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6日 星期四

神蹟醫治

    靈恩派著重神蹟醫治及權能佈道,引起不少人的關注。認為今日教會要回到五旬節的大能力中,如古代使徒一般,有行神蹟或醫病的恩賜。因此在靈恩派教會的佈道中時常帶著權能的醫治來表達福音的大能。


    按神創造的大能來說,神蹟的真正意義應包括一切出於神的大能的事蹟,不論是「自然的」或「超自然的」。我們從聖經看見主和使徒們有治病行神蹟的事情發生,目的是要彰顯神的榮耀和証明衪是上帝的兒子(約20:30-31)。而事實上,有許多聖經的例証,使徒除了用大能的奇事,叫人相信福音信息的可靠外,並沒有用醫病的恩賜。

    福音書中用來形容神蹟的主要字彙有兩個:

一.大能(原文,Dunamis):是指一切擁有威力或能力的事(太11:20;14:2;可6:1-2)。有時用奇事(原文,Teras,指一切令人驚奇的事,約4:48等)。

二. 有意義的事(原文,Semeion)指徵兆,多用在約翰音書中(約2:11,18,23;3:2;4:54;6:2,  14,26,30;7:31;9:16;10:41; 11:47;12:18,37;20:30)。兩個意思注重神蹟是彰顯上帝的大能或上帝在一個時代中顯示徵兆說明他的作為。

    讓我們來看看一些聖經對神蹟奇事的教導:


一. 主耶穌的復活是最大的神蹟:太12:38-40;16:2-4說明兩件事:

   1. 主耶穌行神蹟不是人所勉強的,也不隨人的喜歡便給人成就的。

    2. 在一切的神蹟中,最大的神蹟是主耶穌死後三日復活。一切的神蹟,都不過為著証明這個神蹟。如果神蹟使人忽略主耶穌死而復活的福音,那一切的神蹟都變為無意義。

二. 信徒的得救主要是靈魂的得救,身體的得贖是未來的:雖然基督的救贖包括了我們的身體和靈魂(帖前5:23),但是整個的救贖計劃卻是按照不同的步驟進行。靈魂的得救是現今得著的(路23:43),但身體的得贖卻是將來的(羅8:23)。身體的疾病是今生肉體不能完全避免的。神醫並不是救恩的一部份。 

三. 主耶穌的事奉不以神蹟為主:當人們因他醫好了許多病人想留住他的時候,他說:「我也必須在別城傳上帝國的福音,因我奉差原是為此。」(路4:43),也多次禁止那得醫治的人不要告訴人(太8:4;9:30;可3:12;5:43;7:36)。可見他無意以神醫作為傳福音的一種號召,倒是恐怕人們注重他的神醫過於他的福音。

四. 不可與主耶穌的神蹟相提並論:照四福音書的記錄,主耶穌醫治的神蹟有十七個,其中沒有一個不是立刻好的,更沒有過了許多才漸漸好,或不能醫好的。

五. 保羅並沒有對任何人都用神醫:保羅雖然醫治好些病人(徒14:8-10;20:9-12),但他最得力的同工提摩太卻「屢次患病」(提前5:23),另的有腓2:25-30;提後4:20。保羅亦在身體的疾病和痛苦中,但仍有喜樂的心事奉上帝(林後12)。
                         
六. 聖經並不鼓勵神醫:「…你因看見了我(耶穌所行的神蹟)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20:29)也提醒末世的信徒要小心印証神醫的事情(帖後2:9-10)。

七. 聖經沒有指明疾病必須用神醫:強調神醫的人時常引用出15:26「耶和華是醫治你的」,賽53:4;太8:17「上帝的擊打」,彼前2:24;賽53:5「得了醫治」証明應當尋求神蹟醫治。詳細查看這些經文,上帝是應許我們得醫治,但並沒有說必然用超自然的方式來醫治我們的疾病。

    引用宣信(A.B Simpson)的話說:基督的救贖帶來全人的醫治,這種全人的醫治是上帝國臨到的記號,但尋求神蹟醫治的人往往在這真理上走向極端。上帝國臨到,在屬靈方面,我們已得救進入上帝的安息和豐盛,但等到主再來時才得以完全(帖前5:23);在肉身方面,同樣也要等到新天新地時才得到完全的醫治。所以,當我們有疾病時,應當禱告,請可靠醫生診治,也應當讓上帝在我們身上完成衪的旨意,保持對聖經的態度,尋求上帝的旨意和上帝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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