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禮聘
1.指導原則
(1)雙方家長談及禮聘時,應有誠心實意的態度,避免影響雙方的婚事或情感。
(2)為了成就美好的婚姻,不應有比較、計較的事情,雙方應本著基督的心諒解、接納,重視應有的禮貌與約定。
(3)因各地民情、族群的差異,禮聘的收受各有不同作法,應打破傳統上的不良觀念與要求;若雙方家長能接受時,能免去民間世俗的作法最好。
(4)為維護社會的善良風氣,禮聘應考量對方的經濟能力為宜,不應過度誇張。結婚或歸寧的宴客,也不宜過度的舖張。
(5)婚事的進行過程中,有時應彼此各自退讓,必要時應請婚姻介紹人居中多方溝通。
2.實務概要
(1)婚姻介紹人,應事前主動了解雙方的民情習俗,以方便取得最好的溝通與協調。
(2)男方父母與當事人,在婚姻介紹人的陪同之下,依約定的時間前往女方提親,並攜帶必要的伴手禮。
(3)提親時,婚姻介紹人應主動並與雙方家長協調的事項,有:
1聘金
確定大、小聘的金額數。一般講的小聘,是指女方的尿紙錢(或稱奶母錢),小聘金額的多寡,由婚介請女方主動提出,必要時再予以協調。雙方確定金額之後,擇日親自送至女方的家,或匯款至女方家長帳戶。
大聘的金額,當日經協調確定後,在訂婚典禮時親交給女方。
2喜餅
女方的喜餅,有兩種作法,一是男方根據女方的數量、種類等需求,訂購後送至女方。另一種,是完全由女方全權處理,男方給予全額的現金支付。
目前大都是女方訂購,男方付現的作法。訂婚的時候,女方則回送若干的喜餅給男方。
3交換禮物
新娘的婚紗、禮服和婚紗照等,是由男方支應必要的開支。新郎的西裝、領帶等,可由女方準備之。
訂婚禮,雙方家長贈送給對方青年的金飾等禮物,或男女雙方青年送給對方的聖經、讚美詩,金額應自行處理為宜。
4壓桌錢
訂婚的宴客,男方應告之參加人數,並贈送必要壓桌金額,一般以主桌為原則。結婚的宴客亦同,女方應告之桌數並贈送壓桌的金額。其實,也可以由婚介協調雙方都不必贈送壓桌金額。
二、宴客
1.訂婚或結婚的接送交通費用,依雙方家長協調的結果支付。
2.禮金收受處,應注意金錢與禮金的保管和安全。
3.禮服、節目或司儀等,應本著虔誠、莊重的態度進行。尤其司儀人員宜由主內同靈擔任之。
4.宴客中的餐桌,應製作「恪遵教規,不備煙酒」的識別。
5.新人到各桌致謝的時候,應給予祝福和期許,但不宜有過度的玩笑。
6.一切的支出應從簡,避免成為日後新家庭經濟上的負擔。
7.婚宴場合,避免追隨世俗,例如:要求新人當眾接吻,喝交杯酒。
三、蜜月
1.考慮經濟能力。
2.考慮雙方的時間。
3.考慮休閒性向。
4.充分溝通取得共識。
四、結語
1.從婚姻過程建立處世的基礎。
2.從蜜月創造二人彼此適應的空間。
*思考問題
1.如何與未信主之親戚協調禮聘、宴客事宜?
2.新婚蜜月期計劃在國內或國外,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