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

認定信息目標


釋經講道不是要解釋經文的細節,它乃要達成一個目標,即根據經文的教訓,能使人信服。所以講道中的解經是為了達到講員所定的「目的」。

一篇講章無論多麼輝煌或合乎聖經,若是沒有特定的目標,就不值得傳講。講員無適當的概念,就不知道為何要講此篇信息因 為概念敘述真理,而目標卻是表明真理所當成就的,亦即講員希望透過這篇講章,在聽眾心中激起迴響。全部的聖經以及書中之經段,都是為了使讀者的思想和行為 能有改變。因此,一篇釋經講道的目標,是與聖經中的目標並行的。講道者必須找出,為何這一段特定的經文要包含在聖經裡,並要把它放在思想中,然後讓上帝藉 著這篇講章對聽眾說話。

所以羅賓森說:「一個目標的陳述,不僅是敘述我們的目的地,及如何達到該目標的路線。而且要知道自己是否已達到該目標。如果自己都不清楚要去的地方,無疑地,我們將會漫無目的地徘徊。」

因此一篇講章應該有一個清楚而符合聖經的目的,「目的」能使講員對該次講道所預期的結果具體化(欲使聽眾有何行動,或挑戰)。聖經的真理不僅是思想的真理,同時也是感受和行動的真理。「目的」應該反映出講道的大目標改變生命,並且講道的人必須清楚自己的目的,然後才開始構築講章。

摩根說:「所以講員在精心 編寫講章之前,必須先定下這篇講章的目的。在準備講章時,要先把目的想清楚。其次,在準備的過程中亦要把此目的牢記在心。等到傳講信息時,在一開始就把此篇目的告訴會眾。」

講章的目的可以在引言、本論(應用的部分)或結論中,明顯或隱藏地出現。訂定一個合宜具體的講道目的,可以使講章具有催 逼性,使講員不會過分專注於經文字句、會眾及自己。同時目標也應與講章之概念(中心思想)相互平行發展,藉著解釋、證明或應用,可以將概念加以發展,並達到講章的目標。

蘇偉來博士( Roy B. Zuck)列舉一系列敘述目標的動詞,這些動詞有助於處理知識、瞭解(認知的領域)、態度和行動(情感的領域)之測量,亦可幫助我們較具體地確定講章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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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類別
可測量的動作(可以使聽眾)
知識
想起、辨識、記住、認識、知道、熟悉、定義、描述。
例如:救贖、恩典、因信稱義、上帝的義、屬性、律法等。
瞭解
辨別、比較、選擇、分開、評估反應、思考、審斷、發現。
例如:認識自己、罪、聖經等。
態度
決意、對……有信任感、委身於、信服、渴望、表同情、計畫、滿意於、對……具敏銳度……
例如:信、望、愛、聖靈九果、生命等。
行動
應用、產生、研究、解決、經驗到、闡明、傳達、協助……
例如:如何禱告,如何傳福音、如何教養孩子,夫妻相處之道等。

確定信息主題


    由解經到傳講之路,解經者需找出經文主題,並把經文的教訓轉達給現代的會眾,也就是使「聽眾」與聖經作者所表達的意義,達成聯繫,亦即闡述這主題對現代會眾的意義何在,不然就不能供應教會的需要。

    華 德凱瑟說:「我們在此所說『釋經式講道』的目的,就是在決定信息的形式、邏輯和發展時,要以聖經作為主要(甚至完全)的根據。我們要把聖經本身,以及信息 的挑戰、安慰和指示,都放進神子民的心中。我們期望神的兒女在聽完信息後,若有感動,自己再讀同樣的經文時,即使不記得大綱,也能藉著經文的結構樣式來思 考,就如已經在其中遇見了神一般。因此,那段經文就不斷地對他們說話。」

    如何使信息深入神子民的心中呢?就是信息之核心,無論何時都要能應用於任何人身上,如此才有永恆的價值。也就是經文所有的重點、應用、呼籲以及盼望、警戒、審判等都具有現代的意義。

    所以講道者要將「解經的概念」發展至「講道的概念」,也就是將古代經文的意義與教訓,先轉變成經文永恆不變的神學教訓,再發展成現代而個別性的傳講教訓。也 就是由「解經概念」( exegetical),轉變為「神學概念」(theological),再發展到「講道概念」(homiletical),這是 解經到講道最重要且必經之路。總之,信息命題要陳述講章的命題,因講道命題是你要傳達給會眾的「信息」(message, point)。故:

1.這一句話(或同樣意思的話),必須出現在你的講章之中。

2.講道命題必須忠於經文,反映經文之主旨。

3.講道命題要能緊扣會眾的心弦。

4.講道命題須包含或暗示目的及應用。

    針對「解經概念」、「神學概念」、「講道概念」這三種概念之性質解釋如下:

1. 解經概念:乃是根據原作者、原讀者之立場,陳述經文中的思想(原義)。

2. 神學概念:把經文中不變之真理陳述出來,比較不重細節。乃是綜合的、永恆不變、放諸四海皆準、普世性、絕對性的真理,以之來陳述經文的觀念與結構(意義)。

3. 講道概念:當神學透過精確的修飾和個人化後,便可成為講道概念。講道式概念應當比較簡單和直接,以可溝通的詞句來陳述,它的表達方式是依會眾而定(應用)。

    當一個概唸成為一個能在任何時候,應用於任何人身上的普世原則時,解經概念的陳述便可以和講道概念相同。

      a、哥林多前書八~十章:

 1  解經概念:是細節性的。「保羅勸勉哥林多信徒對吃祭物的事情需有所節制,目的是叫他們不至於絆倒信心軟弱的弟兄,引致他們犯罪。」

 2  神學概念:是普世性及一般性的。「愛心限制自由,愛心使人甘願限制自己的自由。」

 3  講道概念:是現代化且特殊性的,是延伸出來的原則。「我們應注意不作絆倒人的事,例如:喝酒、跳舞等。」

      b、歌羅西書一9~十二

 1  解經概念:保羅不住地為歌羅西的信徒代求,願他們能清楚明白神的旨意,目的是要他們在生活上有所節制,討神喜悅。

 2  神學概念:信徒彼此代求,可以帶出蒙神喜悅的生活。

 3  講道概念:我們應當彼此代求,可以活出蒙神喜悅的生活。

      c、哥林多後書十二710,保羅身上的刺

 1  解經概念:保羅不再懇切禱告,求神挪去身上的刺,因他學習了刺對他有益,免得他自高,並依靠神剛強。

 2  神學概念:信徒應當知道,不要堅持神拿去難處,因難處使人謙卑並依靠神。

 3  講道概念:常常我們求神要挪去的難處,反而是最造就我們的。

      d、哥林多後書89章:保羅勸哥林多信徒收集奉獻救濟耶路撒冷教會

 1  解經概念:保羅勸勉哥林多信徒在奉獻上熱心,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悅的,可以幫補缺乏的聖徒。

 2  神學概念:信徒應當彼此幫補。

 3  講道概念:以上原則可按不同的對象來引伸講道主題。如:幫助教會、家人、差傳、建堂等……

    將這三種概念之性質及發展列表分析如下:


解經的(原義)( Exegetical
神學的(意義)( Theological
講道的(應用)( Homiletical
1
聖經的詞彙
無時空性的詞彙
當代的詞彙
2
古代作者讀者
無特定聽眾對像
當代講員會眾
3
專門性詞彙
清楚性詞彙
應用性詞彙
4
提供資訊
原則真理
資訊、推動性
5
細節
整體真理
具適切性,滿足需要
6
按經文次序陳述
按邏輯次序陳述
按邏輯、心理的次序
7
具體、個別
(聖經處境)
普遍、全面
(古今適用)
具體、個別
(當代處境)

    信息之主題及大綱,應以解釋性而非以應用性為依歸,有了主題,講道才有目標,才有內容。因以經文及各類資料去說明,會使信息內容更豐富,而不會言而無物。所以無論題目、分段、結語皆要與主題思想有關,如此才能講得緊湊有力。

    最後以羅賓森的見解為結論:「由於講道概念是經過深度的經文研究,和對聽眾的廣泛分析而產生的,因此獲得了概念並有創意地將它陳述出來,此為準備講章時最困難的步驟。當概念如同皓月當空清晰地出現在講員的思想中時,他就有可講的信息了。

決定經文主題


    鮑會園院長說:「真正的釋經講道,要先明白經文的意思,再來決定主題。」

    羅賓森說:「有效的講道需要單一的『主題』,……術語可能不同(中心概念、命題、定見、定論、主題、論點的陳述、主要思想等),但概念總是相同的。一篇有效的演講集中於『特定的事務』、及『中心概念』。」「釋經講道是聖經概念的溝通,釋經講道者的目的,是為了把上帝話語中某一特定單元的信息帶給他的聽眾,概念 是在經文文脈中,藉歷史、文法及文學研究所衍生和傳達的。」

    有關單一概念之重要性,羅賓森再強調:「一篇講章應該是一顆子彈,而非四散的鉛筆。每篇講章應 是一個單獨而顯著之概念的闡明、解釋和應用,並由一處或數處經文所帶出來的其他概念所支持。」

    欲把道講得有果效,就必須集中聖經概念,成為涵括的統一體。也就是每篇講道都以其中心主題為焦點,講道中的每一事物,都是引導、發展、跟隨此單一或統合之主題。釋經講道者依靠聖靈,通過聖經概念之傳講,把這思想傳遞並應用在會眾身上。

    所以,需找出這主題成為解經的目標,而整個釋經信息亦是說明、闡釋一個單一整合的概念,而非漫無目的在經節中游移。

    主題、概念、定見、定論、命題、議題、立論、論點、主要思想、中心概念( theme, idea, concept, proposition)等術語可能不同,但均指講章的中心思想。以下本文將以「主題」與「命題」之名詞互換使用。

    命題是如何形成的?

