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

保羅倫理教訓的動力


  倫理貴在實踐,但實踐的動力從何而來呢?保羅認為一個基督徒,若靠自己的力量要實踐倫理,仍然會落入「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的苦境,因此他提出〝在基督裡〞以及〝體貼聖靈〞和〝聖徒角色〞三個觀念
,幫助基督徒能活出與所蒙的恩相稱的生活。

1.在基督裡

  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是保羅寫下的有名經節:「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使一個人從「舊人」變換成「新人」的「在基督裡」(in Christ)到底是什麼意義呢?
   
(1)「在基督裡」的意義

「在基督裡」,這詞所指的乃是一個人與基督緊密相連的個人關係。在給當代人的福音(The Good News Bible) 就把「在基督裡」(in Christ)譯作「與基督聯合」(in union with Christ)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2~27節所提出的圖畫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在基督裡」的含義。他將教會視為一個有機體,基督是頭,基督徒則是身子。「身子」與「頭」這種生命的連繫是「在基督裡」最主要的意義。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五章第5節正表明這種生命相連的關係。祂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

由第6節,知道「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指的乃是「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不能結果子。聖經中一向以葡萄枝子結好葡萄來比喻基督徒倫理生活的果子(賽五2),可見一個基督徒結出倫理生活的果子,有賴他與基督聯合,如同枝子連在葡萄樹上,由樹供給生命力,枝子才能結出果子來。

這正是保羅在加拉太書二章20節所宣告──「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的意義。基督給保羅聖潔生活的渴望,基督如同葡萄樹,把結好葡萄所需的生命力流到枝子,使作為祂身子一個肢體的保羅結出倫理的果子。  

基督徒與基督如同枝子與葡萄樹連結,枝子從樹得到生命力,而結出果子,這是基督徒「在基督裡」最要緊的含意。

(2)「在基督裡」的途徑
   
我們了解了「在基督裡」的意義,緊接著的問題是:如何才能「在基督裡」呢?在此我們只有借助主耶穌的話來了解「在基督裡」的途徑。
    
a.把上帝的話常存在心裡
     
主耶穌在約翰十五7說:「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這句話告訴我們,如果上帝的話常在我們裡面,我們就常在上帝(基督)裡面。所以「在基督裡」第一項途徑,就是把基督的話常存放在心裡。具體而言,就是要勤讀聖經、熟讀聖經、背誦聖經、默想聖經,直到上帝的話成為心思意念和行為的準則,這樣基督就藉著祂的話引導我們的思想和行為,這就是祂在我們裡面的意思。如果祂如此地在我們裡面,約翰十五7說,那就等於我們常在祂裡面。因此,把上帝的話常存心裡是「在基督裡」的第一項途徑。
   
b.遵守上帝的命令
    
約翰福音十五10主耶穌繼續說:「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這經文告訴我們,「在基督裡」的另一項途徑是遵守上帝的命令。   

上帝的命令就是基督徒要彼此相愛(約十五12;約壹三23)這種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三18),且要沒有虛假、從心裡彼此切實相愛(彼前一22)。這是「在基督裡」的第二項途徑。
   
c.接受上帝的修剪
     
主在約翰福音十五2說:「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修剪以適合主用,是「在基督裡」的另一種途徑。修剪就是管教,天父的管教,使我們走回正路,目的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來十二10),若我們樂意接受天父必要的修剪,我們必能專心結果,且結果子更多。
 
2.體貼聖靈
  
保羅在羅馬書八4指出「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隨從聖靈的人身上」在第5節接著解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意指律法的義只成就在「體貼聖靈的事」的人身上。
  
「體貼」就是把你的精上帝、時間、心力、金錢花在某件事上,「聖靈的事」就是聖靈所喜悅所關切的事,諸如:聖靈的果子、上帝的旨意、上帝聖潔、公義、慈愛的道德屬性、上面的事(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等德行;參見西三2;腓四8);所以「體貼聖靈的事」就是用心用時間用金錢在思想如何結出聖靈果子、遵行上帝旨意以榮上帝益人的事上。當一個基督徒如此體貼聖靈的事,聖靈必在基督徒道德衝突中發揮下列的功用:

(1)聖靈治服肉體
   
羅馬書八13b保羅指出:「若靠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 活著。」司托得對此的解釋是:我們有責任治死身體的惡行。當然,這要靠聖靈的幫助。因為惟獨聖靈給我們願望、決心、能力去拒絕罪惡。但我們必須採取主動。 消極方面,若試探來自我們眼睛所見、耳朵所聽、手所接觸,那麼我們就不看、不聽、不接觸。積極方面,我們必須體貼聖靈,順著聖靈行事,思想上面的事(西三1f);思想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腓四8),而體貼聖靈(羅八5)和治死肉體(13)都是現在進行式,表示每天必須持續不斷的採取以上消極和積極的態度。  

