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3日 星期四

長老教會的信仰原則與禮拜的神學觀


作者: 胡忠銘牧師  
 
前言:
「改 革宗教會」(Reformed Church)本應包括宗教改革後,馬丁路德、慈運理,以及約翰加爾文等改革者所帶領的之教會。然由於彼此間對於神學與聖餐觀見解的分歧,導致分道揚鑣, 遂從十七世紀起,「改革宗」乃指加爾文派的長老教會傳統稱之;「路德宗」則指為路德所領導的信義會或路德會。就其對比觀之,路德仍保有羅馬天主教會的禮 拜,屬溫和型;慈運理較為激進,與羅馬天主教會的禮拜大相逕庭;約翰加爾文則以中間路線著稱。雖彼此的理念相左,但卻有一共同點,即各派的禮拜,皆相當重 視「上帝話語」的宣揚,其中以加爾文所帶領的「改革宗教會」-「長老教會」為最。
長老教會禮拜的理念受加爾文神學觀的影響下,極為強調聖經與神學的「整全性」 (integrity),且重神學上的「可理解性」(intelligibility),藉著禮拜展現出「教化功能」(edification),並力求 「簡單不誇張」(simplicity),將一切歸榮耀於上帝。 本文所述,將以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立場簡述之。下文之「長老教會」乃指「臺灣基督長老教會」。
一.上帝的主權
上 帝創造宇宙萬物,並按自己的形像造人,是一切的主宰,人類乃本於祂、歸於祂、倚靠祂。端此,改革宗傳統的禮拜相當強調「上帝的主權」。上帝是創造者,也是 拯救者,且透過耶穌基督的受釘、死、復活完成人類救贖的工作。從加爾文肯定並推崇伯拿爾(Bernard of Clairvaux, 1091-1153)所說的話:「首先我們必須相信,若不倚靠上帝的慈愛,就不赦罪;第二:除非由祂的恩賜,不能有任何善功;最後,不能以善功換取永生, 必須靠他白白的賜與。」得以明白,長老教會所主張之人類的得救,若非出於上帝的恩典和祂絕對的主權,人本身實無能為力。長老教會基於此而高舉上帝的主權, 信徒每一主日均得謹守禮拜,在心靈上倚靠他,行動上敬拜祂,生活上榮耀祂。從臺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的第一句:「我們信上帝,創造、統治人與萬物的獨一 真神。祂是歷史的主,施行審判和拯救。」足見其對上帝主權的絕對尊崇。
二.信仰的最高權威-聖經
宗教改革後,信徒得以享有釋經權,自此,聖經的解釋和主張大放異彩,教派思想便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各派的聖餐觀和禮拜儀式也因改革者的理念,各有主見。其中,加爾文主張,禮拜的中心即是上帝的話語,信徒得透過禮拜,明白聖經的訓示並實踐之。
聖經是上帝的話,聖經是信仰與生活的唯一來源與準則,聖經是上帝全備、完整並且是最終的啟示,乃改革宗教會堅持的基本信仰。
長老教會之信仰告白提及:「我們信,聖經是上帝所啟示的,記載祂的救贖,作為我們信仰與生活的準則。」長老教會的禮拜乃依此以恭候上帝的話、恭守上帝的話、差遣與祝福建構禮拜的程序,彰顯上帝的話語,教導信徒,落實信仰。
加爾文極重視聖經的講解與研究,並依照聖經的教訓來組織教會,且藉著聖經闡述真理,讓人能在禮拜當中和上帝相遇、溝通,進而在上帝的愛中得著力量,使生命更為豐盛。加爾文強調「上帝的靈」和「上帝的話」一起同工的重要性,基於此,他提出兩項重要原則:
1.所有來自上帝的靈的體驗,都必須透過上帝的話的印證。
2.所有對上帝的話的了解,都必須透過上帝的靈的感動。
由於加爾文堅持信仰的最高權威是聖經的結果,使得長老教會傳統的禮拜堂,皆將「講壇」放置在禮拜堂講臺的正中央,象徵聖經是上帝的話,禮拜當以上帝的話為中心。
三.因信稱義
改 革宗教會強調人的軟弱、墮落與罪惡,人類更無法靠自己的能力與上帝重修舊好,要和上帝重新建立關係,得要靠著上帝給予的恩惠,才能因著信而稱義。加爾文說 過:「我們知道我們的義不在我們自身,乃在基督裏面;我們知能有義,完全是靠與基督的結連;有了祂,我們就有了祂一切的寶藏。」長老教會的信仰告白亦清楚 提及:「….我們信,人藉著上帝的恩典而悔改,罪的赦免….。人有罪,誤用了這些恩賜,破壞了人、萬物、與上帝的關係。所以,人當倚靠耶穌基督的 救恩。祂要使人從罪惡中的著釋放,使受壓迫的人得自由、平等,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我們得要因著信,透過信仰的行動-「禮拜」,與上帝重新建 立關係,才能謙卑自己,邁向稱義的道路。
四.只為上帝的榮耀
「只 為上帝的榮耀」( Soli Deo Gloria ) 乃改革宗教會相當重要的信仰原則。凡基督徒無論在言、行、思想等任何行動,都要以榮耀上帝為最高目的。長老教會所遵行的〈韋斯敏斯德小教理問答〉第一條就 以:「人首要的目的是什麼?人首要的目的是當榮耀上帝,並永遠以祂為快樂。」再者,〈臺灣基督老教會的信仰告白〉中,亦明確指出:「….以虔誠、仁愛 與獻身的生活歸榮耀於上帝。」要信徒告白榮耀上帝的決心。
長老教會決不高舉任何人,只為高舉耶穌基督,即使長老教會是由加爾文所創立,也 未將之取名為「加爾文的教會」,而是遵照聖經使徒行傳十四章二十三節、二十章十七節以及提多書一章五節的教訓,由長老治理教會,並依照制度名稱取名為「基 督長老教會」。加爾文及其追隨的人,非但依聖經的記載組織教會,還用「只為上帝的榮耀」作為長老教會的神學行動和標語,從不高舉個人。
五.心靈與誠實-萬民皆祭司
改 革宗教會在揚棄祭司制度,主張萬民皆祭司的情況下,禮拜不再由專屬神職人員經理、操縱,唱詩成為會眾的共同歌頌,禱告也以自由的方式呈現,並不拘泥於繁文 縟節的禮儀,禮拜堂的建築因著禮拜儀式的簡化,消匿了許多象徵性的東西。雖因為加爾文當時對禮拜和音樂有其獨特的主張,而牽動到整個改革宗教會的禮儀和禮 拜堂佈置,不過後來也在時代的變遷中,改革宗教會傳入蘇格蘭之後,仍在禮拜時用管風琴伴奏,禮拜堂內外也裝設起十字架,象徵著教會就是救恩的所在。
改革宗教會的禮拜,強調實現以身體和心靈同時運用的禮拜,不喜在傳統公式化的儀式中打轉。禮拜時,信徒得棄絕世界和肉體,更新變化自己,為主而活。此一禮 拜的堅持,在加爾文上書皇帝查理第五的〈論改革之必要〉一文中可清晰見著他對禮拜的看法:讓我們看什麼是對神正當的崇拜。它主要是在於承認神位一切道德, 公義,聖潔,智慧,真理,權能,善良,慈悲,生命,和救恩的唯一來源,因而將一切由善良而來的榮耀歸於祂,在祂裡面追求萬事,又在缺乏中投靠祂。因此乃有 禱告,因此乃有讚美感恩,這一切證明我們將榮耀歸於祂。這乃是他所要我們行的,即尊祂的名為聖。此外要加上崇拜,表示我們對祂的偉大和莊嚴所應有的尊敬, 再輔以儀式,以便在崇拜神的時候,我們的身體和心靈同時運用。其次就是要自卑,棄絕世界和肉體,心意更新和變化,不再為自己活,要受主的管理,聽主的指 引。這種自卑訓練我們順服並遵行主的旨意,好使敬畏主的心能統治我們,並約束我們一切的行為。這些事就是真實誠懇的崇拜,是主所惟一嘉許悅納的,這不是聖 靈在聖經各處所教訓的,也是虔誠的心所證明的。
六.不同傳統間的禮拜特色
  1. 東方正統教會:重儀式,他們主張唯有從儀式的進行中才能得 以了解正統教會的信仰。此外,正統教會更認為只有藉儀式的表 達才能使教會的生活更為豐富,且使天上、地上的禮拜聯合在一 起。所以,教會真正生活的核心,乃在於禮拜儀式的表達。
  2. 羅馬天主教會:重感官上的吸引力,在視、聽、嗅覺上皆相當 注重。諸如視覺方面:禮拜堂內充滿上主、聖人的畫像,教堂建 築的內外部規劃及彩色玻璃和圖繪皆有其重要的象徵和意義;聽 覺方面當然有經文歌的唱頌、經文的宣讀、音樂聲的聲響、講道、 禮儀程序的傳達;嗅覺方面即是那香爐所發出馨香之氣;觸覺方 面則是那酒與聖水。當然在禮拜程序進行時,各個動作和肢體姿 勢都有其特別意義的象徵。
  3. 改革宗教會:「簡樸」,省略繁文縟節的禮儀,強調講道「宣揚 上帝的話語」是改革宗教會的主旨。因此,在改革宗教會的禮拜 堂內外除了十字架、講壇、聖餐桌、風琴之類的樂器外,幾乎鮮 少有圖或畫像的裝飾,倒是改革宗的教會幾乎內外都設立有十字 架作為教會重要的象徵,和歐洲的大教堂( Cathedral ) 差異極 大,連牧師所穿的牧師服也以黑色為主,並沒有正統教會、信義 宗、天主教會或聖公會富有階級性的五顏六色。
結語:
改革宗教會的禮拜乃受到因信稱義、唯獨聖經、萬民皆祭司信念的影響頗深,其體制與信仰生活亦基於此。從其高舉上帝的主權、重視聖經的教導,以及遵守主日禮拜的象徵與聖靈的工作觀之,長老教會傳統的禮拜及一切信仰的作為,乃以上帝的榮耀為最終目標。

