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元一七八零年,英國人雷克斯開始了主日學校之後,不久這事工便順利地傳播至美國、歐洲,甚至世界各地。(參考「近代教會之基督教教育的主日學運動」)
雖然最初主日學之設立是為了兒童,然而不久之後,主日學的教導對象則擴大於各年齡人士之中。今天,世界各地基督的教會均十分流行主日學的分級制度。
主日學校的本身應該是個具有生長能力的有機組織,同時也當被視為教會靈命推進的「發電廠」。主日學校除了能在教導、宣道事工上發揮她的功能之外,她也是一個能促進教會團契增長,以及能提供信徒服事機會的所在。主日學的行政組織與管理、分級分班制、教材、教師訓練等,都是不可忽略的。
A. 主日學的行政組織與管理
1. 主日學的行政必須能發揮監督、聯絡、推動、合作和鼓勵參與等的精神與行動。
2. 主日學的組織部門,如註冊、教學、訓練、探訪宣道、財務、節目、材料、音樂、文書、圖書、總務等必須能發揮彼此間的人與事的配搭功能。
3. 主日學組織內的各位領袖必須負責策劃、推動、監督、探訪、教導、記錄、招募師資、訓練師資、選擇教材,以及全面評估等任務。
4. 藉各級主日學學生個人資料記錄、探訪記錄、成績記錄、學生獎狀、結業證書、圖書借閱記錄等有「建立性」的行政資料去發揮行政功能。
5. 藉同工會議記錄、招生記錄、佈道記錄、教學進度、教案記錄、教師職前和在職訓練記錄與評估等去顯示整個主日學的長處與弱點、失敗與成功的所在,以尋出求進步的行動。
B. 主日學的分級制度
理想的主日學必須重視學生的年齡劃分班級。使不同年齡階段的信徒得著適切的教導。主日學基本的劃分班級如下:
分級名稱
| 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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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級
| 3-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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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級
| 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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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級
|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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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級
|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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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級
| 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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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級
| 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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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主日學的學生人數可視年齡和特殊狀況來決定,原則上,兒童採用小班制較為理想,使各兒童可獲得教師充分的照顧。而成年的主日學可採用純單元式的分級制,就是根據信徒的共同特徵來劃分。如年齡群,職業群,教育程度,角色特徵如伉儷、雙親等。這樣的集合人群,因為有相似的背景、興趣、需要等,而能產生更好的學習果效。此外,不論任何一個年級的班制,也應視教學的目標、課程性質、教學方法等作為班級大小的考量因素。
此外,教師應利用不同的教學法,將教導內容有效的傳達給學生。各級主日學常用的教學法如下:
方法
| 4-5歲
| 6-8歲
| 9-11歲
| 12-14歲
| 15-17歲