問題是:聖靈如何賜給我們願望、決心和力量去拒惡行善?這引我們來看加五161825節。五18指 出我們「要被聖靈引導」。「被引導」這動詞本指農夫放牧群畜或牧人引導羊群,或警衛帶犯人出庭或關入監牢。暗示著農夫或警衛防衛群畜或犯人偏離預定路線, 一旦偏離,必加糾正。因此「被聖靈引導」,指的是聖靈使我們有屬靈的渴望,聖靈又溫柔地感動我們的心,催促我們照祂的心意而行。若我們偏離正路,則聖靈警 告我們,使我們失去平安、喜樂,好叫我們回歸正路。當然,我們必須主動服在聖靈的引導下。  

1625則提到我們當「靠聖靈行事」、「順著聖靈而行」。在25節「行事」這動詞是指「沿線排列」或「照著畫好的線行走」。聖靈在我們內心啟示出上帝的心意,上帝的心意就是基督徒行事的準則,當聖靈引導我們,我們必須按照祂在我們心中啟示出來的那條線來走。  

在聖靈與肉體的爭戰中,信徒是不可能保持中立的;他不是順著肉體放縱情慾,就是體貼聖靈順著聖靈行事,如果他肯順著聖靈行事,又被聖靈引導,他必能倚靠聖靈治死肉體。

(2)聖靈征服撒但

上文曾經提過,撒但主要的工作乃誘惑人犯罪。因此,如何抵擋並勝過撒但的試探,便是基督徒在道德爭戰中得勝的關鍵。以道成肉身的耶穌為例,當祂受試探時,祂以聖經上的話來抵擋撒但的試探,並且得勝。提後三16說:「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默示(theopneustos)指的是上帝呼氣。上帝呼的氣就是靈(參見創二7),因此聖經又稱作「聖靈的寶劍」(弗六17)。由以上我們推論聖靈征服撒但的意義如下:當信徒受撒但試探時,聖靈及時提醒信徒記起最適合的經文,心裡得到儆醒,並且有力量來拒絕惡的思想和行為,以致勝過撒但的試探。

(3)聖靈得勝世界

上文提及撒但藉著世界引誘我們回到舊人的生活型態、世俗的價值觀、不敬虔的物質主義、假冒為善和自高自大。但約翰壹書五45則指出:「凡從上帝生的,就勝過世界。」司托得說:「這是因為信了耶穌基督,聖靈更新了我們的價值觀,我們那被聖靈更新了的心地以上帝的心意取代了世俗的標準。」因此,如果我們以上帝的話語餵養我們那更新的心地(mind),聖靈將使用上帝的話語導正我們的思想,使我們有榮耀上帝、造就人的價值觀,而勝過這個「世界」。

(4)聖靈幫助我們的軟弱
   
基督徒在道德衝突中難免有時會軟弱,保羅卻指出:「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羅八26)。 這裡的「軟弱」不只是我們禱告時的軟弱,也包括作為一個人所有的軟弱。聖靈如何幫助我們的軟弱呢?保羅繼續說:「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 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上帝的旨意替聖徒祈求。」在此我們看到聖靈能夠有效幫助我們軟弱的二個理由:

a.聖靈照著上帝的旨意替我們代求;

b.上帝鑒察人心,又曉得聖靈的意思。因此上帝答允了聖靈的代求,使我們軟弱變剛強。

(5)聖靈使我們成全律法
   
聖靈治服肉體、征服撒但、得勝世界、幫助我們的軟弱,這是從消極方面來看聖靈在基督徒內在道德衝突中的工作;從積極面來看,聖靈使基督徒成全律法並結出聖靈果子。  

聖靈如何幫助基督徒成全上帝的律法?在聖靈治服肉體的討論裡,曾提及我們必須「被聖靈引導」、「順著聖靈行」;一旦如此,我們不只不放縱肉體的情慾,我們也就「不在律法以下」(加五18)。司托得的註解是:「聖靈成為我們成聖的動力,祂使我們想起耶利米書卅一31~34和以西結書卅六26~27的話:「上帝將祂的靈賜給信祂的人,祂的靈不只將我們的石心更新為肉心,更在我們的肉心啟示祂的心意(律法正是上帝心意的表達),且賜給我們力量,來遵行上帝的旨意。」聖靈就是這樣地幫助那些願意被祂引導、順祂而行的人,成全律法的要求。
   
(6)聖靈使我們結出靈果
    
聖靈重生一個人之後,繼續住在這個人裡面,當人順著聖靈而行、被聖靈引導時,聖靈就改變他,使他結出聖靈的果子(加五24~26)。論到聖靈的果子,司托得將它與「肉體所行的」作對比:如果我們按著自己行事,自然會流靈出罪,如「姦淫、污穢、邪蕩……、醉酒、荒宴」(1921),但聖靈超自然的果子正好相反,其品德為「信實、溫柔、節制」。憑著自己,我們會背叛上帝,淪入「拜偶像、邪術」(20),但聖靈引導我們進入「仁愛、喜樂、和平」。再者,肉體的表現在社交方面也滿佈污點,如「仇恨、爭競、忌恨、惱怒、自私、結黨、紛爭、嫉妒」(2021),然而相對的,聖靈的果子則為「忍耐、恩慈、良善」。  這些像基督的道德品格,正是聖靈在一個被祂引導、順祂而行的人身上深入工作的憑據。   