2020年7月19日 星期日

反諾斯底主義的教父們

  從護教學的教父時期﹐很自然地就轉入另一個時期﹐就是繼承他們的 “反諾斯底主義的教父”(Anti-Gnostic Fathers) 。其中最重要的有三位。

 

愛任紐 (Iranaeus)

反諾斯底主義的教父中的第一位是愛任紐。他出生於東方﹐後來稱為坡旅甲的門徒﹐但他的一生大部份時間住在西方。他本是一位長老(presbyter, 即牧師)﹐後來成為里昂 (Lyon)的監督。他的著作顯示一種實踐的基督徒精神﹐他的思想近於約翰的教義﹐但有時他的觀念中也會重視感情。他最主要的作品是<<反異端>> (Against Heresies) 一書﹐其中特別批判諾斯底主義。從本書中可以看出他的才幹﹐他所論述的基督教的福音也非常純粹﹐中肯。

 

希坡利達 (Hippolytus)

第二位是希坡利達﹐據說他是愛任紐的門徒﹐他的思維取向很像他的老師﹔他也是一位非常單純﹐中肯﹐實踐的人。他雖不像愛任紐那樣有天才﹐但他對於哲學觀念很有喜好。他主要是在羅馬附近事奉﹐據說在那裡殉道。他最重要的著作乃是<<駁斥異端>> (The Refutation of All Heresies)。他發現所有教義上的謬誤﹐是出於在哲學上的揣測。

                                         

特土良 (Tertullian)

三位教父中最偉大的一位是特土良﹔他不但有深奧的智慧和豐富的情感﹐又有活潑的想像力﹔他的學問很高﹐又有敏銳的觀察力。因為他是在迦太基作長老(牧師)﹐因此是北非神學派系的代表。又因為他的性格非常激烈﹐所以他為基督教辯護時會用嚴勵的言辭。他本是律師﹐所以對羅馬法律非常熟悉﹐他的神學著作中也使用法律名詞與觀念。他與希坡利達一樣﹐認為所有的異端乃受希臘哲學的影響﹐因之他竭力的反對哲學。他真誠熱切的本性﹐使他對時代的放蕩精神非常厭憎﹐後來甚至接納了厭世的孟他努主義(Montanism) 。他認為與異端辯論不會發生功效﹐因之認為處置異端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向他們提出異議。他是對西方神學思想影響最深的教父。

 

