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6日 星期四

范泰爾之"新現代主義﹕巴特與布倫納神學的檢討"

1      引言

 

今天教會面對一個意義深長又富吸引力的事實﹐就是﹕“危機神學” (Theology of Crisis) 不斷與那些宣稱擁有一個真理系統的神學家們分廷抗禮。卡爾 . 巴特 (Karl Barth) 與布倫納 (Emil Brunner) 認為真正的神學不可能是系統性的﹔堅稱擁有一套神學系統者都沒看見神超越性的本質。他們將神限制在一個完成了﹐終結了的啟示裡。一個真正以神為本的神學必需是動性的 (activistic), 是一個自由說話的神。

 

2                    批判主義(Criticism) – 康德(Immanuel Kant) 的哲學

 

    危機神學堅持真正的神學必需是動性的。這項堅持暗示﹐危機神學乃循現代批判主義哲學的原則發展的。本章分析現代批判主義的基本立場。我們指出﹐任何被這哲學塑造的神學﹐必然是與正統基督教信仰為敵的。巴特早期的著作完全被批判主義哲學的原則支配。

 

3      辯証主義 (Dialecticism) –黑格爾 (Georg Hegel) 與祁克果 (Soren Kierkegaard) 的哲學

 

分析了批判主義哲學之後﹐接著要討論辯証主義的哲學。巴特與布倫納兩人都承認他們受恩於祁克果的辯証哲學。祁克果乃是對黑格爾的辯証哲學的反動。因此我們必需探討這兩種辯証哲學之間的關係﹐並進一步審查辯證主義與康德哲學的關係。我們發現辯証主義基本上嘗試比批判主義更具批判性。批判哲學要動性﹐而且藉動性來反對形而上學。它的一貫立場是﹐一位在與宇宙的關係中沒有完全透露他的本體(being)的上帝﹐是一位人不可能認識的上帝。但批判哲學並沒有勇氣徹底拒絕“ 舊形而上學 ”。因此辯証主義嘗試完成批判主義開始的工程。祁克果與黑格爾的証主義之間的差異﹐在於前者嘗試比黑格爾更具批判性。“個人”是祁氏哲學中重要的觀念﹔他認為這是一個含蓋了無限殊相與完整共相的詮釋原則。而巴特在他第一部著作<<羅馬人書註釋>>中便用了祁克果的 “個人” 觀念作他要的詮釋原則。

 

4      原始歷史 (Urgeschichte)

 

康德及十九世紀批判哲學的詮釋原則﹐導致哲學與神學對正統基督教中所有重要信念之全盤否定。明顯地﹐巴特在<<羅馬人書註釋>> 中採用了“原始歷史” 這觀念。

  “原始歷史” 這觀念乃來自批判哲學﹐又與“個人” 觀念相輔相成。因此巴特否定了正統基督教信仰所肯定的﹐也肯定了正統基督教信仰所否定的。正統基督教信仰所肯定的基本區別(譯者注﹕如無限的神與有限的人之間的區別) ﹐本是基督教的基本構成要素﹔卻被降為 “限制觀念”(limiting concept) 而已。結果是一個含糊不清﹐理想主義的人格主義 (idealistic personalism) ﹔結果是用了基督教的術語﹐而事實上指向一些非基督教的觀念。

 

5                    存有 (Existenz) – 海德格 (Martin Heidegger) 的哲學

 

最後要討論的一個影響危機神學的哲學觀念﹐就是“存有”。這是最徹底表達康德的批判哲學的原則。海德格是存在主義最重要的發言人﹔他比祁克果更傾向動性﹐更反形而上學 (antimetaphysical)。在海德格的哲學思想中﹐人的理性解釋經驗時作出的區分﹐都源自理性本身。自足﹐自主的人﹐事實上取代了基督教信仰中自存永存的三一真神 (ontologicalTrinity)。存在主義哲學大致上與美國的實用主義相似。

 

6                    道的神學  (Theology of the Word) –  巴特

 

上面討論了正面與反面影響危機神學的哲學學派﹐其中最根本的因素是康德的批判哲學。辯証哲學﹐原始歷史﹐與存在主義不過是康德批判哲學的延伸與表達。就是巴特的<<羅馬人書註釋>> (1919), 也需從批判主義哲學理解而。

 

在此探討巴特的<<教義學>>(Dogmatik, 1927) 。跟<<羅馬人書註釋>>一樣﹐它仍建於批判哲學的原則。巴特在該書中極力批判 “意識神學家們”(自由派神學)﹐因後者步士來馬赫 (Friederich Schleiermacher) 及黎秋 (A. Ritschl) 的後塵﹐忽略或否定神的超越性(transcendence)。巴特呼籲他們回到那位 “全然他者” (Wholly Other) 神。但巴特 “全然他者” 的神﹐實質與 “意識神學家” 們“全然內在”(wholly immanent) 的神完全一樣。他自己的批判原則不容許預設一位先於人﹐且獨立於人的真神。

 

7      道的神學布倫納

 

1927年可說是危機神學第一重要階段的結束。  上面我們只討論了巴特到這一年的著作。接下來我們要考慮布倫納到1927年的著作。我們提出的證據證明布倫納﹐就像巴特﹐起初給人的盼望是要轉離 “神的內在性”的現代神學﹔但就如巴特一樣﹐也因著主導他思路的批判詮釋原則而告失敗。布倫納真正敵對的不是士來馬赫及其後的 “現代基督教”(自由派) 神學﹐而是正統基督教信仰本身。顯然﹐布倫納反對的﹐是那位自足自存的神﹐與他在歷史中對人直接的接啟示。