    一個命題包括了兩個基本要素:一個主語和一個補語(述語),兩者都是一個完整概念所必具備的。

1. 主語(subject)告訴我們經文或講章「說的是關乎什麼」,但是一個主語不可單獨存在,它需要補語來幫助回答我如何描述自己所要說的。

2. 補語(complement)告訴我們經文或講章「對於所說的東西,說了什麼」。補語是補助支持的話,會使主語更為完整,並使它成為一個完整的句子,是一個思想的概念。

    寫出命題中心思想,即用一句話把經文之精華講出,命題是由經文引伸而來的,是完整的句子。要注意詞句的表達要清楚具體,避免用抽像字句、譬喻字句,且盡量用正面表達,避免用負面的。

    華德凱瑟也強調主題應由單一句子組成,他說:「解釋者應將他所選定之經文的各段意義,以一個簡短的句子綜合之。解釋者必須把他的重點,跟作者的真理指向一 致。因此,段落綜合成的短句,應與作者的主旨句或議題相同。主旨句或議題應說出該段的重點,因此解釋者要找出單一而清楚的主旨,之後再將這兩三段要講說的 主旨組合起來。如此,就可以著手把主旨原則化,同時解經者必須將段落主旨不加刪添地重新陳述,並要特別注意重述的主題。」

    當釋經講道者研讀 聖經時,要尋找出主語和補語。如果掙扎於作者的真義時,雖然其他門題也會浮現,但要切記兩個基本問題,即「作者在說些什麼」以及「他提到什麼有關他自己所 說的東西」(也就是作者在他所論之主題裡是在「回答什麼問題」)。一個概念完整的陳述,是要把主語與補語連結起來,成為一個完整的概念或稱為主旨命題。而 段落中其他的每件事,都是來支持或擴展此概念,使聽眾有合一、整體的概念。

    例如:雅各書一  58之主語是「如何在試驗中得著智慧」,補語應是「憑著信心向上帝求智慧」。完整的概念「在試驗中的智慧,是憑信心向上帝祈求而得來的」。

    命題可以指引講道的方向。藉著經文的結構、重複的用字、動詞的出現、同義的詞句、對比的用法、因果的關係、作者的要求與禁誡等,均可找出一些主要之論點。思考與其他論點的相互關係後,凝聚成明顯的主題,而各小點經文是配合主題的。

    當你瞭解了作者的概念,就要辨明他如何在段落中發展思路,列出概念發展的大綱,也就是從概念發展的方向中分別出概念的結構,並以精確的話語陳述一段經文或一篇講章的概念。要能清楚表達所研究的段落的主語和補語,否則聽道的人不可能明白你在說什麼。

例如:以弗所書一  314

a.讚美聖父因祂揀選我們在創世以前(一36)。

b.讚美聖子因祂救贖我們藉著基督(一712)。

c.讚美聖靈因祂用印膏我們為保證(一1314)。

    所以以弗所書一  314之經文命題述說「讚美上帝因祂預定揀選,藉基督完成救贖,又賜聖靈為印記,保證我們的救贖」。

研究經文


    麥克阿瑟說:「釋經講道可以用三個字來總括:歸納式( inductive)、解經式(exegetical)以及釋經解說式(expositional)。」

    「歸納式」的方法,就是依據聖經,找出經文本身的意義,並且讓它說出該說的話。肯斯勒( F. Ross Kinsler)說:「歸納式查經是一種從聖經著手,取材於聖經,以歸納出聖經原義的查經途徑。」

A.閱讀、探究經文(Reading and Observation

    釋經講道的準備,應當是有系統地歸納的預備方式。首先,應先讀整卷書,瞭解全書的概念、大綱、主旨及目的,以全面掌握本書的內容,並進一步地熟悉整卷書,如 此才能把經文的信息融入整卷書的內容中,並正碓地表露出來。其次是詳讀該段經文,可透過研讀不同版本(譯本)來幫助我們瞭解,並仔細觀察經文,以作為講道 的根據。耶穌曾說:「你們查考聖經。」(約五  39