神論﹐人論﹐及救贖史

Their Doctrines of God, Man, and the History of Redemption

神的教義

Doctrine of God

他們認為諾斯底主義最大的錯誤﹐乃是將真神與創造主分為兩位。他們認為諾斯底主義是出於撒但的褻瀆﹔他們特別重視只有一位真神﹐祂不但是創造之主﹐也是救贖的主。律法由祂所賜﹐福音也是祂所啟示。這位神是三一真神﹔有三個位格 (three persons)﹐但只有一個本質 (a single essence)。特土良是教會歷史上第一個指出神有三個位格﹐也是首先使用 “三位一體” 專名的人。為了要駁斥神格唯一派 (Monarchians)﹐他特別重視神是一位﹐但有三個位格﹔只有一個本質 (one substance)﹐雖在數字上是三位﹐但神的本體絕無分裂。雖是如此﹐特土良的三一觀仍是不太正確﹐因為他認為三位格中有等次之分。

 

人的教義

Doctrine of Man

他們在人論上也反對諾斯底主義﹔他們特別指出﹐在人裡面的善惡﹐並不是由於天賦本性的狀態(natural endowments) 。假使物質是惡的﹐那麼人的本性是惡的﹐人就不能被視為有道德選擇的存有者 (a free moral being)。然而人是按著神的形像而造﹐並非不朽(意即並非完全)﹔但是人若順服是可能獲得不朽。罪乃是叛逆﹐結果是死亡﹔正如順服神的結果是不朽。在亞當裡面全人類都服在死亡之下。當時的教父們並沒有詳細指出我們的罪怎樣與亞當的罪有關﹐唯有特土良曾略為提到這一點。他說自從一個人出生﹐惡就在人的本性裡﹐這種光景藉著繁殖傳遞給人類。這是論到原罪的教義最早的記錄。

 

基督的位格與工作

Their Doctrine of the Person and Work of Christ

對於基督位格的教義﹐愛任紐與特土良大相逕庭﹔所以我們必需分別討論。

 愛任紐

Irenaeus’ Christology

愛任紐的基督論比特土兩和希波利達更正確﹐他的基督論也影響到希波利達的觀點。他非常討厭那對道的揣測﹐因為這樣只會帶來更多的的揣測。他只指出道是永存的﹐也是藉著道而將父神顯示出來﹔他以歷史上顯示的神的兒子為真正的出發點。藉著“道成肉身”﹐ 道成為歷史上的耶穌﹔從那時起祂是真神﹐也是真人。他反對諾斯底主義的異端﹐就是說那位不能受苦的基督在十字架釘死之前與那位能受苦的耶穌分開了。

他卻指出神與人性聯合是至為重要的。在第二亞當基督的裡面﹐人類再一次與神聯合。人類﹐無論是以往的或將來的人﹐在祂裡面得到恢復 (recapitulation)﹐這恢復使人類從亞當墮落後踏上之途挽回過來。這是愛任紐基督論的中心思想。他提到耶穌基督替死贖罪﹐但沒有太強調這一點。基督工作的最重要因素是祂的順服﹐祂的順服而抵消了亞當的不順服。

 特土良

Tertullian’s Christology

特土良的基督論以 “道” 為出發點﹐發展出一種在歷史上很重要的教義。他說﹕基督教的 “道” 有實際的本質(a real subsistence)﹐ 是一位獨立的位格 (Person)﹐是神所生﹐從神而出﹔不是從神流出﹐乃是自動生長 (self-projection)﹐正像樹木從根生長出來一樣。祂的存在是有起點的 (There was a time when he was not)。特土良強調道與父同質(substance) ﹐但生存的形態 (mode of existence) 卻與父不同﹐祂有自己的位格。祂的存在不是由於和父神分隔開來 (partitioning)﹐乃是藉自我彰顯 (self-unfolding)。父是全部的本質﹐而子只是本質的一部份﹐因為子是演展出來的 (derived)。特土良並沒有完全脫出子是低於父的觀念。特土良的長遠重要性﹐乃是因為他是第一位提出本質 (substance) 與位格 (person) 這個觀念者﹔後來在尼西亞信經 ( Nicene Creed) 制訂形成時﹐就用到這些觀念。我們可以說他擴大了道的教義﹐發展為三位一體的教義。為了駁斥神格唯一派﹐特土良強調神性中的三個位格只有一個本質﹐位格乃眾數﹐卻沒本體之別。可惜他並沒有完全講明三位一體的教義。他只看到道是在神裡面的無位格的理性 (impersonal reason)﹐ 在創造時才有了位格。一個位格低於另一個位格這觀念﹐又以粗略的方式表達﹕第一位格參與神性的本質 (substance) 比較多﹐ 而第二位格的參與比少。 

關於基督的神人二性﹐特土良與小亞細亞派的說法非常相似。關於基督完全的人性﹐除了麥利都(Melito)之外﹐他比其他教父們都講得更清晰﹔他清楚地分辨基督的兩性不混淆﹐神性人性都有各自的屬性。他覺得兩性並沒有融合起來 (fusion)﹐在基督裡乃是神人二性聚在一起 (conjunction)。他很重視耶穌基督的死﹐但沒有詳細解明﹐因為他並沒有強調耶穌受刑替死贖罪的必需性。他只注重罪人必需誠心悔罪。他雖認為神的公義有刑罰的因素﹐但特別高舉神的憐憫。同時﹐他的教導中有律法取向。他認為人受洗之後若犯罪﹐必須悔改或認罪﹐才能滿足神的要求。他又認為透過禁食及禁慾等來治死罪 (self-mortification)﹐能叫人逃避永刑。

 愛任紐論救贖的工作

Irenaeus on the Work of Redemption

在反諾斯底派的教父中﹐愛任紐對於基督救贖大功的描寫最詳細﹐但他的討論不完全一致。愛任紐是教父之中最正統的一位﹐但在他的著作中有兩種思想並不合乎<<聖經>>﹕第一是道德取向的﹐第二是神秘主義取向的。前者乃是說﹕人若自動地揀選善 這是靠己力還能做到的事 他就能重獲得到永生的命運。基督聖工的真正重要性﹐是叫我們確實的認識神﹐因之強化了人的自由。後者﹐基督在祂裡面叫人類復原(recapitulation)﹐在神和人之間建立了新的關係﹐成為叫人類獲新生命的麵酵。道藉著受苦受死與人類認同也藉著使人類成聖與賜人不朽﹐而使人類昇到更高的境界。祂在祂裡面使人類復原﹐挽轉了人類在亞當裡啟動的命運。祂賜給人類新生與不朽的的麵酵。這種說法可被解釋為救贖是透過神秘的過程 (mystical process) ﹕從道成了肉身直到人類神化 (deification)。愛任紐在這方面的強調﹐可能因為他受到約翰的影響﹐比保羅的影響更深。顯然地﹐愛任紐的用意並不是要教導救贖是完全神秘的﹐超肉體的。他雖特別重視基督與祂救贖的子民必須有生命的聯合 (living union) – 聖安瑟倫並沒有論到這一點 – 但他也提到這方面與救贖其他方面的關係﹕如基督為我們而順服神﹐滿足了神的要求﹔祂為我們受苦﹐為我們付上罪債﹐向父神獻上挽回祭挽回父神的憤怒 (propitiation)﹐祂也救贖我們脫離撒但的權勢。