一個想在道德衝突中得勝的基督徒,必須認識並且實際經歷以上聖靈的工作;除此之外,他也必須善盡他的責任,上帝人同工,得勝爭戰。
 
3.聖徒的角色
  
雖然得勝道德衝突主要是聖靈的工作,但這並不等於人可以袖手作個被動的旁觀者。相反的,他必須在上帝的恩典下主動地加以配合,善盡他下列的角色:

(1)我們必須順著聖靈行

當聖靈在我們心中啟示出上帝的心意時,我們要主動地順著聖靈的引導而行,選擇走在正 路上。這是因為聖靈是一位有位格的上帝,對於這位聖靈的引導,基督徒能反應、倚靠、和合作。因此基督徒的責任便是選擇走在聖靈所啟示給我們的正路上。若要 達到這樣的目的,基督徒更應主動地讀經、禱告、守主日崇拜、與信徒交通,好叫他能體貼聖靈、思想上面的事,務必使這顆心儆醒,並順服聖靈的帶領。

(2)我們必須釘死肉體

加二20或羅六6的「釘十架」和加五24的「釘十字架」的含意不同:前者指的是我們悔改信基督時因信與基督聯合而同釘十字架;後者則是信主後主動天天背起十字架跟從主的釘十字架。這觀點得到動詞 estaurosan 的 支持。當我們因信而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結果是使「罪身滅絕」,換句話說,使肉體喪失活躍的力量,但肉體並沒有真正的消失。每當撒但藉著世界試探我們的時 候,肉體又抬頭、又躍躍欲試;每當如此,我們必須藉著祈禱、讀經、唱詩、交通、或崇拜,把肉體連同它的邪情私慾,主動地釘在十字架上,使那惡的意念消失, 若肉體惡的意念又來,則再釘一次;務要重複、堅定地將它釘在十字架上,直到它斷氣 (該惡念不再回來)
   
(3)我們務要謹慎撒種
   
加拉太書六7~8說:「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順 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司托得對這裡的「撒種」有很實際的看法:使徒講「撒種」,似乎是指我們的思想、習慣、 生活方式、生活方向、自我約束等整套模式,包括我們的同伴、交的朋友、讀的書、看的電視或電影、休閒時間追求的事,以及每一項吸引我們注意、消耗我們精 力、霸佔我們心思的事。……這些事就是我們撒的種。順著情慾撤種,就會收「敗壞」。「敗壞」不只是今生驕傲的品格,更是來生的毀滅。順著聖靈撒種,則收 「永生」。「永生」不只是今生由壞樹變好樹,好樹結好果子,更是將來的復活。因此,我們若要有對的收成,我們就必須在對的田地撒下對的種。
   
(4)我們必須被聖靈充滿
    
以弗所書五18指出所有基督徒當被聖靈充滿,雖然動詞plerusthe 是被動語態,然而基督徒並非純粹屬於被動;正如醉酒的人必先主動去喝酒,要被聖靈充滿,也必須主動去飲聖靈。問題是:為了得到聖靈的充滿,基督徒主動的反應是什麼?  

約翰福音七37~38主耶穌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 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翰接著解釋耶穌的話是指「信祂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這段話有四個現在式的動詞~渴、來、 喝、信~指出要被聖靈充滿應有的回應。具體來說,人第一個回應是:帶著懺悔與信心來到耶穌面前。雖然懺悔與信心是上帝的恩典,然而,對此恩典的回應卻是人 的責任。人第二個回應是:每當渴了,就不斷地去喝。感到渴並且就近耶穌去喝,這也是人的責任。為了被聖靈充滿,結出聖靈的果子,人必須善盡自己的責任。

(5)我們必需忍受苦難
  
父親管教孩子、匠人煉金煉銀、農夫修剪枝條是聖經中三幅被用來比喻上帝使用苦難以使 信徒成為聖潔的圖像。這三幅圖都描述了過程中負面的痛苦:管教、熬煉、修剪;但也指出結局的美好:孩子的益處、金屬的純度、豐盛的果子,因此基督徒若要勝 過內在道德的衝突,必須學習忍受苦難。
   
(6)我們必須穿戴全副軍裝
   
上文提及撒但、世界、肉體三者是我們今生有道德爭戰的主因,要能抵擋撒但藉著世界激 誘肉體而陷於道德爭戰的詭計,保羅提醒我們要「穿戴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這全副的軍裝保護著一個人的頭、胸、腰、腳,聖靈的寶劍更可進攻。軍裝是上帝所 賜的,但穿戴起來,卻是信徒的責任;惟有主動地穿戴,才能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

