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0日 星期四

離婚者的特徵與宗教教育



離婚好像是現代社會的副產品,現代人看離婚已經不再像以前一樣,認為是可恥的事,而是一件相當平常的事。可怕的是,這情況並非單發生於非信徒的家庭,在信徒的群體中,這些情況也屢見不鮮。因而面對這個情況教會不可以坐視不理,應該要了解他們的需要及提供有關的教育及牧養。

a. 離婚的影響

教會需要了解離婚對信徒的影響,才能夠幫助他們。離婚是痛苦的,對整個家庭的生活、作息、自我價值感及安全感;無論是身、心、靈三方面都會造成深遠的影響。離婚會造成人情緒的混亂、不理性的抉擇及人際間的緊張。離婚不單影響夫婦雙方,同時也會延伸及孩子、父母、家人、朋友及教會的信徒。有一個研究發現,離婚者面對離婚時會經過三個階段:

(1) 震驚期:在面對要離婚時,離婚者面對離婚這事實會覺得非常震驚及難以接受。原先充滿希望和幸福的婚姻被空虛、憤恨及困惑所取代。不同的人可能以不同的方式來表達其面臨的震驚。有些人完全離開人群,把自己隱藏起來。有些人卻以忙碌的活動來忘記自己的不快,也有些人逢人就述說自己的遭遇。有些人會因離婚而覺得有罪疚及挫敗,有些人覺得憂傷痛苦,另外有些人卻假裝滿不在乎。不論哪種反應,離婚者在面對新的階段前,都必須承認離婚的事實,否則他們永遠無法開始新的生活。

(2) 調適期:這個時期包括了三個階段,第一是積極的憂傷階段,比如他們會回想婚姻中好的快樂時光,怎樣跟配偶、子女過著幸福的生活。第二是消極的哀傷階段,比如是在自憐與罪疚中浮浮沉沉。第三是收拾殘局階段,離婚者漸漸恢復正常的生活,學習過單身的生活。

(3) 成長期:在這個時期,離婚者開始能夠誠實地面對他們人生中新的身份,給自己一些空間及時間,作沈思、禱告及回憶。此外,他們也會與別人交往,盡量不責怪別或自己,也不再自憐,並會尋求神的引導,對未來做一些積極的計劃。

b. 教會對離婚者的培育

1)教會對離婚者應有的態度:面對離婚的信徒,大部份的教會都抱著審判的態度而非赦免,這些態度使離婚的信徒不敢向教會尋求幫助。其實,大部份離婚的信徒,都會認為自己是一個失敗者,他們會因自己未能持守一生的盟約而自責,也因此覺得罪疚。無論離婚的原因是什麼,如果要挽回離婚者,除非教會能湧流出基督的愛及恩典,讓離婚者在教會中感到被接納和饒恕,否則他們就會離開教會,在其他團體尋求幫助。因而,教會在培育離婚者之前,需要對離婚的人抱接納的態度,讓婚姻者經歷到:「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顯更多」(羅馬書五20)。

2)教會對離婚者所扮演的角色:離婚所帶來問題往往是很複雜的,需要大量的資源及專業的幫助,這不是一般教會可以提供的。然而,教會可以扮演一個支者,支持離婚者重建屬靈的生活,並結合社會的機構提供幫助。教會可以透過縣、市等福利機構,取得專門處理離婚或家庭問題的公立或私立的機構名錄,在有需要時,可以轉介到這些機構尋求協助。

此外,教會可以透過個人探訪關心及輔導離婚者,幫助他們渡過難關,重新投入社會及教會的生活。除探訪外,如教會中有數個離婚者,教會可助他們組成相交或支持小組,讓他們一同分享掙扎,一同禱告支持,並彼此鼓勵,定立人生的目標,建立新的生活。

在探訪或相交小組中,教會要對離婚者有適當的輔導。在上面所講的離婚影響的階段中,教會都需要留意離婚對當事人在情緒上、行為上及社會上的影響:

a 情緒的影響:離婚所帶來的情緒影響很多,包括有:焦慮、罪疚、恐懼、悲傷、沮喪、憤怒、憂苦、挫折等,有些人甚至有自殺的念頭。大多數的夫婦會經歷一段時間的優柔寡斷、困惑或是猶豫不定,甚至會出現神經質,如果長時間承受緊張,會造成身心方面的疾病。

