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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

保羅的倫理教訓


   綜觀保羅的倫理教訓,我們可以看出他把倫理當作救恩的果子,他所強調的是一個人蒙了上帝的救恩,這抽象的救恩如何在這個蒙恩者每天的思想和言行中具體化,使人聽見了他的言語、看見了他的行為,心裡就明白什麼是上帝的救恩,也明白人為什麼需要救恩,進而接受救恩。
 

保羅倫理教訓的動力


  倫理貴在實踐,但實踐的動力從何而來呢?保羅認為一個基督徒,若靠自己的力量要實踐倫理,仍然會落入「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的苦境,因此他提出〝在基督裡〞以及〝體貼聖靈〞和〝聖徒角色〞三個觀念
,幫助基督徒能活出與所蒙的恩相稱的生活。

1.在基督裡

  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是保羅寫下的有名經節:「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使一個人從「舊人」變換成「新人」的「在基督裡」(in Christ)到底是什麼意義呢?
   
(1)「在基督裡」的意義

「在基督裡」,這詞所指的乃是一個人與基督緊密相連的個人關係。在給當代人的福音(The Good News Bible) 就把「在基督裡」(in Christ)譯作「與基督聯合」(in union with Christ)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2~27節所提出的圖畫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在基督裡」的含義。他將教會視為一個有機體,基督是頭,基督徒則是身子。「身子」與「頭」這種生命的連繫是「在基督裡」最主要的意義。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五章第5節正表明這種生命相連的關係。祂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

由第6節,知道「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指的乃是「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不能結果子。聖經中一向以葡萄枝子結好葡萄來比喻基督徒倫理生活的果子(賽五2),可見一個基督徒結出倫理生活的果子,有賴他與基督聯合,如同枝子連在葡萄樹上,由樹供給生命力,枝子才能結出果子來。

這正是保羅在加拉太書二章20節所宣告──「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的意義。基督給保羅聖潔生活的渴望,基督如同葡萄樹,把結好葡萄所需的生命力流到枝子,使作為祂身子一個肢體的保羅結出倫理的果子。  

基督徒與基督如同枝子與葡萄樹連結,枝子從樹得到生命力,而結出果子,這是基督徒「在基督裡」最要緊的含意。

(2)「在基督裡」的途徑
   
我們了解了「在基督裡」的意義,緊接著的問題是:如何才能「在基督裡」呢?在此我們只有借助主耶穌的話來了解「在基督裡」的途徑。
    
a.把上帝的話常存在心裡
     
主耶穌在約翰十五7說:「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這句話告訴我們,如果上帝的話常在我們裡面,我們就常在上帝(基督)裡面。所以「在基督裡」第一項途徑,就是把基督的話常存放在心裡。具體而言,就是要勤讀聖經、熟讀聖經、背誦聖經、默想聖經,直到上帝的話成為心思意念和行為的準則,這樣基督就藉著祂的話引導我們的思想和行為,這就是祂在我們裡面的意思。如果祂如此地在我們裡面,約翰十五7說,那就等於我們常在祂裡面。因此,把上帝的話常存心裡是「在基督裡」的第一項途徑。
   
b.遵守上帝的命令
    
約翰福音十五10主耶穌繼續說:「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這經文告訴我們,「在基督裡」的另一項途徑是遵守上帝的命令。   

上帝的命令就是基督徒要彼此相愛(約十五12;約壹三23)這種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三18),且要沒有虛假、從心裡彼此切實相愛(彼前一22)。這是「在基督裡」的第二項途徑。
   
c.接受上帝的修剪
     
主在約翰福音十五2說:「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修剪以適合主用,是「在基督裡」的另一種途徑。修剪就是管教,天父的管教,使我們走回正路,目的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來十二10),若我們樂意接受天父必要的修剪,我們必能專心結果,且結果子更多。
 
2.體貼聖靈
  
保羅在羅馬書八4指出「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隨從聖靈的人身上」在第5節接著解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意指律法的義只成就在「體貼聖靈的事」的人身上。
  
「體貼」就是把你的精上帝、時間、心力、金錢花在某件事上,「聖靈的事」就是聖靈所喜悅所關切的事,諸如:聖靈的果子、上帝的旨意、上帝聖潔、公義、慈愛的道德屬性、上面的事(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等德行;參見西三2;腓四8);所以「體貼聖靈的事」就是用心用時間用金錢在思想如何結出聖靈果子、遵行上帝旨意以榮上帝益人的事上。當一個基督徒如此體貼聖靈的事,聖靈必在基督徒道德衝突中發揮下列的功用:

(1)聖靈治服肉體
   
羅馬書八13b保羅指出:「若靠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 活著。」司托得對此的解釋是:我們有責任治死身體的惡行。當然,這要靠聖靈的幫助。因為惟獨聖靈給我們願望、決心、能力去拒絕罪惡。但我們必須採取主動。 消極方面,若試探來自我們眼睛所見、耳朵所聽、手所接觸,那麼我們就不看、不聽、不接觸。積極方面,我們必須體貼聖靈,順著聖靈行事,思想上面的事(西三1f);思想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腓四8),而體貼聖靈(羅八5)和治死肉體(13)都是現在進行式,表示每天必須持續不斷的採取以上消極和積極的態度。  

問題是:聖靈如何賜給我們願望、決心和力量去拒惡行善?這引我們來看加五161825節。五18指 出我們「要被聖靈引導」。「被引導」這動詞本指農夫放牧群畜或牧人引導羊群,或警衛帶犯人出庭或關入監牢。暗示著農夫或警衛防衛群畜或犯人偏離預定路線, 一旦偏離,必加糾正。因此「被聖靈引導」,指的是聖靈使我們有屬靈的渴望,聖靈又溫柔地感動我們的心,催促我們照祂的心意而行。若我們偏離正路,則聖靈警 告我們,使我們失去平安、喜樂,好叫我們回歸正路。當然,我們必須主動服在聖靈的引導下。  

1625則提到我們當「靠聖靈行事」、「順著聖靈而行」。在25節「行事」這動詞是指「沿線排列」或「照著畫好的線行走」。聖靈在我們內心啟示出上帝的心意,上帝的心意就是基督徒行事的準則,當聖靈引導我們,我們必須按照祂在我們心中啟示出來的那條線來走。  

在聖靈與肉體的爭戰中,信徒是不可能保持中立的;他不是順著肉體放縱情慾,就是體貼聖靈順著聖靈行事,如果他肯順著聖靈行事,又被聖靈引導,他必能倚靠聖靈治死肉體。

(2)聖靈征服撒但

上文曾經提過,撒但主要的工作乃誘惑人犯罪。因此,如何抵擋並勝過撒但的試探,便是基督徒在道德爭戰中得勝的關鍵。以道成肉身的耶穌為例,當祂受試探時,祂以聖經上的話來抵擋撒但的試探,並且得勝。提後三16說:「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默示(theopneustos)指的是上帝呼氣。上帝呼的氣就是靈(參見創二7),因此聖經又稱作「聖靈的寶劍」(弗六17)。由以上我們推論聖靈征服撒但的意義如下:當信徒受撒但試探時,聖靈及時提醒信徒記起最適合的經文,心裡得到儆醒,並且有力量來拒絕惡的思想和行為,以致勝過撒但的試探。

(3)聖靈得勝世界

上文提及撒但藉著世界引誘我們回到舊人的生活型態、世俗的價值觀、不敬虔的物質主義、假冒為善和自高自大。但約翰壹書五45則指出:「凡從上帝生的,就勝過世界。」司托得說:「這是因為信了耶穌基督,聖靈更新了我們的價值觀,我們那被聖靈更新了的心地以上帝的心意取代了世俗的標準。」因此,如果我們以上帝的話語餵養我們那更新的心地(mind),聖靈將使用上帝的話語導正我們的思想,使我們有榮耀上帝、造就人的價值觀,而勝過這個「世界」。

(4)聖靈幫助我們的軟弱
   
基督徒在道德衝突中難免有時會軟弱,保羅卻指出:「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羅八26)。 這裡的「軟弱」不只是我們禱告時的軟弱,也包括作為一個人所有的軟弱。聖靈如何幫助我們的軟弱呢?保羅繼續說:「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 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上帝的旨意替聖徒祈求。」在此我們看到聖靈能夠有效幫助我們軟弱的二個理由:

a.聖靈照著上帝的旨意替我們代求;

b.上帝鑒察人心,又曉得聖靈的意思。因此上帝答允了聖靈的代求,使我們軟弱變剛強。

(5)聖靈使我們成全律法
   
聖靈治服肉體、征服撒但、得勝世界、幫助我們的軟弱,這是從消極方面來看聖靈在基督徒內在道德衝突中的工作;從積極面來看,聖靈使基督徒成全律法並結出聖靈果子。  

聖靈如何幫助基督徒成全上帝的律法?在聖靈治服肉體的討論裡,曾提及我們必須「被聖靈引導」、「順著聖靈行」;一旦如此,我們不只不放縱肉體的情慾,我們也就「不在律法以下」(加五18)。司托得的註解是:「聖靈成為我們成聖的動力,祂使我們想起耶利米書卅一31~34和以西結書卅六26~27的話:「上帝將祂的靈賜給信祂的人,祂的靈不只將我們的石心更新為肉心,更在我們的肉心啟示祂的心意(律法正是上帝心意的表達),且賜給我們力量,來遵行上帝的旨意。」聖靈就是這樣地幫助那些願意被祂引導、順祂而行的人,成全律法的要求。
   
(6)聖靈使我們結出靈果
    
聖靈重生一個人之後,繼續住在這個人裡面,當人順著聖靈而行、被聖靈引導時,聖靈就改變他,使他結出聖靈的果子(加五24~26)。論到聖靈的果子,司托得將它與「肉體所行的」作對比:如果我們按著自己行事,自然會流靈出罪,如「姦淫、污穢、邪蕩……、醉酒、荒宴」(1921),但聖靈超自然的果子正好相反,其品德為「信實、溫柔、節制」。憑著自己,我們會背叛上帝,淪入「拜偶像、邪術」(20),但聖靈引導我們進入「仁愛、喜樂、和平」。再者,肉體的表現在社交方面也滿佈污點,如「仇恨、爭競、忌恨、惱怒、自私、結黨、紛爭、嫉妒」(2021),然而相對的,聖靈的果子則為「忍耐、恩慈、良善」。  這些像基督的道德品格,正是聖靈在一個被祂引導、順祂而行的人身上深入工作的憑據。   