| 18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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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思用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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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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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板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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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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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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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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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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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幻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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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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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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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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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物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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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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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誦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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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型、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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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物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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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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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故事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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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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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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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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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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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扮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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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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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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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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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主日學的師資
1. 主日學教師的資格
(a) 與主有好的關係和豐盛的靈命。
(b) 有充分的聖經知識,並能正確地解經。
© 能把握教導和引導學生獲得知識和靈命成長的目標。
(d) 樂意去瞭解學生、關心學生、親近學生、並分擔他們的困難。
(e) 細心地備課,且能誘導學生產生自動學習的動機與興趣。
(f) 經常練習、改進並熟練地運用各樣的教學方法。
(g) 能持續性地進修,在靈命和學識上多有充實。
(h) 懂得鼓勵學生並和他們一塊兒成長。
(i) 樂意關心學生的家庭,經常和他們的家長保持聯繫。
(j) 保持和同工之間的良好配搭和人際關係。
2. 入職前教師的訓練
(a) 研習基要真理及聖經神學。
(b) 熟諳聖經本文和故事。
© 研習各年齡階段之發展心理學。
(d) 學習規劃課程、確立教學目標,以及編寫教案等。
(e) 練習各種教學方法(學與做同時並進)。
(f) 研習教育原理、佈道法、門徒訓練和教會增長等類的課程。
(g) 觀摩主日學教學或參與作助教。
3. 對在職教師的支援
(a) 牧者、教育部主任或主日學校長,利用平時的監督隨時對教師作積極性的建議和輔導。
(b) 在教師週會或月會中,讓教師們彼此研討教學心得,評估得失和交換意見。
© 教育委員會經常舉辦有關基督教教育方面的講習或座談或推介外界所辦活動的資料。
(d) 為教師安排有計劃的讀書或某些特殊的訓練課程。
(e) 讓教師互相觀摩彼此的教學。
在未來的年日,主日學仍將在中國眾教會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們需要繼續善用主日學的功能來達成推動基督教教育的目標。以現時的情況來說,一般教會主日學學生大部分是青年人及兒童,所以主日學的教導內容,應以聖經神學類和信仰生活類為主。因為這兩類按意義和內容,都「名正言順」的應在主日學中教導的,且可補充在主日崇拜中講道的不足。因為崇拜講道的對象是全會眾,所以祗可概括性、原則性的的講解和提出應用指引,而主日學則可更詳細的研究和討論,且更能幫助弟兄姊妹把聖經真理應用在個人生活的各樣情況之中。其次,主日學中青年級和成年級的課程也可配合對某類內容的認識和深入了解,使他們更能得到滿足。
除了課程的範圍擴大和內容的增強外,按需要調整主日學的分班情況也是十分重要的。我們要以接觸更多的學生,使教導職事達到更廣闊的範圍為目標。例如:主日學不一定要集中在主日進行,其他日子也是屬於主的,也可以進行主日學。而主日學的上課地點也不一定限制於教會堂址內,其他地方若適合和方便,也可善用作主日學的教導。
華人教會基督教教育之發展可分為下列七個時期。
1. 萌芽時期:1910年以前
1848年3月5日美以美會教士柯林斯(J. O. Collins)在福州創辦主日學,是目前所能找到的主日學在華歷史發展中最早的記載。主日學在華發展甚速,到十九世紀末,估計八分之一的教會已有了主日學。
初期主日學及其他各種基督教教育工作全由宣教師負責。他們不獨親任教師,也在華人協助下翻譯、編寫及出版一些簡陋的教材。1877年,馬理遜來華七十週年時,中國教會已有數十種供慕道友學道用之栽培書出版。
由於主日學的迅速增長,1907年中國宣教師百週年大會中通過設立,包括二十一位宣教師之主日學委員會,負責推動全國之主日學工作。該主日學委員會於1909年出版《國際主日學課程》(International
Lessons),其中包括厚達六十面之教師季本(分白話及文言兩種版本)、附有插圖之學生活頁單張、全年金句本、彩色獎勵卡等等。出版之後,十分暢銷。
主日學工作在各教會大力推動下,發展迅速。1910年4月2日 ,主日學委員會在上海舉辦主日學學生大會,參加者多達1,200人。據估計,至1910年底止,全國已有主日學1,832所,學生73,000人。
另兩個基督教教育機構也在中國開始了工作,即基督教男青年會和基督教女青年會。該兩個青年組織均先後在不同城市中設立“市會”,在中學和大學中設立“校會”。這些“校會”特別注重基督教教育。
這一階段的基督教教育活動使中國教會對基督教教育,特別是主日學,有了初步的認識和興趣。
2. 初創時期:1911-1930年
從1911年,中國主日學合會在都博士領導及英國主日學合會(普世主日學聯會World Sunday School Association分會之一)資助下,全力推動中國教會之主日學工作。在以後廿年間,該會在教材出版及教師訓練上為中國教會提供了不少貢獻。
(a) 教材出版:1911年以後,出版了國際主日學課程中之“統一課程”(Uniform
Lessons),也開始出版“分級課程”(Graded
Lessons)。該兩種課程,特別是統一課程,極受教會歡迎。到1915年,各教會使用分級課程者已有12,000人;使用統一課程者更多達80,000人。