 

8        危機神學的內戰  – 巴特與布倫納之爭辯

 

上面討論了第一階段的危機神學﹔接著要處理導致巴特與布倫納至終分道揚鑣的差異。這差異主要在於基督教信仰與人類一般文化意識之間的關係。批判危機神學的人士中﹐有人指出其實危機神學並不像它宣稱的﹐與“現代基督教”(自由派) 神學那麼不同。它那“絕對他者” 的上帝與意識神學家們的上帝﹐其實是蠻相似的。巴特回應說﹕對布倫納來說﹐這樣的批評大體上是對的﹔但對他自己來說﹐則只說中了小部份。他堅持﹐在未來的日子中﹐他將把神學與哲學徹底分開。而布倫納卻說﹐危機神學從來沒有要切斷與人類普遍意識之間的關係﹔ 而堅持這樣作的巴特乃與宗教改革(基督新教) 的精神背道而馳。不過在整個辯論過程中﹐巴特與布倫納始終忠於康德的批判哲學原則。巴特強調本體 (Reality) 的新穎性 , 而布倫納強調其永恆性。但雙方仍保持純偶然性 (pure contingency) 與純理性 (pure rationality) 之間的相關性(correlativity)。因此巴特與布倫納之間的內戰並非意味他們任何一方有回歸正統基督教信仰的傾向。

 

 

9        神的自由

 

本章將討論巴特與布倫納的近作 (譯者注﹕本書英文原著于1947年出版) ﹐以再次了解他們基本的詮釋原則。巴特與布倫納分道揚鑣之後﹐每人都重新設定了一些原則﹐並對兩人之間的分歧作出了解釋。巴特稱他的原則為 “神的自由。” 在這大題目下﹐他強調了本體(Reality)的新穎性。把這原則應用在神的存在問題上﹐就意味著巴特把神學的公理(axiom) 與哲學的公理徹底分開。巴特認為神學必需以神存在的既然性 (de facto existence) 為起點。這說明﹐本體在其本質上有它全然非理性與不可預測的一面﹔而我們必需從接受這既然性開始。

 

這樣說來﹐ “神的自由” 這原則暗示﹕神可以變為與他完全相反的一位﹐而同時又忠於他自己。所有顯示神是“全然他者” 的屬性﹐必需同時與所有顯示神與人認同的屬性相關。因此﹐所有關於神的完全自足自存性的正統教義都被批判哲學的“ 限制理念” 放置一旁。這也表示﹐巴特後期的詮釋原則與前期的並無差別。如果一定說有差別﹐就是後期的巴特比早期更加動性主義﹐更加反形而上學。

 

10    神與人的相遇﹕布倫納的基本原則

 

與巴特的 “神的自由” 相稱的﹐是布倫納的“神人相遇” 原則。這兩個原則其實沒有多大的差異。兩者都將康德<<純粹理性的批判>>的 “限制觀念” 用在基督教神學上﹐削弱了所有正統基督教教義的歷史性。

 

在與巴特的爭辯上﹐布倫納強調人在墮落後仍在形式上擁有上帝的形像。乍看之下似乎他的立場比巴特更保守。不過經仔細研究後會發現﹐布倫納在後期的作品中仍用基督教的 “神的形像” 及“人的墮落” 等觀念﹐來傳遞現代批判主義與理想主義的思想內容。我們越來越明顯的看到﹐他的神學裡有一套與後康德的人格主義相似的哲學。布倫納的 “神人相遇” 或“神人相稱” ﹐不過是自主的現代人的自言自語。

 

11    基督的教會﹕危機神學的教會論

 

上面的論據顯示﹐巴特與布倫納在他們每一階段的思想中﹐都貫徹地延續十九世紀 “意識神學家” 們的工程﹐即﹕把正統基督教信仰中上帝的啟示﹐削減為自主的人的理念。他們兩人都無法突破士來馬赫的神學。他們神學歸根結底﹐還是從人的自我意識吸取養分。

 

我們來探討他們不同的教義﹕本章處理他們的教會學﹔接下來將處理他們的倫理學與末世論。

 

改革宗的教會論包含神的揀選這教義。但是危機神學家們堅持﹐揀選必需從基督論的角度﹐就是說﹐必需從批判主義哲學理解。從這個意義來理解﹐揀選就不再是一位自足的上帝按照他完整的永恆計劃對特定的個體作出的揀選。揀選不過是指有限的﹐卻自足的人格的成長過程而已。

 

第二﹐教會所宣講的信息乃從<<聖經>>而來。但危機神學家們的<<聖經>>觀是動性的﹐即是從批判主義哲學理解的。這樣的<<聖經>>不再是一位自存的上帝直接的 ﹐完成了的啟示。它只是 “神人意識” 自我實現過程的一部份而已。

 

第三﹐每一個教會必需有自己的信經。但危機神學家們堅持﹐信經必需從反形而上的角度﹐即是從批判主義哲學的角度來理解。這樣理解的信經並不反映<<聖經>>中完結了的啟示裡的一套教義真理。信經不過是一個現代的工具﹐用以表達先知與使徒們用古代的形式所表達的。

 

