪而有墮落前與墮落後的不同:
- 墮落前:在創世記第一章記述:上帝創造宇宙、按照自己樣式做人後,上帝命令人要生養眾多,並管理大地(創1:28-30)。然後在創2:15節再描述上帝對人的命令:「耶和華上帝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這兩段的經文表示,上帝命令人的工作就是管理伊甸園及生養眾多。
- 墮落後:在創世記第三章記述了始祖犯罪,上帝對始祖作出懲罰,地不再為人效力,創3:17-19描述:「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餬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人墮落後,由原本得享園中的果物至人要勞碌流汗工作才可得糊口,同時因著世界的進步,工作的種類亦繁複增加了不少,不再只像以前的耕種和管理園子,當然生養眾多的命令仍然存在,不過亦因始祖犯罪,生產兒女時必多受苦楚。(創3:16)
3.守安息日:安息日是很特別的日子,上帝在這日安息,即停止工作(希伯來tbv
(Sabbath),主要解作「停止」),祂沒有像先前的六日「說話」,也沒有「工作」,此外上帝祝福這日,並將此日分別為聖。與先前的六日不同,第七日是沒有「有晚上,有早晨,這是第七日」的記載,Sailhamer、Von
Rad、Dumbrell及Waltke皆認為作者的用意是要突出第七日的特殊和永不止息的地位。可推說,上帝在創造時為人類設立的安息日是永恆的安息,但這安息日的原意,因人類的墮落而受到破壞,不過人在犯罪後,上帝仍命令人仍要守安息日,在十誡中的第四誡,上帝清楚要求人「當守安息日」(參出20:8;申5:2),在這日,無論何工作都不可作。
2013年11月8日 星期五
解經講道者是在傳達某種概念
解經講道者是在傳達某種概念。有一些保守的講員,被他們自己的默示教義和對語言運用的缺乏瞭解所誤導。正統神學家堅持,聖靈保守原始抄本的每句話。他們辯正說:文字是概念形成所用的材料,所以,除非話語本身是默示的,否則概念不可能保證其無誤。
不
錯,在福音的臺上需要有聖經權威作柱子,但有時它卻成為解經講道的攔阻。雖然講員會考究經文中的單字,而且有時在講道中也處理某些單字,但單字和片語永遠
不可被當作最終的目的。單字本身是呆板的東西,它必須與其他東西結合後才能表現其意義。因此,在我們處理聖經時,首要關心的不是個別單字的意思,而是聖經
作者藉著所採用的單字群所要表達的涵意。換句話說,我們無法只藉分析個別的單字去明白一段經文的概念。逐字的文法分析,可以像閱讀字典一樣沒有意義和枯燥
無味。如果解經講道者想要明白聖經以及傳達其中的資訊,他必須從概念的層面上著手。
Francis A. Schaeffer在他的True Spirituality一書中,主張『對人而言,最大的戰爭發生在思想的領域裡』的論點:
概念是思想世界積蓄的貨品,而人是由概念來觸及所有的外在事物;圖畫、音樂、建築物、人們實際的愛與恨,以及同樣愛上帝或背叛上帝的結果,都屬於外在的世界。一個人要把永恆花費在哪裡,是根據他所閱讀或所聽見的概念、命題式的真理和福音的事實......他是否根據福音的內客相信上帝,或聲稱上帝是說謊者。......我們所傳講的福音就是一種概念,是帶給人亮光的概念,正是上帝在聖經中所啟示給我們的。我們不是從裡面接受一個沒有內容的經歷,而是因內容豐富的概念在裡面運行而產生外在的改變。
Francis A. Schaeffer在他的True Spirituality一書中,主張『對人而言,最大的戰爭發生在思想的領域裡』的論點:
概念是思想世界積蓄的貨品,而人是由概念來觸及所有的外在事物;圖畫、音樂、建築物、人們實際的愛與恨,以及同樣愛上帝或背叛上帝的結果,都屬於外在的世界。一個人要把永恆花費在哪裡,是根據他所閱讀或所聽見的概念、命題式的真理和福音的事實......他是否根據福音的內客相信上帝,或聲稱上帝是說謊者。......我們所傳講的福音就是一種概念,是帶給人亮光的概念,正是上帝在聖經中所啟示給我們的。我們不是從裡面接受一個沒有內容的經歷,而是因內容豐富的概念在裡面運行而產生外在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