此外,主日學合會也出版了一些教育性的期刊。其中有給兒童閱讀的《福幼》月刊;另有供青年閱讀的《青年之友》月刊;還有為查經用之《查經一助》季刊等。此外,不少教會為了應付自己的特別需要,也出版了一些教育性的雜誌和書籍。此外,某些機構也在上海出版了一些夏令兒童學校教材,其中包括教師指南、學生課文單張和學生作業本等。
為了配合主日學工作之發展,中國主日學合會於1918年與內地會(China Inland Mission)合作,組織注音促進委員會,教導不識字的人閱讀附有注音符號的聖經。該委員會的主要目的在使每一中國人都有閱讀聖經的機會。
(b) 教師訓練﹕為了提高教師質素,中國主日學合會曾在極其困難的情況下舉辦好些訓練教師的活動。1915年,該合會曾計劃舉辦主日學教師暑期學校,為期八週,講授宗教教學法、怎樣辦主日學等科目﹔參加者有各省各宗派的代表。
為了配合教師訓練,中國主日學合會從開始起即使用、介紹並出版一些供教師使用的參考書。1911年,該合會曾使用浸信會出版社之主日學師範課、主日學要綱、及華西聖教書會之訓蒙要訣等書。
1911-30年乃中國基督教教育之初創時期。在中國主日學合會領導下,中國教會之主日學獲得突飛猛進的發展。到1930年,主日學學生數目已多達259,339人,而估計使用該合會出版之“統一課程”者也多達200,000人。
3. 發展時期:1931-1937年
1931年7月,在上海聖約翰大學舉行的全國宗教教育會議,議決組織中華基督教教育促進會(National
Committee for Christian Religious Education in
China)。為了統一全國基督教教育事工,該會遂同時負起兩個重大的責任,即作為全國基督教協進會下之基督教教育委員會,及中華基督教教育會下之基督教教育協會。1932年起該會又負起作為普世主日學聯會中國分會之責。該促進會最初之主要任務有二
(a) 課程發展﹕為了發展能適合全教會基督教教育需要之課程教材,該促進會組織了十二個課程教材小組,分別負責設計、編寫及出版基督教教育工作之材料。如主日學組、假期兒童聖經班組、父母教育組及農村青年及成人組等。中華基督教教育促進會較偏重基督教教育之教育性,故編寫之材料多以生活為中心,強調基督徒生活之實踐。
(b) 領袖訓練﹕為了發展全面的、本色的基督教教育,中國教會需要大批的基督教教育人才。1935年夏,中華基督教教育促進會在江西牯嶺舉辦基督教教育會議,由世界知名基督教教育家韋格爾(Luther
Weigle,1880—1976)博士擔任講員。參加的有全國各地教會領袖、基督教教育及基督教教育和神學教育工作者數百人。韋氏強調中國教會必須迅速培訓男女平信徒,以義工身分分擔教會各項聖工,特別是基督教教育工作。韋氏的意見引起了各教會和機構之熱烈反應。內地會、循道宗、聖公宗、信義宗及中華基督教會等均先後在不同地方舉辦不同形式的義工訓練活動。包括了訓練學校、短期訓練班、函授課程和帶職訓練等。
在這七年中,中國教會在基督教教育事工上開始走向全面化、教育化及本色化的道路。基督教教育不只是辦主日學,而是為老少男女提供有系統的培育。
4. 戰亂時期﹕1937—1949年
本時期包括了兩次的大戰,一為中日戰爭(1937—1945),—為國共戰爭(1945—1949)。中國教會在這兩次戰火摧殘下,元氣大傷,所有工作,包括基督教教育工作,均遭受莫大打擊。
在整個抗戰時期,大後方教會所需要的主日學教材主要由已遷重慶的中國主日學合會供應。據估計,百分之七十的教會在抗戰時期使用該會出版的教材。
1945抗戰結束,基督教學校及機構紛紛復員。 廣學會、主日學合會及其他宗教出版社遷回原址,恢復工作,主日學教材一類材料又獲得供應。有些教會和學校為了應付本身特殊的需要,曾先後出版或計劃出版基督教教育課程教材。
1937—49年時期,由於差會人力物力支持的減少,中國教會在基督教教育工作上學習了不少走上本色化道路的功課﹔另方面,由於青年工作之門大開,不少知識青年在這時期皈依基督或獻身事主,大大提高了信徒及傳道人的質素。
5. 轉移時期﹕1950—1959年
1949後,中國大陸教會的所有的工作,包括基督教教育工作所受的限制越來越多。主日學課程一類宗教教材之出版部漸漸減少甚至停止了。主日學工作及青年工作也無法繼續進行。
在1950年前後,不少宣教師、中國信徒和教會工作者離開中國前往香港、台灣、東南亞等地。某些原設大陸的神學院、出版社及其他教會機構則先後在香港及台灣復課或復業,為海外華人教會新的需要提供服務。
1950—60年是海外華人教會增長最迅速的時期。香港和台灣信徒人數每年的增長率竟高達13%。為了應付這種新的局面,港台甚至東南亞各地都開辦了不少新的神學院和聖經學院。一些教會為了應付需要,甚至自己編印主日學教材。
6. 停頓和海外發展時期﹕1960—1980年
在中國大陸,自從1961年7月《天風》對兒童主日學進行批判以後,主日學事工幾乎在中國大陸停頓了20年。但是,進入1960年代後,中國人的教會(華人)在海外卻發展起來。而基督教教育在這方面表現得最積極的是主日學課程教材的出版。所有翻譯的教材都經過了或多或少的修改,以適合華人教會的兒童使用。例如1960年台灣之中國主日學協會根據國際主日學課程的大綱編寫了一套高度本色化的教材,名為《道光教材》。這套由宣教師及華人信徒合作編寫的統一制教材(Uniform
Lessons)銷路甚廣,對以後本色教材的編寫具有很大的鼓勵作用。
但華人教會第一套由自己編寫的主日學教材卻是1961年由香港信義宗聯合出版部(現名道聲出版社)出版的《佳音教材》。該教材是團體分級制(Group-graded)兒童教材,包括初童、中童及高童等三級。
1968年,東南亞的七個華人信義宗教會在香港組織東南亞信義宗基督教教育委員會,計劃出版特別適合該宗教會使用的各種基督教教育教材,名為《新生命教材》,其中包括主日學、中小學宗教課及學道班之教材、以及聖樂材料和培靈讀物等。於1973年又出版了《新生命青年教材》,可供中學六年使用。該教材以生活為中心,取材豐富,有濃厚的中國色彩。