離婚是表示一分愛的喪失及一種關係的終止。因此,離婚的主要反應是哀傷。這種哀傷在特別的節日,比如是結婚週年紀念、春節等時節會更加難過。

b 行為的影響:離婚會影響人的行為,例如是吃飯、付帳、解決日常問題、照顧財產等,這些日常的活動已沒有配偶的協助。如果有子女,離婚者必須適應過單親的生活,決定跟子女分開住或同住。當離婚者受這些問題困擾時,往往會很痛苦,影響其日常生活及工作,質與量都會下降,效率低落,並容易發生意外。

c 社會的影響:離婚會牽連別人,包括家人子女父母和其他親屬,他們的反應幅度會很大,從震驚、反對、恐懼到支持和鼓勵都有。另外,有些批評者,可能包括教會的人在內,會反對、指責離婚者。因而,離婚者會感到孤單、不安全,對應否約會或再婚會感到困惑。另外,大多數人會在性與自我控制上掙扎。因而,他們極需要別人的體諒與關懷。在探訪或小組的相交中,如果可以了解及關心以上的問題,給與疏解輔導,對離婚者會有很大的幫助。

3)教會對離婚的教導:教會有責任對離婚的問題進行教導,讓弟兄姊妹如何按聖經的立場看婚姻,也讓離婚的信徒明白聖經的真理。在有關離婚的教導中,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類為預防性的教導,第二類為補救性的教導。

a)預防性的教導

聖經中的婚姻觀及離婚觀:教會應在平日的講道或教導中講解聖經中的婚姻觀及離婚觀,讓信徒有一個健康的婚姻家庭觀,不是等到有婚姻危機出現時才補救,可能會為時已晚。有關聖經中的婚姻家庭觀,教會可以參考有關的材料,在這裡稍為提提聖經中的離婚觀。

舊約的教導:聖經指出婚姻仍是丈夫與妻子永遠的結合(創世記二24),但自從人類墮落後,人不能再維持美滿的婚姻,因而神容忍人離婚,並給與簡要的指引(申命記廿四1-4),但絕非讚成人可以離婚。按照舊約,離婚是合法的,但必須有不合理的事情發生才可以離婚,這不合理的事情可能是指性生理方面的事情。

耶穌的教導:在新約中,耶再次肯定婚姻的永久性,指出神允許離婚只是因為人的罪,並不是神起初的原意,並說明只有犯了淫亂的罪才可離婚。一個人若不是因為淫亂的綠故與配偶離婚而與另一人結婚,就等於犯了姦淫的罪。即使有淫亂,離婚也不是神所嘉許的,只是允許而已。寬恕和再和好才是神的美意。許多福音派聖經學者認為,離婚後,無辜的一方,即沒有犯姦淫的一方可以自由再婚。

保羅的教訓:除了主的教導外,保羅還加上第二個可以離婚理由,就是不信的配偶離棄了信的一方(哥林多前書十七10-15)。信與不信的結了婚,也不因此而構成離婚的理由,反而信的要盡力使不信的信主。只有不信的堅持離婚,主動離開已信的配偶,這才被逼要離婚。

現代聖經學者的觀點:聖經學者司徒德摘述了聖經的觀點,提出有關離婚問題的指引,這指引是一般福音派教會所認同的:

第一,神創造男人及女人,並清楚制定了婚姻的目的。人的性需求只可在婚姻中得到滿足,婚姻是永久完全的結合,這是神的和理想。

第二,離婚在聖經中從未受過嘉許,更不會被鼓勵。

第三,然而離婚(和再婚)在兩種狀況下得到許可:

一,如果一方犯了淫亂的罪,無辜一方可要求和配偶離婚。
二,如果有不信的配偶拒絕與信主的配偶繼續共同生活,信者可以默從不信者配偶的離棄。

總括而言,這兩種離婚的理由都在不情願的情況下:

一,是一個人可與其配偶離婚是由於配偶的不貞,而他自己並未犯姦淫。

二,當不信者堅持要分開,信者更可以沒有拘束。

b)補救性的教導:如果信徒已經離婚,就要作補救性的教導。教會可以透過以下的途徑來教導離婚者:

查經:教會可透過查經小組或單對單的查經來幫助離婚的信徒重建信心及與神的關係,例如是羅馬書、腓立比書等,都是一些很有幫助的經卷。讓離婚的信徒從聖經當中得著安慰、提醒,因著神的話語,信心得以堅固,能重新面對生活,並願意為主而活。

建立新生活:除查考聖經外,在小組或個人的探訪中,要教導及鼓勵離婚的信徒面對新生活。

首先,要教導他們尋求新的身份,接納自己已經離婚、變成單身人士的事實,有勇氣過單身的生活。

其次,要教導他們建立新的關係,重新認定自己與前配偶、子女、朋友、親人之間的關係。並尋找新的朋友。建立新的關係需要時間,離婚者要有忍耐,教會也要幫助他們如何重建與人的關係。

第三,要教導離婚者面對未來,不要再活在過去或悲嘆未來,而是認清自己過去的錯誤,改進自己的缺點,重新定立人生的目標,完成神在自己身上的計劃。

基督教不讚同離婚,因為離婚不合神的旨意。離婚也絕非必要,因為許多人離婚只是為逃避困擾。然而,在現代的社會中離婚的問題確實非常嚴重,教會不能迴避這個事實,教會需要正視離婚的問題。給與信徒適當的教導。當信徒面對離婚的危機或要離婚時,教會也應作出適切的關懷和牧養。

