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5日 星期日

門徒的教會生活

 

新約的廿三卷書信、加上四卷福音書,差不多都是為了提醒信徒,如何在這大家庭裡與其他肢體一同生活,所以「教會生活」是每一個信徒都不能分割的生活態度,與平常生活的節拍是一致並行,不能分開的。教會生活有四種明顯的生活態度,而這四種生活態度,都與平常所過的生活沒有分別的。

a. 敬拜──以個人或群體形式,過一個敬拜上帝的生活;

b. 教導──以上帝的話語,作為信徒生活的指引;

c. 團契──肢體之間的相處,過一個愛的生活;

d. ──傳福音,過一個見証耶穌的生活。

 

敬拜生活

 

  崇拜(Worship)乃是人轉向上帝,信賴和崇拜衪。崇拜,在舊約聖經原意含有向上望向那位至高者。在新約,使用「來到」或「進前去」,形容崇拜者好像一位帶著祭物的人進到祭壇(象徵去到上帝面前)去的動作(出16:9;34:32;9:5;10:3-4;來4:3;7:19,25;10:1,22;11:6;12:18,22)。神學說明崇拜是一種內心的經驗,(但是建基於客觀的啟示),是人對上帝啟示的回應。一個人要明白崇拜的意義,自身必須是崇拜者。

 

個人性的敬拜生活:耶穌在地上的平常生活,都不忘與天父單獨在一起,有個人敬拜的時候。門徒也需要有個人私自的敬拜,並不僅在教會建築物的四道牆內才能實行,只要明白:「上帝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4

 

群體性的敬拜生活:初期教會的信徒,差不多天天都有群體敬拜的機會,「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裡,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讚美上帝,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二46-47)。群體敬拜的範圍包括在家庭的敬拜會、在退修營地、主日禮拜、聖餐(記念主聚會)、祈禱會、禁食祈禱會等。

 

教導生活

 

  以遵守上帝話語作為生活指引,就是過著一種「教導生活」(提後三16-17)。聖經,是信徒生活上不能缺少的靈糧,也是不可忘記的生活原則,因為聖經的作用,是帶領屬上帝的人,過著一個有益蒙福的生活。

 

  信徒的現實生活,與上帝話語的教訓都有關連,況且,「信心」也是從上帝的話語而來。過一個教會生活,沒有上帝話語的教導指引下,就無法活出敬畏上帝的生活。而教會是一個學習上帝話語的好場所,信徒應當存謙卑的心在當中好好的學習,在崇拜專心聆聽講壇的信息,參加教會舉辦的查經班、主日學或各項專題的課程。若你不是在教會裡作教師,便必須是一位虛心學習的學生。

 

團契生活

 

按約壹1:3的教導,信徒相交的基礎是必須在主耶穌裡面。因父上帝透過聖子耶穌基督,並在聖靈裡,與人類在恩典中建立了關係,基督徒才能彼此相交。那些相信復活福音的人,透過聖子,在聖靈裡與父上帝聯合,帶來真實的關連,叫人經驗與上帝的關係(相交,communion)。那些「在基督裡」的人,不單在聖靈裡與耶穌基督及父上帝相交,也是彼此相交。這種關連、關係與聯合就是相交之意。

 

相交生活,是耶穌基督受苦前的一個晚上,特別吩咐門徒們遵守的,「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十三34)這種愛的生活,是教活生活一個重要的生活表現,藉著與其他肢體有相交團契的生活。希臘文的「團契」(Koinonia)原有「共一的心」「同一的靈」的意思。簡單來說,當一群弟兄姊妹一起生活,有並通的心,共通的靈,相通的感受,彼此能進到對方的感受中的時候,他們已經是有「團契」了。

 

透過相交的生活,信徒更加強彼此的關心,彼此邀發起愛上帝及愛人的心,同時也可彼此得到鼓勵去實踐上帝的教訓,叫我們的生命不住成長,並且更有力量去面對壓力和困難,還讓肢體可以運用各人不同的恩賜,作彼此服事、建立的工作。所以信主以後,信徒不獨要靈修、參與敬拜,而且要珍惜教會的團契或小組生活,這樣才可以享受豐盛的門徒生活。

 

宣教生活

 

  教會生活另一個不可缺少的,就是傳揚基督福音的生活習慣。耶穌命令信徒去到地極傳講福音,不是單指在講壇上傳講福音、在路上與行人分享福音、在街頭裡派福音單張,而是要人的生活裡面,成為耶穌基督的見証人。這種宣教生活,就在平常人生活裡所做的一切事上,帶著耶穌基督的權柄,與人相處和建立關係,讓聖靈藉著信徒的生活,成為福音流通的管子。經上記著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每一個信徒,都是全職的「宣教士/傳道人」,以生活的見証,來作為基督福音的出口,這也是教會生活的一部分。

 

 

門徒的佈道

 

為何信徒都要傳福音?

