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分辨權柄與能力的不同是很重要的。在傳福音中,「權柄」通常是主觀的(指的是我 們傳講的信念),而「能力」是客觀的(指的是上帝的話語在聽道者身上的影響)。真正的傳福音一定包含權柄與能力。就好像保羅對帖撒羅尼迦人所說的:「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帖前1:5)
我們傳福音的信心與能力都是聖靈所賞賜的。我們渴望所傳的信息,雖然帶著人極大的軟弱傳講,卻能把上帝的能力帶進聽者的思想、心智、意念中。福音帶有能力。我相信都能回應保羅的偉大宣告:「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馬書1:16)
聖經本身用豐富的意像來突顯上帝話語的能力。上帝的話語像火;燒盡污穢渣滓。像大鎚;敲碎大石。像種子;能發芽結實。像糧食;能餵養我們。像草場;能讓我們安睡歇息。更像利劍;「聖靈的寶劍,就是上帝的道。」(以弗所6:17)。
然而。道與靈是不可分的。有些基督徒對聖靈大有信心,卻不鑽研聖經。有些則勤於研經,但卻極少屈膝來到主前,向主呼喊,求上帝賜下屬靈的亮光與能力。為什麼我們要這麼兩極化呢?為什麼要將上帝所配合的分開呢?
因為聖經是上帝的話,我們要把它視為特別的書來讀,在上帝面前屈膝、謙卑禱告,仰望祂的光照。但因為聖經也是上帝藉人寫下的,所以我們也可以把它當作一般的書來讀,細細咀嚼文中的字句與涵意。聖經既有雙重的作者,我們也應以雙管齊下的方法來研讀它。
傳福音若不傳講聖經是無法想像的,那是不可能的。因為沒有聖經,傳道者的信息就沒有內容、權柄與能力。唯有聖經給我們信息內容(基督被釘十架與復活)、權柄(所以我們以堅定的信心來傳講)、能力(聖靈印證聖經)。
真正的傳道者必須有此三一印記:所傳的乃是上帝的話語,這話語的焦點乃是基督的死與復活,所靠的乃是聖靈的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