一個想在道德衝突中得勝的基督徒,必須認識並且實際經歷以上聖靈的工作;除此之外,他也必須善盡他的責任,上帝人同工,得勝爭戰。
 
3.聖徒的角色
  
雖然得勝道德衝突主要是聖靈的工作,但這並不等於人可以袖手作個被動的旁觀者。相反的,他必須在上帝的恩典下主動地加以配合,善盡他下列的角色:

(1)我們必須順著聖靈行

當聖靈在我們心中啟示出上帝的心意時,我們要主動地順著聖靈的引導而行,選擇走在正 路上。這是因為聖靈是一位有位格的上帝,對於這位聖靈的引導,基督徒能反應、倚靠、和合作。因此基督徒的責任便是選擇走在聖靈所啟示給我們的正路上。若要 達到這樣的目的,基督徒更應主動地讀經、禱告、守主日崇拜、與信徒交通,好叫他能體貼聖靈、思想上面的事,務必使這顆心儆醒,並順服聖靈的帶領。

(2)我們必須釘死肉體

加二20或羅六6的「釘十架」和加五24的「釘十字架」的含意不同:前者指的是我們悔改信基督時因信與基督聯合而同釘十字架;後者則是信主後主動天天背起十字架跟從主的釘十字架。這觀點得到動詞 estaurosan 的 支持。當我們因信而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結果是使「罪身滅絕」,換句話說,使肉體喪失活躍的力量,但肉體並沒有真正的消失。每當撒但藉著世界試探我們的時 候,肉體又抬頭、又躍躍欲試;每當如此,我們必須藉著祈禱、讀經、唱詩、交通、或崇拜,把肉體連同它的邪情私慾,主動地釘在十字架上,使那惡的意念消失, 若肉體惡的意念又來,則再釘一次;務要重複、堅定地將它釘在十字架上,直到它斷氣 (該惡念不再回來)
   
(3)我們務要謹慎撒種
   
加拉太書六7~8說:「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順 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司托得對這裡的「撒種」有很實際的看法:使徒講「撒種」,似乎是指我們的思想、習慣、 生活方式、生活方向、自我約束等整套模式,包括我們的同伴、交的朋友、讀的書、看的電視或電影、休閒時間追求的事,以及每一項吸引我們注意、消耗我們精 力、霸佔我們心思的事。……這些事就是我們撒的種。順著情慾撤種,就會收「敗壞」。「敗壞」不只是今生驕傲的品格,更是來生的毀滅。順著聖靈撒種,則收 「永生」。「永生」不只是今生由壞樹變好樹,好樹結好果子,更是將來的復活。因此,我們若要有對的收成,我們就必須在對的田地撒下對的種。
   
(4)我們必須被聖靈充滿
    
以弗所書五18指出所有基督徒當被聖靈充滿,雖然動詞plerusthe 是被動語態,然而基督徒並非純粹屬於被動;正如醉酒的人必先主動去喝酒,要被聖靈充滿,也必須主動去飲聖靈。問題是:為了得到聖靈的充滿,基督徒主動的反應是什麼?  

約翰福音七37~38主耶穌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 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翰接著解釋耶穌的話是指「信祂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這段話有四個現在式的動詞~渴、來、 喝、信~指出要被聖靈充滿應有的回應。具體來說,人第一個回應是:帶著懺悔與信心來到耶穌面前。雖然懺悔與信心是上帝的恩典,然而,對此恩典的回應卻是人 的責任。人第二個回應是:每當渴了,就不斷地去喝。感到渴並且就近耶穌去喝,這也是人的責任。為了被聖靈充滿,結出聖靈的果子,人必須善盡自己的責任。

(5)我們必需忍受苦難
  
父親管教孩子、匠人煉金煉銀、農夫修剪枝條是聖經中三幅被用來比喻上帝使用苦難以使 信徒成為聖潔的圖像。這三幅圖都描述了過程中負面的痛苦:管教、熬煉、修剪;但也指出結局的美好:孩子的益處、金屬的純度、豐盛的果子,因此基督徒若要勝 過內在道德的衝突,必須學習忍受苦難。
   
(6)我們必須穿戴全副軍裝
   
上文提及撒但、世界、肉體三者是我們今生有道德爭戰的主因,要能抵擋撒但藉著世界激 誘肉體而陷於道德爭戰的詭計,保羅提醒我們要「穿戴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這全副的軍裝保護著一個人的頭、胸、腰、腳,聖靈的寶劍更可進攻。軍裝是上帝所 賜的,但穿戴起來,卻是信徒的責任;惟有主動地穿戴,才能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

 
4.結論

  「在基督裡」、體貼聖靈、並善盡聖徒個人應盡的角色,才能在生活上結出倫理的果子;這是保羅個人的經歷,也是聖靈藉著他對後世基督徒的提醒,凡立志在基督裡過敬虔生活、在世上作鹽作光的人,都必須學習明白並體驗以上聖靈的提醒。

保羅倫理教訓的特徵

 
1.倫理與教義密不可分

  在保羅的書信,特別是羅馬書和以弗所書,清楚顯示倫理生活是築根於教義。羅馬書一至十一章講救恩的教義,十二至十五章則講得救的人應有的倫理生活,茲以下表說明之:

            (羅一~十一) 
                (羅十二~十五)
救恩的背景:罪(18~23)
救恩的意義:稱義(24~11)
救恩的果子:成聖(1~39 )
九~十一論救恩傳揚的過程。
():事奉倫理(十二3~8)
():聖徒品行(十二9~16;十三8~14)
():社會倫理(十二17~十三7)
():基督徒自由倫理(十四1~十五13)
  
以弗所書前三章闡釋教會的教義,後三章則說明教會的倫理生活,由下表可以看出這樣的關係:

        (1~3)
          (4~6)
教會的起源(一章):三位一體真上帝的恩典
教會的意義(二章):蒙召的罪人
教會的增長(三章):傳福音與造就信徒 
():合一的生活(四1~10
():事奉倫理(11~16)
():信徒品行(四17~18
():夫妻、父子、主僕新關係(22~9)
():靈戰(10~19)

  至於其他書信,雖不易像羅馬書和以弗所書在教義和倫理的關係上作出如此清楚的圖表,但總是倫理和教義密不可分,教義是根,倫理是果,這是保羅倫理的第一項特徵。
 
2.倫理與聖靈密不可分
   
羅馬書七章12節指出:「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顯然人若能夠遵守律法,必能活出聖潔、公義、良善的倫理生活。問題是:遵守律法的力量從何而來?保羅在羅馬書八章4節說:「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顯然「聖靈」是基督徒遵守律法,活出律法的義:聖潔、公義、良善倫理生活的動力。

這思想也出現在以弗所書五章18節。該節經文提醒我們「要被聖靈充滿」。而「聖靈充滿」的上文弗四25~18a ,在消極方面:要基督徒脫去舊人的生活,積極方面:要基督徒作光明的子女,有良善、公義、誠實、愛心的倫理生活,而「聖靈充滿」的下文弗五22~9則論到以自我犧牲的愛為根基的夫婦、父子、主僕的倫理關係;可見惟獨被聖靈充滿的人,聖靈給他飢渴慕義的心,又給他能力,才能活出律法所要求的倫理生活。倫理與聖靈密不可分是保羅倫理教訓的第二個特徵。
 
3.倫理與信心密不可分

  保羅至少有三次直接間接提到愛是所有品格的核心。在歌羅西書三章14節,他說:「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根據12~13節,這句話指的是:愛是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饒恕種種美德的精髓。在林前十三4~7說得更清楚,不論是積極方面的美德,比如恒久忍耐、恩慈、喜歡真理、包容、相信、盼望;或是消極方面的美德:不嫉妒、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其本質都是「愛」。

加拉太五22~23聖靈所結果子雖有九樣,其實「果子」是單數,表示聖靈的果子只有一個,這個果子就是愛,而愛可以因人因事而有種種不同的表達方式: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作為基督徒品格核心的「愛」是怎麼來的呢?保羅在加拉太書五6指出,這樣的愛是從「信心」生發出來的。提前一5也說:「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

  以亞伯拉罕獻以撒(雅各二21~23)為例,無偽的信心具有下列幾項要素:

  第一,信心的根據。真正的信心,一定要有根據,否則就流於迷信或盲信。亞伯拉探以撒是根據上帝明確的吩咐(創廿二2);我們信耶穌為基督為救主,也是根據上帝明確的話(約翰福音三16;廿31)

  第二,信心的證據。根據上帝的話相信,往往會有意想不到的考驗。亞伯拉罕根據上 帝的吩咐獻以撒,對他最大的考驗不是失去愛子以撒,而是上帝的吩咐和上帝的應許相衝突。按著上帝的吩咐,亞伯拉罕要把以撒獻上;按著上帝的應許,亞伯拉罕 的後裔要從以撒來綿延。若照上帝的命令獻以撒,那麼上帝的應許怎麼成全呢?無偽的信心,就是既然信心的根據是上帝明確的話,亞伯拉罕就以一連串具體的行動 表明他對上帝的吩咐信靠到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兒子、劈好柴、起身往上帝指示的地方去(創廿二3) 。築壇、擺柴、捆綁兒子、放在壇上、伸手拿手、要殺以撒(創廿二9~10)。基督徒信耶穌,難免被誤會、受逼迫,但卻以具體的行動,堅信到底,這是信心的證據,是無偽信心的證據。  

一個人對上帝有無偽的信心,聖靈必幫助他,使他有付代價的行為作為他信心的證據,這付代價的行為就是愛。可見在保羅的倫理觀,倫理(愛是倫理的精髓)與信心密不可分。
 
4.倫理與盼望密不可分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2~34節把基督徒的倫理生活 和來世盼望連了起來。他說:「若死人不復活,我們就喫喫喝喝罷。因為明天要死了。你們不要自欺,濫交是敗壞善行,你們要醒悟為善,不要犯罪。」這段話告訴 我們,一個人如果過敗壞的生活方式,那他便是沒有復活盼望的人;如果他真有復活的盼望,那麼他應該有「醒悟為善、不要犯罪」的倫理見證。

