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7日 星期一

皮亞傑認知發展論的階段觀

經由皮亞傑認知發展理論,我們知道皮亞傑認為在人類認知(智力)發展的過程中,有不變者,即為「組織」與「適應」的功能;也具有可變功能者,就是「認知結構」或「基模」。

基模的改 變,不僅隨著年齡增長而有了容量上的改變,更重要的是質的改變);三歲幼兒與七歲孩子的思維方式不同,小學生與國中生對於同一事物的認知也不一樣。然而, 這樣的改變歷程是否為一個「連續」的狀態?從多年的觀察研究中,皮亞傑發現了人類自出生至青少年期 認知發展過程乃是在連續中呈現出階段性的重要特徵。

皮亞傑依照研究的結果,將人類自出生至青少年期的認知發展劃分成四個階段。綜合歸納各階段的年齡層、基模功能特徵,我們以下表來對此做簡單說明:

期別
年齡
特徵
感覺動作期
Sensorimotor Stage
0~2歲
1.憑感覺與動作以發揮其基模功能
2.由本能性的反射動作到目的性的活動
3.對物體認識具有物體恆存性概念
前運思期
Peoperational Stage
2~7歲
1.能使用語言表達概念,但有自我中心傾向
2.能使用符號代表實物
3.能思維但不合邏輯,不能見及事物的全面
具體運思期
Concrete-operation Stage
7~11歲
1.能根據具體經驗思維以解決問題
2.能理解可逆性的道理
3.能理解守恆的道理
形式運思期
Formal-operational Stage
11歲以上
1.能作抽象思維
2.能按假設驗證的科學法則解決問題
3.能按形式邏輯的法則思維問題
(參考Gary D. Borich & Martin L. Tombari1997;張春興,1997

皮亞傑對於這些發展階段的劃分是根據對於兒童做長期觀察研究的結果。而他進行劃分的具體標準與定義大致可歸結出以下幾點:

這些發展階段的順序是固定不變的。

個體的認知 發展成熟的速度,或許因為社會文化、遺傳等因素有著年齡上的差異,然而這些發展階段在每個個體身上出現的 順序卻是不變的,也就是說,每個人的認知發展都會歷經表一中所列出的四個階段。此外,這四個階段階段出現的順序不變還包括了「不會躐等」的意思,亦即正在 「感覺動作期」的幼兒,不可能跳過「前運思期」而直接發展至「具體運思期」。

所有發展階段都可以歸入其他階段中。

在某一個特定階段上形成的智力結構,可以被歸併到下一個發展階段的智力結構中。例如說在感覺動作期所形成的認知結構、思維能力也都會在前運思期中出現,並且以更高級的形式出現;而同樣的前運思期所形成具備的認知結構,也會在下一階段的具體運思其中出現。

每個階段都同時包括了一個準備期和一個完成期。

例如,在形式運思期中,從十二歲至十三歲到十四至十五歲(亦即約當國中生的年齡)這個時期被稱為準備期,而十五歲以後形成的平衡狀態則稱為完成期。

每個階段都含有一個形成期或發生期與最終平衡形式。

這一點是與 上一點相呼應的,也就是說在每一個發展階段當中,乃是朝著一個最終的平衡(同化與順應的平衡)結構發展, 只有當認知結構發展成這個最終的平衡結構之後,才能完全顯現出此一發展階段的整體特徵。而在達到此一平衡狀態前的形成過程則表現出這一完整結構的一系列分 化現象。例如:前運思期的特徵乃是能用(自我中心的)表語言達概念;能使用符號代表實物、能思維但不合邏輯,不能見及事務的全面;無法了解自己以外別人的 觀點、看法等,這些特徵只有在達到前運思期階段成熟的孩童上才能完全看到,這即為此一發展階段的「最終平衡形式」;而同一階段較早期的過程中,孩童所顯現 出來的表現,或許只是上述特徵中的某部份,也就是此一階段完整結構的部份分化。

我們歸結以 上,皮亞傑的認知發展理論乃是由生物發生學的角度 出發,對於人類的「認識」採取了「發生」的觀點,認為認識是一種經過主客體相互作用後發生的結果,具有動態的結構。並且由長期的實驗觀察研究中,將人類個 體自兒童至青少年的認知發展(智力發展)現象,劃分為四個主要的階段;這四個階段劃分的依據並不是年齡(即「生物的成熟」),而是依照個體認知結構整體形 式的特徵作為劃分標準;而且這四個階段的發展歷程,乃是人類智力發展的通則,雖然每個人有發展速度快慢的個別差異,但是這四個時期的經歷順序是不變的,也 不會躐等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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