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喜樂


   
耶穌應許他的門徒有喜樂(約十五:11,十六:24;太廿五:2123)
 
保羅書信中也有好些地方提到喜樂的話。喜樂是腓立比書的中心思想(見四:47)
 
基督徒的喜樂不是外表的裝飾華麗,或熱鬧狂歡,乃是心靈的寧靜舒適。基督徒喜樂的觀念,可用「有福」的說法說明。有福比快樂更富於意義。快樂全靠有形的環境,而有福卻是內心音樂的泉源,乃由藉著基督認識上帝而來。
 
一 個人真的認識了耶穌所啟示的上帝,而又依靠他,自必因那緣故而歡欣喜樂。只有在這種信仰之中,才有真正的喜樂。喜樂必定是要由萬有的真源而來,必定要在事 物的真性中獲得那維繫它的。這就是說最高的喜樂,或說唯一的真喜樂。只有在信仰的人生觀中可以獲得。喜樂是表明我們人生勝利的標誌,人要獲得這種勝利,惟 有與真喜樂的心化為一致。

   
基督徒喜樂中也含有憂愁(林後六:10)。然而在憂愁之中人不會有真的喜樂,除非他能用上帝的眼光來看人生的價值。即使在痛苦中,或藉著痛苦,我們也能心存喜樂的與上帝交往,享受那推廣天國的特權。這樣的喜樂也不僅是理論,在那些為道殉難,受苦至死的烈士生活上,已經成了實際的經驗。

   
基督徒以上帝為喜樂的來源,所以基督徒不抱悲觀思想。悲觀思想以為生存在根本上是惡的,而且這個世界,是一切可能世界中最壞的。抱悲觀主義的人,脫不了人生各種痛苦,衰殘、死亡、強暴,以及一切人與環境之間無法調和的衝突之印象。

   
悲觀思想通常是與自然主義或唯物主義人生觀相連結的。除了相信上帝,很難有樂觀的希望。基督徒相信這個世界由上帝創造,這樣的工作是很有價值的(約一:319)
 
連那些啟示論者(apocalyptists)也有逃脫悲觀思想的方法,因為他們確實相信上帝最後必要得勝。傳道書中頗有悲觀色彩,因為它把人生看為虛空無益,然而須知該書作者這種看法,乃是就人離開上帝而言。約伯書的主角,面對著人生硬於鐵石的事實無法解答,但幸而他有依靠上帝的心,才不致墜人悲觀主義之五里霧中。

   
道 德的奮鬥一定會引人進人悲觀,除非道德與信仰相連,以上帝為依據。單是自然主義或唯物主義只有把道德價值看作附屬物。除非人員的感覺得,宇宙以及宇宙間一 切能力都為道德作護衛,他是不能有多大的力量從事於道德奮鬥的。惟有「有神論」,能在人生道德的奮鬥上,加添力量和希望。

   
悲觀論者的錯誤,是把世界看得太窄小。人不能因為看不見,或經驗不到整個的世界,便說這宇宙根本是惡的。人所能見的,無論時間或空間言,只是一部分而已。只有拿上帝的觀點來看事物,我們才算是有一個真能評判的立場。
 
通盤計算起來罪惡終歸失敗。艱難、辛苦、勞力、危險──正是這些悲觀論者視為悲觀的事──常能為人帶來最大的滿意,悲觀主義以為快樂是最高的善。然而為了追求那更高的滿意,人常甘願捨棄悲觀論者所要求得的快樂。
 
基督教倫理認為自由的合乎倫理的、明智的人格,乃最高尚的人生。只要能產生這種高尚的人生,即令有犧牲快樂的必要,亦無需乎悲觀。有時正在這些悲觀主義者持為理由的事上,產生出這樣高尚的人生來。