在這段時期,華人教會的出版社也出版了—些中文基督教教育材料,如幼稚園及中小學的宗教教材、假期聖經班教材等等。另1972年起由基督教文藝出版社出版的《福幼幼稚園教材》等。其他出版社,例如浸信會出版社、香港萬國兒童佈道團也陸續出版不同品種的主日學教材。
1970年代,所有海外華人教會均在基督教教育工作上有良好表現。不少教會設立了青年及成人主日學。在這一段時期,擔任基督教教育工作的人,除了像英語查經班等極少數例外以外,都是華人教會的同工和信徒。為了訓練人才,很多教會和基督教教育機構均舉辦教員訓練班或基督教教育人員講習班一類的活動。不少神學院也開設基督教教育科系,培養基督教教育的專業人才。
7. 挑戰時期﹕1981年以後
1979年9月起中國大陸行開放政策,一些官方批准的教會得之重開,這給華人教會的基督教教育工作帶來了新的希望。這種新的希望,加上自1984年起香港因一九九七問題明朗化而進入新的局面,使整個華人教會在基督教教育事工上面對不少新的挑戰。
在80和90年代,海外華人教會的主日學可以說在各地大力發展,贏得許多教會附近的小孩子到來上主日學。許多非信徒的父母親也接納主日學校並讓自己的孩子到教會去上主日學。教會也藉著主日學向這些孩子的父母親傳福音。
在中國大陸,一些地區的教會,不管是官方的“三自教會”或是家庭教會也開辦主日學。在80年代底和90年代初,溫州一帶的教會大力發展主日學。特別把《道光》和《福光》的教材編印使用。這些教材後來散佈由中國各省去。有非正統的統計,只是在溫州一帶,每個星期天的兒童主日學生高達五萬多人。這段時期,海外的一些主日學老師也陸續進入中國,培訓了許多主日學老師。
1. 要禱告,求主將讚美的靈 充滿在 老師與學生。2. 課前應熟悉詩歌的曲調、歌詞,盡量將它背下來。3. 書寫歌詞。紙張大小要相同,寫法要一致,以便視唱及保管收藏。最好將詩歌的歌詞寫在大張淺色的書面紙上,讓每位學生都可以一目了然。每一首詩歌書寫的格式要一致,這樣做的好處是,一方面容易保存,另一方面,不致讓學生每次要去適應不同的讀法。但偶爾可稍做變化,例如︰將“跟隨主耶穌”的詩歌就用張剪成腳的形狀的壁報紙來書寫,渴以加強“跟隨”的意思;又如,將“讓耶穌住在我心”這首歌,寫在一張心型的壁報紙上。4. 編練詩歌的動作。孩子們是好動的,他們喜歡用肢體語言來表達內心的感情。老師可以依照歌詞的涵義,設計一些動作,讓他們邊唱邊跳。課前可招聚有舞蹈恩賜的老師或學生,一起來設計具有創意的動作。
為了幫助和鼓勵兒童靈命成長,教師應時常關心兒童的靈命情況,對兒童的信仰作考核。
a. 觀察兒童的屬靈生活
~愛慕上帝的話。
~喜愛禱告。
~喜愛教會的生活。
b. 觀察平日的生活
~順從父母。
~愛家人朋友。
~謹慎言行。
~關心未信者的靈魂,領人歸主。
c. 邀請兒童在主日學公開見證
可以知道他對自己信仰的了解和接受程度,也可知道他生命的改變怎樣。
d. 安排兒童在主日學中重溫救恩意義
透過專題或活動,讓兒童重溫救恩的意義,如金句比賽、詩歌比賽、演講比賽等讓兒童重溫為什麼要信耶穌。
無論在家庭或教會中,對兒童的管教是不可或缺的。據一些研究結果顯示,其中一個促進兒童和少年人犯罪案件增加的原因,是父母未能在他們成長的過程中給予適當的管教。是故,作為教會、基督徒父母或從事基督教教育的教師們,有責任負起管教兒童的任務。
1. 管教的定義
管教的定義是:「管教包含了糾正偏差的行為和為著孩子的好處而施與教導和操練。」意思是透過榜樣、教導、習作、督促、遊戲等方式施教,而懲罰只是管教的方法之一而已。
2. 管教的目的
我們可以從聖經中知道管教的目的是什麼:
~加增智慧(箴廿九15上)。
~免使父母蒙羞(箴廿九15下)。
~使父母喜歡和心安理得(箴廿九17)。
~避免糟蹋孩子的一生(箴十九18)。
~救孩子的靈魂免下陰間(箴廿三13-14)。
~預備孩子的心接受救恩並得著永生(箴廿二6)。
3. 管教的聖經原則
聖經很清楚說明了管教的原則,讓我們可以按著這些原則來管教孩童,使他們行在上帝的旨意中,到老也不偏離。這些經文是:
~愛的責打:箴廿三13-14;箴廿九15、箴廿二15;箴三11-12;啟三19;來十二7-8;來十二10-11。
~讓小孩子進天國:太十八2-3;可十13-14;太十八5-6。
~教養孩童:箴廿二6。
以上的經文可歸納為以下的原則:
(1) 以愛出發:愛是一切管教的出發點,如果沒有愛,管教就可能變成發洩情緒的機會,也可能是出於自私的動機。
(2) 適量的打責:聖經許可用杖責打孩子,然而不是要傷害他們,要適可而止,達到管教的目的便可。過嚴的責打會成為孩子的絆腳石,因而我們需要有智慧,按主的旨意管教孩童。
(3) 切勿放縱:放縱只會使孩童被愚昧蒙蔽,敗壞墮落,所以要管教孩童,禁止他們行惡,並教導他們行善。
(4) 尊重的態度:管教者要知道自己不是完全人,會有做錯的時候,此外,孩子也是天父創造和所愛的,因而我們要帶著尊重的態度管教孩子,才不會落在錯誤的責打中。
(5) 委身的教導:管教是教養的過程,而教養則包括了指示、口頭教導、栽培、陪伴、養育、教導、以身作則和委身施教等,因而管教者要全人投入的管教孩子。
(6) 指示道路:管教者要指示孩童走當行的道,就是要指導他們盡力的愛上帝和愛人如己(可十二30-31)。首先,我們要教導孩子愛上帝、敬畏上帝,好叫他們得著智慧的心(箴九10)。然後,要教導他們愛人、尊重別人。最後也要教導他們自愛自重,樂於承擔責任健康地成長。
(7) 凡事交託:聖經應許我們,只要我們好好的教養孩子,使他們走當行的道,就可使他們永不偏離。這是一個信實的應許,因而我們要把孩子交託上帝,為他們禱告,深信上帝的大能一定會運行在孩童的生命中,保守他們健康的成長的(弗三20)。
願意我們按著聖經的教導,好好的管教孩童,使他們行在上帝的意旨中,成為上帝人同愛的人。
4. 管教的原則
(1) 愛與關懷
a.