基於這樣的揀選論﹐聖經論和信經論﹐可預期的是﹐巴特與布倫納的講道是現代( 自由派)神學的﹐而不是正統基督教的。他們出版的講道集正說明了這一點。這具體地證明﹐雖然巴特想要剷除 “歷史相對主義” 和“心理相對主義” 這兩大罪魁﹐後者卻仍然控制著他們神的學。

 

12      基督徒生活﹕危機神學的倫理學

 

與教會論一樣﹐巴特的 “神的自由” 與布倫納的 “神人相遇” 所表達的批判主義的詮釋原則﹐同樣表現在他們的倫理學上。

 

這個批判主義原則必然拒絕正統信仰的倫理前提﹐即﹕上帝直接的啟示是基督徒生活的目標與準則。換回來的是自足的人在自我實現過程中﹐漸漸長大的理想﹐和不斷改變的準則。巴特與布倫納的倫理觀在本質上與現代人格理想主義的倫理一樣。

 

不錯﹐他們的理論是一個發展到高度的現代﹕倫理理論﹔但不能與正統基督教的倫理相提並論。

 

 

13      基督徒的盼望﹕危機神學的末世論

 

最後我們討論危機神學末世論中的辯証觀點。危機神學家們常常強調﹐神學在每一點上都是末世性的。但這並不表示巴特與布倫納對世界末日的日期有興趣。他們不是前千禧年派﹐也非後千禧年派或無千禧年派。對他們來說﹐末世性的思考就等於批判性的思考﹔即從我們日常時間的相對性中被提昇到與基督的同時﹐也就是把自己看成為基督復活中的參與者。基督復活是一件特殊的事件﹐只會發生一次﹔因此它包含了所有真正的歷史。而全人類也因參與基督復活這事件而真正存在。所以全人類都失喪﹐但正因是在基督裡失喪﹐所以也同時得救。

 

這是辯証式的普救論。它與辯証神學的教會論及基督教倫理觀一致。三者都以基督論來理解﹔而這對巴特與布倫納而言﹐即是以批判主義哲學來理解。

 

總言之﹐巴特與布倫納都是被士來馬赫及黎秋的 “批判主義”神學訓練出來的。他們正因目睹這神學的歷史相對性與心理相對性﹐及所帶來的絕望與懷疑主義﹐才嘗試另尋出路。但兩位神學家在這過程中卻從沒放棄意識神學核心的批判主義原則就是導致無望與懷疑的批判原則。他們雖想緊抓著正統基督教信仰與傳統改革宗神學的立場﹐但卻只用了後者的詞彙﹐沒有到真正帶來心靈安慰的實質及內容。

 

14      結論﹕危機神學為 “新現代主義神學 ”

 

綜合以上的討論﹐我們可以總結﹕巴特與布倫納的 “危機神學”是建基於一個原則﹐而這原則在其意向與目的上與現代 (自由) 派神學的一樣。因此危機神學可被稱為 “新現代派神學” 。這“新現代主義”神學與舊的現代主義一樣﹐同樣地拆毀正統基督教信仰﹐同樣不能對人類的經驗賦予意義。透過指出辯証神學的失敗﹐我們再次看見﹕只有在預設在<<聖經>> 中自足自存的上帝這基礎上﹐人類的經驗才具有真正的意義。

       

話語-信心運動

今天,西方的教會對最近出現的「話語-信心」(Word Faith Movement)靈恩運動有許多研究,也確定它是一個異端,或“別的福音”。

話語-信心靈恩運動有許多著名領袖,美國有哈金(Kenneth Hagin),他是「上帝話語神學院」(RHEMA Bible Training Centre)的創辦人、加州最大教會(Crenshaw Christian Centre)的柏里斯(Fredrick K. C. Price)、過去著名的電台牧師歐拉.羅柏(Oral Roberts)(他曾犯罪被判刑)等等。在韓國有著名的趙庸基牧師。話語-信心這異端已散開,在澳大利亞、新西蘭、新加坡、台灣、南美洲、歐洲等地吸引許多信徒。

引用美國基督教研究中心的院長哈尼葛(Hank Hanegraaff)這樣形容「話語-信心」靈恩運動,說:「無可否認,話語-信心運動是一個異端,但是必須說明他們當中許多真誠和重生的信徒。這些信徒多數不知道在這運動中有許多神學思想是屬於異端的。」(Christianity in Crisis, 1993, 41頁)

 

話語-信心靈恩教會相信些什麼呢?我們簡略的提出來:

一.     他們認為上帝像人一樣,不過長得很高大,有六呎多高,二百多斤重。(他們常在講道中形容上帝,要信徒把上帝當著是一位親切、勇敢、高大的人)

二.     「信心」是一種的東西,上帝用它來創造這世界。「信心」是出自上帝的話(如創世記第一章上帝的話:「上帝說」),上帝用他的話語像一個罐子一樣「信心」裝起來,這樣上帝的話語就有了力量,可以用來創造世界萬物。當然,還沒有創造世界之前,上帝是有一幅圖畫的,也憑信心的力量把這幅世界的圖畫創造出來。(他們常在講道中要求信徒在信心中先要有一幅圖畫,然後去實現這幅圖畫)

三.     所有的東西,包括上帝,都按這信心的力量去工作,這信心的力量是屬靈的定律。這屬靈的定律比自然界的定律更強大。這信心的力量要被上帝的話語充滿,使其可以活動工作。(他們要求信徒要時時被上帝的話充滿,使信心有力量活動。我們發現他們要求信徒想起和引用許多上帝的話/聖經的話,隨意引用,不管它是否前後相符合,讓這些話語成為信心的力量)