    按「查經」一字乃有「尋找、調查、考察、觀察」之意。觀察經文是研讀的第一步,不要讀得太快,要用 時間思考,並要詳細研讀整段經文,及對該段經文作全盤的研究(overview),包括各段給擬定的標題、導論問題、歷史背景、作者是誰、說話的是誰、讀者對象是誰、寫作日期、說話的場合和環境、該段經文的主題為何、作者為何如此說,以及所要表達的目的是什麼、結果如何等。所以要先觀察,然後才開始參考其 他的註釋書。

    聖經是神所默示,且用人所能瞭解的話語記載的經典,所以解釋經文的第一個原則是:必須先照字面的涵義去瞭解聖經,細讀經文,並將經文中主要的、次要的分辨清楚,不可本末倒置,或有所偏廢。如有不明白的文詞,則可參考各種不同的聖經譯本。

    其次要分辨是字義或涵義。按著字面解釋經文是解釋的基本原則,但也有例外;當字面的意思不能解釋時,要注意文字背後作者,或說者所要表達的涵義,拋棄字面的意義。例如:馬太福音五  2930剜出眼睛、砍下肢體;馬太福音十42一杯涼水給人;路加福音六4142眼中有刺及梁木……等之涵義。
另外還要分辨是敘述、教訓或是命令。聖經記載的不一定都是教訓我們去遵行的,當我們讀聖經時,要分辨這是敘述、榜樣或是命令,命令一定要遵行,敘述則要從事 件中汲取教訓。例如:約翰福音十三  1217彼此洗腳,是謙卑服事的榜樣,而非命令;榜樣是作參考,而教訓、命令是一定要去做的。又如使徒行傳四32 「凡物公用」,是敘述生活榜樣的例子而非命令。觀察時,也要注意一些連接詞或副詞,例如:於是、因此、所以、但是、雖然、這時……等轉換,且具關鍵性的詞 句。更要分析出整段經文中的主詞、副詞、形容詞及動詞,這些都有助於對該段經文的瞭解。

B.解經(Exegete the Passage

    華德凱瑟說:「在預備講道之初,查經的工作包括確定經文的中心或焦點;確定其蘊涵的神學、歷史、文化、神學方面的上下文,以及它應用的方向等。這一切要作得 精簡而有計畫。此外,由於講道不只反映出解經的成果,也要評定它的正確性,及能闡述出該段經文的焦點。因此只有解經技巧和說話的藝術仍嫌不足,還必須增添 釋經學的知識和實踐法則。」

    麥克阿瑟也說:「釋經講道是『解經式』的講道( exegetical),釋經講道者必須對經文下功夫準備,也就是要遵從適當的釋經法、解經法的方法及原則來實行。一個釋經講道者必須是一個能『正確分解真理之道』的人(提後二15)。」

    在詳細觀察經文之各部分後,下一步乃是決定經文之意義。「觀察」告訴我們「這段經文講什麼」,而「解釋」則告訴我們「這段經文有何意義」。「解釋」是根據所 觀察的事實去探究經文的原義。由於聖經寫於遠古異邦,所傳達的信息與今人有時空的差距隔閡,解經的目的乃是要確定所選定該段經文的原作者所要表達的意思。 解經之功用有如一座橋樑,把聖經世界和我們現代的世界連接起來。藉著「句法神學」( Syntactical-Theological)的解經方法,解 經者要設法減少聖經背景,與今人之時間、地理、文化、語言及屬靈的差距,才能準確地明白聖經真理,發現聖經中的意思並且應用出來。

    釋經講道的讀經,首先需在解經方面下功夫,也就是對該段經文作全盤的研究並蒐集資料,詳細作解經的工作( exegetical process)。對該段經文作逐字逐句以及全盤的研究,經過解經過程徹底分析細節(intensively並作廣泛的、綜合式 extensively)及逐段要義的研究(exposition)後,找出其中心思想(exegetical idea)。故解經者需要全盤研究聖經書卷的作者、年代、文化和歷史背景等基本資料,來確定書卷信息的時間和空間。

    以下就解經的過程:辨認文體、歷史文化背景分析、上下文脈分析、字義文法句法、神學分析及以經解經等,簡述於下,並解釋經文的應用與原則,默想及找出經文概念。

1.辨認文體(Literary Analysis

    在深入研究一段經文前,需先確定其文體,僅粗略、概括地分析,可看出聖經有不同的文體:如敘事、散文、詩歌智慧、預表和預言、啟示文學式等體裁。每一種體裁 都有它獨特的形態和風格,往往決定了聖經中所敘述的涵義,其解釋方法也有分別。所以我們解釋聖經,大部分要靠它的文體形式來決定,要分辨它是按字面解釋或 是象徵語、比喻體裁或詩歌體裁,如此才不致於作錯誤的解釋。