 

1. 這是主耶穌的命令

  

主在臨升天前多次將這重要使命交托給所有的門徒,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十六15;參太廿八19;徒一8;約廿21-23;路廿四47

 

2. 不信主者今生來生都會痛苦

  

聖經十分清楚地說:「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不信者將來也會受地獄之苦。若信徒真的相信聖經所說的,又怎會忍心不信者受苦而不努力傳福音呢?

 

3. 上帝不願一人沉淪

  

彼得後書三章9節記述說:「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人都是上帝所造的,祂看人為至寶,祂見到人如同羊沒有牧人的時候,便會憐憫他們,盼望他們能聽到福音並悔改。

 

4. 信徒不傳福音便會有禍

 

保羅說:「我若不傳福音,便有禍了!」(林前九16)。是甚麼禍?若我們的家人、親屬離世時還沒有信主,而自己從沒有認真地向他們傳福音,我們必會慚愧、自責,想起他們的結局,更會心感不安。不少弟兄姊妹在親友離世時,有強烈的罪疚感,就是因這緣故。其次,若我們沒有傳福音,一天當站在基督台前受審判的時候,我們也會無面目見主,因為自己沒有遵主而行,成了「又懶又惡的僕人」。

 

5. 上帝命定人信主是要透過人傳福音

 

為甚麼上帝不差遣天使去傳福音?為甚麼上帝不用神蹟異能去傳福音,反而要我們這些無用的人去傳福音?原來主不只是為了讓我們經歷結果子之喜樂,同時也是為了建立我們!祂不願我們將來空手見祂,更不願我們的生命沒有成長!而生命快速成長的時候,往往是在我們應用上帝的話,去行,去傳,去教導的時候,所謂「用而後知不足」正是這個意思。所以上帝說:「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羅十14)祂用人看為沒有果效的方法去傳道,祂用我們這些沒有用的人去傳福音,確是用心良苦。

 

傳福音的資格

  

我們常聽到弟兄姊妹說:「我信得很淺,哪有資格傳福音?」「待我對聖經了解多了,才去傳福音吧!」「我不懂得怎樣去傳!」聖經對這些藉口有什麼回應?一方面,聖經公佈了所有門徒均有責任去傳福音。然而,成功的、有果效的傳福音卻是有其特質的。

  

按聖經所載,一個人之所以信主,一方面百分之百是上帝的恩典,哥林多前書十二章3節說:「所以我告訴你們,被上帝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另一方面,百分之百也是屬於人的責任。我所說的人,不獨是慕道者是否肯謙卑,以開放的心去聽上帝的話;也包括傳福音的人是否肯謙卑,努力改善自己傳福音的技巧及方法,裝備自己更有效地傳福音。按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5節及二章2-11節所載,以下各項都是十分重要的:

 

1. 用信心倚靠聖靈

  

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5節說:「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那裡,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正如你們知道、我們在你們那裡,為你們的緣故是怎樣為人。」在我們傳福音的時候,我們倚靠的是聖靈,藉懇切的禱告求上帝的大能彰顯。

 

2. 對主及福音有堅定的信念

  

保羅能領那麼多人信主是因為別人看見他的信念及信心──在受逼迫的時候,他對主仍堅定不移,且冒險將福音傳給人(帖前2:2)。事實上,若我們對自己所信的也缺乏肯定的信念,在傳福音時也不肯付代價,我們是很難說服別人信主的。

 

3. 為了討上帝的喜歡

 

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4節說:「但上帝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的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上帝喜歡。」將福音完整地傳出去,是我們所有信徒的責任。

 

4. 存心溫柔

 

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7-8節說:「只在你們中間存心溫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我們既是這樣愛你們,不但願意將上帝的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因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若我們對別人都有保羅的心腸──愛他們如同父母愛子女,甚至連性命也願意給他們,我絕對相信,慕道的朋友是不可能沒有反應的。