四.     亞當是上帝的一個「複印」(duplicate),因為上帝是按他的樣式造亞當的,因此亞當是上帝以肉身出現了,他有“神性”。夏娃是出自亞當,因此夏娃也有“神性”。但是亞當夏娃的墮落,使亞當夏娃有了撒旦的本性(Satan’s nature)。藉著亞當夏娃的墮落,撒旦成為了世界的掌權者。(他們要求信徒一遇有困難或引誘,立刻要責備撒旦,這世界的王)

五.     上帝繼續尋找一個人來完全他在地上的旨意。後來尋找到亞伯拉罕。因此亞伯拉罕如此有信心,也那麼富有。(他們時常要求信徒學像亞伯拉罕,擁有特別的信心,也富有。信心和富有是相連的。)

六.     上帝一直有耶穌基督這幅圖畫,也藉著信心和話語,把耶穌基督帶到世上來。馬利亞也是憑上帝的話語懷了耶穌。上帝把耶穌這幅圖畫交給馬利亞,馬利亞必須憑信心把耶穌生出來。馬利亞腹中的耶穌只是上帝的話語(道),這上帝的話語(道)從人取了肉身。

七.     當耶穌在世上時,他是很富有的。為了拯救罪人,耶穌必須在肉體和屬靈生命上都死了。耶穌死後,他是屬於撒旦的,但是他的信心使他他得勝了,復活了。耶穌的復活是「重生」。

八.     當一個信徒重生,他所經歷的情況好像耶穌所經歷的死亡和重生一樣,必須憑信心的力量得勝。

九.     「重生」的基督徒像一個小神”(little god)一樣。基督徒在世上擁有權柄勝過撒旦,勝過疾病。基督徒在世上應該如此行:一. 釋放信心的力量,積極的承認你的能力(例如,我沒有病,我痊癒了),二. 相信你所承認的東西一定會得著,三. 憑信心把眼光望向更遠,超過物質的攔阻。

十.     所有不好的東西,包括貧窮、疾病,都是屬於撒旦的。屬上帝的人應該過著一個受上帝祝福的生活。如果一個人不受上帝祝福是因為他缺乏信心,這也是罪。

 

有三個原因為什麼話語-信心靈恩運動是異端還吸引那麼多信徒:

 

一.     他們的領袖在講道中使用許多福音派和聖經的經節,讓聽眾以為他們是很正統的。在他們的講道中充滿著許多自己的看見和混合著經文,讓聽眾以為是聖經的意思,當詳細分析他們如何使用這些經文時,發現他們是斷章取義,並不是聖經的原本意思。

二.     他們的領袖所講的道是多麼吸引人。一位從話語-信心靈恩運動神學院畢業出來,後來認清並反對這運動的牧者這麼說:「他們的講道給聽眾許多的美麗的應許,卻不要求他們付出什麼行動。他們給予今日的混亂社會和屬靈低沉的信徒適切的信息,讓聽者立刻得著滿足感。他們的信息給人充滿“發財”和“將會富有”的希望、健康和長壽的盼望。提供給人一個積極的思想。」(McConnell, A Different Gospel, 1995, 18頁)

三.     他們的信徒已被這些傳道人說服,不會隨意相信傳統教會反對意見。也發現話語-信心靈恩教會的傳道人在講道時常指責傳統教會,因此信徒們不會接受傳統教會的意見。

 

 

方言問題

    許多靈恩派的信徒常教人尋求聖靈充滿,而聖靈充滿其中之一的表徵,就是說方言,若沒有此表現,就要不斷追求,不要中止,直至有說方言的經驗為止。靈恩派教會說方言的恩賜是「私人祈禱的語言」,或說是「天使的語言」,只有上帝知道。

    方言(原文,glosolalia)由兩個希臘文字合在一起,舌頭(gloso)及說話(lalia),也就是由舌頭/口所說的話。原本用來指人類或不同民族的話語。但是,聖經多次的用法似乎不只是指一個意思。學者們對聖經的方言有不同的解釋,大致有二種:

. 鄉談(徒2:3-11):就是別國的話(hetero glosolalia)或可16:17「新方言(glossalia kaine)」。只要你是那個地方的人,便能聽得懂,例如,溫州話,海南話,藏語等等。

. 方言(林前12:10,30;14:2-6,8,13-14,18-19,22-23,26-27,39):這不是一般人能聽得懂的,可能就是林前13:1所說的「天使的話語」。不是屬地的一種鄉談。除非聖靈感動人翻譯出來,不然無法明白。保羅也指出,說的人雖然本身不能翻出來,但心裡能領悟。另外,在聚會中上帝既感動人說方言,也必感動別人翻出來。

    我們相信「方言」在聖經中的含義也只限於這兩種。關於近來有人提出另一種“方言”,說方言是「舌音」,指一種沒有系統,講說時只含簡單數個「滴滴塔塔…」,自己也聽不懂,時而大聲時而小聲,不受控制的舌音。我們反對這樣的定義,聖經也沒有指明有這一種的方言。

 

聖經多次說明方言這件事:

. 方言是最末的恩賜:「…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林前12:28),方言是被排在最末後。另外,保羅在其他地方提及屬靈的恩賜時(羅12:3-8;弗4:11),並沒有提到方言。可見方言在教會中並不佔有重要的地位。