二十五種常遇見的表面問題,背後的預設,和基督教的回應

1.表面問題:科學已經證明聖經沒有立足地了。我是相信科學的人。

背後預設:科學,和科學家是"中立" 的,"客觀" 的;他們沒有預設,沒有偏見。科學的理論總是建立在事實上。

基督教的回應:科學其實不斷的在改變,而科學的改變是受周圍文化的預設所影響的。科學並不 “中立” ,並不 “客觀” 。科學家都被自己的預設和自己的宇宙人生觀所控制。科學家會犯錯;也會製作虛假 (不乎合事實) 的理論。歷史上,科學從未能用事實來推翻聖經的任何一句話。不同的科學家,他們的理論可能與聖經衝突;可是科學並沒有任何能推翻聖經的證據。



2.表面問題:基督教的思想太狹窄了。

背後預設:世上最好的宗教,是一個叫人類都快樂,給人們帶來安全感的宗教。它告訴人世上沒有問題,明天會更好。宗教不可冒犯人,不可自稱是絕對真理。

基督教的回應:按照邏輯,所有的宗教都彼此矛盾;因此只有兩個可能:一,所有的宗教都是虛假的。二,只有一個宗教是真的。宇宙若有一位真神,那麼只可能有一個宗教是真的。所以,提出這個抗議的人,他自己的思想太"狹窄" 了,無法接受真理。



3.表面問題:我不能相信一個將人扔在地獄裡的神。

背後預設:神太慈祥了,不會把人送進地獄的。人太好了,神不會把人送進地獄的。提出這個問題的人假設:上帝的思想,情感,和行為都與人一樣。"假如我不會把人送進地獄,神也不會這樣做!"

基督教的回應:神不是人。神的思想,感情,與作為都與人截然不同。神的意念和道路高過人的意念和道路。這個人真正的問題是,他只想要一個按自己的形像造的 “神” :一個容忍他繼續犯罪,一個可以與罪人舒服共存的神。事實上上帝熱愛公義,聖潔到一個地步,他造了地獄!上帝愛他自己的本性,愛自己的律法,愛自己造的宇 宙,和他的選民;因此地獄的被造不只是出自上帝的公義,也出自他的愛!



4.表面問題:你我信什麼都不要緊;只要我們誠懇就可以了。

背後預設:誠懇比真理和道德更重要。

基督教的回應:這個立場既不合乎邏輯,也不合乎倫理道德。沒有人可以按這準則生活的!誰會說,那些犧牲嬰孩在祭壇上的撒但教徒,他們的惡行是可以接受的? 希特勒殺害成千上萬的猶太人,他也完全是誠懇的相信猶太人應該被除滅!誠懇不能取代真理或倫理。你可以是誠懇的,可是是完全錯誤的;你也可以是一個很誠懇 但很不道德的人!



5.表面問題:耶穌是個好人,是一個偉大的教師。他也只是好人而已(不是上帝)。

背後預設:這個人假設:耶穌是一個偉大的人。沒有人可以否定這點–可是耶穌不是上帝,他不是基督 (彌賽亞,救世主) 。

基督教的回應:這個論點不攻自破。耶穌若是一個好人和偉大的教師,那麼我們必需接受耶穌對自己的宣稱:就是,耶穌自己說他是誰。事實上耶穌宣稱自己是神 子,是世人的救主。假如耶穌不是他所宣稱的那位,那麼他要不是撒謊,就是瘋子。假如他是撒謊或瘋子的話,那麼就不是好人,更不是一個偉大的教師了!



6.表面問題:人不是邪惡的;人性本善。

背後預設:人基本上是好的。他們做壞事,是因為環境影響他們。一旦有了良好的教育,居住環境,和就業的機會,人就會變好的。

基督教的回應:這個論點並不符合事實。歷史和心理學給我們鐵證,說明人的本性壞透了。沒有人需要教導嬰孩如何撒謊,偷竊,欺騙。希特勒的德國是當時世界上教育水準最高的國家。所有的事實證據都支持聖經所說的:"人的心壞透了,誰能測度呢?" (耶 17:9)



7.表面問題:基督教是一些有心理問題的人的枴杖 (寄託) 。

背後預設:人們接受基督教,成為教徒,是因為這個宗教滿足了他們一些心理上的需要。因此基督教就不可能是真的。

基督教的回應:基督教顯然是真的,正是因為能夠滿足人所有的需要,包括心理上的需要。神既然創造了人,他肯定完全知道人需要些什麼。因此最合乎邏輯的假設是:那位創造人類的神所啟示的宗教,是最能滿足人的需要的。因此這個立場,其實支持了它想要反對的。



8.表面問題:我是無神論者。我不相信宇宙裡有神。

背後預設:無神論者假設自己有足夠的智能能力,支持他們的結論。他們覺得宇宙裡沒有任何的神明。

基督教的回應:唯有一位有資格作無神論者的,就是神自己!要斷然地宣稱 “宇宙沒有神!"者, 必需知道萬事,同時存在於宇宙每一個角落,且有無限的力量。換言之,這個人必需無所不知,無處不在,和無所不能:他必須是神本身!無神論是一個荒謬的信仰 立場是不攻自破的。



9.表面問題:基督教若對你有意義,有幫助,那很好,可是不要來煩我就好了!