2.歷史文化背景分析(Historical-Cultural Analysis

    聖經是神的話,是作者在當時對特定的讀者所傳遞的信息。聖經之著成是在遙遠的古代,史地環境與今極為不同,如果要瞭解聖經,就要瞭解當時時代的地理、歷史背景和社會狀況、文化等,這是瞭解聖經的重要因素。所以研經應注意:

a. 考慮近東當時一般歷史文化背景。注意當時的國際局勢、內政外交、社會狀況、特殊風俗習慣,以及當代的屬靈光景、文化差異及生活處境(life setting)等。例如:創世記卅一1535拉結偷「神像」(當時繼承家族財產權)。創世記廿五31雅各奪「長子」的名分(因當時有繼承權及屬靈之福 分)。列王紀上二1925亞比煞欲娶書念女子為妻(娶前王之妻,表示作王)。又如:列王紀上18章先知以利亞在迦密山上向巴力的假先知挑戰,要證明耶和 華是真神,或巴力是真神。以利亞諷刺說巴力去「旅行」了(當時迦南宗教背景說巴力是喜歡旅行的)。

b. 研究經文或書卷寫作處境。包括作者生平、身份、學識、經歷、讀者或信息對象,以及著書目的等。例如:哥林多前書十一6「婦女蒙頭」(當時文化傳統順服之美 德)。約翰福音十三14「彼此洗腳」(表謙卑服事之態度)。羅馬書十六16「親嘴問安」(當時問候禮節)。羅馬書十二20「把炭火堆在他頭上」(古人表懺 悔之意)。

3.上下文脈分析(Contextual Analysis

    上下文( context)一字,是由拉丁文的con(即「一起」)和textus(即「被編織」)組成。故當我們提起上下文,意即貫穿整篇思想的銜接者, 是把全文編織成一體的環節。良好的解經,是以整篇經文的亮光來看細節部分。林道亮院長說:「你可以不懂得原文,但不可以不懂上下文。」

    上下文脈之分析是掌握經文信息最重要的關鍵,因為「上文」與「下文」提供了作者思想上之連貫性及相關性( contextualization),由上下文中 可以幫助瞭解該段經文的意義,而把握住經文的中心。忘記或忽略緊臨上下文是嚴重的錯誤,是企圖分割經文,並假定子句、句子(甚至段落)可以獨立,而與其上 下文無關。所以解經者必須找出這些穿梭在各篇大小部分中的思路。如果解經者弄錯或忽略了這種銜接關係,他就誤會了作者在作品中所要表達的範圍、目的和整體的計畫。

    那麼,如何進行上下文的研究呢?首先需研讀此卷書以查驗它主要的構思和特徵。所以應注意作者有否在個人的序言、結論或內容中,明白 指出其目的。如:路加福音一  14及約翰福音二十31。然後有系統地略讀著作的其餘部分,以瞭解其目的或計畫的全貌。認識上下文實在重要,所以應考慮 四方面的上下文:a.緊臨的上下文,b.大段的上下文,c.同類書卷的平行經文,d.不同書卷的平行經文。

a.緊臨的上下文

例如:

 1  馬太福音七2123……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這裡「主阿、主阿」之人是否真是基督徒?當注意上下文時,就知道哪些是「假信徒」。因為上文主耶穌勸勉 信徒要防備假先知(披羊皮的狼、壞樹)。而下文主又說到房屋建造在盤石和沙土的比喻,暗示教會裡有些人只重外表,但根基卻很不一樣。

 2  馬太福音十3436「我來……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如果不注意上下文,就容易誤解耶穌來是要世人不太平,使家庭不和睦。但看上文十1633及下文十 3739時,就會清楚看出,這裡講的是現象,而不是主來世上的目的,是世人對祂的反應所造成的一些結果。人會因信仰緣故引起爭論,甚至信者可能被逼迫至 死地(十21)。主在此乃提醒、勸勉門徒要為此付代價,作好心理準備,才能愛主更深。

 3  羅馬書八28「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必須看上文廿六節聖靈照著神的意思替聖徒祈求,不按我們的意思祈求,故每件事都有神的美意,目的是叫愛主的人得益處。而益處乃指下文之2930節的「得傚法神兒子模樣得榮」之益處。

b.大段的上下文

例如:

哥林多前書十二、十三、十四章是一個主題;哥林多前書十三章是「愛的恩賜」在十二、十四章之間,有其連貫性。保羅提醒信徒在追求屬靈恩賜時,不要忽視「愛」。

c.同類書卷的平行經文

例如:

四福音中馬太福音十  24「學生不能高過先生」,與約翰福音十五20「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等經文可相比較。又如腓立比書四4與同書三1「靠主喜樂」之經文作比較。

d.不同書卷的平行經文

例如:

「屬靈恩賜」在以弗所書四  11、哥林多前書十二2831,與羅馬書十二68
所以上下文的研究,不僅是在一卷書,也可包括同類書卷,再從整體看部分,由部分看整體,如此就不會有偏差了。黃子嘉院長也指出上下文的關係,應由:直接廣泛全卷作者全集新(舊)約神學全本聖經。
也要留心注意經文間的連接詞如:「所以」、「但是」、「因為」、「既然」等的上下文間之關係,而一起研讀。例:羅馬書十二  1「所以,弟兄們……

4.經文字義、文法、句法分析(Lexical-Syntactical Analysis

聖經是神藉文字寫作的形式來啟示傳達真理,是透過語文( words)及字句來表達思想與概念,所以研究聖經必須明瞭字句語文的表達方式,才能把握信息傳遞 時的意思,並且徹底而切實地明白經義。解經者可以參考解經式的解經書,以幫助分析字詞之意思、句子結構、詞句字義及文法句型。

a.個別字詞的意思(words

    判定經文中所有字詞的意思,追尋字源,考查字根的意義。例如「信徒」字根為動詞「我差遣」、「去傳信息」,查考字根知其有「奉差遣去傳達訊息」之意。又如「教會」之字根為「呼叫」、「召出來」之意,直譯為「呼召出來的人」。
研究字與字之關係,找出它在經文中確實的用法,其中可參考聖經作者之用法,或著作時的風俗和一般習慣用法。有些字的意義,需要與上下文相映或對比後才能斷定。譬如:哥林多前書九  27「棄絕」乃指無用之意,而非滅亡。

    聖經中的「字」或「句子」,其意義往往受上下文的限制與影響,因為聖經是整體的,不可忽略此原則,以免斷章取義。例如:加拉太書二  16凡有「血氣的」,指一般未信主之人;而哥林多後書十3保羅憑「血氣」行事,指帶著人的性情。

    一個字的意思,可能在相鄰的所有格片語、同位片語或別的定義性描述中有所解釋。譬如:約翰福音二  19耶穌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約翰在21節解釋道:「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

    此外,仔細比較「平行句」及「平行經段」也是有利的途徑。例如:路加福音十四  26「人……若不恨自己的父母……」以及馬太福音十37「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b.分析句法、句子的構造(syntax

    瞭解句子的構造、文法的結構及詞句間彼此的關係,可助斷定經文的意義。

 1  分析句子中字與字之關係:字形(form)、辨認連接詞、介係詞與所連接段落之思想關係。注意「詞性」:名詞、動詞。「時態」也很重要(例如約壹三9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犯罪」原文為「現在進行式」動詞,表不停地、習慣性之犯罪)。形容詞及名詞之「格」;找出主格、受格、同位格,使得經文更 容易瞭解。

 2)瞭解經文段落裡各句子(sentence)的意思,並該句子在經段中的功用,其中包括瞭解片語、子句和句子中之句法和文法。

    作句法分析經段,可使文法結構更加清晰,藉著找出經文句子間之結構,可以辨認出經文中重要的文思、佈局、段落及中心思想。

5.神學分析(Theological Analysis

    神學分析是以信仰體係為根據來解經,並規範解經的結論。作神學分析為要回答一個問題:所討論的這段經文,它的涵義是什麼?在神整個的啟示裡,它佔有什麼地 位?與整體有何關聯?因為聖經是由一位神所啟示的,雖然透過許多思想背景不同的人表達出來,但整部聖經所有的教義、神學觀是一貫的,並且融合一致,不相衝 突。所以也需運用「以經解經」來解釋聖經。

    釋經者需先決定自己所持的信仰(神學立場),認清此立場之涵義( implication),並確定該經文對當代人的涵義(Analogy of Scripture)。

    例如: 
 a.羅馬書九11「神的主權」與希伯來書十二1617「人的責任」,需有神學觀點的協調。

b.加拉太書二1516、羅馬書三2028的「因 信稱義」與雅各書一2225,二8「因行為稱義」的協調。

c.有關「末世論」的神學觀點。

    又如新舊約之間的:「應許」、「嗯典」、「國度」、 「約」、「救贖」、「神的計畫」等的連續性、一貫的解釋,但又不可忽視其間的差異。

6.以經解經(Scripture Interpreting Scriptures

    蘭姆說:「『以經解經』這個『經』字有雙重的意思,第一個『經』字是指全本的聖經,第二個『經』字是指部分的、一節或段的經文。換句話說:『以經解經』的意思是『以整本聖經作為背景和指引,來瞭解部分的經節』。」

    聖經互不衝突,聖經本身是最好的解經者,人們喜愛看全面性的圖畫( picture),故將這段經文與其餘聖經之經文連接,讓人知道每件事如何連在一起。「以經解經」之方式,是對照經文,先查同卷書,然後再查同一作者的其他書卷,之後才查整本聖經,使真理敘述得最完全,並可增加解釋的正確度。