. 方言是向不信的人作見証:林前14:21- 25指明方言恩賜是為向不信的人作証,即對「這百姓—以色列人」,他們心中懷著不信,於是用方言神蹟對他們講,作出最後努力之一個作為,証明主是真的,而他們不信是不對的。

. 方言是造就自己:林前14:4節,「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乃造就教會。」保羅這樣提出目的是要弟兄姐妹多追求造就教會的恩賜。保羅作見証說:「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林前14:19)

. 講方言必須有翻譯:「若有說方言的…也要一個人翻出來,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林前14:27-28),「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起的時候…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有不信的人進來,豈不說你們癲狂了嗎?」(林前14:23)。

 

 

   

神蹟醫治

    靈恩派著重神蹟醫治及權能佈道,引起不少人的關注。認為今日教會要回到五旬節的大能力中,如古代使徒一般,有行神蹟或醫病的恩賜。因此在靈恩派教會的佈道中時常帶著權能的醫治來表達福音的大能。


    按神創造的大能來說,神蹟的真正意義應包括一切出於神的大能的事蹟,不論是「自然的」或「超自然的」。我們從聖經看見主和使徒們有治病行神蹟的事情發生,目的是要彰顯神的榮耀和証明衪是上帝的兒子(約20:30-31)。而事實上,有許多聖經的例証,使徒除了用大能的奇事,叫人相信福音信息的可靠外,並沒有用醫病的恩賜。

    福音書中用來形容神蹟的主要字彙有兩個:

一.大能(原文,Dunamis):是指一切擁有威力或能力的事(太11:20;14:2;可6:1-2)。有時用奇事(原文,Teras,指一切令人驚奇的事,約4:48等)。

二. 有意義的事(原文,Semeion)指徵兆,多用在約翰音書中(約2:11,18,23;3:2;4:54;6:2,  14,26,30;7:31;9:16;10:41; 11:47;12:18,37;20:30)。兩個意思注重神蹟是彰顯上帝的大能或上帝在一個時代中顯示徵兆說明他的作為。

    讓我們來看看一些聖經對神蹟奇事的教導:


一. 主耶穌的復活是最大的神蹟:太12:38-40;16:2-4說明兩件事:

   1. 主耶穌行神蹟不是人所勉強的,也不隨人的喜歡便給人成就的。

    2. 在一切的神蹟中,最大的神蹟是主耶穌死後三日復活。一切的神蹟,都不過為著証明這個神蹟。如果神蹟使人忽略主耶穌死而復活的福音,那一切的神蹟都變為無意義。

二. 信徒的得救主要是靈魂的得救,身體的得贖是未來的:雖然基督的救贖包括了我們的身體和靈魂(帖前5:23),但是整個的救贖計劃卻是按照不同的步驟進行。靈魂的得救是現今得著的(路23:43),但身體的得贖卻是將來的(羅8:23)。身體的疾病是今生肉體不能完全避免的。神醫並不是救恩的一部份。 

三. 主耶穌的事奉不以神蹟為主:當人們因他醫好了許多病人想留住他的時候,他說:「我也必須在別城傳上帝國的福音,因我奉差原是為此。」(路4:43),也多次禁止那得醫治的人不要告訴人(太8:4;9:30;可3:12;5:43;7:36)。可見他無意以神醫作為傳福音的一種號召,倒是恐怕人們注重他的神醫過於他的福音。

四. 不可與主耶穌的神蹟相提並論:照四福音書的記錄,主耶穌醫治的神蹟有十七個,其中沒有一個不是立刻好的,更沒有過了許多才漸漸好,或不能醫好的。

五. 保羅並沒有對任何人都用神醫:保羅雖然醫治好些病人(徒14:8-10;20:9-12),但他最得力的同工提摩太卻「屢次患病」(提前5:23),另的有腓2:25-30;提後4:20。保羅亦在身體的疾病和痛苦中,但仍有喜樂的心事奉上帝(林後12)。
                         
六. 聖經並不鼓勵神醫:「…你因看見了我(耶穌所行的神蹟)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20:29)也提醒末世的信徒要小心印証神醫的事情(帖後2:9-10)。

七. 聖經沒有指明疾病必須用神醫:強調神醫的人時常引用出15:26「耶和華是醫治你的」,賽53:4;太8:17「上帝的擊打」,彼前2:24;賽53:5「得了醫治」証明應當尋求神蹟醫治。詳細查看這些經文,上帝是應許我們得醫治,但並沒有說必然用超自然的方式來醫治我們的疾病。

    引用宣信(A.B Simpson)的話說:基督的救贖帶來全人的醫治,這種全人的醫治是上帝國臨到的記號,但尋求神蹟醫治的人往往在這真理上走向極端。上帝國臨到,在屬靈方面,我們已得救進入上帝的安息和豐盛,但等到主再來時才得以完全(帖前5:23);在肉身方面,同樣也要等到新天新地時才得到完全的醫治。所以,當我們有疾病時,應當禱告,請可靠醫生診治,也應當讓上帝在我們身上完成衪的旨意,保持對聖經的態度,尋求上帝的旨意和上帝的榮耀。