 

5. 有生命的榜樣

 

未信的人,特別是我們的家人親屬,不是要聽福音,乃是要看福音的。他們要看看我們信主後是否有改變,是否更有愛心,更樂於助人,更喜樂,更積極,以及我們的行事為人是否有值得他們羡慕之處。保羅為何傳福音那麼有效呢?不單是因為他的口才、說服力,乃是因為他的「辛苦勞碌、晝夜工作,傳福音給他們」(帖前2:9-11),以及他聖潔、公義,無可指責的生活。他待撒撒羅尼迦人,好像父親待兒女一樣,難怪那裡的人口服心服地信主,接受福音。

 

 

如何分享福音

 

要有效地將福音傳給別人,我們必須注意多方禱告及與人建立關係。在分享福音的過程中,我們也要注意以下各點:

 

分享見證

 

  撒馬利亞婦人(參約四2939)及那被鬼附而得主耶穌救贖的人(參可五1-20),信主以後即開始作見證,向人傳福音。見證就是要將自己所經歷到的主的愛、生命的改變及由上帝來的恩典與人分享。若我們要向人傳福音,我們首先必須學習與人分享見證。一般來說,見證應包括下列內容:

 

1.        見證的焦點一定是上帝,是祂的愛、大能、恩典,而不是高舉某些人。

2.        講述我是如何認識主?

3.        為何我會相信接受?

4.        信主後我有甚麼改變?明顯的改變又有哪些?可將其中一些特別的經歷稍為詳細地描述。

 

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俗語有云:「知己知彼,百戰百勝。」要達到傳福音的果效,我們必須了解對方的需要,從他們的需要開始,然後將相關的見證或上帝的話與他們分享,一針見血地打開他們的心竅。對自卑者,我們可以分享不自卑的自由;對憂慮者,我們可以分享不憂慮的自由;對與人不和者,我們可以分享與人和睦之秘訣…..「向甚麼人我們就作什麼人」(林前九20-22),焦點完全放在主的大能上。若我們隨時預備一些福音性小冊子送給遇見的人,必事半功倍了。

 

預備好常見問題的答案

 

  英國一位神學家司徒德牧師說:「若我們對不信者所提出之問題全無合理之答案,則我們差不多等於說,他們的不信是對的,是合理的。」良好的答案必須合符聖經、對題,並且有說服力!

 

預備好隨時收割

 

 傳福音的時候,我們必須讓慕道者清楚下列各點:

 

*  人皆有罪,達不到上帝的標準。(參賽五十九1-2;羅三23

*  天堂是完美的,不完美的人無法進去,上帝要求進去者先要成為完美的人才可進去。(參啟廿一1-5;約三35

* 主耶穌來到世上,為了擔當了人一切的罪孽過犯而釘死在十字架上,表明祂對人無比的愛。(參羅五7-8,六16

*  人要得救,必須悔改認罪,接受主耶穌到心中成為救主,讓祂洗去自己一切的罪。(參約壹一9;約三16

*  信主的人不單只可以享受永生,且可享受豐盛的人生。(參約三16,十10

 

鼓勵人決志的簡單程序是:

 

AAdmit──承認自己是無力自救的罪人;

BBelieve──相信主是上帝,而祂曾經成為人來到世上,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在第三日復活,所以祂絕對能解決我們的罪,賜我們新生及永生;

CConfess──心裡相信,口裡承認,打開自己的心,讓主居心中作救主,作主作王。

 

  若慕道者表示願意接受主,我們可以邀請他向主開聲禱告、認罪、表示相信主是救主,並表示願意打開心門,邀請主到心中作唯一的救主。在對方作了禱告後,我們可以問:「主耶穌在哪裡?」當他很清楚表達主耶穌「無處不在,且在我心中」的時候,深信我們的喜悅是難以形容的。

 

結論

 

一個經常操練傳福音的人,肯定是會愈來愈懂得傳福音,而首先受惠的,必定是他自己最親的人。上帝會特別恩待這樣的弟兄姊妹,使他們整個人生甚至家庭都蒙福。詩篇一百廿十六篇5節說:「流淚撒種的,必歡呼收割。」要在見主面時問心無愧,要在親友離世時沒有罪疚感,我們必須把握時機,竭盡所能,將福音傳給我們周圍的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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