  同樣的思想也出現在帖前五5~11。有復活盼望的人是儆醒謹守而活出愛心見證的人(8)。今生聖潔、公義的倫理生活,是來生盼望的證據,這是保羅倫理教訓的另一個特點。
 
5.結論

  從以上有關保羅倫理教訓特點的討論裡,我們可作如下的歸納。第一,保羅的倫理教訓是根據教義而引伸出來的;第二,保羅認為聖靈內住是活出倫理生活的動力;第三,惟有無偽信心的人,才能結出倫理的果子;第四,對來生真正有盼望的人,他在今生必定活出倫理生活的見證。

保羅之社會倫理教訓


(1)基督徒對惡的態度
   
保羅在羅馬書十二至十三章教導基督徒對惡的四種心態:
     
a.惡要厭惡 (羅十二9)
    
羅馬書十二9整節是:「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每當愛「不虛假」,就會分辨善惡,絕不一味寬恕惡或與惡妥協;上帝愛罪人,但上帝恨惡罪;因此我們也當恨惡罪。惡要厭惡,是基督徒對惡的第一種心態。

b.不可以惡報惡 (羅十二17)
    
以惡報惡的結果是增加罪惡,是惡上加惡;保羅提醒基督徒不可以惡報惡。有人誤以為以惡報惡是公義的表達,其實以大惡制小惡,是惡上加惡,如果我們憎恨罪惡,怎能又增加罪惡呢?

c.要以善勝惡 (羅十二21)
    
比憎恨惡和不報復更積極的是以善勝惡。保羅告訴我們具體的作法是:「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喫;若渴了,就給他喝」(羅十二20)。這種以服事代替報復,以祈禱取代怨恨,以祝福取代咒詛,是以善勝惡的方法。
   
d.要懲罰惡 (羅十三4)
    
保羅在羅馬書十三3~4提到基督徒對惡的第四種態度: 「作官的……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基督徒不可以惡報惡,乃要以善勝惡;但這裡則提到上帝設立執法的官吏來刑 罰那作惡的。作為基督徒,若他的身分是普通公民,便不可以私自用刑;若他的身分是警察,那他便有責任逮捕罪犯;若他的身份是法官,則更要根據律法定罪犯刑 期;若他的身份是行刑者(假定有些狀況宜處死刑),則他必須將定罪者處死。因為對犯罪的行為,逮捕、審判、行刑是正確的反應;也是上帝賜給執法官吏的權柄。

(2)保羅對政府權柄的教導
   
保羅對政府權柄的教導,包括政府權柄的來源、上帝賜政府權柄的目的、政府行使權柄的途徑和對政府權柄合宜的認可。
    
a.政府權柄的來源
    
保羅在羅馬書十三章1~2節三次肯定政府的權柄來自上帝,在4節和6節則三次視政府及其行政人員是上帝在地上設立的執法人員,因此基督徒對上帝所賦予政府「賞善罰惡」(羅十三3~4)的權柄應予以尊重。
   
b.上帝賜政府權柄的目的
    
保羅在羅馬書十三章3~4節很清楚指出,上帝賜政府權柄 的目的在於「賞善罰惡」,賞善不只嘉許對國家社會有貢獻的傑出人士,也包括維持社會秩序與公義、照顧貧困與有需要的國民;至於罰惡,則不只對為害治安的人 加以逮捕和制裁,對經濟犯罪:諸如炒地皮、官商勾結而降低工程品質,都應加以法律的防範和制裁。當然,政府在賞善罰惡上需有高度的分辨力,賞善令人思效 法,罰惡令人受警惕,絕不能公器私用。

c.政府行使權柄的途徑
    
權柄意味著力量,但沒有經文支持政府可以隨心所欲運用它的權柄,特別是高壓式的統 治,為了維持專制政權,不惜以坦克車輾壓爭自由爭民主的百姓,這是濫用權柄。政府只能在賞善罰惡的大原則下來運用它的權柄,而善惡必須有合乎公理正義的定 義,這樣,百姓才能享有民主、自由、人權的生活。

d.對政府權柄合宜的認可
    
在羅馬書十三5~7保羅提醒基督徒當納糧上稅,在提前二1~2則呼籲基督徒為執政掌權者祈禱,在提多書三1~2則要基督徒顯出善行的榜樣,這三種途徑,可以鼓勵政府完成賞善罰惡的責任。   

不過基督徒的順從並不是無限度的。既然政府的權柄是上帝給的,那麼政府違背上帝:比如下令行上帝所禁止的(如尼布甲尼撒下令跪拜偶像),或禁止行上帝所吩咐的(如大利烏受騙而下令人不可向上帝祈禱),那麼,基督徒只能服從上帝。

(3)基督徒品德的見證

保羅在提後三12對提摩太說:「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這經文提醒基督徒是一群住在這個世界,卻不屬於這個世界的人。

a.基督徒住在這個世界
    
這句話指的是基督徒乃是生活在一個不敬畏上帝不認識上帝的社會裡,保羅對提多說,這社會裡不認識主的人,他們道德的情形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嫉妒的心」(多三3)。住在這樣的世界裡,保羅勉勵基督徒要豫備「行各樣的善事」(多三18),這些善事是重生稱義的果子(多三4~7)。可見保羅希望基督徒以救恩的果子在這世界裡作鹽作光。
     
b.基督徒不屬這個世界
    
基督徒雖然住在這個世界,但他的價值觀、道德觀以及生活型態卻要和這世界的人分別出來,即使要受世人的誤會逼迫,基督徒也必須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提後三12),但,這並不是要基督徒過修道院的日子,而是以敬虔、聖潔的生命,如同上帝撒在世人中間的好種子,忍耐著為主發芽、開花、結果。
  
(4)保羅對奴隸制度的教導
   
腓利門書是一封簡短卻充滿私人情感的書信,保羅寫此信的目的,在為逃奴阿尼西母向主人腓利門求情。信中保羅沒有直接對奴隸制度提出改革,但在第十六節他向腓利門說:「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弟兄。」這句話有幾個重點:

第一,奴僕的身分昇華為弟兄:果真如此,即使不廢除奴隸制度,弟兄之情也把奴隸制度所帶來的種種不平等、不公正、不合理都消除了,因為弟兄情的髓是彼此相愛。  

第二,新生命的弟兄情的根基,保羅之所以希望腓利能以弟兄來接納阿尼西母,這是有基本前提的,這前提是腓利門和阿尼西母都是重生的基督徒(510)。惟有主人和奴隸都是基督徒,才能把奴僕的身份昇華為弟兄。   

第三,今天在我們的社會裡,雖已沒有奴隸制度,但弟兄情正是保羅在弗六5~9和西三22~1雇主與雇工關係的精上帝。保羅所期望的是一個重生的新生命,成為弟兄情的根基,建立起雇主與雇工的倫理關係。

(5)結論
   
保羅對個人倫理教導的重點在於要求基督徒既然重生,就當披戴基督,活出重生的生命; 他對家庭倫理的教導,強調以自我犧牲的愛作為夫婦、父子、主僕關係的根基;至於他的教會倫理觀,牧者與會友、會友與會友的關係,仍然築根於自我犧牲的愛, 這愛正是重生的果子;在社會上作鹽作光。可見保羅倫理教訓的重點,在於以重生的新生命,活出愛的品格,並以此為基礎,來發展在家庭、教會、及社會的人際關 係,彰顯出基督徒光與鹽的作用。

保羅之教會倫理教訓


(1)牧者與會友的關係
   
根據帖前二7~811~12以及五12~13,保羅認為牧者與會友關係的重點在於:牧者愛會友;會友尊重牧者。

在帖前二7~8保羅指出牧者要具有「母親乳養自己孩子」的心腸,對會友的存心溫柔,甚至連自己的生命也願意給會友;在帖前二9~12則指出牧者要有「父親待自己兒女」的心腸,為著兒女,辛苦勞碌,晝夜作工;以聖潔、公義、無可指摘的榜樣來勸勉、安慰、囑咐會友。   

若牧者以自我犧牲的愛來服事並照顧會友;會友則以心甘情願的順服來尊敬牧者,教會牧者與會友將建立此彼此相愛的關係。

(2)會友與會友的關係

保羅論及會友與會友關係的經文主要在加拉太書五26~5和帖前五14~15。根據這二段經文,會友彼此間的關係,在消極方面,「不要貪圖虛名」(加五26;帖前五15a)。貪圖虛名指的是以沒有屬靈價值的事自我誇耀,這種態度容易引起其他信徒激動的情緒反應,輕則彼此惹氣、互相嫉妒(加五26),重則以惡報惡(帖前五15a)、相咬相吞(加五15)。  

信徒間積極方面的關係,則是「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加六2)。 重擔本指一個人獨力搬不動的大行李,這種行李要兩個人、甚至三個人一起合力來搬運。在此,「重擔」乃喻指基督徒在生活上、工作上、事奉上,所遇到的軟弱、 試探與痛苦,遇到這種情況,弟兄姊妹要樂意並存同情憐恤的心與受壓者分擔重擔,好幫助他能站立得穩,不至在重壓下跌倒。保羅在加六2說,這就完全了基督愛人如己的律法。    

可見會友與會友的倫理關係如同以上所列舉的各種關係,仍然以「愛」為根基。

保羅之家庭倫理教訓


(1)基督徒夫婦的關係
   
保羅在弗五22~33和西三18~19指出基督徒夫婦關係的關鍵在於:妻子順服自己的丈夫,丈夫要愛自己的妻子。   

妻子「順服」自己的丈夫,「順服」指的是什麼呢?在弗五22~24有如下的說明:「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教服順服主,那是因為主是教會的救主,為教會捨己;主又是教會的頭,教會是主的身體,身體在頭的主導和聯絡下漸漸長大成熟(弗四15~16),所以主一方面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另一方面則照顧教會,付出心力使教會成長;在這前提下,教會對主的「順服」應該是一種甘心、自願、喜樂、感恩的回應,這正是妻子「順服」丈夫的真諦。