背後預設:每一個人都應該"幹自己喜歡的事” 。只要不煩別人,愛怎麼活就可怎麼活。至於真理和倫理,那不重要!只有自己對歡樂的追求才重要。

基督教的回應:這種人生觀是毫無掩飾的自私自利!其實,基督徒是要 “煩” 別人的。歡樂主義生活方式,一定帶來災難。作一件事情,雖然 “感覺上很好” ,可是感覺好並不等於是對的。瘋狂的人謀殺別人時,"感覺上也很好" !這個立場是不符實際的。



10.表面問題:基督教沒有適切性 (與現實脫離) 。

背後預設:對我來說,在我的生命中,基督教不適切,不實際。只是紙上談兵,畫餅充饑,虛無飄渺,講到來世的樂園而已。

基督教的回應:真正的基督教是實際的,有高度的適切性。聖經關心到人生的每一層面,不只是要"救人的靈魂" 。這個人可能曾接觸過有缺欠 (不完整) 的基督教信仰。



11.我們都是神的一部分。我們都是神的兒女。

背後預設:這個人假設"至終的真相是一個存有",人是這個"宇宙靈魂" 或"宇宙力量" 的一部分。這立場最後帶到泛神論:宇宙一切就是神;神就是宇宙的一切。或者帶到"泛萬物主義" :一切就是"氣" ,"氣" 就是一切。

基督教的回應:我們並不是神的一部分!宇宙的真神是一位有位格的,同時是無限的神,他創造了這個宇宙。神造世界不是用自己的本質來造 ,而是從無有中創造。宇宙的造物主與整個宇宙在質在量上都截然不同。泛神論或者泛萬物主義帶來的,是萬物身份的消滅,帶來絕望。



12.表面問題:我儘量不傷害別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嘛!遇見有需要的人,我是不會幸災樂禍的。一定盡力而為幫助人。

背後預設:這句話的背後,假設神是按照我們是誰 (我們的人格) 和我們的表現 (行為) 來決定接納我們與否。神審判人類,好象老師將每一個學生與全班同學的分數來比較一樣。你的好行為若多過壞行為,你就可以過關!

基督教的回應:神接納罪人,乃是按照耶穌基督是誰 (他聖潔的人格) 和耶穌的表現 (耶穌完成了的大工) 。基督教是唯一的宗教,提供代罪的救贖。我們不可能憑自己的行為進天堂。我們不可能與別人的行為比較,來決定神救我們還是定我們的罪。我們得救,完全是憑 神的恩典;完全是藉著信心;完全是因著基督完成的救贖! (弗2:8,9)



13.表面問題:可是,基督徒這麼強烈地反對性愛!性有什麼不好?性是那麼的自然,因此一定是對的!

背後預設:他們假設:事實 (比方說:生理的本能) 必然是正常的。而正常的,必然是對的。因此:事實 (既然) 就是對的 (應然) 。

還有:一件事,假如帶來好的感覺,就去作罷!(想去作就作。)

基督教的回應:人因為犯了罪,有了罪孽。因此人不是正常的,世界也不是正常的。人虧缺了正常;世界也反常。事實 (就是:目前的人類和宇宙) 並不是正常的!我們有一些的慾望,對於我們墮落的人性是正常的。可是,對於墮落的人性是正常的事,並不是神原來創造人的時候的正常事。性本身不是罪,只要 “正常” 的作:就是說,在神本來創造人的時候所計劃的,如何,什麼時候,在什麼情況之下進行。



14.表面問題:我曾嘗試過信基督教,可是沒有效果(對我沒有用)。

背後預設:基督教只是情感上的某一種不會持久的"高峰經歷"。這個人沒有經歷過真正的迴轉(悔改,信心) 。因為他的 “迴轉” 不是真的,他就假設說,所有的 “迴轉” 經歷都是假的。他以自己個人的經驗,來衡量人類所有的經驗。

基督教的回應:是的,假的迴轉 (信主) 經歷是絕對可能的。他所嘗試的,並不是真的基督教。可是,一次的假迴轉,不等於說所有的迴轉經歷都是假的。這並不合乎邏輯,也不符合事實。



15.表面問題:我不能信神。當我看到希特勒如何對待猶太人,又想到世界上充滿著痛苦,我不能相信宇宙裡有神。

背後預設:這個人假設:我們就算沒有絕對的倫理道德標準,也可以作出道德的上判斷:如判斷希特勒的邪惡。"神" 的存在,對我們做道德判斷不是必需的條件。

基督教的回應:這個立場不符合邏輯。宇宙若沒有神,就沒有絕對的道德標準,沒有"公義" 的根據。要解決"為什麼有苦難" 這個問題,必需有神的存在。正視苦難的問題,並不需要我們否定神的存在。這個人的立場,在實際生活上也是行不通的。若要作出對邪惡的判斷,而定它的罪,神 的存在是必需的,不可或缺的。若沒有神,就沒有"邪惡" 這回事,也沒有"善" 。



16.表面問題:進化論是真理。我們不能再信聖經了!

背後預設:這個人假設進化論是事實,而不是理論。所有的證據都支持進化論的。而創造論呢,是沒有證據的支持的。所有的科學家都相信進化論。沒有一個有知 識,學問的人,可能對進化論提出異議。進化論,是對宇宙萬物的最好的,最合理的解釋。而創造論只不過是一個信仰,一種迷信。

基督教的回應:進化論其實是由很多不同的,而且是彼此矛盾的理論所組成的混合品。什麼是進化論?它是某一些科學家提出的某一些理論。這些理論不一定經得起 嚴格的科學審核,或哲學審核。創造論有充份的證據,而進化論只是一個武斷的信仰。參Shute, Flaws in the Theory of Evolution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17.表面問題:教會裡的人都是假冒為善的偽君子!

背後預設:這人假設了:神賜福給偽君子們,他們死後將上天堂。所有的基督徒必需是完全人!一次犯錯,就成為偽君子了。而在世上的酒吧,舞池,工商界是沒有偽君子存在的。提出這抗議的人,假設自己不是偽君子。

基督教的回應:所有的偽君子都被神定罪 (馬太福音23:13,33) 。所以,寧願花幾十年在教會裡容忍偽君子們,不是比在永恆裡與偽君子在地獄共存更上算嗎?基督教是為"罪人" 設的福音。認為基督徒必需是完全人是錯誤的想法。其實,在社會上每一個行界,機構里都有偽君子。因此:請你仰望耶穌基督,作一個 (真) 基督徒罷!基督徒可能讓你失望,可是耶穌基督永遠不失敗,他是大能的救主!



