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4日 星期日

基督徒與順服政府

 

 

「基督徒與順服政府」是一個在歷代教會中屢次被反思與爭議的課題,尤其當政府制度或領導者與信仰價值發生衝突時,基督徒該如何持守信仰,又如何順服權柄?聖經對這個議題其實有清楚但層次分明的教導。


一、聖經對政府權柄的基本教導

羅馬書 13:1-7 —— 基督徒要順服掌權者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的。」(羅馬書13:1

這段經文是基督徒政治倫理中最核心的經文之一。保羅在此提醒羅馬的信徒,即使政府不是理想的(當時是羅馬帝國),基督徒仍應表現出順服的態度,因為:

  • 政府的基本功能是維持秩序,懲惡揚善;
  • 順服政府也是出於對上帝的敬畏;
  • 不順服會招致上帝與人的審判。

然而,這段經文不是教導「盲目順從」,也不是說政府永不錯誤,而是強調在一般情況下,基督徒不應作亂或煽動叛亂,反而應透過合法與和平的方式影響社會。


二、彼得前書 2:13-17 —— 為主的緣故順服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
這段經文與羅馬書相似,也補充了:

  • 順服政府不是因為它永遠公義,而是「為主的緣故」;
  • 我們的良行能讓人「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上帝」;
  • 我們是自由人,但不要把自由當作掩飾惡行的遮蓋。

三、順服的界線:順從上帝不順從人

使徒行傳 5:29 —— 當政府命令違背上帝的誡命時

「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當猶太公會禁止使徒傳講耶穌,他們選擇不順從,並勇敢說出這句話。這代表:

  • 順服政府不是絕對的;
  • 當國家的法律、公權力違反上帝的律法與良知時,基督徒有責任拒絕服從;
  • 但這種不順從,應該是出於敬虔、和平與愛心,而非暴力或憤怒。

四、歷史與實踐的例子

  • 舊約但以理與三個朋友:在巴比倫王命令他們敬拜偶像、違背信仰時,他們選擇抗命,但仍保持尊敬的態度(但以理書36章)。
  • 德國的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在納粹時代,他堅持信仰真理,反對希特勒,最終殉道。他的例子提醒我們,信仰有時必須付上極大代價。
  • 現代基督徒:在面對強權政體、宗教逼迫時(如中國、伊朗等地的地下教會),許多信徒也選擇順從上帝,為真理受苦。

五、基督徒的態度與行動方式

無論順服或抗命,基督徒都應展現基督的品格:

  • 敬畏上帝,尊重人(彼前2:17
  • 堅持良心,不違真理(羅馬書14:23
  • 以和平與愛心表達立場,不以惡報惡(羅12:17
  • 持續為掌權者禱告(提前2:1-2

小結:順服與不順服的張力

原則

實踐方向

政權出於上帝

在一般情況下順服政府、繳稅、守法

為主的緣故順服

將順服政府視為敬畏上帝的表現

不可違背上帝的律法

當政府命令違背真理與良知時,選擇溫柔抗命

永遠為基督作見證

以良行與愛心見證真理,不落入仇恨與暴力

 

 

基督徒與選舉

 

基督徒與選舉之間的關係是一個涉及信仰與公共責任的議題。選舉是一種政治參與的方式,而對於基督徒而言,參與選舉不只是個人選擇,更是對「愛上帝愛人」的實踐方式之一。讓我們從幾個核心角度來思考:


一、選舉與信仰的整合

聖經雖沒有直接提到現代民主選舉制度,但它強調信徒應在各方面榮耀上帝(哥林多前書 10:31)。這包括如何做出選票選擇。選舉的過程中,基督徒應該尋求合上帝心意的判斷:

  • 所支持的候選人或政策是否促進社會公義?
  • 是否尊重生命、家庭、弱勢與真理?
  • 是否體現「公平、公義與憐憫」的價值(彌迦書 6:8)?