丈夫對妻子的愛,保羅在弗五25指出,這是「捨己」的愛,「捨己」就是把自己的意思降服在上帝的旨意之下,因此「捨己」的愛是一種付代價的自我犧牲;此外在弗五28~29保羅指出丈夫「愛」妻子要像愛自己的身子,「保養顧惜」自己的身子般地愛妻子,這強調在日常生活裡對妻子的保護和照顧。妻子對丈夫的「順服」,是自我犧牲、心甘情願的愛;丈夫對妻子的「愛」也是自我犧牲、心甘情願的愛,這種愛是夫婦恒久且成長婚姻關係的基礎。

(2)基督徒父母子女的關係
   
保羅在弗六1~3指出基督徒子女對父母要「聽從」和「孝敬」,我們在第一章五經的倫理教訓,對第五誡的討論中曾詳加說明。

至於弗六4保羅則提醒作父母的:第一,不要惹兒女的氣; 第二,要照著主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不要惹兒女的氣」指的是父母要避免在言語、態度、口氣、行為上激起兒女的反感,以致兒女有自暴自棄或承受過分壓力 的負面作用。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則指父母在養育兒女的過程中,要有主的溫柔和忍耐,並以主的話來改正他們的錯誤。兒女學習在主裡存著感恩、喜樂 的心聽從父母、孝敬父母;父母則學習在主裡存心溫柔、忍耐的養育兒女,彼此之間必建立起愛的關係。

(3)基督徒主僕的關係
   
第一世紀仍有奴隸制度,因此類似腓利門和阿尼西母這種主僕的關係仍屬家庭倫理的關係;今日則屬雇主與雇工之間的倫理關係。保羅根據弗六5~8指出基督徒僕人工作應有的心態。第一,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因為這是假冒為善,為主所斥責;第二,要從心裡遵行上帝的旨意:以誠實的心聽從肉身主人的吩咐,忠心負責,就好像聽從基督一般;第三,要甘心事奉:以愛和感恩的心來工作。  

至於主人對待僕人,保羅在弗六9指出「也是一理」,意指主人希望僕人如何待他,他也必須如何待僕人(馬太七12);第二,保羅指出,主人不可威嚇僕人,因為威嚇不能使僕人從心裡甘心誠實事奉,反促使僕人只作表面工夫。    

可見主僕的關係仍然以愛為基礎,在此基礎上,僕人才能有正確的事奉心態,主人也才能有正確對待僕人的心態。

(4)結論

根據以上夫婦、父子、主僕這三種家庭關係的討論,此種關係可用二個字來歸納:一是權 柄;一是順服。妻子、兒女、僕人要〝順服〞他們的丈夫、父母和主人。但〝權柄〞不等於〝暴行〞,而是提醒有權柄的人記住他們的責任和對方的權利;〝順服〞 也不等於〝差人一等〞,而是甘心情願的聽從。因此權柄和順服都是「自我犧牲的愛」所結出來的果子,這正是保羅家庭倫理觀的精髓。

保羅之個人倫理教訓

  
保羅認為,一個人重生受洗之後,應該馬上開始和未信主之前完全不同的倫理生活,以作為他重生的證據。在加拉太書三27他指出:「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披戴基督」,反映出保羅對個人倫理的觀點。本段將根據下列與「披戴基督」有關的經文來說明其含義。
    
(1)加拉太書三27
      
根據上文(加三26):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上帝的兒子;又根據下文(加三29)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可以了解「披戴基督」和「信耶穌成為上帝兒女的人」有關,和「屬乎基督承受產業的人」也有關;換句話說,這二種人都應當「披戴基督」。

(2)羅馬書十三14
      
保羅在羅十三14吩咐信徒要「披戴基督」,不要「放縱私慾」。由上文(羅十三12~13)來看,「披戴基督」消極方面指脫去暗昧的行為:包括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不可放縱私慾;積極方面則要帶上光明的兵器,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

(3)以弗所書四22~24
      
雖然這段經文沒有出現「披戴基督」這四個字,卻出現如羅十三12「脫去」(弗四22)和「帶上」(弗四24譯為穿上)這對字眼,因此可由「脫去」和「穿上」來了解「披戴基督」的含義。
      
a.由「脫去」來看披戴基督消極方面的意義
        
披戴基督,在消極方面要「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弗四22),這「舊人」指的是什麼呢?根據上文,即弗四1719指的是「虛妄」「昏昧」的心地和「剛硬」的心;由下文來看,則指「謊言」、「含怒」、「給魔鬼留地步」、「偷竊」、「污穢言語」、「叫聖靈擔憂」、「惡毒」等等邪惡的行為(弗四25~32)

(a)脫去虛妄昏昧的心地和剛硬的心
          
「心地」(mind)指的是一個人理解、判斷,以及作決定的能力(弗四17~18;腓一10;羅二18);當一個人的心地「虛妄」,是指他不但沒有正確的理解力,也喪失了分別是非和道德判斷的能力;「昏昧」則指一片黑暗,人的判斷力黑白不分。路加福音十五章的小兒子「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貲財」(路十五13)的時候,他的心地正是「虛妄」「昏昧啊!當大兒子生氣不肯進屋裡去分享小兒子死而復活的喜樂(路十五28),他的心地也是一樣的「虛妄」與「昏昧」。       

人的心地之所以會虛妄昏昧,那是因為「與上帝所賜的生命斷絕」(弗四18)。上帝的生命是人的光(約一4),沒有上帝的生命,我們裡頭分別是非的能力就愚妄昏昧了。在與上帝生命斷絕的情況下,作為生命中心的「心」(路廿一34;徒十四17;雅五5)就剛硬(弗四18;羅二5),不只不能接受真理,更是抗拒真理,充滿著種種可恥的私慾(羅一24),從這樣敗壞的心就發出種種惡念(太十五19;可七21~22)。「披戴基督」消極方面第一層含義就是要脫去虛妄昏昧的心地和剛硬的心。
     
(b)脫去種種污穢的行為
     
一個人的心剛硬,心地虛妄昏昧,則必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弗四19),在以弗所書四25~4保羅就列出八項代表性的污穢行為:謊言、怒氣、偷竊、穢言、惡毒、淫亂、貪婪、妄語,脫去這種種污穢的行為,是「披戴基督」消極方面第二層的含義。

b.由「穿上」來看披戴基督積極方面的意義
    
披戴基督,在積極方面乃是「穿上」「新人」(弗四24)。由以弗所書四23~24來看,這「新人」指的是更新的心地和新心;由以弗所書四25~4來看,「新人」也包括由新心所生發出來的種種好行為,比如:誠實、節制、工作、造就人的話、寬恕、愛心等。

(a)穿上更新的心地和新心
     
更新的「心」指的是當一個人領受基督福音真理之後(弗四20~21),聖靈就進入這人裡面,將他「剛硬」的心更新為「肉心」(以西結書卅六26~27);把上帝的心意啟示給他,當這人的肉心接受聖靈所啟示的上帝的旨意,這人在「知識」上就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三10);當這人對上帝的旨意,因著聖靈賜他渴慕和力量去遵行時,這人在行為上漸漸的流靈出上帝的「公義」和「聖潔」(弗四24)。        

當聖靈更新一個人的心,由剛硬的石心改變成柔軟的肉心,這人的「心地」也同時被聖靈所更新,由虛妄昏昧更新為能分別是非,且在道德和人生價值觀上作正確的分辨和抉擇。撒該接待耶穌以後,心由剛硬的心(對窮人照樣訛詐)更新為肉心(救濟窮人),心地由虛妄昏昧(視金錢和地位為人生意義和目的)更新為能分別是非(視人格道德勝過金錢地位,因此去賠償)      

穿上更新的心地和新心,這是披戴基督在積極方面第一層的含義。
    
(b)穿上公義聖潔的行為
     
在以弗所書四17~19及四25~4,我們看到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在以弗所書四23~24及四25~4,我們又看到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參考馬太十二35)。從新心和更新的心地所發出的善行包括誠實、饒恕、愛心、良善、公義等等,穿上這等公義聖潔的行為,正是「披戴基督」積極方面第二層的含義。

c.小結
    
從以上的討論,我們可以看見保羅對個人倫理的看法是:一個重生的人,他的心和心地既然更新了,他就必須活出與所蒙的救恩相稱的好行為;這種好行為正是他重生的證據。

主耶穌的倫理教訓

 
    根 據登山寶訓來看主耶穌的倫理教訓,顯然祂並沒有為基督徒制定一套倫理規則,祂所提供的是一套與世俗思想截然不同的價值觀和人生觀。祂一方面吩咐我們不要效 法這個世界,不管是外表敬虔動機不純的法利賽人或不敬畏上帝的異教徒,祂另一方面要求我們效法天父,遵行祂的旨意。茲將這種雙重的要求摘要如下:
    第一,祂要求我們作世上的鹽、世上的光;亦即要求我們從道德腐敗、黑暗的世俗生活中分別為聖。
 
    第二,祂要求我們的義要勝過文士、法利賽人那種只重律法條文的義,我們的義不只行為正直,連動機、意念也必須聖潔、沒有瑕疵。
 
    第三,祂要求我們的敬虔要真誠,不可像法利賽人假冒為善。
 
    第四,祂要求我們要把財寶積在天上,不要像世俗人把財寶積在地上。
 
    第五,祂要求我們把心放在上帝的國和上帝的義上,不要像世俗人把心放在「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上。
 
    第六,祂要求我們先糾正自己,然後才能用愛心說誠實話來幫助別人,務要從批評論斷中分別出來。
 
    第七,祂要求我們的愛心必須具有分別是非的能力,這樣才能以金科玉律待眾人的時候,又能防備披著羊皮的狼。
 
    第八,祂要求我們口裡承認必須加上行動順服,祂要求我們聆聽祂的教訓並加上順服遵行,務必從口裡承認和頭腦認識卻沒有行為的那群人中分別出來。
 
    拒絕世俗,效法天父,這是主耶穌倫理教訓的精髓。

基督徒的生活—“與上帝”和 ”與人”關係網務必正確(太七1~29)

  
基督徒的品格必須在他與上帝的關係(7~1121~27);與其他基督徒的關係(1~513~14);以及與他人的關係(615~20)上表達出來。分述如下:

(1)基督徒與上帝的關係(太七7~1121~27)

a.父與子的關係:親密恒久(太七7~11)
       
本段藉著基督徒向上帝的禱告來告訴我們:基督徒與上帝的關係,就是父親與兒女的關係,並且這關係是個親密且恒久的關係。        

主耶穌在第九節說:「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這句話強調基督徒在禱告的時候,要抓住一個原則:上帝是父親,我是祂的兒子。這種父子關係是我們認罪悔改接受祂作救主的時候建立起來的(約一11~12)     

在第十一節主耶穌指出:「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祂的人麼?」這對比指出上帝不只是位父親,更是一位永不會犯錯的父親。地上的父親有時以為給孩子的是好東西,但事後卻發現是有害的,但天父永不會犯錯。   

既然上帝是父親,又是不會犯錯的父親,基督徒自當來向這位父親「祈求」、「尋找」、「叩門」。這三個動詞強調的是恆心與耐心。路加福音十一8「情詞迫切」的直求;十八5 窮寡婦對不義的官「煩擾」「纏磨」,都說出了禱告必須恒久忍耐。這種恒心禱告、不斷禱告,也說明了天父與基督徒這種父子關係的特性:親密且恒久的關係。

b.父與子的關係:聽而遵行(太七21~27)
       
馬太七21~23指出口裡對主的認信,必須伴以內心實際的順服。若我們口裡稱呼耶穌為「主啊,主啊」,但卻不順服祂的旨意,主的反應是:「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因為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馬太七24~27則指出,即使我們留心傾聽、研讀、默想,甚至背誦主的話,卻不去遵行,那就好像把房子蓋在沙土上,審判日子的風暴必使它倒塌。因此要維持父子親密的關係,我們對主的話,必須聽而遵行。
   
c.小結
       
根據以上的說明,我們看出若要與父上帝維持親密恒久的父子關係,我們絕不能用口頭的宣認代替順服的行動,也絕不能用耳朵聆聽代替切實遵從;換言之,我們對天父的旨意和基督的教訓必須徹底的順服。

(2)基督徒與弟兄的關係 (1~513~14)
     
a.不要論斷(太七1~2)
       
「不要論斷」不是要我們對錯誤視若無睹,也不是要我們拒絕分辨真理與錯誤、良善與邪惡。在太七15~16主吩咐我們要防備假先知,顯然我們具備分辨和判斷的能力。       

「論斷」指的乃是一種「自以為是」的心態。「自以為是」使一個人總覺得自己是對的,別人是錯的;自以為 是使人變得受挑剔,不是對人作出評價,而是作出苛刻的審判;自以為是使他愛在別人身上找錯處,在別人的錯誤和瑕疵中作出過分苛刻的審判,以得到惡意和邪毒 的滿足。這種人實在侵犯了上帝的審判權(林前四4~5)       

「不要論斷」乃是要基督徒心地仁慈。他能分辨事情,也能運用判斷,他能細聽、細看是否有合理的解釋,若有原因的話,再看看有沒有緩和的方法,可使事情合理解決。

b.不要假冒為善 (3~5)
       
在太七3~4我們看見一幅圖畫:有人想把朋友眼中的刺拔去,但他卻被自己眼內一條大木柱完全遮住了視線。這幅圖揭露我們對人的虛偽:挑剔別人的小過失,來貶低別人藉以抬高自己,可是卻沒有對付自己更嚴重的錯誤。這種情形正如路十八11~12那位法利賽人誇大自己的優點和稅吏的缺點一樣,十足的假冒為善。      主耶穌為了更正我們虛偽的弊病,在太七5吩 咐我們:「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刺畢竟會使弟兄眼睛痛楚,我們有責任幫他除去;但大前提是我們必須先去掉自己 眼中的樑木,換句話說,主要我們在糾正別人之前,先糾正自己。只有自己在主前求主鑒察我的心思,試煉我的意念,若有惡行就立刻謙卑悔改,這樣才能謙卑、瞭 解別人,有同情、體諒、仁慈的心,惟有如此,我們才可以對人「用愛心說誠實話」,達到真正幫助別人的目的。

c.同奔天路 (太七13~14)
       
馬太七13~14描繪二條路、二個門,和通往二個不同的目的地。主希望基督 徒攜手相扶持,同進窄門,同奔窄路。基督徒要走的路是窄路。它之所以窄,因為真理和良善限制了基督徒的心思意念與行為;門是窄的,因為基督徒必須將真理付 諸實踐;進窄門也表示我們必須扔下我們的罪、自義、偽善、驕傲。但窄路與窄門卻引向永生。為了永生,基督徒弟兄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彼此扶持,同進窄 門,同奔窄路。

d.小結
       
綜合以上的說明,基督徒彼此間的關係,在消極方面,切忌彼此論斷和假冒為善;在積極方面則要彼此相愛,用愛心說誠實話,彼此扶持,同奔天路。
   
(3)基督徒與他人的關係(太七61215~20)
     
a.基督徒與一般人的關係 (太七12)
       
本節可能是太七1~11這段經文的結論。在太七1~5要我們先糾正自己,才能糾正別人。我們如何才能作到這點,七7~11指出:我們需要上帝的恩典,然後在七12主才以這條金科玉律來總結律法和先知的道理,「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這條金科玉律告訴我們,如果你與人相處時真有困難,那你應該先問問自己:「我喜歡什麼事?我不喜歡什麼 事?什麼事令我得到鼓勵?什麼事令我受傷?」然後一一列出來。當與別人相處時,小心不要作出別人不喜歡的事,卻要作出別人喜歡的事。這樣,就把律法背後的 整個目的和精神──「愛人如己」成全了。這是基督徒與一般人相處時的原則。
   
b.基督徒與懷著敵意抗拒福音者的關係 (太七6)

主耶穌在太七1~5吩咐我們不可假冒為善,在七6則 吩咐我們要分別是非。如果整段教訓沒有第六節,很多人可能都因為要小心避免論斷別人,對別人的過錯視而不見,這樣一來,就不會有人駁斥異端和提防假先知 了。我們分別是非的目的,在於找出錯誤,幫助別人歸正。但不是每一個人都感激我們的批評和糾正,甚至有的人懷著敵意抗拒真理,對於這樣的人,主說:「不要 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他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

聖物和真珠指的都是寶貴的福音真理,像「豬」「狗」那種剛硬藐視上帝的人,他們不只踐踏珍珠,更轉過來 咬人。保羅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傳福音,就遇到這種像「豬」「狗」的猶太人又驕傲又妒忌的反對,於是保羅和巴拿巴對他們說:「上帝的道先講給你們,原是應當 的,只因你們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徒十三46)        

可見太七6提醒我們:要學會分辨人,也要學會以不同的方法對待不同的人,對於那些懷著敵意抗拒福音真理的人,我們要學會不給他們用蔑視和褻瀆的態度拒絕福音真理的機會。
     
c.基督徒與假先知的關係 (太七15~20)
       
面對假先知,主耶穌提醒基督徒,第一要試驗,第二要防備。
       
(a)試驗
         
主耶穌在太七16~20很清楚告訴我們,試驗假先知的方法是看「他們的果 子」。第一種「果子」就是他們的品德。真教師有聖靈的果子,假先知則是肉體的情慾,尤其是仇恨、嫉妒、放縱、驕傲。第二種「果子」就是他們的教訓。他們否 認耶穌道成肉身,否認祂是救贖主,他們把上帝的恩典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第三種「果子」是他們的影響力。假教師錯謬的道理使人不敬虔(提後二16)、導致嚴重分裂(提前六4~5;提後二23)、敗壞人的信心(提後二18)
     
(b)防備
         
一旦試驗出對方是假師傅,則必須加以防備。防備包括下列數項:第一,用真理餵養群羊,用榜樣帶領群羊,使他們能分辨出是假師傅而拒絕他們。第二,不要接待假師傅,也不要問他們的安(約貳10),免得被人誤以為可以接待假教師,甚至去聽假教訓。
     
d.小結
       
由以上的說明,我們看到基督徒與一般人的關係,原則上以金科玉律為準則;但是基督徒必須有分辨的能力,如果對方是懷著敵意抗拒福音的人,則應小心,可給對方機會以褻瀆的態度拒絕福音真理;至於假教師,則要斷絕和他們任何的關係,連問安都不可。

基督徒的生活—生活務必分別為聖(太六19~34)


馬太六1~18指出我們隱密處的私人生活(施捨、禱告、禁食)要從假冒為善中分別出來,在六19~34則提醒我們在世上的社會生活(金錢、財物、飲食、衣服)當從世俗的物質主義分別出來:一方面不可貪愛世界;另一方面則不要為世界事物憂慮。
 
(1)不可貪愛世界 (太六19~24)
     
這段經文首先告訴我們世上財寶對一個人的影響力,其次提醒我們,處理財寶的方法,決定我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藉此勉勵我們不可貪愛世界。
      
a.世上財寶對人的影響力

(a)第一、它會抓住人的心:主耶穌指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太六21),這句話告訴我們,財寶會抓住一個人的心,使我們的心沈迷於地上的財寶,而成為一個屯積財寶的守財奴和貪得無厭的物質主義者。
        
(b)第二,它會抓住人的眼睛:在太五22~23主耶穌指出「眼睛就是身上的燈。」身上的燈就是人的理智和理解能力,財寶不只會抓住人心,也會抓住這種思考力,使人不能正確分別是非善惡,路加十九章的撒說就是這樣,他誤以為金錢代表人生的價值,以致到處訛詐人。他的眼睛實在昏花。
        
(c)第三,它會抓住人的行動。馬太六24主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事奉」這是涉及一個人的意願與行動的問題。若一個人的心放在地上的財寶上,那麼他所思所想的焦點便是地上的財寶,至終他必事奉財寶,為地上的財寶賣命賣力。
 
b.處理財寶的態度決定我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

一個人的心、眼睛和事奉都被世上的財寶抓住,那麼他是不可能「盡心、盡性、盡意、盡 力去愛主的。」反過來說,若一個人他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去事奉上帝,他的心、眼睛和行動也不會被世上的財寶所抓住。最怕的是:有人自以為屬上帝,信上 帝,因為他參加主日崇拜,偶而也在家自己讀經,事實上他的心卻被世上的財寶所抓住,他的人生觀也受世上財寶所左右,他更是為世上財寶勞心勞力,那麼這人裡 頭的光就黑暗了,而且那黑暗是何等大的黑暗呢!口裡掛著上帝的名字,卻在事奉瑪門,這是最可怕的事,也是對上帝莫大的侮辱,因此基督徒必須學會不可貪愛世 界。
    
(2)不要為世界的事物憂慮 (太六25~34)
      
撒但若無法引誘你積儹財寶在地上,牠就改變方式,引誘你為世上的食物和衣服憂慮,一個人一旦為世上的食物和衣服憂慮,他就不斷想念、掛慮這些衣食,為衣食精打細算,愛上帝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

a.不要憂慮
        
世上的人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太六25,31),憂慮就是擔憂、掛慮,就是思慮、煩擾以至「分心」而離開生命的目標。基督徒生命的目標就是上帝,因此基督徒應該記住主耶穌在這段經文裡三次所重複的禁令:「不要憂慮」(太六25, 31,34),不可因憂慮吃的、喝的、穿的,以致多看世事,不看上帝;最後淪為物質主義者,過著世俗的生活方式。

b.勝過憂慮
        
基督徒為什麼也有人會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呢」?在馬太六30主耶穌指出基本原因在於「小信」。主不是說他們沒有信心,而是說他們「小信」,究竟「小信」真正的含義是什麼呢?