18.表面問題:所有的宗教都是一樣的。條條大路通天堂啊!所有的宗教都敬奉同一位主宰!因此說基督教是唯一通往上帝的道路,是非常不友善的。

背後預設:他假設:神若存在的話,他並不關心人們如何對待他;也不關心人應該如何正當的敬拜神。這個所謂的 “神” 從來沒有向人類啟示自己,也沒有向人類啟示他的旨意。他也假設了;所有宗教所教導的教條–就是:神是誰,罪的本質,世界的來源與將來的結局,人是誰,如 何得救等–都是一樣的。所以,假如所有的宗教都教導同樣的道理,基督教只不過是多種道路中的一條而已。

基督教的回應:事實上,神具體地啟示了他的 (聖潔的) 本性,也吩咐人類如何正當的敬拜他。基督教所教導的教義,是與一切其它的宗教截然不同的;基督教是絕對獨特的。每一個宗教都有自己的 “神” 或神靈。基督教的聖經,和聖經所教導的信仰,是神所啟示的,唯一通到神那裡的道路!耶穌基督是唯一到父神的道路 (約 14:6) 。以愛心向別人宣告真理,並非不友善。



19.表面問題:基督教不合乎邏輯,不理性。

背後預設:很多人提到"理性" 或"邏輯" 的時候,其實是指自己的常識。他們是一種錯誤思想的受害者–就是以為我自己所想的,就是事物的真相。有什麼事物對自己來說不合邏輯的話,就不存在。

基督教的回應:你的思維若以 “理性” 或 “一般常識” 作出發點(絕對的權威)的話,你至終必成為懷疑主義者。通常提出這種異議的人,對基督教有嚴重的誤解:他們在自己腦袋裡造了一個假的"基督教,"然後把它 攻破。其實,基督教並不矛盾 (參考:See Gordon Clark, Religion, Reason, and Revelation,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Co.;作者顯示基督教並不違背邏輯) 。



20.表面問題:那些沒有聽過福音的異教徒,他們的命運又怎麼樣?

背後預設:這個人假設:異教徒從沒有從上帝得到啟示。因此我們不應視他們為罪人,以罪人來對待他們。因為他們無知。他們是 “高貴的野蠻人 ” (一些人類學家的用語) 。當我們拒絕基督教時,我們失喪了;可是他們既然對基督教一無所知,他們不可能會因為拒絕基督教而失喪!

基督教的回應:事實上,異教徒失喪是因為他們是罪人。他們拒絕,抵擋在他們良心良心裡的,和在大自然裡的啟示:神的普遍啟示。他們無可推諉 (羅 1:20) ,是被定罪的人 (羅 2:12) 。我們失喪不是因為我們知道什麼,或不知道什麼;我們失喪是因為我們的本性:我們是墮落的罪人。



21.表面問題:我不是罪人。

背後預設:罪人的定義就是:社會棄絕的人,如妓女,醉鬼等。提這個問題的人自以為義,認為自己是好人,正直的人,道德上高人一等。

Christian Answer:
All people are sinners, though in various degrees. A “sinner” is one who has not done all he should, and who has done what he should not have done. Sin is true guilt before God. God demands 100% of us keeping 100% of the law, 100% of time. Anything less is sin.
基督教的回應:世上每一個人都是罪人,雖然犯罪的程度可能不同。一個罪人就是:沒有盡所有的本份,和作了神所禁止的事的人。罪就是:在神面前罪名成立 (有罪孽) 。神的要求,就是全人類遵守全部律法,所有的人隨時都百分之百地遵守。不能達到這標準的,就是罪。



22.表面問題:我太邪惡了,基督教不能幫助我的。上帝不可能接納我。

背後預設:基督教是給那些好人,社會上有地位的人。不是給"罪人" 的。神不可能真正饒恕那些壞透的人。

基督教的回應:聖經的教導是:自以為 “好人” 者必下地獄;可是不少 “壞人” 將上天堂 !耶穌說:他來不是召 (自己認為是) “義人” 者 ,乃是召罪人悔改。基督教只對那些覺悟自己的罪和不配的人,提供真正的盼望。對這些人,耶穌的邀請是:到我這裡來!



23.表面問題:我不相信耶穌從死裡復活。

背後預設:宇宙是一個 “關閉系統” ,由自然定律控制。這些定律是絕對的,不能違犯的。基督從死裡復活既是神跡,必定是不可能的事;因為神跡是不可能發生的。

基督教的回應:宇宙不是由什麼所謂的 “定律” 所掌管和維繫的。神親自托住宇宙,主宰宇宙 (歌羅西書1 :17 ;以弗所書1 :11) 。神跡並不違反什麼們 “定律” 。這是因為,所謂 “定律” 只不過是人們對神在宇宙的作為的觀察而已。人觀察神如何無時不在托住宇宙,掌管宇宙。今天的當代科學已經放棄了牛頓時代的機械的宇宙人生觀–就是這個人 的異議背後的宇宙人生觀。



24.表面問題:我不能接受聖經(是神的話) 。

背後預設:這個人假設了:人是獨立,自主自法的。人以自己作出發點;自己孤獨的存在於宇宙,自己靠自己,不靠任何外來的特殊啟示。這個人也假設:在這個情況裡,人可能理解自己,理解世界和世界其中所有的相互關係。其實這是歷代人文主義虛妄的美夢。

基督教的回應:哲學歷史告訴我們,人的自主,自法必定帶來徹底的懷疑主義 (意即:沒有知識的可能) 。我們若以人為出發點,必定導致完全的混亂。除非我們以真神為出發典,才可以對宇宙有真正的認識。這個人的表面異議,並不符合事實。 (參看薛華的著作,如 Francis Schaeffer, The God Who Is There, Inter Varsity Press.)



