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日 星期六

護教的定義

“只要心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 3:15)

“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10:4-5)



I.護教學的定義

A.護教學:一般福音派的的定義

1. "護教學"的字意
字根:apologia, apologesthai, 在新約聖經出現八次
回答(彼前三:15),
分訴(徒廿二:1、廿五:16,林前九:3)、
申訴(提後四:16),
辨明(腓一:7,16)。

2.一個福音派對 "護教學” 的定義:以聖經神學的事實示證基督教的真理,面對哲學,科學上的問題,為正統信仰作出辯護。
(預設派回應:護教學有它正面宣講的一面。護教是宣講福音的一種。)

3.基本的三個層面:

a.辨護:為基督教信仰辨護,提出合理的基礎。
b.論據:提出證據、論證。
c.反攻及攻擊:揭露對方的預設(揭底牌)。


B.護教實際的用途:一般福音派的認識

1.透過解答人所問的問題,消除人對福音的誤解。

2.糾正人對福音的態度,以致不再認為信耶穌是迷信、盲目,基督教只是西方文化的產品等。

3.在護教的談話中從問題帶出福音,為傳福音鋪路。
(預設派認為:護教其實是佈道的一種。)

4. 提供信心在理性方面的基礎,因信心也建基於神啟示的"事實"。
(註:理性是墮落的,因此"理性的基礎" 是以聖經為基礎與標準。)




II.“護教為宣講” 的涵義

我們必須只講真理。新約常斥責那些宣講錯誤道理的人 (提後3章;彼後2章) 。

歷史上不少異端,其起源都因某種護教的動機:"我若要說服知識分子信基督教,必須證明基督教是符合當代思潮。我必須給知識分子看到基督教在理性上是可以被尊重的。" 聖經的教義就因此被妥協,以流行的哲學理念取代之。

第二世紀的護教者多是很愛主的信徒,可是妥協了聖經的創造論;與諾斯底主義的 “神", "存有", 和 "世界” 觀妥協。神變成沒有位格;三位一體的三位有了高低之分,等等。基督教與世俗哲學宗教融合,成為混合物。

歷史上有不少從護教的動機出發的:革利免,俄利根,阿奎那,士萊馬赫,20世紀的神學家 (Bultmann, Tillich) ,他們都想在文化知識界裡表示基督教有理性的價值 。他們的護教動機是好的。

華人教會的護教 (中,港,台) 有這種傾向嗎?前車之鑑,還有聖經的警告,我們不得不謹慎。

你至終的效忠是否對神?還是對 “理性上被知識分子尊重” ?或對一個抽象的真理?或對某一個哲學傳統?若不是效忠與神的話,就不要作護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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