 
4.結論

  「在基督裡」、體貼聖靈、並善盡聖徒個人應盡的角色,才能在生活上結出倫理的果子;這是保羅個人的經歷,也是聖靈藉著他對後世基督徒的提醒,凡立志在基督裡過敬虔生活、在世上作鹽作光的人,都必須學習明白並體驗以上聖靈的提醒。

保羅倫理教訓的特徵

 
1.倫理與教義密不可分

  在保羅的書信,特別是羅馬書和以弗所書,清楚顯示倫理生活是築根於教義。羅馬書一至十一章講救恩的教義,十二至十五章則講得救的人應有的倫理生活,茲以下表說明之:

            (羅一~十一) 
                (羅十二~十五)
救恩的背景:罪(18~23)
救恩的意義:稱義(24~11)
救恩的果子:成聖(1~39 )
九~十一論救恩傳揚的過程。
():事奉倫理(十二3~8)
():聖徒品行(十二9~16;十三8~14)
():社會倫理(十二17~十三7)
():基督徒自由倫理(十四1~十五13)
  
以弗所書前三章闡釋教會的教義,後三章則說明教會的倫理生活,由下表可以看出這樣的關係:

        (1~3)
          (4~6)
教會的起源(一章):三位一體真上帝的恩典
教會的意義(二章):蒙召的罪人
教會的增長(三章):傳福音與造就信徒 
():合一的生活(四1~10
():事奉倫理(11~16)
():信徒品行(四17~18
():夫妻、父子、主僕新關係(22~9)
():靈戰(10~19)

  至於其他書信,雖不易像羅馬書和以弗所書在教義和倫理的關係上作出如此清楚的圖表,但總是倫理和教義密不可分,教義是根,倫理是果,這是保羅倫理的第一項特徵。
 
2.倫理與聖靈密不可分
   
羅馬書七章12節指出:「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顯然人若能夠遵守律法,必能活出聖潔、公義、良善的倫理生活。問題是:遵守律法的力量從何而來?保羅在羅馬書八章4節說:「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顯然「聖靈」是基督徒遵守律法,活出律法的義:聖潔、公義、良善倫理生活的動力。

這思想也出現在以弗所書五章18節。該節經文提醒我們「要被聖靈充滿」。而「聖靈充滿」的上文弗四25~18a ,在消極方面:要基督徒脫去舊人的生活,積極方面:要基督徒作光明的子女,有良善、公義、誠實、愛心的倫理生活,而「聖靈充滿」的下文弗五22~9則論到以自我犧牲的愛為根基的夫婦、父子、主僕的倫理關係;可見惟獨被聖靈充滿的人,聖靈給他飢渴慕義的心,又給他能力,才能活出律法所要求的倫理生活。倫理與聖靈密不可分是保羅倫理教訓的第二個特徵。
 
3.倫理與信心密不可分

  保羅至少有三次直接間接提到愛是所有品格的核心。在歌羅西書三章14節,他說:「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根據12~13節,這句話指的是:愛是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饒恕種種美德的精髓。在林前十三4~7說得更清楚,不論是積極方面的美德,比如恒久忍耐、恩慈、喜歡真理、包容、相信、盼望;或是消極方面的美德:不嫉妒、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其本質都是「愛」。

加拉太五22~23聖靈所結果子雖有九樣,其實「果子」是單數,表示聖靈的果子只有一個,這個果子就是愛,而愛可以因人因事而有種種不同的表達方式: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作為基督徒品格核心的「愛」是怎麼來的呢?保羅在加拉太書五6指出,這樣的愛是從「信心」生發出來的。提前一5也說:「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

  以亞伯拉罕獻以撒(雅各二21~23)為例,無偽的信心具有下列幾項要素:

  第一,信心的根據。真正的信心,一定要有根據,否則就流於迷信或盲信。亞伯拉探以撒是根據上帝明確的吩咐(創廿二2);我們信耶穌為基督為救主,也是根據上帝明確的話(約翰福音三16;廿31)

  第二,信心的證據。根據上帝的話相信,往往會有意想不到的考驗。亞伯拉罕根據上 帝的吩咐獻以撒,對他最大的考驗不是失去愛子以撒,而是上帝的吩咐和上帝的應許相衝突。按著上帝的吩咐,亞伯拉罕要把以撒獻上;按著上帝的應許,亞伯拉罕 的後裔要從以撒來綿延。若照上帝的命令獻以撒,那麼上帝的應許怎麼成全呢?無偽的信心,就是既然信心的根據是上帝明確的話,亞伯拉罕就以一連串具體的行動 表明他對上帝的吩咐信靠到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兒子、劈好柴、起身往上帝指示的地方去(創廿二3) 。築壇、擺柴、捆綁兒子、放在壇上、伸手拿手、要殺以撒(創廿二9~10)。基督徒信耶穌,難免被誤會、受逼迫,但卻以具體的行動,堅信到底,這是信心的證據,是無偽信心的證據。  