未婚者的特徵與宗教教育



這裡所說的未婚者,是指到那些過了適婚年齡;在30歲以上還沒有結婚的人。現代的社會,愈來愈多人趨向遲婚,每個人的遲婚都會有所不同,在大城市,一般男女希望建立了事業基礎後才談婚論嫁。另外有些人選擇不結婚,不過大部份而言,都是因為尚未找到伴侶。在教會中大部份遲婚的信徒都是後者,特別是姊妹,因為一般的教會都是男少女多,使到很多姊妹過了適婚的年齡也找不到合適的結婚對象。這種情況使很多姊妹有困擾,也為教會帶來不少牧養上的困難。如果要幫助未婚信徒,特別是那些找不到配偶而無奈過單身生活的信徒,教會就必須了解他們的問題及需要。

a. 未婚者面對的問題

(1)    孤獨:一般而言,未婚者會比已婚者覺得孤獨,特別當父母親去世,弟兄姊妹及朋友分別有自己的家庭時,這種孤獨感會更加明顯,當情緒低落時,他們會不期然的顧影自憐,覺得全世界的人都離開自己或不關心自己。

(2)    自我價值偏低:大部份找不到合適對象的未婚者,他們的自我價值會偏低,當不被接納、不被信任或意見受到排斥時,很容易會自怨自艾的說:「我真是什麼也不行!每個人都看不起我,討厭我,我有什麼用呢?」很多末婚者有一種思想的偏差,以為有人愛或有找到配偶的人才是有價值的人,因而很多未婚者會密集的約會,甚至是草率的結婚。

(3)    無目標方向:人基本的生活單位是家庭,我們從小到大,都認同家庭。家是我們的歸屬,是我們滿足經濟、情感上的方。長大後,我們斷絕了部份的關係,青年人會開始問:「我是誰?」「我的生命目的是什麼?」等等。這些問題直到我們成家立室、事業有成後,才會漸漸的消失。社會認定人是要結婚的,一個單身的人很容易被論定他的生命沒有目的。而有些未婚者亦會出現漫無目的的情況,每一日就是等待一個情投意合人出現。此外,婚姻會使人與配偶有共同的目標,並同心應付人生種種的挑戰,因而未婚者會因為沒有與人並肩作戰而漫無目標,也因而活得不快樂。

(4)    性的困擾:當神造男造女時,祂不單賦與男女不同的性別,也賦與男與女不同的爾蒙。神讓性成為人經驗的一部份,又安排男人與女人在婚姻中享受性所帶來的愛與互屬感。對未婚者而言,如何處理這天賦性及精力而找到適當的出路,只僅次於內心孤獨的問題。有些人的生關係相當雜亂,試圖找尋短暫的親密,透過性去擁抱自尊。另一些人則朝向同性戀。很多未婚者,包括基督徒,都或多或少有性幻想及手淫。他們事後常會有罪疚感,這樣做對他們不但沒有幫助,反而使單身的性問題更複雜。

(5)    情緒的困擾:當人遇到問題又不能解決時,就會很容易會發脾氣。有時箭頭會朝向神、命運或其他人。聖經指出,這些痛苦能鑄成大錯。其至會引發不當的行為。很多未婚者會常常自問:「為什麼我還沒有結婚?為什麼神不為我預備配偶?」因而很多未婚者都常陷在一種持久的痛苦與憤怒中。緊隨著憤怒而來的,是對個人的想法、態度、行為產生罪疚感。之後又會生恐懼、害怕被拒絕、害怕孤獨、害怕被神懲罰等情緒中。

(6)    信與不信的掙扎:對未婚的基督徒而言,除了以上的困擾外,還要面對信與不信的掙扎。一般華人教會的男女信徒比例都是女多男少,在國內的情況更厲害,令姊妹難以物色結婚的對象,有些姊妹承受不了家人的壓力而嫁給非信徒,婚後遇到不少問題;有些姊妹堅持不與未信者同負一軛,卻遭到未信的家人催婚。特別是在農村,到達了適婚的年齡而仍然獨身被認為是一件羞恥的事。每逢節日,父母都會把這些未婚的女兒趕出家門,免受親友嘲笑。一些單身的女傳道亦飽受婚問題的困擾,她們終日外出奔波事奉,比一般信徒更難物色對象,而家人又不諒解,影響她們事奉的心志,成為他姊妹事奉的攔阻。

b. 教會對未婚者的培育

一般的教會都像社會一樣,非常強調婚姻與家庭的關係,而忽略了未婚者的需要。在教會中,未婚的信徒不少,教會應該重視他們的需要,在幫助未信婚信徒之前,教會要對未婚者抱正確及接納的態度。教會應該要認定,並不是婚姻才能完成神在人身上的計劃,未婚者同樣可以被栽培,使他們能夠委身基督,完成神在他們身上的計劃。如果教會忽略未婚信徒的需要,對他們沒有牧養關心,他們可能會失望地離開教會,試圖在社會中尋求滿足。因而,教會必須要盡本份,幫助未婚的信徒如何過有意義的生活。接下來,為教會提供兩方面的建議:

(1) 教導正確的人生價值觀:

教會要讓未婚的信徒明白聖經的教導,如讓他們知道怎樣為神而活,過一個有意義的人生。

a)在神永恆的計劃中,婚姻只是暫時的狀態(太二十二30):人的婚姻只屬於世間,在永恆神的國度裡,沒有嫁娶,所以婚姻並不是人生的全部。一般人認為只有婚姻才使人完滿,或說女性要生育孩子,才是最完滿的自我實現。然而在聖經的觀念並不是這樣,唯一使人完滿的是人認識神並行在神的旨意中。因而基督徒不可或缺的事物並不是婚姻,而是永恆的生命。

b)在基督裡無論男女,已婚未婚都不能自誇(加三28):在一般世人的眼中,覺得未婚者好像是次等公民。然而,聖經的教導並不是這樣,在神的眼中,信徒的地位只有一個,不分男女、已婚未婚,每個人都是神的兒女,所以在神的眼中,信徒的價值不是在於人的性別或婚姻的狀態,而是神兒女的身份。因而沒有次等的人。很多未婚者,尤其是姊妹,都覺得自己是次等的人,非常自卑。教會應該要讓未婚的信徒認定,無論他是男或女,是已婚或未婚,在神裡面都是尊貴的,是有價值的,應該要用這尊貴的身份來榮耀神。

c)所有的基督徒不管是已婚或單身,都有責任服事神(彼前二9):基督徒一生最大的目的及責任就是服事神、榮耀神。未婚的信徒如果明白他們可以在神的計劃裡實踐自己的生命,他們就能夠把生命對準在完成神的使命上,而不是傻傻地在想怎樣彌補自己的欠缺。他們可以認識到自己在神面前的價值與目的,專心地事奉神。如果未婚者能夠以事奉神為個人的目標,甚至願意為了專心事奉神而過單身的生活,那麼,他們的孤單和性的問題就會迎刃而解。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七28-35說到,結婚是好事,但如果能夠為專心事奉主而過單身的生活更好。如果未婚的信徒能夠抱著這樣的態度,接納自己單身的狀況,就能夠喜樂的為主而活。

(2)    建立牧養性查經班或團契:

在美國,有些教會為未婚者設立一些休閒的聚會例如是年間茶會,音樂茶會或團體治療課程等,另有一些教會為未婚信徒設立查經班,讓他們可以交通分享,互相支持。中國教會可因應自己的環境及情況設立一些專為未婚者人而設的查經班或團契,在這個查經班中,可以一同查考聖經真理,重建個人的價值觀及信心。此外,也可以讓他們一同分享種種的掙扎,互相代禱支持。分享的重點,可以圍繞未婚者的問題,例如:到了適婚年齡還沒有理想對象,該怎辦?如何面對家人的壓力?如何面對孤單的生活?如何解決性的需要?等等。有些問題不一定有答案,然而可以在互相支持、明白的情況下有力量的面對種種衝擊。以下是一些處理問題的建議:

a)如何處理孤獨的問題:解決孤獨的方法,就是建立良好的關係網,多與弟兄姊妹或其他的親友交往,學習關心有需要的人,這樣自然不會覺得孤獨。
另外,牧者需要幫助未婚者懂得處理自己的情緒。有時,未婚者會比較敏感,例如當看見有人結婚;特別是自己的好朋友結婚時會觸境傷情,又或者對異性產生錯誤的期望,因而牧者要幫助他們以健康合宜的方法處理自己的情緒,作情緒的主人。

此外,教會可幫助單身者在一些敏感的日子如春節、情人節等,安排一些活動,避免他們觸景傷情,可以過一個快樂的節期。

解決孤獨更深層的方法,就是與神建立親密的關係,學習與神獨處相交,享受與神的同在,如此,孤獨自然會迎刃而解。

鮑爾(Bob Biehl)曾提出幫助單身者與神交談的十個可幫助他們處理情緒的問題:
․在你的生命中,什麼是你唯一感到失望的事情?
․家庭中有何隱藏的醜事,是你很想與神傾心吐意的?
․有什麼破裂了的關係令你在情緒上蒙受很大的創傷?
․什麼是你未來的盼望?哪些事情是你的朋友所不能明白或相信的?
․你的靈裡有何祕密是你願意和盤托出地向神承認的?(這些可能是微小或極深重的過犯。)
․有什麼重壓心靈的決定或問題,是你正在掙扎的?(甚至無法與你的密友或牧者傾訴的。)
․有什麼感受是你未能表達出來的:恐懼、憤怒、對家庭、工作或獨身的感受?
․過往有何缺欠、自我懷疑、試探、失敗是你未能向任何人承認的?
․什麼事情令你惱怒、困惑或氣憤的事情,以至忍無可忍?求天父賜你以祂的眼光去看事情。
․有何縈繞心中的問題,是你時常很想向人發問卻從未啟齒的?