   
悲觀主義乃是一種價值評定,這一種評定是不能證明的,只能斷定。這無非是一種人生態度所作為的目的物。我們知道在世上有善也有惡。

   
基 督徒不能悲觀。基督徒也不抱膚淺的樂觀,以為這個世界是最好的。樂觀派閉著眼睛不看世人惡的事實,正如同悲觀派閉著眼睛不看世上善的事實。唯有基督徒,雖 知世上有惡,還是相信這是上帝的世界逃不出上帝的管理。因這緣故,他堅信善必制勝。基督徒明知有善又有惡,但他相信善的勢力會日漸增長,為人心帶來喜樂和 寧靜。
 

順服


   
順服就是向權威俯首。順服理想是道德生活的唯一原則。順服可以測驗人對上帝的愛(約十四:15)
 
除非人有心遵行上帝的旨意,不然,便無與上帝交往之可言(約壹二:36,三:24)。除了順服,便再無知識或情緒,可用來充分的測驗人愛上帝的心。在順服上耶穌是我們最大的模範(太廿六:36以下;約 四:34,六:38;腓二:8;來十:7)。禮拜應該是人愛上帝的表示,但沒有順服的禮拜,在上帝看來是褻瀆(撒上十五:22;賽一:1017;摩 五:2124;何六:6;彌六:8)

   
如果順服是要屈服在權威之前,那麼為道德思想所不可少的自由如何得以維護呢?
 
對這問題的解答是:順服上帝就是自由,因為這種順服乃是出自信仰的直覺與個人的卓見。在基督徒經驗中,人的內心態度與外表行動,已和諧一致。基督徒既自由的分享上帝的活動,所以他在任何與人來往的關係中,總是離不了屈服在上帝的權威之下。
 
基督徒的順服,並非順服法典中許多零碎片斷的條例,乃是順服一個成全律法,統一律法的愛。行動不出愛的律法範圍,便是最高的自由。
 

感恩


   
感恩之為德是與謙卑密切相關的,也有依賴的意思,而且事實上這兩樣是這樣密切相關,致令我們又想起來德行都是一氣呵成,不可分開的事實。
 
舊約中希伯來人所守的許多節令,都有感恩的意思。在舊約諸祭禮中,感恩祭佔顯著的地位。
 
耶穌自己常用感恩的話(太十一:25;路十:21)。耶穌也明明地指示門徒,感恩的心是跟從他的人應有的態度(路十七:1119)
 
感恩的思想在保羅書信中是很顯著的(帖前一:2,五:18;西一:13;腓一:3;林前一:4;羅 一:8)
 
舊約詩篇一大部亦包含有感恩的性質,例如諸一三,一五等。

   
保羅把缺少這個德行,看作不信者之罪惡的一種特性(羅一:21)。在人心中失去了依賴上帝的感覺,人便驕傲自滿,感恩之德不得存留。

   
在我們想念上帝所賜身心諸福之中,感恩之心必隨著發旺。我們常以為有關身體的福氣,都是出於我們自己的技能技巧,忘記了那位「賜人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全備的賞賜」之主。上帝賜人身心生長的力量,又賜人獲得他恩賞的工具。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萬物都是他的,我們只是為他所派,管理這些東西。「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耶和華。」(詩廿四:1)
 
每逢我們禱告說:「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就在宣認我們需要依賴上帝。我們感恩之心是隨著這個真理之體驗而增加的。我們感恩的態度,又要在我們對待別人的態度上反映出來。

   
使徒保羅又講到感恩之心可以連帶的增加道德能力(西一:1112)。這是很好的心理學。自憐的心理消耗我們的道德力量。在一切人生遭遇中歡欣喜樂,以感恩的心領受一切,道德的力量和勇氣便隨之而來。
 

謙卑


   
謙卑是基督徒諸大德之一種。謙卑有依賴的意思,也有不存驕傲心或自滿心的意思。耶穌教訓門徒存心謙卑,如太五:3,十八:3;可十:15以及路十八:917,等處所載。耶穌不只教人謙卑,他自己實以謙卑為生活(約十一:5以下;腓一:68)。在基督徒經驗中,悔改實含有謙卑的意義。