一個人對上帝有無偽的信心,聖靈必幫助他,使他有付代價的行為作為他信心的證據,這付代價的行為就是愛。可見在保羅的倫理觀,倫理(愛是倫理的精髓)與信心密不可分。
 
4.倫理與盼望密不可分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2~34節把基督徒的倫理生活 和來世盼望連了起來。他說:「若死人不復活,我們就喫喫喝喝罷。因為明天要死了。你們不要自欺,濫交是敗壞善行,你們要醒悟為善,不要犯罪。」這段話告訴 我們,一個人如果過敗壞的生活方式,那他便是沒有復活盼望的人;如果他真有復活的盼望,那麼他應該有「醒悟為善、不要犯罪」的倫理見證。

  同樣的思想也出現在帖前五5~11。有復活盼望的人是儆醒謹守而活出愛心見證的人(8)。今生聖潔、公義的倫理生活,是來生盼望的證據,這是保羅倫理教訓的另一個特點。
 
5.結論

  從以上有關保羅倫理教訓特點的討論裡,我們可作如下的歸納。第一,保羅的倫理教訓是根據教義而引伸出來的;第二,保羅認為聖靈內住是活出倫理生活的動力;第三,惟有無偽信心的人,才能結出倫理的果子;第四,對來生真正有盼望的人,他在今生必定活出倫理生活的見證。

保羅之社會倫理教訓


(1)基督徒對惡的態度
   
保羅在羅馬書十二至十三章教導基督徒對惡的四種心態:
     
a.惡要厭惡 (羅十二9)
    
羅馬書十二9整節是:「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每當愛「不虛假」,就會分辨善惡,絕不一味寬恕惡或與惡妥協;上帝愛罪人,但上帝恨惡罪;因此我們也當恨惡罪。惡要厭惡,是基督徒對惡的第一種心態。

b.不可以惡報惡 (羅十二17)
    
以惡報惡的結果是增加罪惡,是惡上加惡;保羅提醒基督徒不可以惡報惡。有人誤以為以惡報惡是公義的表達,其實以大惡制小惡,是惡上加惡,如果我們憎恨罪惡,怎能又增加罪惡呢?

c.要以善勝惡 (羅十二21)
    
比憎恨惡和不報復更積極的是以善勝惡。保羅告訴我們具體的作法是:「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喫;若渴了,就給他喝」(羅十二20)。這種以服事代替報復,以祈禱取代怨恨,以祝福取代咒詛,是以善勝惡的方法。
   
d.要懲罰惡 (羅十三4)
    
保羅在羅馬書十三3~4提到基督徒對惡的第四種態度: 「作官的……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基督徒不可以惡報惡,乃要以善勝惡;但這裡則提到上帝設立執法的官吏來刑 罰那作惡的。作為基督徒,若他的身分是普通公民,便不可以私自用刑;若他的身分是警察,那他便有責任逮捕罪犯;若他的身份是法官,則更要根據律法定罪犯刑 期;若他的身份是行刑者(假定有些狀況宜處死刑),則他必須將定罪者處死。因為對犯罪的行為,逮捕、審判、行刑是正確的反應;也是上帝賜給執法官吏的權柄。

(2)保羅對政府權柄的教導
   
保羅對政府權柄的教導,包括政府權柄的來源、上帝賜政府權柄的目的、政府行使權柄的途徑和對政府權柄合宜的認可。
    
a.政府權柄的來源
    
保羅在羅馬書十三章1~2節三次肯定政府的權柄來自上帝,在4節和6節則三次視政府及其行政人員是上帝在地上設立的執法人員,因此基督徒對上帝所賦予政府「賞善罰惡」(羅十三3~4)的權柄應予以尊重。
   
b.上帝賜政府權柄的目的
    
保羅在羅馬書十三章3~4節很清楚指出,上帝賜政府權柄 的目的在於「賞善罰惡」,賞善不只嘉許對國家社會有貢獻的傑出人士,也包括維持社會秩序與公義、照顧貧困與有需要的國民;至於罰惡,則不只對為害治安的人 加以逮捕和制裁,對經濟犯罪:諸如炒地皮、官商勾結而降低工程品質,都應加以法律的防範和制裁。當然,政府在賞善罰惡上需有高度的分辨力,賞善令人思效 法,罰惡令人受警惕,絕不能公器私用。

c.政府行使權柄的途徑
    
權柄意味著力量,但沒有經文支持政府可以隨心所欲運用它的權柄,特別是高壓式的統 治,為了維持專制政權,不惜以坦克車輾壓爭自由爭民主的百姓,這是濫用權柄。政府只能在賞善罰惡的大原則下來運用它的權柄,而善惡必須有合乎公理正義的定 義,這樣,百姓才能享有民主、自由、人權的生活。

d.對政府權柄合宜的認可
    
在羅馬書十三5~7保羅提醒基督徒當納糧上稅,在提前二1~2則呼籲基督徒為執政掌權者祈禱,在提多書三1~2則要基督徒顯出善行的榜樣,這三種途徑,可以鼓勵政府完成賞善罰惡的責任。   