    「以經解經」要注意聖經中別處的平行經文,注意到「同詞」之經文,即將同樣之字及其用法作類似的組合。也要注意到「同類」或「同件事」描寫之經文,即具有相似的事實、主題、意見或教訓。例如在四福音書中查同一故事的平行記載。

    「以經解經」可用涵義清楚的經文,來解釋涵義不明的經文,並以對照之經文來支持、解釋你的論點,以增加可靠性及加強教義,也可顯出經文間之和諧性,和教導之一 致性。例如:哥林多前書十五  29為死人受洗,彼得前書三19耶穌去陰間「傳道」等經文。經文研究得透徹,才有最好的經訓,這是真實又純正的道。故惟有 從聖經而來的,才能看到完整的真理,而這完整是從部分合成的,就不致以偏概全。

    此外也要注意聖經的連貫性和各卷的獨立性。聖經各卷之間的關 聯是不可分割的,整部聖經有一共同的主題及整體性,必須注意到綜合的研究和分析。也要明白神的啟示乃是「漸進性」的( progressive revelation),從舊約到新約,真理雖一脈相承,可是神的啟示卻是「漸進性」的,神在不同的時代,向不同的人啟示。在神的啟示過程中漸漸趨向最明 白之意義,且內容之廣度及深度也是一層層加上去,故使後來啟示更加完全。

7.應用與原則化(Application and Principlizing

    在觀察、研究及解釋經文後,要如何把經文應用在自己和會眾的生活上。研究聖經,不僅是要發現真理,使經文中之「當時性」( timely)之信息,用在「超 越時間性」或「永恆性」裡(timeless),也就是應用在今日的各種情況中,使經文對此時、此地有適切的應用(relevance),如此才算完全。

    麥克阿瑟說:「好的聖經研究是好的釋經講道的基礎,釋經講道者是一個有技巧的聖經研究者,他能正確地解經,將真理應用在自己的生命中,並且傳給會眾。」

    華德凱瑟說:「有些聖經材料本身就有直接教導的形式,譬如羅馬書中就有許多,這些就不必『原則化』。解經者只要把書中的教訓和義理,轉變成能引起聽者回應的 議題形式即可。但大部分經文並不具直接教導的形式,解經者就需完成解經程序的最後工作『原則化』,使經文能轉變成應用及講道之一部分。所謂『原則化』( principlizing), 乃指從任何一段歷史記錄中,尋找出其基本的屬靈、道德或神學的原則。這些原則隱藏在經文之中,必須把它們挖掘出來。藉著『原則化』,我們可以從聖經中找到 靈修和屬靈的真理。換言之:『原則化』是以永恆不變的真理來陳述作者的意見、論點、敘述和例證,特別是應用這些真理, 以針對教會當前的需要。並且現代的應用應常與聖經原作者當時的應用相類似。」

經文原則化之步驟為:

a.辨認經文裡永恆不變的因素: 注意分辨

 1)規範性真理與描述性真理

 2)歷史及文化的因素

 3)本體的陳述與現象的描述(noumenological and phenomenological statement

 4)經文之教導中心與附帶細節

 5)注意經文訓誨指示的對象

b.有系統地陳述經文所蘊含的原則:

 1)試著列出經文所具有的一切真理及原則

 2)將同範疇的原則,組合書寫成一簡單句子

c.以新約的啟示查核所得的結果:

 1)信仰教義體係為根據

 2)新約聖經教訓為依據

找出原則化的方法:

a. 集中在普世不變的原則上,找出在不同世代及文化之下,適用於所有人在道德和靈性行為上可靠的指引。

b. 從故事引申到原則時,此原則必須是作者之原義且有歷史、文化之分析為根據,注意故事中作的「判斷」、「評語」、「意義」等(如創十五16;士十七6)。

c. 此原則必須與聖經他處的教訓協調。

d. 找出之原則可能是規範性(normative),即明顯規定必須遵行的;也可能是非規範性的(non-normative)勸勉榜樣。

e. 經文只有單一意思,但可有許多應用。

8.經文默想(Contemplation of the Text

    在作了一切解經的功夫後,要回到經文本身,不然就偏離了研究的中心。

    華德凱瑟說:「我們研究背景,如經卷作者、文化、時代、文體、組織原則等,這是研究經文的『預備工作』,此步驟雖然重要,但終究要回到經文本身。『經文本 身』 至少要佔解經工作的百分之七十五。惟有經文的片語、子句、句子、段落或詩段,才是應該竭盡心力去研究分析的。當然需要找出所查經文的正確原義,但也要平 衡,不可偏廢。背景的研究對深入查考聖經而言,乃是獨立的基本預備工作,必須先行著手,但不能過於強調,以致取代了經文本身的直接研究。」