由馬太六30的上下文來看,「小信」指的乃是基督徒為著「吃什麼、喝什麼、 穿什麼」而憂慮。所以「小信」就是人被飲食、衣著等等生活上的問題控制了,他們時時擔心生活上的種種需要,以致感到十分無助,他們被這些東西打敗了。        為什麼小信的人會讓世上的東西主宰他,使他落敗呢?主要有下列原因:

a)第一、小信的人不了解自己是天父的孩子。如果他了解這一點,他就不會憂慮了。因為上帝對飛鳥(太六26)和野地裡的花(太六28)、草(太六30),在「吃的、喝的、穿的」方面有豐富的供應,祂豈不更豐富供應比飛鳥、花、草貴重得多的兒女嗎(太六26)?當然天父的供應並沒有免除人應盡的責任:人必須克服困難、勤奮工作(帖後三10)。
(b)第二,小信的人他的基督徒信仰不能影響他對生命的看法。在馬太六31~32主 耶穌指出:「喫什麼、喝什麼、穿什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一個人擔心和憂慮飲食、衣著以及其他生活上的東西,並且讓它們主宰他的 生命,那麼,這個人活像個外邦人。因此他若要反敗為勝,則他必須時常反問自己下列生活上的問題:當食物、衣服、房屋有困難時,我這個基督徒該怎樣面對?面 對疾病、死亡時,我這個基督徒又該如何面對?然後學習讓基督徒的信仰影響我的思想和反應,這樣才能從世俗中分別為聖。

(c)第三,小信的人忘了天父知道他一切的需要。整段經文(太六25~32)主 耶穌一再藉著天父眷顧天上的飛鳥和野地的花草一再重複「天父知道你一切的需要」這個主題,祂知道我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若上帝應許賜給祂的兒女衣食,為什 麼有那麼多人挨餓受凍?其實上帝在地上和海中都給我們提供豐富的食物,但人囤積、糟蹋、浪費,卻沒有把它們平均分配;因此上帝會供應我們一切的需要,並沒 有免除我們必須使「飢餓的得飽、赤身的得穿」(太廿五35~36) 的責任。

(d)第四,小信的人忽略了他與天父的關係。真正要憂慮的,就是我與天父之間的關係。在太六33主 耶穌提醒我們:「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不是先求日用的飲食,而是先求上帝的國和祂的義。上帝的國就是上帝的統治權,求上 帝的國指的是自己願意順服在上帝的權柄下;上帝的義則指合乎上帝標準的聖潔、公義的品格和生活,求上帝的義即願意倚靠上帝過聖潔、公義的生活,當我們把順 服上帝、聖潔、公義的品格和生活擺在第一優先的時候,上帝答應把生活上的需要加給我們。正如所羅門不求財富和長壽,卻只求智慧,上帝不只賜他智慧,也賜他 財富和長壽(參王上三章)。   

我們若學會以上的功課,由「小信的人」成為有真正信心的人,那麼我們必定能夠不貪愛世上的財寶,也不至於為世上的財寶憂慮;換句話說,我們必能靠主過分別為聖的生活。

基督徒的生活—行事為人彰顯義行(太五17~六8;六16~18)

主耶穌在本段劈頭就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五17),又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我們若要明白主耶穌所說的這二句話的意義,我們必須從太五21~18所舉的九個例子來探討。這九個例子可分三類:1.律法的要求,包括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背誓和當愛鄰舍;2.律法的允許,包括休妻和報復;3.宗教活動:施捨、禱告、禁食。

(1)由律法的要求來看基督徒的義

現將文士、法利賽人和主耶穌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背誓」和「當愛鄰舍」的看法,列表對照如下: 

誠 命
文士、法利賽人的義 
                          
不可殺人(太五21)
 
只要不在行為上殺人,即守住了這誡命。
不只不可殺人流血,連殺人的動機:發怒的念頭和侮辱人的話也不可有。所以不可容許忿怒和辱罵的念頭惡化下去,一定要立刻採取行動主動補救(太五22~26)
不可姦淫(太五27)
 
只要沒有姦淫的行為,即守住了這誡命。
不只不可有不道德的性行為,也不可有邪淫的眼色和思想。因此要把打開色慾的眼睛挖掉(即不留情的治死犯罪的慾望)(太五28~30)
不可背誓(太五33)
 
 
只限於指著殿中金子(太廿16)和指著壇上禮物(太廿18)起誓的才須謹守。
人若起誓,不管指著什麼起誓,都無法避免提到與上帝有關的事(太五34~36),所以都要謹守。第二,這條律法真正的含義是要我們為人忠誠,言出必行(太五37)
當愛鄰舍(太五43)
 
把鄰舍限制為自己的同胞,又另外添加一條恨仇敵的誡命。
耶穌將「鄰舍」定義為:任何一位我們所遇見落在需要幫助的人,不管對方是同胞,是外人,甚至是仇敵(太五44~48)
     
由上表的對照,我們看到文士、法利賽人把上帝的誡命嚴格化,好叫自己容易遵行,這就是文士、法利賽人的義;主耶穌則將律法真正的意義和精上帝,忠實的加以闡釋,並要求基督徒遵守,這是基督徒的義。
   
(2)由律法的允許來看基督徒的義

接著我們要把文士、法利賽人和主耶穌對「休妻」和「報復」的看法,列表加以對照,以說明基督徒的義。

上帝允許的事
文士法利賽人的義
基 督 要 求 基 督 徒 的 義
休妻(太五31)    
 
只給一封正式經驗證的休書即可休妻。
只有一方犯淫亂,才可離婚。一個人無故休妻就是叫她作淫婦了(太五32)。至於太五31,那是由於人心剛硬(太十九8) ,是一種不得已許可,不能因此視為命令。
報復(太五38)   
 
利用此原則將個人的報復行動合法化。
以牙還牙的原則,根據出廿一22~25,申十九17~21,乃指犯人所受的刑罰不超過他所犯的罪。主耶穌則將此解作〝不報復〞,更解作〝以善勝惡〞(太五39~41)
    
根據上表的說明,我們看見文士、法利賽人把上帝不得已的許可加以放寬,隨意加以濫用,主耶穌則予以忠實的解釋和應用,基督徒的義指的就是滿足主耶穌對律法闡釋出來的標準。

(3)由宗教活動來看基督徒的義 (1~816~18)

馬太福音五20~48主耶穌以六個例子來說明基督徒道德方面的義,在六1~8及六16~18則以三個例子來說明基督徒在宗教方面的義。將文士、法利賽人和基督徒在宗教方面的義列表對照如下:

宗教活動
文士、法利賽人的義
               
施捨(太六1~4 )
最重要的是手所作的事,即使存著博取眾人的讚賞和沾沾自喜的心態施捨,仍認為是行善。
最重要的不是手所作的事(獻什麼或獻多少),而是當我們施捨時,心中所想的是什麼:不求人的稱讚,也不敢沾沾自喜,惟求天父的喜悅(出自真正愛人的心)
禱告(太六5~8)
藉著公開禱告以炫耀自己,以尋求人的注意和稱讚,其實心中既不愛禱告也不愛上帝,卻自以為是虔誠的祈禱。
禱告必須認識自己正在親近上帝,惟獨向上帝禱告,因此要全心全意的仰望上帝、倚賴上帝、愛上帝、讚美上帝。
 
禁食(太六6~18)
把臉弄得憂鬱、愁容,目的是讓每一個人都看見並知道他正在禁食。
禁食是為哀慟悔罪、是為專心祈禱,是為自我約束。

從以上的對照,我們看到文士、法利賽人無論是施捨、禱告或禁食,都存著尋求別人注意 和稱讚的動機,他們披著施捨、禱告、禁食這些敬虔的外袍,掩飾虛榮心和假冒為善。基督徒宗教的敬虔則出於真誠的心,施捨是出於真誠愛人的心;禱告是出於真 誠尋求上帝的心;禁食則是出於真誠悔罪或律己的心。
   
(4)結論
     
根據以上的討論,將主耶穌所教導的「基督徒的義」歸納如下:
     
a.基督徒的義築根於對律法正確的解釋
       
由馬太五章20~48節,我們看到文士和法利賽人為了容易遵守律法,將律法的要求(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背誓、當愛鄰舍)減至最低,即只限於該犯罪的行為本身,而把律法的允許(休妻,報復)範 圍擴大解釋,以至隨意給張休書而休妻或執行私人報復,可見文士、法利賽人的義是帶著假冒為善的動機,遵守他們曲解過的律法。主耶穌所作的,就是扭轉法利賽 人「窄化律法要求」和「放寬律法允許範圍」的兩種傾向,祂堅持上帝的誡命的全部含義要完全接納,不可加上任何人為的限制,而律法允許某些事所設的限制,也 要完全接納,不容任意放寬。基督徒的義築根於主耶穌對律法忠實正確的解釋。

b.基督徒的義包含行為與動機的義

主耶穌在解釋律法時,把「惡事」的動機意念強調出來,比如:他指出「殺人」的動機是 「仇恨和動怒」,「姦淫」的動機是「淫念」;祂同樣注重「善事」的動機,施捨是善事,但若存著叫別人稱讚的動機施捨,主耶穌斥之為假冒為善。由此可見基督 徒的義指的不只是行為、言語,就是內心深處的一切意念和動機,也都要符合律法真正的含義和精上帝。這種基督徒的義是成全律法的義,是進天國必備的義。

