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權柄」讓人聯想起「權威」,讓人感覺到轄制與壓迫。在家庭中講「權柄」更讓人想到:「父親說的算,兒女說的不算!」或「丈夫說的算,妻子說的不算!」
羅馬書13:1-7
13: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13: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13: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13:4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13: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13:6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
13: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在此說到「權柄」的來源是上帝,不是自己,而且是有懲罰力的,所以要順服,但這順服是要出於良心。因為「權柄」是展現上帝之「護理」,有管理與保護之功能。
同樣父母在家中之權柄,不是用來擴張自己,操縱子女,支配子女,照著自己的意思與思想而做,而是藉由保護與引導來成全孩子。所以「權柄」要有理性之溝通,才不至讓子女有受侵害之感覺,才不至發生反彈與悖逆之情形。
最近因為再結婚之問題,與兒女有些衝突,似乎讓多加感覺到我在家中的權柄出問題,讓她覺得我在家中沒有地位。而美圓在世時,感覺我有濫用「權柄」之狀況,當面指責我,促使我更無「權柄」。
我現在回想過去教養小孩過程,也有所偏差所在。可能受到上一代管教之方式之影響,只一味要求小孩順服,讓他們覺得受壓制,有受侵害之感覺,以致起反抗與悖逆之心。
因此當先求主赦免過去不良之管教方式,以聖經的話為中心來引導他們,不是以過去所謂「菁英」之訓練方式來教導,使小孩子先敬畏上帝,才能順從父母。求主讓我建立先成為敬畏上帝之榜樣,才能真正有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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