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6日 星期五

主耶穌的囑咐我們要為主做見證

    昔日耶穌曾對那從身上被趕出二千隻鬼的人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裡,將主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那人就走了,在低加波利,傳揚耶穌為他作了何等大的事,眾人就都希奇。」(可五19-20)

    主的心意很清楚的使我們看見,祂巴望每一位蒙祂拯救的兒女都能盡本分,為祂作見証,使那些聽到見証的人可以認識耶穌基督。

    耶穌曾對使徒們說:「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証。」(徒一8)

    昔日使徒們遵著主的吩咐,往普天下去傳揚福音作主的見証,歷世歷代上帝無數的眾兒女也是如此。現今輪到我們這身處末世的聖徒,也應該速速興起傳福音,人人為耶穌作見証,使更多的人能悔改歸向上帝。

    所以,我們務要遵行主的使命,向我們所有的親戚、朋友、同事、同學、家人、鄰居,見証耶穌的救恩如何顯在我們身上。昔日當主耶穌開始出來盡職時,上帝差遣施洗約翰來為衪作見証;今天,聖靈豈不是也同樣感動我們為耶穌作見証嗎?是的,上帝要得著所有蒙救贖的兒女一生成為光(耶穌)的見証,引領人歸向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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