基督徒的影響力


   馬太福音五章1316節指出,我們要作世上的鹽,也要作世上的光。

1.基督徒是世上的鹽
   
為什麼主耶穌把基督徒比喻作世上的鹽呢?我們要從鹽的意義和鹽的功能兩方面來加以討論。
   
(1)鹽的意義

基督徒是世上的鹽,究竟是什麼意義呢?根據上文,基督徒的鹹味指的就是八福所描述的 基督徒成熟、平衡、完整的品格,這樣的品格正是基督徒對這社會產生影響力的所在。基督徒如果被世俗同化或污染,就好像鹽失了味,即含有很多雜質的氯化鈉在 不正確的提煉過程中流失了,只剩下沒有鹽的味道,也沒有鹽的功能的一塊泥土,那就再也沒有防腐與調味的功能了。

(2)鹽的功能
     
a.防腐
       
這世界科技愈來愈進步,但道德卻愈來愈腐化。以臺灣社會為例,充滿著政治與黑金掛勾、官商勾結而降低公共工程品質、炒地皮炒股票等急功近利的心態、色情氾濫、暴力橫行、司法不公、經濟上互相欺詐,整個社會充滿罪惡,發出陣陣惡臭。

鹽的功用就是滲透到肉裡面而防止它腐敗,基督徒既然是世上的鹽,就應走入社會,以他 的好品格來防止罪惡的蔓延。比如:有幾個人正用猥褻的言語交談,一個基督徒進入當中,雖然沒有講一句話,但那些人已開始修飾他們的用字。這樣,一個基督徒 便藉著他的品格發揮了鹽的作用,達到控制罪惡的功用。每個基督徒不但在家裡、學校、工場、辦公室,都應當以他的好品格使腐化和污染的趨勢受到抑止。
     
b.調味
        
鹽的另一功用就是調味。約伯記六6指出:「物淡而無鹽,豈可吃嗎?」在傳道書我們看到人們藉著追求知識、追求物質享受、追求藝術古董、追求權勢財富,卻仍然找不到人生的意義與價值,經歷過這些事,至終卻說:「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傳一2)。在最後一章倒數第二節,作者則指出:「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上帝,謹守祂的誡命」(傳十二13)。從以上的對比,我們可以看出,生活如果沒有基督信仰,便會淡而無味。當人們活在一個酗酒、兇殺、搶劫、綁票的社會裡,以至感到生活乏味的時候,每個基督徒要能在自己的圈子發揮調味的功能,日日行善,好叫人們能夠因此而感受到在這個社會裡,仍然可以找到溫暖和情義。

2.基督徒是世上的光
   
基督徒不只是世上的鹽,消極的防止社會腐化和防止社會淡而無味;基督徒也是世上的光,積極地照亮黑暗。首先我們來看光的意義,其次來思想光的功能。

(1)光的意義
 
在馬太福音五16主耶穌清楚指出這光就是我們的「好行為」,也就是八福所描述的成熟品格。一個結出八福所描述的平衡、完整品格的基督徒,他的生活方式便像點亮的燈,使世人開始思想,然後感到詫異、羞愧,進而影響世人的生活方式,這就發揮了光的作用。

(2)光的功能
  
光至少有三種功能。第一,光揭露黑暗;第二,光解釋黑暗的原因;第三,光指示人脫離黑暗。

a.光揭露黑暗
       
光第一個功用就是揭露黑暗和一切屬於黑暗的事。一個基督徒以他的好行為可以對比出世俗中的人所行的種種暗昧無益的事,令他們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羞愧,這是光所發揮的第一個作用。
     
b.光解釋黑暗的原因
      
約翰福音三19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 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世人「不愛光倒愛黑暗」,顯示出世人那沈淪、罪惡、敗壞的本性,這是人類仇恨、謀殺、姦淫、貪婪、糾紛、嫉 妒、奢侈、荒宴、結黨、紛爭等種種問題的原因所在。光顯明人墮落的本性,解釋黑暗的原因。
     
c.光指示脫離黑暗
       
約翰福音三章19節,告訴我們,人真正的需要就是一個喜愛真光而恨惡黑暗的本性,而這樣的本性是藉著「重生」而來的。所以基督徒以好行為照亮世人的時候,便是向世人顯示「愛光不愛黑暗」,也就是「重生」,是脫離黑暗惟一的道路。
 
3.結論

根據以上的討論,「鹽」和「光」所指的都是八福所描述的基督徒品格,可見我們對社會 的影響力建基於我們的品格。惟有這平衡、完整、成熟的品格,使我們能夠作「世上的鹽」和「世上的光」。而作鹽作光一方面不只可以防止社會道德腐化和防止人 生淡而無味,更可藉此行為吸引人來就光,引領人們認識並接受救恩,使榮耀歸給上帝。

基督徒的品格

 
  馬太福音五3~12記載著寶訓的第一段:八福。八福,如同聖靈果子的九種特性,刻劃出一個基督徒平衡、完整、成熟的品格;這些特性沒有一個是與生俱來的性格,而是藉著上帝的恩典產生的品格。透過這些品格,使世人看到基督徒是一個怎樣的人。

第一福:虛心(太五3)

  基督徒是一個「虛心」的人,這是什麼意義?又如何才能成為一個虛心的人呢?
1)錯誤的虛心觀
虛心不是軟弱又缺乏勇氣而縮在後面;也不是去模仿一個謙遜人的形象;更不是像僧侶般避世隱居,與世無爭。雖然這些自我克制、不出風頭、犧牲小我的態度,往往令人感動,卻不能因此而成為基督徒「虛心」的品格。

2)虛心的真諦
「虛心」一方面是指人不敢倚賴自己的聰明、才幹、身世、教育、財富等等可誇口的事,保羅在認識基督之後,即把這些可誇口的事當作糞土(腓三4~8)。摩西也是如此,當上帝呼召他的時候,他一再的推辭(出三1113;四11013),因為他深感自己不配肩負這麼神聖又艱鉅的工作;以賽亞也是一樣,在他看見異象之後也曾說:「我是嘴唇不潔的人」(賽六5)。真正認識自己一無所有和不配,這是「虛心」第一方面的意義。

「虛心」另一方面,則是完全順服上帝並倚靠祂的恩典和憐憫。路加福音十八章13節那個稅吏是個好例子。他低頭捶胸喊著:「上帝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在上帝面前承認自己靈裡貧乏,需要主的恩典和憐憫,這是虛心。可見,惟有虛心的人,才不會驕傲誇口,才會倚靠上帝順服上帝,才可讓聖靈充滿,在上帝的恩典和憐憫下,結出美善的基督徒品格。

3)虛心的途徑
一個人要成為一個虛心的人,他必須時刻仰望上帝──讀聖經,默想經上的話,進而明白上帝對他的期望和計劃,這樣的人慢慢會醒悟到自己所誇口的一切都如糞土,也會更倚靠主的憐憫。愈仰望上帝,便愈感到自己一無所有,也就愈「虛心」。

第二福:哀慟(太五4)

  基督徒不只是「虛心」的人,也是「哀慟」的人。首先我們來看「哀慟」的意義;接著來思想「哀慟」的途徑。

1)哀慟的意義
「虛心」是看到自己靈裡的貧乏,看到自己的罪惡;「哀慟」則是為罪憂傷痛悔。保羅深深體驗到「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七18),他也明白「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的痛苦與無力感(羅七19) ,因此他呼喊:「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七24)
 基督徒不只會為自己的罪哀慟,也會為他人的罪哀慟。羅得在天火焚毀所多瑪、蛾摩拉,他卻獲救,因為他常為惡人的淫行憂傷(彼後二7),為他們不法的事,義心天天傷痛(彼後二8)
 發覺自己有罪,並且明白上帝對罪的憎惡,以及上帝要審判罪,以至為罪憂傷痛悔,這就是「哀慟」。

2)哀慟的途徑
   第一是面對上帝的聖潔和祂的話語,默想自 己應過的生活方式;第二則是面對自己,檢討自己的言行和動機;如此一來,必會為自己的罪和遠離聖潔的標準而哀慟,真正哀慟的人,才能真正轉向基督,罪得赦 免,重新有正直的靈。大衛就是如此,他與拔示巴犯罪之後,以憂傷痛悔的心寫下這樣的禱告詞:上帝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不要丟 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詩五十一10~12)
 上帝不輕看罪人憂傷痛悔的心,他必得到罪獲赦免而有的平安與喜樂。

第三福:溫柔(太五5)
 
基督徒品格的第三特性是溫柔,我們一方面要思想溫柔的意義;另一方面則要思想達到溫柔的途徑。

1)溫柔的意義

a.溫柔不是柔弱

溫柔不是優柔寡斷,也不單是對人友善;即使不堅持己見,也不是這裡所講的溫柔。

b.溫柔是對自己有真正的認識

由「虛心」而「哀慟」而「溫柔」,提醒我們「溫柔」是隨著「虛心」與「哀慟」而來。換句話說,一個人必 須認識到自己是一個需要上帝開恩可憐的罪人,他才會「虛心」,人能虛心,才會為自己的罪而「哀慟」;懂得哀慟,才會有一顆溫柔的心。所以「溫柔」的人,必 定很深的體會到自己一無所誇;因此也不會對別人的批評有敏感的反應。我們可以在上帝面前誠實承認自己是罪人,但我們很難由別人來數算我們的不是。溫柔的 人,就是因對自己的本相有真正的認識,因此上帝說我是罪人,我承認;別人數算我的不是,只要是事實,我也謙卑承認。當拿單以比喻而指出大衛的罪,大衛雖貴 為君王,卻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撒下十二13),大衛真是一個溫柔的人。

c.溫柔是在態度和行為上尊重別人

大衛的溫柔,不只表現在他對自己有真正的認識而肯謙卑在人前認錯;他的溫柔也表現在他對別人的尊重上。他雖然受膏,也知道自己會作王,但掃羅二次追殺他,而他有機會報復時,他卻尊重掃羅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攔阻隨從起來害掃羅(撒上廿四6~7;廿六9~11)。因尊重上帝的主權,以至情願接受掃羅的折磨和無理的對待,這是溫柔。亞伯拉罕尊重羅得,讓他有優先權選地(創十三8~11);摩西寧可和上帝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法老女兒之子的名號和埃及的財物,這是對上帝的尊重,正是溫柔的表現。