不過基督徒的順從並不是無限度的。既然政府的權柄是上帝給的,那麼政府違背上帝:比如下令行上帝所禁止的(如尼布甲尼撒下令跪拜偶像),或禁止行上帝所吩咐的(如大利烏受騙而下令人不可向上帝祈禱),那麼,基督徒只能服從上帝。

(3)基督徒品德的見證

保羅在提後三12對提摩太說:「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這經文提醒基督徒是一群住在這個世界,卻不屬於這個世界的人。

a.基督徒住在這個世界
    
這句話指的是基督徒乃是生活在一個不敬畏上帝不認識上帝的社會裡,保羅對提多說,這社會裡不認識主的人,他們道德的情形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嫉妒的心」(多三3)。住在這樣的世界裡,保羅勉勵基督徒要豫備「行各樣的善事」(多三18),這些善事是重生稱義的果子(多三4~7)。可見保羅希望基督徒以救恩的果子在這世界裡作鹽作光。
     
b.基督徒不屬這個世界
    
基督徒雖然住在這個世界,但他的價值觀、道德觀以及生活型態卻要和這世界的人分別出來,即使要受世人的誤會逼迫,基督徒也必須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提後三12),但,這並不是要基督徒過修道院的日子,而是以敬虔、聖潔的生命,如同上帝撒在世人中間的好種子,忍耐著為主發芽、開花、結果。
  
(4)保羅對奴隸制度的教導
   
腓利門書是一封簡短卻充滿私人情感的書信,保羅寫此信的目的,在為逃奴阿尼西母向主人腓利門求情。信中保羅沒有直接對奴隸制度提出改革,但在第十六節他向腓利門說:「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弟兄。」這句話有幾個重點:

第一,奴僕的身分昇華為弟兄:果真如此,即使不廢除奴隸制度,弟兄之情也把奴隸制度所帶來的種種不平等、不公正、不合理都消除了,因為弟兄情的髓是彼此相愛。  

第二,新生命的弟兄情的根基,保羅之所以希望腓利能以弟兄來接納阿尼西母,這是有基本前提的,這前提是腓利門和阿尼西母都是重生的基督徒(510)。惟有主人和奴隸都是基督徒,才能把奴僕的身份昇華為弟兄。   

第三,今天在我們的社會裡,雖已沒有奴隸制度,但弟兄情正是保羅在弗六5~9和西三22~1雇主與雇工關係的精上帝。保羅所期望的是一個重生的新生命,成為弟兄情的根基,建立起雇主與雇工的倫理關係。

(5)結論
   
保羅對個人倫理教導的重點在於要求基督徒既然重生,就當披戴基督,活出重生的生命; 他對家庭倫理的教導,強調以自我犧牲的愛作為夫婦、父子、主僕關係的根基;至於他的教會倫理觀,牧者與會友、會友與會友的關係,仍然築根於自我犧牲的愛, 這愛正是重生的果子;在社會上作鹽作光。可見保羅倫理教訓的重點,在於以重生的新生命,活出愛的品格,並以此為基礎,來發展在家庭、教會、及社會的人際關 係,彰顯出基督徒光與鹽的作用。

保羅之教會倫理教訓


(1)牧者與會友的關係
   
根據帖前二7~811~12以及五12~13,保羅認為牧者與會友關係的重點在於:牧者愛會友;會友尊重牧者。

在帖前二7~8保羅指出牧者要具有「母親乳養自己孩子」的心腸,對會友的存心溫柔,甚至連自己的生命也願意給會友;在帖前二9~12則指出牧者要有「父親待自己兒女」的心腸,為著兒女,辛苦勞碌,晝夜作工;以聖潔、公義、無可指摘的榜樣來勸勉、安慰、囑咐會友。   

若牧者以自我犧牲的愛來服事並照顧會友;會友則以心甘情願的順服來尊敬牧者,教會牧者與會友將建立此彼此相愛的關係。

(2)會友與會友的關係

保羅論及會友與會友關係的經文主要在加拉太書五26~5和帖前五14~15。根據這二段經文,會友彼此間的關係,在消極方面,「不要貪圖虛名」(加五26;帖前五15a)。貪圖虛名指的是以沒有屬靈價值的事自我誇耀,這種態度容易引起其他信徒激動的情緒反應,輕則彼此惹氣、互相嫉妒(加五26),重則以惡報惡(帖前五15a)、相咬相吞(加五15)。  

