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崇拜是一個與上帝在靈裡相交的活動(即個人與上帝發生面對面的經驗),是在互應中產生情感的一段共享時空。
崇拜也是強調基督徒心靈誠實的信心表現。基督徒藉著崇拜可以達到五個目標︰
(1) 完全降服與主;
(2) 在靈裡遇見主;
(3) 成為聖潔;
(4) 對聖靈的感動有所反應和行動;
(5) 明白上帝的旨意。
崇拜是基督徒最重要的服事。事實上,這種服事亦須經由合宜、足夠的教導和操練而更臻成熟。
一般說來,崇拜可分為基督徒個人式與公眾式兩種。個人式的崇拜較不拘於某個地點、某個場合、或某段時間,同時崇拜的媒介(如︰音樂、聖經、祈禱等)亦隨個人的情況、感動及意願,依其自我之意志採行。
然而,由於基督的教會是團契性的,信徒間亦是互為肢體的,因此,信徒更不能忽略各經常性的公眾崇拜。公眾式的崇拜是會受限於時間、空間和個人自我意識的表達的。由於公眾式的崇拜是眾人所參與的,因此就得重視其中的每一個人。
欲使公眾崇拜達到便利眾人共同參與的目的和氣氛,因而任何一個地方性的教會,均按其某些固定的方式和秩序來進行。通常公眾性崇拜的媒介(節目)包括︰祈禱、聖樂(含序樂、殿樂、會眾唱詩和詩班獻詩)、聖經(宣召文、啟應文、信息經文)、證道(信息)、奉獻、聖餐、洗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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