在退修的時候,單身者可藉以上的問題自我反省及禱告,讓神處理內心深處的困擾,作個健康屬靈人。

b)如何面對漫無目標的生活:羅馬書十二章1-2節提出基督徒追求人生目標的三個原則,就是

第一,將身體獻上,

第二,不要效法這個世界,

第三。要心意更新變,明白神旨意。

單身信徒要認定神是他們人生的主導,不要以婚姻取代神在他們生命中的位置,認為沒有婚姻的人生便不算完全,或將全副心力、時間放在如何取悅那特別的一個。此外,在思想意識形態上不要被這個世界的價值觀去模造基督徒的婚姻觀,倒要藉著心意更新將之改變過來。

總言之,單身信徒不應漫無目標的生活,而是為神而活,並活在神的旨意中。因而教會要幫助未婚信徒訂立人生目標及可行的生活計劃,包括發展個人的能力及恩賜,禱告並尋求神對自己一生的旨意。訂立長程、短程的目標,短程的目標一定要實際可行,並指向長程的目標。例如某姊妹立志一生藉著教學帶領學生信主,於是她在每年都定立一些短期的目標,例如在今年內他要帶領十個學生歸主,為了實現這個目標,她定出了一些可行的計劃,包括了:接觸每個學生,與學生舉辦一交誼活動,開福音查經班等,透過具體的活動來實踐目標。當這位姊妹不斷帶領學生歸主時,她就能過一個有意義、有目標的生人。每一個單身的信徒,只要認識神的旨意,建立人生的目標,都可過有意義的單身生活,作一個單身的快樂人。

c)如何解決性的困擾:要讓未婚者坦誠地面對性的困擾,並鼓勵他們在性方面學習節制,不犯罪得罪神。節制是成熟的表現,基督徒要不斷的追求成熟。在性方面節制的原因有兩個:

第一,為神國度的緣故節制,以聖潔的生活榮耀神,並專心的事奉神。

第二,為將來的婚姻節制,未婚不等於終身不結婚,神或許有一天神會為未婚的信徒預備配偶,因此,他們應該為日後有可能的婚姻作準備,在性方面自制,保守自己。

教會的牧者要體會未婚者在性方面的掙扎,不要以責備的態度來對待他們,而是成為他們的屬靈知己,與他們一同面對掙扎,明白他們的難處,體會他們的痛苦,為他們禱告守望,讓他們靠著神戰勝性慾的認探。

總括而言,未婚者若能有正確的我自價值觀,不覺得自己是次等的公民,而是神寶貴的兒女,曉得善用單身的機會專心事奉神,發揮個人的恩賜及潛能事奉神,定能成為一個快樂的單身人。

老年期的特徵與宗教教育



我們稱六十歲以上為老年期。老年期是人生歷程接近尾聲的時期,在一般的老年人心理狀態中,總是充滿了回憶及遺憾。他們常常回憶過去輝煌的時代,對失去的充滿了遺憾,而對未來卻不敢寄與任何的期望。 
  
老年期也是一個不斷退化的時期,這些退化包括了身體和心智上的退化。這些退化使老人活在一個消極與無奈的光景中。

老年人是社會上一個很大的群體,在現代的社會中,由於生活環境改善,醫學昌明,一般人都較以前長壽,可活到七、八十歲。因而老人社群已成為當代每一個國家和社會所急切關注的問題,中國也不例外。據1995年的統計,中國六十歲以上的老年人為數約一億二千萬,佔合國總人口9.76%,估計這比率於2020年會增長至20%。踏進廿一世紀,中國會成為人口老年型的國家。在教會中,老年人也是最多的群體,過去幾十年來,教會的信徒以老年人為多,而為老年信徒所提供的牧養和教育卻相當缺乏13。中國教會的今天,是有賴於老信徒在過去幾十年為主擺上,流汗流血地建立教會,持守真道。因而教會應該飲水思源,在他們年華老去的時候,好好的照顧他們,牧養他們,以報答他們在教會和社會上的貢獻。

為了讓教會更有效的培育老年的信徒,接下來我們首先稍為了解老年期的特徵,然後談談教會應有的老年人宗教教育。

1. 生理與心智的特徵

跟其他階段一樣,老年期有其特殊的現象,就是衰退。無論是生理、心理等等都有漸漸衰老的現象。

a. 生理與心智的老化

老年人的衰老現象是漸進的,進行緩慢。老人的年紀漸大後,他們的能力、精力和反應速度會下降,但他們熟練的技巧可補其不足。例如在西方的社會,老年人還可以駕車,只是反應速度比較緩慢而已。我們稱老年期為「衰老期」,變衰老的年紀因人而異,可能是五十歲,或六十歲,有些人甚至要到七十歲才有衰老的表現。衰老的年紀完全看生理與心智衰弱的速率而定。