信徒間積極方面的關係,則是「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加六2)。 重擔本指一個人獨力搬不動的大行李,這種行李要兩個人、甚至三個人一起合力來搬運。在此,「重擔」乃喻指基督徒在生活上、工作上、事奉上,所遇到的軟弱、 試探與痛苦,遇到這種情況,弟兄姊妹要樂意並存同情憐恤的心與受壓者分擔重擔,好幫助他能站立得穩,不至在重壓下跌倒。保羅在加六2說,這就完全了基督愛人如己的律法。    

可見會友與會友的倫理關係如同以上所列舉的各種關係,仍然以「愛」為根基。

保羅之家庭倫理教訓


(1)基督徒夫婦的關係
   
保羅在弗五22~33和西三18~19指出基督徒夫婦關係的關鍵在於:妻子順服自己的丈夫,丈夫要愛自己的妻子。   

妻子「順服」自己的丈夫,「順服」指的是什麼呢?在弗五22~24有如下的說明:「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教服順服主,那是因為主是教會的救主,為教會捨己;主又是教會的頭,教會是主的身體,身體在頭的主導和聯絡下漸漸長大成熟(弗四15~16),所以主一方面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另一方面則照顧教會,付出心力使教會成長;在這前提下,教會對主的「順服」應該是一種甘心、自願、喜樂、感恩的回應,這正是妻子「順服」丈夫的真諦。

丈夫對妻子的愛,保羅在弗五25指出,這是「捨己」的愛,「捨己」就是把自己的意思降服在上帝的旨意之下,因此「捨己」的愛是一種付代價的自我犧牲;此外在弗五28~29保羅指出丈夫「愛」妻子要像愛自己的身子,「保養顧惜」自己的身子般地愛妻子,這強調在日常生活裡對妻子的保護和照顧。妻子對丈夫的「順服」,是自我犧牲、心甘情願的愛;丈夫對妻子的「愛」也是自我犧牲、心甘情願的愛,這種愛是夫婦恒久且成長婚姻關係的基礎。

(2)基督徒父母子女的關係
   
保羅在弗六1~3指出基督徒子女對父母要「聽從」和「孝敬」,我們在第一章五經的倫理教訓,對第五誡的討論中曾詳加說明。

至於弗六4保羅則提醒作父母的:第一,不要惹兒女的氣; 第二,要照著主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不要惹兒女的氣」指的是父母要避免在言語、態度、口氣、行為上激起兒女的反感,以致兒女有自暴自棄或承受過分壓力 的負面作用。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則指父母在養育兒女的過程中,要有主的溫柔和忍耐,並以主的話來改正他們的錯誤。兒女學習在主裡存著感恩、喜樂 的心聽從父母、孝敬父母;父母則學習在主裡存心溫柔、忍耐的養育兒女,彼此之間必建立起愛的關係。

(3)基督徒主僕的關係
   
第一世紀仍有奴隸制度,因此類似腓利門和阿尼西母這種主僕的關係仍屬家庭倫理的關係;今日則屬雇主與雇工之間的倫理關係。保羅根據弗六5~8指出基督徒僕人工作應有的心態。第一,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因為這是假冒為善,為主所斥責;第二,要從心裡遵行上帝的旨意:以誠實的心聽從肉身主人的吩咐,忠心負責,就好像聽從基督一般;第三,要甘心事奉:以愛和感恩的心來工作。  

至於主人對待僕人,保羅在弗六9指出「也是一理」,意指主人希望僕人如何待他,他也必須如何待僕人(馬太七12);第二,保羅指出,主人不可威嚇僕人,因為威嚇不能使僕人從心裡甘心誠實事奉,反促使僕人只作表面工夫。    

可見主僕的關係仍然以愛為基礎,在此基礎上,僕人才能有正確的事奉心態,主人也才能有正確對待僕人的心態。

(4)結論

根據以上夫婦、父子、主僕這三種家庭關係的討論,此種關係可用二個字來歸納:一是權 柄;一是順服。妻子、兒女、僕人要〝順服〞他們的丈夫、父母和主人。但〝權柄〞不等於〝暴行〞,而是提醒有權柄的人記住他們的責任和對方的權利;〝順服〞 也不等於〝差人一等〞,而是甘心情願的聽從。因此權柄和順服都是「自我犧牲的愛」所結出來的果子,這正是保羅家庭倫理觀的精髓。

保羅之個人倫理教訓

  
保羅認為,一個人重生受洗之後,應該馬上開始和未信主之前完全不同的倫理生活,以作為他重生的證據。在加拉太書三27他指出:「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披戴基督」,反映出保羅對個人倫理的觀點。本段將根據下列與「披戴基督」有關的經文來說明其含義。
    
(1)加拉太書三27
      
根據上文(加三26):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上帝的兒子;又根據下文(加三29)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可以了解「披戴基督」和「信耶穌成為上帝兒女的人」有關,和「屬乎基督承受產業的人」也有關;換句話說,這二種人都應當「披戴基督」。