靈洗及聖靈充滿的問題

    靈恩派主張的重要教義之一,就是「聖靈的洗」。他們相信靈洗和重生不同,它是繼重生之後而來的,要求大家熱烈追求。先讓我們查考聖經的記錄,然後才討論不見的見解。

    「澆灌」(原文,ekcheo)在新約聖經中的用法有:「澆灌」(2:17-18,33;3:6),或「倒出」(2:15;16:2-4;16:8;16:10,12;16:17),或「流」(22:20;3:15;16:6),或「漏」(9:17)。總意是「澆」或「倒」的意思,並不注重「被澆」,「被倒」者方面的情況,乃注重傾倒者方面的動作,也就是主動權在於上帝方面。

    我們將按各個經文來討論聖靈充滿及靈洗的事。

 

. 3:16:「約翰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

              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

       我就是給他解鞋帶也不配。

              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

 

  此經文中第一句和第四句是對句。第二句和第三句是對句。第二個對句是比較耶穌和約翰的身份。第一個對句是比較耶穌和約翰的施洗:一個是用水施洗,另一個是用聖靈與火施洗。綜合這兩個對句,我們可結論說,約翰的水洗只有外表的記號,代表猶太人/舊約的悔改潔淨禮(並沒有外在果效),而耶穌的靈洗是內在的洗,代表新約/基督教會的洗(並附有外在果效:滿有聖靈的能力)

  這節經文至少帶出一個重要的真理:耶穌所開始的時代是一個聖靈的時代,其特徵為靈洗,一種內在的洗禮;不再繼續舊約/舊約時代的外在的水洗。每一個來到耶穌面前並接受他的人都要經歷這個內在的聖靈的洗。

   何謂「聖靈與火」的洗?讓我們來分析其他符類的經文:

  約1:33「聖靈」。  太3:11「聖靈與火」。  

  可1:8 「聖靈」。    3:16「聖靈與火」

 

  可見不同的福音書作者對耶穌的施洗有不同的表達。先讓我們來解釋「火」的意思。

  按照新約對火的解釋有:太25:41;15:6;帖後1:7;10:27;彼後3:10-12;20:14-15,這些經文都清楚是指“審判”的意思。也就是說,耶穌所帶來的洗不只是聖靈的洗(第一次來),也帶來審判(第二次再來)。只有約16:9有意加重其意義說明聖靈的來臨多少已經在這世界施行了審判的工作。的確,大多數的新約經文指火是審判,所以馬可和約翰福音可以單指耶穌來是用「聖靈」施洗,不提「火」的洗;目的是要與施洗約翰的工作直接作比較。

 

. 3:22;4:1;4:14;4:16-19

  路3:22    耶穌受洗,聖靈降臨。

  路4:1     耶穌被聖靈充滿,被聖靈引到曠野受試探。

  路4:14    耶穌受試探後,滿有聖靈的能力回到加利利事奉。

  路4:16-19 耶穌進入拿撒勒的會堂,讀經說:主的靈在我身上

 

  以上經文給我們看到一個清楚的例子,耶穌受洗有聖靈降臨(所謂靈洗),他的生活(勝過試探)是因為聖靈充滿(filled with),他的事奉是滿有聖靈(full of)的。接下來的經文形容耶穌如何被聖靈充滿,滿有能力的回去加利利傳道。

  我們不可單以耶穌作為例子証明靈洗、聖靈充滿、滿有聖靈的解釋。耶穌基督本身是上帝,他可不需要靈洗。為何耶穌又要受洗/受靈洗呢?這不在本文章討論內。(一般的解釋認為他盡諸般的義/印證為上帝的兒子/作為信徒受洗的源頭)

  雖然這幾節經文不能說明靈洗和聖靈充滿的解釋,但是它給我們一個答案;就是靈洗、聖靈充滿、滿有聖靈之間的密切關係。這些事多數同時出現,分不開,但卻有分別。聖靈充滿外在的果子是可見的,就是耶穌滿有能力的出去傳福音。

 

. 2:1-13;2:38-42

  「五旬節到,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他們就被聖靈充滿(filled with)說起別國的話/鄉談。」(2:1-13)

  這是第一次有關聖靈降臨和靈洗的記載,一方面應驗了施洗約翰和耶穌的預言(1:4-5),另一方面說明了一個新時代/聖靈時代的開始。

  「大風吹過,充滿如火焰」可見當時聖靈降臨時的景像:聖靈(希伯來文ruah=靈/風)如風一般吹動,充滿(filled),如火焰(應驗珥2:28-32景像)

  可以這麼說:聖靈充滿有時是緊接著靈洗之後的結果(果效),接著是門徒滿有能力和膽量的以其他的鄉談來傳講福音。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2:38-42)

  這記錄是連接著五旬節的事情。把它和徒2:1-13擺在一起分析比較適切。「奉耶穌的名受洗」即是接受耶穌的施洗/或耶穌所吩咐使徒門的洗禮(28:19)

  我們必須留意彼得在此的談話,也是當時真實的情況,就是當他們悔改、奉耶穌的名受洗(水禮)、罪就得著赦免、接著就領受聖靈(靈洗)。這四件事是同時發生的,並沒有時間上的分別。這裡的信徒領受了聖靈(也就是靈洗”),接著就有聖靈充滿(滿有聖靈的能力)這外在的表現來証明。

 

. 8:14-17

  「使徒在耶路撒冷聽見撒瑪利亞人領受了上帝的道,就打發彼得約翰兩人到了,就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因為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於是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就受了聖靈」。

 

  這是一個真實的事件,就是撒瑪利亞人相信了福音,彼得約翰去按手使他們受聖靈。這事件至少說明三個實事:

一.彼得約翰代表耶路撒冷教會証實接納撒瑪利亞人加入教會,這破除了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幾百年來的仇視。

二.証實了使徒從耶穌領受的特別權柄(16:18-19;28:18-19)(以上一.和二,一起說明了為何撒瑪利亞信徒受洗後要隔一段時間等使徒來促成這件事。我們可以肯定的說這受洗和靈洗的間隔是獨特的,只發生在這裡。以後受洗和靈洗並沒有這時間上的分別)

三.信徒們領受了聖靈(靈洗)。「他們受了聖靈」當然由聖靈充滿/滿有聖靈的能力這果效辨別出來。        

 

. 10:44-48

  「彼得還說話的時候,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見聖靈的恩賜也澆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因為聽見他們說方言於是彼得給他們施洗」。

 

  這是彼得見到主耶穌向他所顯示的異象後到外邦人哥尼流家去傳福音時發生的事件。靈洗不只印證了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同歸於一,在此也印證了外邦人和猶太人同歸於一成為基督的肢體了。彼得也指明這是應驗了耶穌的預言(11:16)。這裡也清楚說明領受聖靈/靈洗就是「聖靈的恩賜(dorea,禮物)」。可見聖靈是上帝的禮物,可降在人身上。說明任何人接受聖靈的人,得以進入基督裡成為肢體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8:9),「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靈洗),成為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12:13)

  「因聽見他們說方言,稱讚上帝為大」。可見在此“方言”及“稱讚上帝為大”是聖靈降臨時一個外在的記號,與五旬節的「一樣」。讓其他人看見而証明這些外邦人受了聖靈。關於這裡說方言的記錄,有兩個解答:

  一.說方言和讚美上帝為大是一些外在記號証明信徒領受了聖靈,並不是每一次的靈洗皆帶來方言或其他的外在記號。

 二.這時的處境說明聖靈使用這記號幫助外邦人信徒向猶太信徒証明他們領受了聖靈。因為當時的猶太人極困難接受外邦人進入自己的群體。

 

. 19:1-7

  「保羅到以弗所,在那裡遇見幾個門徒;問他們說: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他們說:是(施洗)約翰的洗保羅聽這話,就奉主耶穌的主受洗。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說方言,又說預言。」

 

  使徒行傳中第四次的靈洗發生在施洗約翰的門徒身上。保羅的行動印證了施洗約翰和耶穌及彼得所說的話:「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你們要受聖靈的洗」。這件事讓我們見到,接受聖靈或靈洗的方法是悔改信主(接受耶穌為救主)。施洗約翰傳的只是悔改的信息,沒有真正叫人接受那復活的基督為救主。保羅向他們講解福音的信息以後,為他們按手印証他所傳的是真實的。保羅,作為一位使徒,有這樣按手的的權柄,聖靈也藉著這樣的行動在這些人身上印証保羅的傳講。這些人也藉著領受聖靈歸入基督,成為教會的一份子。同樣在哥尼流家中的情況,當聖靈降臨在這些信徒身上時,他們有“說方言”及“說預言”的外在記號。 

    我們可結論說:

. 從福音書和使徒行傳,可見領受靈洗早從施洗約翰的預言中就清楚說明。耶穌也是那位把聖靈的洗(靈洗)帶來的人。只要奉耶穌的名施洗就是促成了靈洗的工作。受了靈洗以後,必然有聖靈充滿/滿有聖靈的能力這果效。這聖靈充滿時,有時會出現鄉談/說方言/行神蹟/讚美上帝/說預言/傳講福音,這些皆是一些外在的記號。按著今日處境的情況,就如當日哥尼流和以弗所的處境,相信今日聖靈一樣會在信徒身上使用更多的記號來証明他們是受了聖靈,例如,熱心的事奉上帝、傳福音、讚美上帝、為主作見証、講解聖經、說方言、行神蹟等等。

. 接受聖靈或靈洗必須先悔改信主;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一切悔改信主的人,只要奉耶穌的名受洗,都可以接受聖靈或是靈洗。

    從多次的記錄中,也可見「聖靈的洗」、「聖靈澆灌」、「受聖靈」是可以混合使用的名詞。而「聖靈充滿」,除了曾用於信徒受聖靈的經歷(2:4)之外,也常常單獨用於信徒受聖靈以後屢次再得充滿之經歷(4:8,31;6:3;7:55;9:17;11:24;13:9,52)。可見「聖靈充滿」不像其他三種講法,它在信徒的靈性中是多次發生的。

. 從使徒行傳的記述,路加似乎抱著一個目的來記錄聖靈的工作:她如何從耶路撒冷開始,然後至撒瑪利亞,最後至外邦之地,帶領門徒傳福音和建立教會。這不只是應驗了耶穌的預言及使命,也讓受書人提阿非羅見到這福音如何傳到外邦地和教會如何被建立起來。任何初期教會中靈洗、聖靈充滿、說方言之事的發生皆必須在這大前提之下來認識。不可以把每一個事件抽離這主所要成就的目的獨立分析其意義。也就是說,這些聖靈事件的發生都是為了要完成傳福音的廣傳和教會建立。路加目的不是要寫“聖靈行傳”,而是要寫福音如何藉著“使徒的行傳”由耶路撒冷傳至外邦地,而聖靈是如何在當中促成這傳福音的工作。

聖靈的洗和重生有何關係呢?