25.表面問題:宇宙裡一切都是相對的。並沒有絕對的真理。

背後預設:宇宙的一切事物對於提這個問題的人是相對的。人乃是宇宙真理的裁判者。有權力,就有真理。這個人也假設:沒有人可以判斷別人的道德。人不可能對任何事作道德的判斷。

基督教的回應:這個立場不攻自破。說 “宇宙一切的事物都是相對的",或"宇宙沒有絕對” 本身就是作了一個絕對的判斷;這是武斷的,不可能跟相對主義自洽的宣告!這個立場也是不符實際的。因為,按照這種說法,希特勒和強姦兒童的人,都應該被肯 定。因為人不可以作道德的判斷!可是事實上,每一個人每天都在作道德的判斷。沒有人可以從這個事實逃脫;這是生命的一部分。




實用證據派實例

李德爾(Paul Little)《你為何要信?》"基督教符合理性嗎?"(第一章)

李德爾認為基督徒在這問題上有兩種錯誤的觀點:

觀點#1:福音是非理性的。

觀點#2:作基督徒,只需要在理性上同意某一些宗教理念。

李德爾自己的看法是:

觀點#3:信主 (迴轉) 有理性的因素:理解一個合理的真理系統。不過,人必須作出道德的決定:這方面必須依靠聖靈。這是迴轉信主中的另一個因素。

人的問題不在乎他的理性能力:他的問題是,要選擇基督教。他們不願意相信:因此,問題主要是意志上的問題。

結果:對基督教的信心,是建立在證據上。是一個合乎理性的信心。基督徒對信心的理解是:信心超越理性,可是不是反理性的。

結論:基督教是合理性的。

一個預設派者(Richard Pratt)對此護教進路的批判:

(1) 人的理性並不完全依靠神。作者鼓勵基督徒在護教時,提出基督教為一個可被人獨立,自主的理性來審核的信仰。信仰不是根據神的自證,乃是根據人自主的理性所能接受的證據。

(2) 作者並沒有認為人的理性被墮落所污染。人的問題並沒有包括對真理瞎眼,人的問題知識他不願意選擇真理;而人有足夠的能力去認識這真理。

因此,李得爾把理性和邏輯分析,視為對基督徒和非信徒都是中立的。理性上的證據和論據都是中立的工具,用來說服非信徒接受基督教的可信性。

護教時,基督徒只需要幫助非信徒在他的自主的思維上更清楚,更理性,就可以被說服,基督教是可信的。

這個對人的理性的看法,不符合>的看法。人的墮落,涉及人本性的每一層面。人的個性每一面都被罪所污染。因此,理性在沒有資格作真理的裁判官。只有神才能裁判真理。

罪影響了人類到一個地步,連理性的能力都不是中立的。基督徒(應該)用理性來依靠神。非信徒竭力在思維上保持自己的自主。

因此,在面對不信的時候,是沒有中立地帶的。

李德爾為聖經的權威的辯護:他先開始提出聖經對自己的來源的見證。可是他警告讀者:"聖經的斷言和自稱雖然本身不是證據,可是還是很重要的一些資料,是不能被忽略的。"

他引用多處聖經之後,作出結論:"所以有好幾方面的證據,我們可以根據它們來相信聖經是神的話。"

再者,他討論了新舊約聖經文本的保存和可靠性。考古學和科學的證據,被用來支持聖經的權威;考古學和科學並沒有提出證據來推翻聖經。

在這一點上,李德爾正確地說:我們所讀的,我們所聽的一切事,都需要問:"這個人的預設是什麼?"才能從他的預設的角度來解釋他的結論。

雖然如此,當李氏為聖經辯護的時候,並沒有努力將這些原則實踐出來。他從沒有在書中提出,基督徒和非信徒對聖經與科學的關係的看法,是基本上不同的。他認為只有少部分的不同而已。
Even so, there is little or no effort to put these kinds of observations into practice when defending the Scriptures. Nowhere does Little suggest that Christian and non-Christian presuppositions about the Bible’s relation to science are fundamentally different. There are only slight differences.

聖經的權威,還是取決與科學的發現–至少,理論上是如此。李氏為聖經可信性所作出的辯護,並不能防止科學證據的推翻。當科學的證據否決聖經的時候,護教便失敗了。

聖經的權威一定不可依靠人的審核;因為,毫無疑問地聖經是神的話。


證據派浮現出的問題之深層分析

聖經的完備 (足夠) 性,和聖經權威的不同範疇 (處境) 。

宗教改革時期的口號:唯獨聖經,意思是:聖經的完備(足夠) 性。護教者和佈道者的目標是一樣的。

從信仰的角度我們可以說, 聖經是不用辯護的。

信心不是沒有證據的空信,而是建立在足夠的證據上之信靠。信心尊重神的話,以之為足夠的證據。

信靠神的話為至終的證據,並不表示我們不注重"理由"。神所作的,所講的,必定有自己的理由 – 他是真理本身,也是智能的,恩慈的神。可是神並不是每次都把理由其實給我們。有時神會給我們啟示理由。因此,護教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把聖經本身為所啟示 的真理提出的理由,講解清楚。

不過,"唯獨聖經"並不表示我們在神學討論時不可用聖經以外的資料。我們只是強調,在神學或任何學科,最高的權威與準則唯獨是聖經。

在護教的過程,提出聖經以外的資料並沒有什麼問題;不過,這些資料不可以與聖經(神的啟示,神的話)相提並論。

人的思維是需要用聖經以外的資料的,因為神將我們(基督徒) 放在當代世俗世界裡,我們是需要正視它的。物理,社會學,地質學,心理學,醫學等,當然要回應聖經以外的資料。神學也不例外。因為神學並不只是誦讀聖經,乃是面對人的需要而應用聖經。

神學面對的危險是:把神學家認為人的 “需要",提升到與聖經同等權威,或甚至高過聖經。可是,靠著禱告與默想神的話,這個試探是可以克服的。

因此,根據聖經的準則來為聖經辯護,本身並不意味我們在聖經以外,加添其它材料成為我們的最高準則–雖然我們用了聖經以外的資料。這樣作,只不過是顯示聖經本身的合理性。

可否用聖經以外的歷史,科學材料來正視聖經的教訓?這樣作是否信靠這些資料多於信靠聖經?是否表示我們認為這些資料比聖經更可靠?不一定。用這些證據來論證,不可能加添我們對最高權威性的知識。只有聖經才可以提供這種的知識。

不過,若要正確地認識聖經,我們應該從不同的角度 (範疇) 來看聖經 :聖經在當時文化的處境,和在整個宇宙的處境裡的權威/意義。這樣可以看到聖經如何光照宇宙每一個範疇。

護教這可以用聖經以外的資料,可是不能把這些變成獨立的準則,而以這些準則衡量聖經。(這是傳統預設派對證據派的批判。)

我們應該呈現聖經的真相,和聖經與不同範疇的關係 (意義) 。這樣作時,我們會發現聖經有時與其它的著作同意,有時不同意。這是很自然的,因為神的話是進到有限的,墮落後的人間。這些事實可以在恩主手中用來說服非信徒。


對預設派的異議

異議#1.我們與非信徒爭辯時,不應根據從聖經來的準則來爭辯。這樣的爭辯是有偏見的。

我們應給非信徒一個沒有偏見的論證,是中立的,沒有宗教預設的。我們應該用非信徒們能接納的準則:邏輯,事實,經驗,理性–這些是真理的來源。神的啟示,特別是聖經,應該徹底地從基督徒的論證中剷除。

對異議#1的回應:基督徒已經委身生命給基督為主 (彼前 3:15) 。這種訴諸"中立"思維的護教,使護教成為 “委身基督” 的例外範疇!