   
謙 卑是基督徒諸德中最難做到的一種。有一個竭力操練謙卑之德的人說,他看謙卑是最難得到的一種德行,因為每當他自以為已經得到了那一步,他又以他得到的謙卑 境地自足。一位相信基督徒完全論的人,告訴一位教授說,她已經好久不曾犯過罪。這位教授於不經意之間,說她既有如此高深造詣,一定可以目鳴得意了。她隨即 回答說:「是的,正像你所說的。」

   
謙卑並不是自暴自棄,趨於下流,或精神頹喪。也不可拿它當作一種自卑。照使徒保羅所留給我們的榜樣,我們應當按照真理評判自己。一種適當的自愛和自尊是合理的(林前四:113)。這樣的自尊並不包含驕傲,不過是承認上帝所交託我們的何等重要。在一種自命不如的態度中所包含的,也許很有些欺騙的成分。一個缺少自信的人,也許和一個才高膽大的人一樣驕傲。

   
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在宗教情緒(Religious Afections)中寫著:「一個窮人來到富人當中,並不急躁強烈的表示憤恨;因為他知道別人都在他以上。所以他對別人總是退讓;他並不堅持一己的主張; 在 艱苦境況中,他總是忍耐;除了被人輕視之外,他別無指望;然而他總是忍耐以對;因為他並不表示報復與怨恨,所以大家都忽視他,對他不經意,他老是準備居於 卑下的地位;對於在他以上的人,他總是表示尊敬;他安靜的接受譴責,對於別人他總是尊敬,好像都在他以上;他容易領教,不以為自己懂得什麼,或能評判什 麼;他不太客氣,也不太詼諧;遇見難事,他的精神總能服貼;他總不以自己算得什麼,事事服從別人,在他看來又是這樣自然的事。謙卑就是一種聖潔的懦怯。」
 
在這一段話中,有一種自命不如的神情,有缺少自信的力量,是不可與信仰的謙卑混為一談的。我們不可把一種在人面前所彰顯的病態的謙卑,與基督信仰的謙卑相提並論。

   
謙卑也不是要故意用神秘的方法,感覺自己一點不算什麼,這樣在上帝面前自覺微小。耶穌告訴門徒,他們比天上的鳥,野地裡的花,更加貴重(太 六:26)。在有些虔敬運動中常有人喜歡特意作成一種不實在、不天真的「可憐罪人」的態度,其實並不是謙卑。

   
我們依賴上帝的心愈多,謙卑的心亦隨之加多。
 
士來馬赫(Schleiermacher)稱宗教為「一種絕對的依賴感覺」。這個定義不很恰當,因為宗教經驗中所包含堅定不止於此,但依賴的感覺卻佔宗教經驗一大部分。
 
我 們只要默想到上帝的全能、聖潔、公義、偉大和仁愛,同時又承認自己的有限、有罪、缺欠,謙卑的心便油然而生。我們要真地明白,我們一切所有、一切的才能, 都是上帝所賞賜的恩物,即或有些地方我們高過別人,我們也只有為這事實多謝我們所處的環境。才能不是我們自己所能創造出來的,才能是由稟賦而來,所以我們 不可因此驕傲,只可用以指明責任。我們所得機會大多是由環境而來,由環境造成,只有極小的部分可以歸功於我們自己。
 
在我們感覺依賴上帝的時候,就應該謙卑待人,因為承認我們自己的依賴,便可消滅矜諸、虛榮,以至切盛氣淩人的驕傲心。
 

基督徒的第一美德

‧經文:哥林多前書一:26-31
‧金句: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林前一:29):


    奧古斯丁西元四五世紀間的偉大神學家。他在西元426年所寫的《上帝之
城》,在歷經十五個世紀後的今天,仍是許多政治與神學論著經常引用的名著。
他最有名的一句話是:「如果沒有正義,政權會是什麼呢?不過是有組織的強
盜罷了。」

    有一次,一個久仰他盛名的人跑來問他:「身為基督徒,第一重要的美德
是什麼?」

    「謙卑」奧古斯丁回答。
    「那麼第二個最重要的美德是什麼呢?」那人又問。
    「謙卑」還是一樣的答案。
    「那第三個呢?」那人仍不死心的問。
    「謙卑」奧古斯丁的回答仍沒變。
    「為什麼是謙卑?」那人不解的問。