      按照約3:3-9節,重生(anothen)這希臘文字本來含有兩個意思:就是「第二次再生出來」及「從上頭(指上帝或屬靈的)而生」。可見這是一個雙關話。 重生和水與靈生的意義雖不等於也極相近,它們之間並不代表兩個不同的意思,而是可以互相對換。見和進的意義也是如此。這裏最主要的意思要信徒明白重生或水和靈生是進入上帝的國度(或永生)的方法。

    「水與靈」這詞句主要的解釋有兩個:

. 相信「水」是指施洗約翰的水禮,是當時猶太人所領受悔改之禮,而「靈」是指基督教的重生。指明猶太教式悔改的水禮不足夠,而需要聖靈的重生。

二. 把水當著是基督教當時的洗禮,這洗禮必須有靈洗的實質,因此用「水和靈」來形容。

    查考舊約,它沒有直接提出「水和靈」的洗禮。但是卻預言上帝的靈在末世將澆灌上帝的子民(珥2:28),又有一處指明水和靈將出現在一起使以色列人潔淨並獲得新心跟隨上帝(結36:25-27)。

  一般上教會認為「水和靈」就是「重生」,而「重生」是與「聖靈」有密切關係。我們可結論說,重生就是聖靈的工作(約3:6-8),就是靈洗,也是進入上帝的國度或永生的方法。

    盼望我們常常被聖靈充滿。如何常常被聖靈充滿呢?

. 渴慕相信主的人:

約7:37-38指人若渴了,可以到主耶穌那裏去,並且在39節解釋說這些話是指著信他的人要受聖靈說的。信徒的信心也是領受聖靈充滿的條件之一,加3:14「使我們因信得所應許的聖靈。」弗1:13「…既然信衪,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 聖靈降臨在接受主的話的人身上:

徒10:44「彼得還說話的時候,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

. 對付罪的人:

約16:8「衪(聖靈)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 順服:

徒5:32「我們為這事作見証,上帝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証。」

加5:16「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屬靈恩賜問題

靈恩派注重追求各種屬靈恩賜,尤其是哥林多前書所列的恩賜,也認為這些恩賜今天的信徒照樣可以得著。當然上帝願意賜屬靈恩賜給信徒,這些屬靈恩賜對教會和信徒是有價值和重要的,但可惜今日在教會中,卻引起許多運用屬靈恩賜的錯誤觀念。相信當日的哥林多教會也是有這樣的困難,因此保羅才給以指正。

 

    先讓我們來討論聖經中所說的「恩賜」。

 

. 「恩賜」(charismata)是出於上帝的「恩典」(charis):這字在保羅書信出現16次,在彼得前書4:10出現另一次。歸納它的使用法,可分為廣義和狹義的用法。廣義的用法有羅5:15,16;6:23;11:29的恩賜,指上帝在基督裡的救恩,或信徒得到的福氣(林後1:11;羅1:11)。狹義的用法特別指一些特別的才幹、技能,或裝備,例如林前1:7的口才、知識及羅12:3-8;林前12:4-11 預言、執事、教導、勸化、治理、智慧的言語、知識的言語、醫病、信心、行異能、先知講道、辨別諸靈、說方言、翻方言等等。可見狹義的或特殊的恩賜直接與教會的建立有關。

    按這字的使用,恩賜與恩典息息相關:「按著所賜給我們的恩典(charis),我們各有不同的恩賜(chrismata)。」(羅12:6)

. 「屬靈恩賜」(pneumatika)是出於「聖靈」(pneuma),也是出於上帝的「恩典」(charis):林前12:1;14: 1處皆說恩賜是「屬靈的」(pneumatika),也就是這些特殊恩賜的源頭是出於聖靈。把羅12:3-8及林前12:1;14:1所指的恩賜排在一起看,讓我們看到恩賜不只是出於聖靈,也是上帝恩典的賜與:上帝按著衪的恩典藉聖靈賜下這些特殊的恩賜。可見恩賜不是人所成就的,完全是上帝所成就的。人忘記他所獲得的恩賜是上帝所賜的,那只會引來驕傲和迷惑。

. 各樣恩賜是三位一體上帝的工作:「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職事(事奉)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上帝卻是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事。」(林前12:4-6)這不是三類的運行,乃是同一個現象,用三種不同的方式去描寫而己。弗4:7進一步說明基督也參與賜給恩賜:「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可見,運用恩賜時不可偏袒或過份高舉某一個位格的賜與。

. 恩賜各有不同:羅12:3-8;林前12:4-27都一起說明恩賜是多元化的,出現在不同的信徒身上。

. 運用恩賜必須盡力、忠心、出於愛心:羅12:6-8說明必須「專一」的運用恩賜。彼前4:10-11是按著「聖經」及「上帝所賜的力量」。林前13:1說「沒有愛」恩賜就沒有價值了。

. 上帝按不同的需要賜給教會不同的恩賜建立教會:羅12:3-8;林前12:4-11;弗4:7,11;彼前4:10-11都一起說明在不同的教會處境和需要中,上帝賜給信徒不同的恩賜。當日上帝按著教會的需要,賜下不同的恩賜,今日上帝也會按著教會不同的需要而賜下更多不同的恩賜。今日的信徒必須去發掘更多的恩賜。主要是為了「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弗4:12),「耶穌基督得榮耀」(彼前4:11)。

 

    最後,引用保羅的勸勉:「你們也是如此,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林前14:12)

 

聯絡表單

名稱

以電子郵件傳送 *

訊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