2)溫柔的途徑
 怎麼才能成為溫柔的人呢?第一,就是看見自己的敗壞和一無所有,以至願意聽一聽別人的意見,特別是聖 經上上帝的話和聖靈的教導;第二,我們要學習捨己,天天把「己」釘死在十字架上,這樣才不會自憐、自怨、自傲、自大,「自我」是一切煩惱的根源,是一個人 無法溫柔的障礙,因此我們必須學習捨己的功課。

第四福:飢渴慕義(太五6)
 「飢渴慕義」是基督徒品格的第四特性,究竟它指的是什麼?又如何達到的呢?
1)義的真諦

a.「義」指的是人與上帝之間正常的關係

罪使人和上帝隔離,而人和上帝的關係一旦破裂,便會犯更多的錯誤和罪惡,一個飢渴慕義的人便是明白罪所引致的嚴重後果,而渴想脫離罪惡的轄制,與上帝和好,恢復人與上帝之間那種暢通無止的正常關係。

b.「義」指的是討上帝喜悅的品格和行為

一個人在上帝話語的光照下,不只看見自己受罪惡捆綁,更可怕的是,看見自己有喜歡犯罪的墮落本性。一個飢渴慕義的人則渴望從貪愛犯罪的慾望中得著釋放,從外表行為上的罪和內心動機上的罪得到釋放,不僅如此,更渴望倚靠聖靈,而在言語行為中,結出聖靈的果子。

c.「義」指的是社會性的公義

一個與上帝和好又結聖靈果子的人,他一定也渴望社會中商業買賣誠實公平,司法審判秉公行義,政治不與黑金派系掛勾,官商不互相勾結而降低公共工程的品質,好使人們在公平、公理、公義的社會中生活。

2)義的途徑

如何才能有以上的「義」呢?這節經文告訴我們三個關鍵性的字:「飢」、「渴」、「慕」。飢餓、乾渴、切慕,說出了健康熱切的屬靈胃口。聖經說,有這樣胃口的人「必得飽足」(太五6;詩一○七9),也就是說,必結出以上義的果子來。

第五福:憐恤(太五7)
 基督徒也是一個憐恤人的人。我們先思考憐恤的意義;接著思考憐恤的途徑。

1) 憐恤的意義

  憐恤指的是我們看見一個人的痛苦、憂傷、煩惱,不只動了慈心,更希望要作一些事,幫助對方脫離困境。好撒瑪利亞人(路十33~35)便是憐恤的好例子。當這位撒瑪利亞人看見和自己不相往來的猶太人被強盜打得半死,他不只沒有幸災樂禍的心,反而對落在絕望中的仇敵(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沒有來往,約四9)動了慈心,並且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為他包紮傷口,並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這便是憐恤。

2)生發憐恤的途徑

a.思想自己蒙上帝憐恤的經歷

一個罪人罪得赦免,不是因為他付出了什麼代價,而是因著上帝的恩典與憐憫,體會這真理的人,必會憐恤別人。馬太福音十八章23~33以比喻來闡釋這項真理:上帝動了慈心,免了罪人還不起的債(一千萬銀子),因此罪得赦免的人應當憐恤他的同伴(同伴即使得罪他,也只不過欠他 十兩 銀子),像主憐恤他一樣。可見,上帝赦罪的恩典和上帝對罪人的憐憫,是我們憐恤人的基礎。

b.把罪和罪人分開來看,恨惡罪,卻憐恤罪人

基督為什麼肯憐恤罪人以致為罪人受死在十字架上,因為祂把罪和罪人分開來看,祂受死,表明祂恨惡罪,罪 必須受到公義的刑罰;但祂受死,也使那些凡相信祂的人不必死亡,表示祂愛罪人。我們要能憐恤罪人,也必須把罪和罪人分開來看,才能看出每一個生活在罪中的 人,都是憐恤的對象。

第六福:清心(太五8)

基督徒品格第六方面的特徵是「清心」,茲將清心的意義及達到清心的途徑說明如下:

1)清心的意義

a.清心就是單一的心

單一的心指的是專一而單純的心,詩篇八十六11為此下了一個很好的定義:「求使我專心敬畏。」專心就是單純、沒有虛偽。人的問題就是心不能專,一面渴望認識上帝、敬拜上帝、對上帝喜悅,可是卻同時渴慕其他的東西。清心是不會把心思意念分成二半的,一半愛上帝,一半愛世界;清心乃是專一的愛上帝。

b.清心就是潔淨的心

清心就是思想與動機,不摻雜任何不正當的、卑劣的惡念:虛偽、詐欺、狡計、謊言;因此清心指的正是一顆完全誠實、毫無玷污的心。

2)清心的途徑

a.聖靈的工作

只有聖靈在我們心內運行,一方面顯明我們隱藏的惡,使我們內心自責、認罪;另一方面則引導我們行在上帝的旨意上,我們才能有一顆清潔的心。

b.人的角色
       
清心是聖靈的工作,並不等於人只須袖手旁觀。雅各指出:「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雅四8),這句話表示我們若盼望有一顆清潔的心,除了聖靈的工作外,人應盡他的角色。這角色就是:

a)思念上面的事(西三2)──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都要思念(腓四8)

b)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西三2) ──靠著聖靈不去思想種種的邪情私慾(西三589)。持之以恒,這顆心有一天必專一愛上帝又潔淨無瑕。

第七福:和睦(太五9)
    基督徒也是一個「使人和睦的人」,和睦的意義與途徑是我們討論的重點。

1)和睦的意義

和睦就是和好,包括人與上帝、人與人、人與己三種關係的和好;而每種關係的和好都得付上昂貴的代價。

a.人與上帝關係的和好

罪破壞了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上帝為了與人和好,祂付上昂貴的代價,就是祂獨生愛子為罪人代受刑罰,捨命流血;人若要與上帝和好,也必須付上代價,就是撕破面子,認罪悔改,歸向基督。

b.人與人關係的和好
       
要恢復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和好,付代價是必須的。我們一定得為自己造成對方的傷害懊悔、賠罪、請求原諒;若對方得罪我們,我們就要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太十八15),並忍耐等候對方的悔改,才在饒恕下恢復和好。

c.人與己關係的和好
       
罪人的本性是自我中心:自私自利,過度敏感,渴望保護自己和榮耀自己,堅持己見;以至常常自憐、自怨、自傲、自大;這是一種與自己過不去而自我傷害的表現,他必須為脫離自我中心而付代價,求聖靈幫他成為一個捨己的人。
   
2)和睦的途徑
     
如何才能達到使人和睦的目的呢?底下提出幾點建議:
     
a.對自己有正確的看法

由虛心而哀慟而溫柔而飢渴慕義而清心,必能認清自己本是一個敗壞的罪人,也不會再堅持自己的權利和益處,也不再渴望保護自己和榮耀自己,這樣,才有可能使人和睦。

b.對別人有正確的看法
       
他必須能按聖經的觀點去看別人,他不會定別人的罪,他只會體諒那愚蒙和失迷的人,進而憐恤他們,願意盡力去幫助他們,這樣,才能引人和睦。
   
c.勒住自己的舌頭
       
要維持和睦,必須不說閒言,也不轉述破壞性的話;對所聽到的閒言閒語,則按照聖經所記載的原則來思想。思想問題的成因,思想問題對教會的影響,思想問題解決的辦法,而不要只為個人利益得失去思想,那麼和平就會露出曙光。

第八福:為義受逼迫(太五10~12)

基督徒飢渴慕義,然後成為憐恤人的人,成為清心的人,成為使人和睦的人,難免因此而受逼迫。首先我們來看為義受逼迫的意義,其次來看為義受逼迫的原因。

1)為義受逼迫的意義這段經文最重要的一點,便是「為義」這二個字。這二個字告訴我們,有福的人不是因盲目熱中而受逼迫的人,也不是因政治理由而受逼迫的人,乃是「為義」受逼迫的人。正如太五6所述,「義」指的是人與上帝之間正常的關係,是討上帝喜悅的品格和行為,是社會性的公義,為這樣的「義」而受逼迫的人有福了。

2)為義受逼迫的原因

義人受逼迫是因為他的義行如同光,光常揭露黑暗,因此黑暗恨惡光。文士和法利賽人為什麼恨惡主耶穌,因為主耶穌的義勝過文士法利賽人的義(太五20),令他們感到自己的義一無可取,良心受到指摘,面子受到傷害。但以理為什麼被同事用計丟在獅子坑,因為他是一個義人,他「忠心辦事,毫無錯誤過失」(但六4)令同事感到難堪,於是他們同謀,為要除掉他。保羅提醒我們,「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要受逼迫」(提後三12),因為敬虔度日的義人,他的義行如同一面鏡子,反映出世俗人的錯誤,令他們受到傷害。

小結
    綜合以上對八福的討論,我們看到前四福顯明基督徒是一個追求靈命成長的人。我們先要「虛心」,承認自己靈性上的貧乏;之後,才能為我們的罪「哀慟」,在為罪憂傷痛悔下,對人的態度改變,懂得「溫柔」待人,在溫柔待人,愈感自己本性的敗壞,以至生出「飢渴慕義」的心。

   從後四福,我們則看到基督徒追求靈命成長的目的在於成為一個「憐恤人的人」,成為「清心的人」,成為「使人和睦的人」,甚至為此受逼迫亦甘心忍受。八福描繪出基督徒平衡、完整的品格,也把基督徒是個什麼樣的人,呈現在世人面前,這是耶穌倫理教訓的第一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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