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道者對失喪的人有迫切的愛(哥林多後書五:11)
失喪的人所不明白的,就是上帝的話語已經啟示:一個人若不接受耶穌成為主與救主,就不能得到永生。上帝的愛已經澆灌在傳道者的心中。他們對失喪的人有迫切的愛與關懷。
因此,傳福音不是可有可無,而是非做不可的事!
2.傳道者對傳福音給非信徒有強烈的渴望
我們大部份的時間與精力都投注在對教會基督徒講道上。這並沒有錯。教會裡的信徒當然也需要持續被教導、鼓勵與勸誡。
但每個地方教會一定有對非信徒有強烈負擔、願委身公開佈道和個人傳道的人。
這樣的人就是傳道者。上帝透過祂的聖靈,已經將被上帝所愛、但卻還不認識祂的人的敏銳與關懷,放在他們的心中。
3.傳道者是能夠傾聽與了解非信徒對福音的想法與感受的人
傳道者對非信徒的想法與態度有強烈的興趣。不是去認同他們,而是去了解他們,為了傳福音的緣故。上帝把那獨一與永恆的福音交付我們。我們所面對的是與上帝隔絕、沉淪、被罪捆綁的人們。這是關乎每個人的事。
除此之外,世上的每個人都身處於一個特別的時代、文化與社會。他或她的生活被特別的態度與信念所主導。但一個傳道者有能力了解這些特別的處境,並將這些有關耶穌基督的信息傳遞給這個世代的人。
4.他有與不信基督的人溝通的能力
傳道者能用聽眾所能了解的語言來講道。人們需要聽得懂。但在這之前,必須先吸引他們的注意。他們必須被吸引來聽。要激發他們有想知道更多的好奇心。
5.他被公認有聖靈的能力,能領人歸主(使徒行傳十一:21)
一個人能否接受耶穌為主,不在於溝通的技巧。我們常會落入迷信方法與技巧的陷阱。愛能激勵我們盡一切力量來傳福音。
但只有聖靈能讓人明白福音。聖靈能讓人知罪,明白自己需與上帝和好。傳道者不能予以控制。若上帝不使用我們成為祂的器皿,則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枉然。
6.因為愛的緣故,他的做事方法有彈性
因為愛的緣故,我們想要接觸人的心。人們的差異是那樣大,雖然他們都是沒有耶穌的失喪者,也都需要救主。傳福音沒有絕對的方式。耶穌是獨特與唯一的,但是贏得人的方式卻有千百種。
在新約中,我們看到不同的傳福音方式。保羅與亞波羅的方式似乎不同,而司提反則與反對的人大大爭辯(使徒行傳六、七章)。
創造主用創意的愛來教導我們各種不同的傳福音法。
雖然傳道者可以有各種不同的方式與型態來傳遞信息,但內容卻必須根植於真理。這是因為不同的文化與社會背景使然。
7.他順服主的呼召作傳福音的(哥林多前書九:16、17)
聽眾可能有積極的回應,但也可能充耳不聞。成功永遠不是傳福音與否的目的。保羅就有很負面與消極的經歷。他看到許多人歸向基督,但也被鞭打,甚至被毆打丟出城外。
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提摩太後書四: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