假如老年人有怪癖、漫不經心、做事輕率、畏縮、適應力很差的現象出現,我們就稱這些老年人為「老耄」。所謂老耄,是表示其生理機能幾乎瓦解,心智也有崩潰現象。有些人可能在五十幾歲就發生這些現象,有些人根本不會發生,因為他們在死亡之前,身心還相當健全。老年人多數是變衰老,變老耄的很少。一般來說,衰老的比老耄的適應較差,因為前者對自己的失誤可以意識到,後者卻由於心智已崩潰而不能意識自己的失誤,因而較少有適應的困難。

導至衰弱的因素有兩方面,其一是身體的因素,另一個是心理的因素:

1)身體的衰老:人的身體內有織間質包括纖維與織液,這些組織主司營養的輸送和廢物之排泄。如果它們因年紀大而發生構造上的變化,就會導致功能的阻礙使細胞的營養欠佳,使之發生細胞的變性。隨年歲增大而發生的細胞變化,是這變化的過程自然之結果。這些變化方式有許多種,主要的變化有組織變乾;細胞分裂、生長與修補的遲緩,組織的氧化作用遲緩,新陳代之速度減慢,細胞萎縮、變性,色素增加,脂肪增多;組織彈性漸減,彈性組織變性;神經系統漸進性的萎縮與變性;維持內在的細胞與組織之平衡機構普遍地失靈等。另外,因為細胞質內的鈣、鐵、膠狀物之堆積,使細胞對營養及廢物的滲透力降低,而老化的過程會因而加速。因為組織衰老,會使老年人容易生病,例如是癌症等,這些都是衰老的明證。

2)心理的老化:心理的老化和身體的老化作用不一定平行。心理老化的遲早,是依個人心理能力的運作而定。測定心理老化的標準,不僅是能力方面,也包括了早年到成熟期個人所運用的種種發展項目,例如學習的慾望,欣賞、享受滿足與愉快的能力,興趣的廣泛性,及努力工作的意志等。一個人如果對自己、別人、工作及生命有不良的態度,會導致他出現老耄的狀態。同樣,一個人在退休後,如果沒有發展興趣,很可能會變憂鬱、精神不掁。身體與心智也會急劇的步向下坡,最後很快會步向死亡。老年精神疾病患者,有一半是基於心理因素,而不是由於腦部疾病所致的機能失常。

如果老年人對老年角色適應較好,衰老會較慢,相反就會很快衰老。此外,日常生活的壓力,也會影響一個人的衰老速率。身體的老化如果再加上心理的老化,就會使衰弱的老化速度加快,而加速老化的過程。在衰老的發展上,個人的「動機」也佔者重要的角色。如果一個人沒有學習新事物的動機,不想求儀表、態度及生活模式的翻新,他將會比其他同年紀;而有強烈求新動機的人較快衰老。就身心的發展來說,一個人實際表現與潛能的差距,主要在於動機的有無。所以,當一個人退休及卸下家務後,時間多了,如果沒有積極地尋求新的動機,他將會產生厭煩感,身、心會很快地衰老。結的而言,有很多不同的因素影響老年人心智的衰老。

b. 老年人的類型
不同的老年人,由於遺傳、社會經濟的狀況、教育背景及生活模式的不同而影響其老化速度有所不同。大至上可將老年人分為三大類,各類都有其特徵,這三大類為自主類型、適應類型及頹廢類型。

1)自主類型:這類老年人富有創造力與活力,他們不受文化、環境變化的影響,他們認為年紀的增加會帶來智慧,而不會喪失原創性。但他們不一定表現得很協調或適應得很好,這類人並不多,有些國家的元首屬於這類人。例如美國的總統很多都在六十歲以上。

2)適應類型:這類老人能完成家人或社會所給與他的任務,並且能保持清醒的頭腦。環境是他們的庇護所,只要文化及環境對他們有利,他們就可以生活得很好。比如因家庭的需要,有些老人家還要幫忙照顧孫兒或打理家務,這些老人家因有存在的價值,以至他們的生活比較積極。

3)頹廢類型:這類人在體力喪失後,由於文化及環境不再支持他們,所以很快就頹喪下來。他們必須依賴文化環境的扶助,否則就不能獨立自主的生活。很多老人都屬於這類型,因為社會及家人老覺得他們年老無用,加上體弱多病,家人覺得他們是負累,所以他們自然會自暴自棄。

以上的分類,能幫助我們了解老年人,加以關心及培養。

2. 社會的角色與生活:

現代社會重視的是個人的工作效率、力量與速度,因而老年人就看成沒有用處。也因而社會人士對他們的態度欠佳。在社交與生活方面,老人的角色也漸漸的衰退。他們所擔當的角色愈來愈少,所承擔的角色也與以前不一樣。老年期的角色不僅變化大,改變也很突然。年輕時,角色的改變通常比較緩慢,例如在求婚期,男女可以有充裕的時間準備承擔配偶的角色。而老年期的退休,雖然可以預期,卻很少有所準備,他很可能昨天還在工作,今天會突然地退休下來。更糟的是,老年人的角色變化很難獲得社會的支持與幫助,加上社會視他們為無用的人,往往促使老年人不能成功地完成所承擔的角色。老年人由於感到自己無用,被遺棄,而有自卑自恨的感覺。今天,無論是社會或教會,都應該檢討一下,究竟我們對老年人的態度是否正確,能否接納他們,重視他們的價值,而給與肯定支持。
在西方或先進的國家,老人一般會住在老人屋或老人院中,孫兒有空才來探望。因而老人多半在孤獨中渡過晚年。富裕安定的生活,不能為老年人帶來幸福,反而是寂寞。不少老人在孤獨沮喪中產生種種的老人病和精神病。當然,也有一些比較健康的老人,他們非常獨立,可以照顧自己,有自己的朋友,有良好的社交生活及消閒的生活,不愁寂莫。然而這只是少數。

與西方相比,中國的老人與家人同住為多,獨居的只7%,約57.07%的老人由子孫或其他親屬供養,而有一半以上的老人家都要幫助家務及照顧孫兒15。不過隨著社會的變遷,大家庭的觀念漸漸解體,有一些老人過著孤單的生活,住在老人院中。目前中國的老人院較以前為多,根據一項一九九二年的調查,在全國五萬六千多個鄉鎮中,近三萬鄉鎮建立敬老院。城鄉鎮中福利院有四萬多個,收養老人近六十萬人16。相信現在已大大遠超過這個數字。愈多老年人入住敬老院,表示愈多老年人缺乏家人的照顧及溫暖的家庭生活。

另一方面,在一億二千萬老人中,有70%的年齡在70歲以下,身體健壯,還可以工作。有一位社會學家指出,改革開放的政策大大影響了中國人的思想、行為及生活方式,老人家也不再像以那樣保守。不少老人都不想退下來,希望仍可以工作。

        整體而言,由於中國人口的老化速度比較快,因而照顧老人的擔子也愈來愈重,在家庭方面,由於經濟及生活的問題,照顧老幼成為年青一代的重擔。此外,一家人共處一室也難免出現磨擦及家庭的糾紛。在社會方面,為老人提供的福利,例如是醫療及消閒場所等都比較貧乏。以上種種的老人現象及問題,都是中國的社會、家庭及教會要面對的問題。

        無論是東方或西方,老人問題都有其共通性,都需要社會及教會好好的關注。面對現代老人的需要,華人教會應作些什麼呢?

3. 宗教教育建議

教會的日子愈久,老年信徒就會愈多。老年信徒是教會一個很寶貴的資料,廣東人有一句話說:「家有一老,如有一寶。」老年信徒有很多寶貴的人生經驗及屬靈的經歷,可以為教會提供很多寶貴的貢獻。可惜,很多教會都忽略了這寶貴的資源。

一般人都很容易曲解老年人的本質及需要。很多教會同工傳道總是以為老年人已失去了工作的能力,因而不再給與他們任何事奉的責任,以為他們能來聚會已經不錯了。此外,亦怕老年人的精神不夠,領悟力退化,也不敢提供老人的宗教教育,以至老年信徒失去了培育的機會。其實,如果能善用老年人的特性及恩賜,他們可以成為教會很好的資源,繼續為神的國努力,只要教會能好好的牧養培育他們,他們一定能有一個金色的年華,為主活得燦爛。以下是一些老年信徒的宗教教育的建議,供教會參考。

a. 全面的關顧:所謂全面的關顧,就是要照顧到老年信徒身心靈的需要。在上述所講的老年人特徵中,我們知道老年人的身體及心智日漸退化,他們需要照顧及關心。此外,很多老年人與家人的關係不和,或在孤獨中生活,很需要別人的關懷問候。

教會可以透過二個渠道進行培育:

  (1) 老人團契或小組:老年人有他們特別的需要,他們需要朋友,需要關懷,透過建立老人團契或小組,把老人家招聚在一起,方便教會牧養,也讓老人家有相交的機會。教會可以藉著這個團契進行牧養、教育,照顧他們身心靈的成長。在身心方面,團契可以舉行一些有關身體健康的講道,例如如何預防疾病、如何使身心建康、如何消除緊張等。然而這方面的培育需要資源的配合,一些在大城市的教會可能較容提供這方面的培育,然而在一些農村的教會就比較困難。農村的教會如果沒有這方面的資源,可以藉著有經驗的會友分享有關的題目,或透過探訪來關心老年人的需要,例如某老人病了,有經驗的會友可以建議他吃一些健康的食品等。另外,團契也可舉行一些聯誼的聚會,例如生日會、旅遊、運動等等,讓老人家的身心得著舒展,也讓他們有彼此交誼的時間。在靈性方面,團契可定期舉行一些靈修、查經及祈禱等聚會,藉此牧養他們的靈性。一個好的老人團契,就是能夠照顧到他們身心靈方面的需要,讓老年信徒在晚年得著一個良好的關顧與培育,使他們愉快地渡過晚年的歲月。