    此外,默想可以把所研究的經文串連起來。麥克阿瑟說:「默想非常重要,也是研經的最後階段。默想使心思集中在一個主題上,包括了思考、推理、想像力以及情感 的激動。它是研究發掘聖經過程中之自然流程。全神貫注默想神話語的真理,並把這些真理編織在我們生命中,正如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四  6教導提摩太,要在真 道的話語上,和你向來所服從的善道,不停地培育。」

    當你選定某一段經文作為解經之後,在任何環境、時刻及地點,都可以思考和默想。不停地思考並內化( internalized)成為你的一部分,便會給你豐富且寶貴的生命。要思想經文的涵義、作者或經文中的人為何如此說、經文的背景等。默想 時,要逐字逐句詳細反覆思考,熟悉該經文,直到將經文重點存記在腦海中,牢記在心裡,使這段經文的信息充滿在自己整個的思想、生活中,並且從自己的生命、言行中活出這段經文。

選擇經文

    釋經講道者首先要面對的問題是:我要講什麼?我要引用聖經中的哪段經節來發展我的講章?所謂「經文」乃是指以聖經中的一段,作為一篇信息的根據。選擇講道經文一般可按下列五大因素來決定:

1. 聖經段落思想單元(units of thought)幫助你決定「講道經文」。

2. 時間的限制,幫助你決定經文的長短。

3. 主題(專題)發展或教義性真理的講道,以決定經文(如:信心、義、試探……)。

4. 場合、節期幫助決定經文(復活節、聖誕節……)。

5. 其他(自己讀經的感動、領受啟發、安慰、扎心、懺悔的;或針對教會的需要及一些特殊的問題)。

A. 經文的思想「段落」單元(Determining the Parameters of the Text

    通常講員會逐章逐節查考聖經中的一卷書,並且多次詳讀,然後將要講解的各部分分段。因此他要尋找聖經作者的概念,就應該按自然的分段選擇經節,並需完整的而 不是勉強地分段。段落是表達並發展一個單獨思想的骨架,它通常只包含一個主題,再加上相關聯的一系列事件。總而言之,段落是由一個包含主旨、議題及支持議 題的論點所構成的。羅賓森說:「新約書信中的經文分段,描繪了思想的層次,故釋經講道者要選擇分段來講解,並把它們引入連接到作者的概念中。」

    他並且解釋:「勤快的釋經講道者,會檢驗原文版本和翻譯版本的分段,對所有的分段作審慎的研判後,再定其思想發展和轉接的中心原則,將它分類,並且用它們作為解經的基礎。」

    華德凱瑟也說:「作為傳上帝話語的人,需要深究經文。經文如果超過兩三段,就很難解析得完備。故研究教導用的材料,以六到八節為宜;如果作為研究歷史事件,查考較多之資料當然比較容易,也許可以多到二十甚至三十節。」
黃子嘉院長也建議新約釋經講道之經文選擇,「故事」以二十節以下,「教導」以十節左右較妥。

    思想之段落經文例如:  a.哥林多前書常用「論到……」(七125,八1,十二1,十六1),及「風聞」(五1)的結構來開始保羅所要講的下一個段落單元。b.羅馬書五111主要是講「因信稱義的福分」的段落單元。c.馬太福音六915「主禱文」等。

B.講章長度(Sermon Length

    選 擇講什麼的第二個因素,與時間有關。講員必須在限定的時間內傳講信息。釋經講道者必須裁剪講章,以便配合時間,且必須有所選擇。很少講員會告訴他的聽眾, 他從經文中發現的「所有」東西。所以,對於講章的內容必須有所取捨。透過經驗,講員學習如何處理經文,他會知道何時必須概括地看待一段經節,而不是詳細地 分析它。

如何準備釋經講道

    釋經講道預備過程,列述如下:

1. 選擇決定經文:作為講道的依據。

2. 研究默想經文:觀察、閱讀,並作詳細的解經工作(exegetical works),及分析以明白經文。

3. 決定經文主題(exegetical idea):由經文中找出數點有意義的論點,並思考其關聯性,凝聚這些論點產生該段經文之主題(中心思想)。

4. 決定信息主題(homiletical idea):依經文主題之永恆不變真理的原則,及對現代人的意義及適切性,用準確完整的句子陳述出來。

5. 確定信息目標:希望透過此篇信息,能在聽眾中達到何種果效,及如何達到此目標。

6. 構築信息大綱:按主題組織架構,並按邏輯、先後、輕重等次序,確定信息的架構,帶有合一、進展及目標性。

7. 發展及完成信息內容:按聽眾之需要,來決定申論的次序,用重述、解釋、證明或應用之方法來發揮內容。

8. 完成引論、結論與例證。

9. 擬定題目,撰寫講章文稿,使思路清晰,選擇適切、文雅、簡短的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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