無條件的愛:愛是管教兒童的基本原則,管教者應以基督的愛來管教孩子。沒有愛的管教是自私的管教,也是一種充滿折磨的沉重負擔。基督的愛是無私、無條件的愛,無論孩子怎樣頑皮、惡劣,怎樣愚拙、不懂事,我們都要以基督的愛來愛他們,以基督的愛去關心、教導他們。當然,我們的愛不是溺愛,如果孩子出現問題,我們要執行管教,不能姑息了事,然而卻要以愛和關懷的心來管教孩子。
b. 心平氣和的溝通:縱使我們不同意孩子某些行為,然而也要平心靜和的跟他們溝通,保持客觀,對事不對人,不要一味的責罵,要跟孩子講理由。
c. 接納孩子有自己的意見:我們要欣賞孩子有個人的看法和獨立的意見,尊重和接納他們不同的見解,如果他們的意見有所偏差,要從正面去輔導他們,讓他們明白自己的錯誤在哪裡。
(2) 環境控制
「預防勝於治療」。教師要在孩子還未出現問題之前,預先防止問題的產生,這是最好的。「環境控制」的意思,就是控制孩子的環境,避免他們做出不合宜的行為。例如說,當父母帶孩子坐車時,孩子通常都會有破壞性的行為。如果父母能預備一些吸引他們的遊戲或玩具,就可以避免孩子無理取鬧的事情發生。所以主日學教師要學習環境控制的原則。如果教師能控制兒童上課的環境,一般來說,兒童在課堂上的行為問題,如搗蛋、破壞、暴力行為等,都可以避免。因而教師在上主日學之前,要留意以下的事情:
~課室的安排是否舒適?
~課室的燈光是否合適?太強的燈光可能會使孩子有過度活躍的表現。
~課室的空氣是否流通?溫度是否合宜?太冷或太熱都會影響孩子的行為。
~課室環境是否太過嘈雜?過度活躍的孩子通常對噪音會非常敏感,減低雜音會減少過度活躍的行為。
~課室的佈置是否永遠不變?更換圖畫或創新佈置能使孩子覺得舒服,也會改變他們學習的心情。
當父母或教師面對孩子的行為問題時,最好先問一下,是否可以改變四周的環境?環境控制是避免問題發生的原則。
(3) 紀律規則
為了使孩子有良好的學習氣氛,必須要定下一些合理的規則。家有家規,校有校規,在紀律生活下的兒童才知道如何處事為人。因而,教師要兒童不斷實踐給予他們條例規則,直到他們瞭解其中的關係和好處為止。
教師要讓兒童明白,他們要學習對自己負責,就要在群體生活中學習服從規則,作一個有責任感的人。
條例規則包了規矩、責任感和禮儀習俗等,這些規條對兒童的成長是重要的。教師必須要讓兒童清楚明白這些規條,並讓他們知道不遵守這些規條的結果會怎樣。無論在課堂上或家裡,他們都要遵守這些規條。其次,教師要操練兒童的責任感,讓兒童自小就學習承擔責任,例如玩耍後要收拾玩具、自己穿衣服、照顧弟妹等,這些任務能操練孩子的責任感,讓他們在當中學習成長。另外,教師也應教導孩子的禮儀,教導他們要有禮貌,訓練他們習慣對人說:「謝謝你!」、「請!」、「對不起」等。同時也要教導他們尊重別人、不隨便動用他人的東西等,作一個親愛朋輩、尊重長輩的兒童。
無論是教師或父母都必須從兒童年幼開始,就教導他們有良好的生活習慣、有規矩、有禮貌,曉得待人接物的道理。
(4) 管教一致
紀律必須要恆常一致地執行,不能反覆無常,自相矛盾,否則不但不能幫助孩子過一個有紀律的生活,反而會導致更多的行為問題出現。因此父母與教師的管教要一致:
~家規一致:父母之間要有一套共同的道德準則,如果父母的教導自相矛盾,只會令到孩子無所適從,不能分辨是非黑白。因此父母的教導一定要一致。
~老師一致:如果主日學由不同的老師輪流任教,老師之間就要彼此瞭解,制定共同的規則,只有在共同的準則下,學生才能清楚標準;例如禱告時的態度要敬虔;發問時要先舉手等,讓學生有一致性的教導和學習。
~教會與家庭要一致:教會與家庭所灌輸的的價值觀要一致,否則會使孩子感到混亂,不辨是非。不一致的管教很難讓孩童發揮良知的功能,因為孩子學不到什麼是「是非好壞」。所以,父母和老師一致性的教導是管教兒童的有效根基。為此,教會與家庭要有良好的溝通,同一步伐,並通力合作,讓兒童得著一致的教導,能清楚地掌握聖經的道德觀與價值觀。
(5) 調停干涉
如果孩子出現了錯誤的行為,如打架、發脾氣等,父母和教師就要進行調停干涉,以下是進行調停干涉的步驟:
a. 細心觀察:在沒有干涉孩子的問題以前,教師先要觀察事情發生的經過、時間和地點,行為問題通常發生在什麼時候?是否在孩子飢餓時、困倦時、厭煩時、跟某些孩子相處時?等等,觀察有助教師目瞭解問題的起因,好使教師在處理問題時能夠更準確、更全面地把問題解決。
b. 干涉行動-干涉行動屬於處罰的範圍,干涉行動可分為下列幾類:
口頭干涉:口頭干涉通常包括三方面-理智的討論、直接的聲明和情緒的控制:
理智的討論:理智的討論需要雙方的溝通,彼此坦誠相向,接納對方的解釋。然而如果孩子在鬧情緒,就需要等待孩子冷靜後再好好的與他交談。總的而言,如果成人能有智慧地使用這個技巧,將會有助孩子培養良好的人格。
直接聲明:教師要用肯定的語句,簡潔清楚地指出孩子的錯誤,並且要指出他們犯錯後應作的事情,給予清楚的方向,並說明結果。孩子可能會很易把規條忘記,所以要常常提醒他們。
情緒控制:包括瞪眼、厲聲(但不是高聲喊叫)、手臂的姿態等以加強管教者的情緒表現。這種調停的方式,若能智慧的運用,會有果效。但切忌濫用,因會為孩子立下不良的榜樣。
非言語的干涉;非言語的干涉是指管教者用表情如面露不滿、手勢如指著對方或停止說話等表現。教師若能成功使地用非言語的干涉原則,表示了教師在孩子心中有權威和地位,得到孩子的尊重。如果教師能少用粗暴的行為,就會較易最得孩子的合作。
沒收物件:這原則較常用在幼兒的身上,當年幼的兒童發生爭執,各人都為自己辯護時,較好的方法是沒收引起爭執的物件,或停止他們的活動。這種處理的方法要加上解釋,並說明除非他們願意彼此分享,分工合作,否則不會歸還被沒收的東西,活動也要因此而中斷。
幽默的干涉:這方法較適用於年長的孩子或少年人,在尷尬的情況下,如能用一些幽默的話來調停,會較易消除緊張的氣氛,並能把問題解決。然而,這方法要在良好的關係中使用才會有果效,不然,可能會對幽默的語調產生誤會。
積極的干涉:積極干涉的意思是稱讚孩子的長處、說鼓勵的話、親親孩子或送小禮物等。當孩子遇上問題時,教師對孩子的鼓勵和關懷會有助孩子糾正錯誤。無論如何,管教者要觀察孩子的需要,且要明智地喜用積極干涉的原則,必能達到管教的目的。