(2)羅馬書十三14
      
保羅在羅十三14吩咐信徒要「披戴基督」,不要「放縱私慾」。由上文(羅十三12~13)來看,「披戴基督」消極方面指脫去暗昧的行為:包括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不可放縱私慾;積極方面則要帶上光明的兵器,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

(3)以弗所書四22~24
      
雖然這段經文沒有出現「披戴基督」這四個字,卻出現如羅十三12「脫去」(弗四22)和「帶上」(弗四24譯為穿上)這對字眼,因此可由「脫去」和「穿上」來了解「披戴基督」的含義。
      
a.由「脫去」來看披戴基督消極方面的意義
        
披戴基督,在消極方面要「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弗四22),這「舊人」指的是什麼呢?根據上文,即弗四1719指的是「虛妄」「昏昧」的心地和「剛硬」的心;由下文來看,則指「謊言」、「含怒」、「給魔鬼留地步」、「偷竊」、「污穢言語」、「叫聖靈擔憂」、「惡毒」等等邪惡的行為(弗四25~32)

(a)脫去虛妄昏昧的心地和剛硬的心
          
「心地」(mind)指的是一個人理解、判斷,以及作決定的能力(弗四17~18;腓一10;羅二18);當一個人的心地「虛妄」,是指他不但沒有正確的理解力,也喪失了分別是非和道德判斷的能力;「昏昧」則指一片黑暗,人的判斷力黑白不分。路加福音十五章的小兒子「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貲財」(路十五13)的時候,他的心地正是「虛妄」「昏昧啊!當大兒子生氣不肯進屋裡去分享小兒子死而復活的喜樂(路十五28),他的心地也是一樣的「虛妄」與「昏昧」。       

人的心地之所以會虛妄昏昧,那是因為「與上帝所賜的生命斷絕」(弗四18)。上帝的生命是人的光(約一4),沒有上帝的生命,我們裡頭分別是非的能力就愚妄昏昧了。在與上帝生命斷絕的情況下,作為生命中心的「心」(路廿一34;徒十四17;雅五5)就剛硬(弗四18;羅二5),不只不能接受真理,更是抗拒真理,充滿著種種可恥的私慾(羅一24),從這樣敗壞的心就發出種種惡念(太十五19;可七21~22)。「披戴基督」消極方面第一層含義就是要脫去虛妄昏昧的心地和剛硬的心。
     
(b)脫去種種污穢的行為
     
一個人的心剛硬,心地虛妄昏昧,則必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弗四19),在以弗所書四25~4保羅就列出八項代表性的污穢行為:謊言、怒氣、偷竊、穢言、惡毒、淫亂、貪婪、妄語,脫去這種種污穢的行為,是「披戴基督」消極方面第二層的含義。

b.由「穿上」來看披戴基督積極方面的意義
    
披戴基督,在積極方面乃是「穿上」「新人」(弗四24)。由以弗所書四23~24來看,這「新人」指的是更新的心地和新心;由以弗所書四25~4來看,「新人」也包括由新心所生發出來的種種好行為,比如:誠實、節制、工作、造就人的話、寬恕、愛心等。

(a)穿上更新的心地和新心
     
更新的「心」指的是當一個人領受基督福音真理之後(弗四20~21),聖靈就進入這人裡面,將他「剛硬」的心更新為「肉心」(以西結書卅六26~27);把上帝的心意啟示給他,當這人的肉心接受聖靈所啟示的上帝的旨意,這人在「知識」上就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三10);當這人對上帝的旨意,因著聖靈賜他渴慕和力量去遵行時,這人在行為上漸漸的流靈出上帝的「公義」和「聖潔」(弗四24)。        

當聖靈更新一個人的心,由剛硬的石心改變成柔軟的肉心,這人的「心地」也同時被聖靈所更新,由虛妄昏昧更新為能分別是非,且在道德和人生價值觀上作正確的分辨和抉擇。撒該接待耶穌以後,心由剛硬的心(對窮人照樣訛詐)更新為肉心(救濟窮人),心地由虛妄昏昧(視金錢和地位為人生意義和目的)更新為能分別是非(視人格道德勝過金錢地位,因此去賠償)      

穿上更新的心地和新心,這是披戴基督在積極方面第一層的含義。
    
(b)穿上公義聖潔的行為
     
在以弗所書四17~19及四25~4,我們看到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在以弗所書四23~24及四25~4,我們又看到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參考馬太十二35)。從新心和更新的心地所發出的善行包括誠實、饒恕、愛心、良善、公義等等,穿上這等公義聖潔的行為,正是「披戴基督」積極方面第二層的含義。

c.小結
    
從以上的討論,我們可以看見保羅對個人倫理的看法是:一個重生的人,他的心和心地既然更新了,他就必須活出與所蒙的救恩相稱的好行為;這種好行為正是他重生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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