(2) 探訪:基於身體的退化及孤獨的生活,老年人實在很需要別人的關心,因而教會的探訪就顯得非常重要。在探訪中,可以關心他們的需要,聆聽他們的心聲,紓緩他們的情緒,給與輔導、安慰及幫助,也可以藉此牧養他們的靈性。探訪工作需要有很好的計劃,特別在農村的教會,老年人居住得比較分散及遙遠,他們很難參加老人團契,探訪能代替團契的功能或補其不足。因而牧者在探訪前要有充份的計劃及預備。傳道同工要了解被訪者的需要,例如是靈性軟弱、身體有病等,同工就要作好準備。例如預備跟他們一起靈修的材料,定期探望,跟他們一起靈修。又或是組成探訪隊,為有病的信老人禱告,並提供一些實際的幫助,例如替他清潔,送一些補充體力的食品給他吃等。這些探訪工作,對老年的信徒很重要,能發揮牧養及培育的功效,因而教會應好好的辦好探訪的工作。

b. 全面的培育:全面的培育就是教育信徒認識聖經真理及裝備他們善用恩賜。教會應善用老年信徒的恩賜及才幹資源。他們有豐富的人生經驗、有用不完的時間。如果教會能善用他們,他們就得著建立及鼓勵,覺得自己還有價值,而教會也因他們的事奉而得福。教會可以透過以下幾方面來就教導他們:

(1) 主日學:主日學不是兒童或少年人的專利,老年信徒也應接受主日學的教導,讓他們在當中學習聖經的真理。有關老年主日學事工這課題,稍後會有專題的討論。

(2) 事奉訓練:老年信徒的身心雖已日漸退化,只要得到適切的教導和訓練,他們可以是很好的事奉人手,因為他們已退休,有很多的時間可以幫助教會的事工。老年信徒可以參與的事奉不少:

a)主日崇拜的事奉:教會可讓老年人在主日崇拜中參與一些事奉,例如為當日的聚會及事奉人員禱告、派發週訊、招待等。只要教會提供一些訓練,很多老年信徒都可以升任。

b)探訪工作:一些健康良好、健談及有憐憫恩賜的老信徒是最佳的探訪員,傳道同工應把他們組織起來,加以訓練,組成探訪隊,協助教會作探訪的工作。老信徒探訪員尤其適合探訪老年人,因為他們在年齡、人生閱歷及經驗都差不多,能了解被訪者的心境及需要,因而談起話來就較易產生共鳴,也更能建立他們的靈性。很多年老的信徒,都有很多的見證,他們在探訪的過程中,往往能激勵那些軟弱灰心的人,也能幫助那些未信主的認識神,老信徒實在是很寶貝的探訪員,教會應珍惜他們,多動員他們起來事奉。

c)團契的事奉:團契是最好訓練事奉的地方,傳道同工應藉此讓老信徒有事奉的機會,並訓練他們如何事奉。團契可以設立一些事奉的崗位,例如是團長、司庫、事務、文書等等,此外,也可安排老信徒負責聚會,例如是領詩、讀經、祈禱等。只要傳道同工能好好的訓練他們,並給與支持鼓勵,他們可以是很好的事奉者,是傳道同工得力的助手。

d)代禱勇士:很多老信徒都有禱告的負擔及恩賜,加上他們有很多空閒的時間,教會應好好動員他們為教會及信徒禱告。特別是一些行動不便的老信徒,他們雖然不能參與探訪的工作,卻能在家裡為教會及有需要的人代禱。如果教會能夠動員所有的老信徒成為代禱勇士,為教會禱告,不單能夠建立老信徒的信心,更能使教會強大精壯,因為有這支強大的禱告隊伍,一定能夠攻破撒但的營壘,把人心奪回歸向基督,信徒的生命得以堅固,傳道同工的事奉亦滿有力量,教會必然會強大增長,神的名得榮耀,可見,老信徒的禱告是何等重要。

總括而言,老年信徒的宗教教育就是透過生活的關懷、聖經的造就及事奉的裝備來全面培育他們的靈性,好叫他們在晚年時得著適切的關注及牧養。讓他們在晚年時覺得自己仍有價值,有活力,可以服事他人,為教會服務,並能繼續在神的話言中成長。老年信徒的宗教教育是神給與教會的責任及使命,教會應為老年信徒提供適切的宗教教育,讓他們擁有一個身心靈健全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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