異議#1好象很合邏輯和常識,特別是證據派會提出我們爭辯的焦點既然是神和聖經,那麼論證時當然不能假設神和聖經的任何事。這樣的假設是 “圓周的思維方式” ;這樣作,我們傳福音的工作就完蛋了。

注:有些提倡 “中立思維” 的 (有些自稱 “古典護教學”) 認為自己的護教法是根據聖經的,是非常 “尊基督為主” 的。例:R.C. Sproul在他的著作裡,詳細的解釋了羅馬書1:18-20,剖析了 “無神論者的心理” 。可是他們又在護教對話過程中,鼓勵非信徒用中立的思維方式;同時他們嘗試建立中立的論據,是沒有任何來自聖經的預設的。

因此這些古典護教學家,在 “中立” 這問題上不符合聖經。使徒彼得的論據是不同的:在護教上,"委身基督的主權" 當然不能置之不理!護教的處境正是我們應尊基督為主的時候。我們的言行都當尊主為大,也應鼓勵他人尊主為主。基督的主權是我們至終的預設,我們心裡已經委 身於這真理。我們徹底地信靠基督和基督的智能,應許,話語;神的話語是我們最高的真理準則。

異議#2.預設派的護教者是 “循環(圓周)思維"者,在兜圈子!

回應異議#2:我們不說:"聖經是真理,因此聖經是真理” 。(這個論據沒有錯,基督徒是這樣信的,可是一般來說,非信徒是不會被說服的。) 我們可以用500見證人來支持基督的復活 (林前 15:6) 。但非信徒會發覺我們的"循環思維" ;他若問:"你用什麼標準衡量見證是否可靠?" 或 “你從見證開始,以神跡為結論,這種的思維根據什麼知識論?” 實驗主義的哲學(休謨) 不許可這種論證。事實上基督徒預設了一個基督教的,聖經的知識論,合乎聖經的衡量見證/表象/事實的準則。基督徒用合乎聖經的準則來達到合乎聖經的結論。

那麼,這種方法應否被定罪為 “兜圈子” ?不。其實我們每人都這樣思想的。每派哲學都用自己的準則來證明自己的結論。不然沒有人的思想可以一致!相信理性是至高權威的人(理性主義者) ,在為理性主義辯證時一定要預設理性至上。那些相信感官經歷至上的人(實驗主義者)一定要預設感官經歷至上。懷疑主義者必需懷疑自己的懷疑主義(當然,這 正是懷疑主義者必要面對的難題) 。為一個至終準則爭辯時 (無論是聖經,古蘭經,理性,感官經歷/科學) ,我們用的準則必須符合我們的結論。假如這叫 “兜圈子” ,那麼每一個人都事實上在兜圈子!

既是這樣,在傳福音時就沒有話可說了?不是的。

(一) 神已經清楚地向非信徒啟示 (羅1:18-20) 。雖然他抵擋 / 壓抑這知識 (21-23節) ,可是在他的深層意識裡有這啟示的回憶。他的罪就是抵抗這回憶。也就因為他有這啟示和回憶,因此在神面前必須負責。他在心靈的深處知道經驗主義是錯誤的; 聖經的準則是真理。

我們的護教論證 (見證) 不是針對他的經驗主義知識論,乃是針對他對神的啟示的回憶–神的啟示給我們的知識論有所暗示(涵義)。若要成就這樣的見證,我們不但可以用符合聖經的準則,我們更必須這樣作。

非信徒若說,"我不能接納你的預設" 時,我們可以回答:"那麼我們再談談罷,可能我的預設會早晚吸引你 (就正如你的預設也可能早晚吸引我一樣)。我們可以繼續深入的解釋我們的思想。讓我們繼續用我們自己的預設來談一些我們還沒討論過的題目,好嗎?"

(二) 我們對非信徒的見證,從來不是孤獨作戰。神在我們的見證上加添超自然的因素:聖靈與神的話的見證,聖靈在神的話裡面的見證。(羅15:18-19,林前 2:4-5, 林前2:12-16, 林後3:15-18; 帖前1:5,帖前2:13;帖後2:13-14)。我們不要懷疑聖靈的能力!我們的見證基本上是聖靈的工具:因此,我們的策略必須由神的話語掌管。

(三) 事實上,常識告訴我們,我們常常這樣思維。當一個神經病的人以為全世界的人都要殺他時,我們與他的談話時不會接納他的世界觀,知識論。在他裡面某一層面,他知道並不是全世界都在計劃殺他。

(四) 護教可用不同的方式。非信徒若對基督徒的"證據" 提出抗議,基督徒可以換個論證方法:化守為攻,向非信徒的世界觀 (本體論) 和知識論提出挑戰。這種論證也是圓周性的,不過沒有那麼明顯。我們可以向非信徒提出一系列的問題:你怎樣支持邏輯定律是絕對的?你憑什麼相信生命有價值? 或者我們可以向他講寓言。

認為預設式的護教必讓基督徒"沒有話可說" 的人,低估神的能力;神大有能力刺透人心!他們低估符合聖經的護教是可以多元化,豐富,滿有創意的。神呼召我們作他的代言人;神給我們智能,豐盛,創意。

(五) “狹義的循環論證"與"廣義的循環論證"有所不同。廣義的這樣說:聖經是神的話,因為有很多不同的證據支持。然後,我們指出這些證據。這個論證仍然是循環 的,因為基督徒護教者用什麼準則來選擇,衡量證據,設計論證等,都是由聖經所控制。可是這樣的對話可以維持長一點,說服立比較強。

"循環性的思維” ,從這個意義來看,是與宇宙一樣那麼寬廣:因為宇宙裡每一項事實都指向見證神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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