    奧古斯丁的解釋是,基督徒必須由謙卑起至謙卑止。因為稻麥愈成熟,其
穗愈下垂。

‧默想:巨大的金字塔是一塊塊石頭砌成的,神能「小」的人物,完成驚人的
工作。

良知(Conscience)


人對良知的定義非常多元化,較普通的是︰內心對善惡的道德意識;上帝在人內心發出的聲音;或人對道德問題作的判斷。

一般的看法認為良知有兩項因素︰

1. 是人對宇宙某些規則或行為原則要共守的認識(英文稱作synderesis)

2. 另一種是把普通法則應用到特殊情況下的能力(英文稱為conscientia)

我們今天所講的「良知」(conscience,或「良心」,或「是非之心」),以上兩者都包括在內。

基督教堅持良知是普世人類共有的功能,是上帝創造人的時候放進人內心的。有些人認為這就是「上帝的形像」所含素質之一。保羅認為人人都有一種道德的識別力,連外邦人也不例外,「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即良知)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二15)。人與禽獸不同,因為人具有這種是非之心,它包括人的思想、感情和意志,良知就是它們的導師和審判官。

良知具有回顧與前瞻的能力,它為人已做成的行為或感情作判斷,叫人產生罪咎(Guilt),並意識到悔改的需要。在人採取某一行動之前,它也為我們預作評估,要求我們在清潔的良知下,作出適當的行為。

舊約雖然沒有明文提到良知一詞,但整個律法和先知的教訓,均是指到人具有這種是非識別之心。新約就明明說到,良知是屬於人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是人內心對外界的一種判斷力及導引力。

良知的問題

人對良知問題提出兩方面的質詢︰

1. 弗洛伊德(心理分析學派)及行為心理學家認為良知只是父母(父母的傳統教導)及社會規範(社會文化及意識形態)的內化結果。很多時候這是壓迫性的,過分強調會造成有害的罪咎感。對他們來說,良知只不過是社會及心理上的反射。

這種分析並不符合聖經對良知的解釋,是過分執著偏頗一面的良知起源問題。心理學家只是從一個方面指出良知多少受到成長環境和社會意識形態的影響,但聖經堅持良知的起源和構成主要是上帝的創造。基督教也指出良知已受到墮落的影響,人類的良知已無法準確地作出判斷,在通則下可能準確地判斷,但是在複雜的情況下,又不常知道什麼才是對的,或錯的。

2. 良知的增強和減弱不能成為逃避罪的藉口。在歷史上,我們看見過良知極其敏銳的時代,人訂立許多要求過分的規則,叫人守無所守、防不勝防。今天的情況卻剛剛相反,人不喜歡受約束,讓良知隨環境和慾望而定。

新約雖然告訴我們良心是可以被消滅或減弱的(提前四1-5;弗四19;多一15),但是基督徒有了耶穌基督改變的生命,就有責任去教育及培養良知(來五14,九914,十222;林後一12),包括讓自己的良心與外面的道德律一致(如守法)。我們固然不應消滅良心的感動,但也要認清楚,良心不是人道德生活惟一的準則或指引;我們常要以聖經啟示之上帝的性情,及聖經的教導,和聖靈的指引,來測試良心的引導。在這意義之下,良心才能本於上帝的恩,和對人的愛來運作。

最後,我們要說,今天「良知」或「良心」常常成了一個非常個人的藉口;人們常說,我的良心沒責備,因此我就無愧地這樣或那樣做。我們反對這種個人的良知觀,要指出良知不是個人的,是集體的,雖然每個人都有各自的良知,但是我們以下已說明良知是上帝所賜,是創造工作之一,是一種宇宙原則或共識。英語的良知(或良心)是由兩個字合成的︰conscience,前者是指「共同」,後者可作「認識」。它提醒我們,「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羅十二17)這個聖經教訓,意思是,良心的指引不是個人的,它必須與群體的利益相應、配合。沒有一個人可以說他個人的良知沒有責備而可以隨所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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