二、政治不等於信仰,但信仰影響政治觀

基督徒的最終身份是天國子民(腓立比書3:20),所以不應把任何地上的政黨或候選人視為「彌賽亞」。但我們的信仰價值應影響我們的選擇——例如:

  • 尊重生命(如反對墮胎、促進醫療正義);
  • 尊重婚姻與家庭結構;
  • 關心貧窮與社會不公;
  • 保護宗教自由與良心自由。

換句話說,我們不必然隸屬於某一政黨,但應按聖經的價值觀做出有見證的選擇。


三、選舉前的預備與分辨

保羅提醒我們:「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12:2
這提醒我們,面對選舉,應該:

  • 禱告尋求上帝的引導:而不是被媒體或網路情緒操縱。
  • 查驗候選人及政見的本質:是否說一套做一套?是否誠實可信?
  • 聆聽多方聲音並保持謙卑:不急於下定論,也不輕看他人立場。

四、選舉不是偶像,結果交託主手

無論選舉結果如何,上帝仍掌權(但以理書 2:21:「他改變時候、日期,廢王、立王」)。
基督徒可以:

  • 為結果感恩或代求,但不應因此絕望或驕傲;
  • 在選舉後繼續關心社會,不是「投完就算了」;
  • 與不同立場的肢體和睦相處,合一勝於立場(以弗所書4:3)。

五、見證與和平的使者

在政治氣氛對立、充滿仇恨的時代,基督徒在選舉期間的言行更要謹慎,成為和平與理性的見證人:

  • 不散播假消息;
  • 不攻擊他人人格;
  • 即使立場不同,也以愛心說誠實話(以弗所書4:15)。

小結:基督徒如何參與選舉?

  1. 禱告尋求上帝的心意
  2. 以聖經價值觀檢視候選人與政策
  3. 和平理性地發表與聆聽意見
  4. 以愛心與謙卑影響社會,而不是被世界操控
  5. 將最終盼望寄託在上帝,而非任何政治人物或制度

 

基督徒的政治倫理

 

 

「基督徒的政治倫理」是一個結合信仰與公共生活的主題,涉及如何以聖經原則來引導我們在政治參與、社會公義與公共政策等議題上的思考與行動。這不只是關於政黨立場或選票選擇,更是關於一個基督徒如何在地上活出天國的價值,成為「世上的鹽、地上的光」(馬太福音 5:13-16)。

以下是幾個基督徒政治倫理的重要面向:


一、上帝主權與人的責任

聖經教導,上帝是掌權者:「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羅馬書11:36)。即使在墮落的世界中,政府的設立也是為了懲惡揚善(羅馬書13:1-7)。但同時,基督徒也有責任在地上活出上帝的公義與慈愛,不應將信仰與公共生活完全切割。


二、政治參與的目的與界線

基督徒應關心公共事務,為社會的和平與公義發聲(彌迦書6:8),但參與的方式需要小心:

  • 目的是榮耀上帝、服事人,而非爭權奪利。
  • 態度是謙卑、和平,而非仇恨與分裂。
  • 方法是合乎真理與愛心,不妥協信仰原則。

三、真理與公義的見證人

耶穌在面對彼拉多時說:「我為此而生,為此來到世間,是要給真理作見證。」(約翰福音18:37——這是基督徒政治倫理的核心使命:不只是追求勝利,而是做「真理的見證人」,在充滿謊言與權力操作的政治場域中堅守信實、公義與仁愛。


四、天國子民與地上國度的張力

基督徒同時是天國的子民與地上的公民。這樣的雙重身份意味著:

  • 不逃避地上的責任(如納稅、選舉、關心政策),但不將任何地上政權當作終極的盼望。
  • 如但以理一樣,即使在異教政權中,也持守信仰、不妥協良知。
  • 如使徒彼得說:「順服人的制度……若是上帝的旨意,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彼得前書2:13-20

五、愛與正義:基督徒的倫理核心

耶穌總結律法:「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人如己」(馬太福音22:37-39)。基督徒的政治參與若失去了愛與公義的動機與行為,就與基督的樣式背道而馳。


六、禱告與守望:屬靈戰爭中的政治實踐

保羅教導我們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禱告(提摩太前書2:1-2),因為政治不只是制度問題,更是屬靈戰爭的場域。基督徒應以禱告為武器,求上帝介入治理,並保守我們的心不落入仇恨與絕望。


小結

基督徒的政治倫理不是簡單的政黨選邊,而是深刻地活出天國價值、見證基督真理,並在愛中實踐公義。這是一條困難但必要的道路,也是每一位屬上帝子民的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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