(6) 給與獎勵
適當的獎勵,能夠建立孩子正面的行為,鼓勵他們重複好的行為。對孩子的獎勵可包括愛的獎勵和物質的獎勵。愛的獎勵如稱讚、擁抱、拍拍肩膀等。而物質的獎勵如給他們糖果、帶他們去旅行等。但我們不可毫無限制的給與獎勵,要適可而止,因為過多的獎勵會養成孩子功利主義的人生觀。因而教師要靈活的善用這個方法。
(7) 懲罰原則
如果上述的方法都無效,最後才用懲罰的方法。懲罰可分為三類:
a. 責打:如果管教孩子必須用體罰的話,管教者應當在冷靜的情況下執行,否則會下手過重,傷害了孩子的身體和心靈。然而最好不要用這個方法。
b.
隔離:一般來說,當孩子被隔離、不准與別的孩子在一起時,他們會冷靜下來,自我檢討。然而教師要把所期望的行為說明。另外,使用隔離要注意效率,時間過長或太短都會失去效用。每個孩子的情況都會有所不同,管教者必須要仔細的觀察,靈活變通。一般而言,隔離的時間大約是十至十五分鐘,讓他們有安靜及思考的時間。教師要小心和靈活的運用,才能達管教的效果。
c. 口頭責罰:口頭責罰包括了批評、教訓、大聲責罵等。有些孩子非常敏感,不需要施行體罰,單用責罵便可使他們因內疚、羞愧等而有所改變。然而使用這方法也要小心,免得傷害了一些孩子的自尊心。
一些責罰的建議:
~先用他法:使用懲罰前,先用其他管教的方法。
~預先警告:孩子首次犯錯時,不要立刻懲罰他們,可作口頭的警告,並講述正確的規則。
~愛的動機:懲罰要建基在愛與關懷的基礎,並要理智的執行。
~保持關係:懲罰當建立在良好的關係上,才能最得良好的效果。
~掌握時間:懲罰必須馬上進行,據實驗研究證明,進行懲罰的時間愈長,管教的功效就愈少。
~控制程度:懲罰的程度要合宜,避免過寬或過嚴。過寬會失去功效,過嚴會造成傷害,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清楚解釋:教師在施行懲罰前,如能解明原因,就能獲得預期的效果;其中包括指示孩子如何更好的處理問題,並說明禁止他們做出某種行為的原因。
~主動溝通:懲罰過後,必須跟孩子有很好的溝通,表示仍然愛他們,關心他們,跟孩子保持良好的關係。
~對事不對人:我們要懲罰的是孩子的惡行,而不是他們的本人。所以懲罰時不要針對孩子的人格,也不應破壞彼此間的感情,而是對事不對人。比如孩子功課不及格,我們應針對他們的學習,而不是把他們當作傻瓜。
(8) 以身作則
a.
身教:教導孩子有良好品德的最佳方法是父母和教師的身教,孩子會非常留意成人的舉止,並會模仿他們,因此,如果父母是自私自利的,便沒法期望孩子有愛心。如果教師是言行不一的,就沒法期望孩子會以真誠待人。因此我們要以身作則的教導他們,讓孩子學校我們的品格、愛心和信心。
b.
行教:據觀察所得,能影響子女有良好行為的父母,通常本身都是一個能管制自己的行為、也能影響他人的人。孩子不單從我們的言談中學習功課,也會從我們的行為中學習功課。無論是父母或教師,孩子會常常在無意中模仿我們的行為,因而我們要以身作則,有良好的行為,為下一代樹立良好的榜樣。
以上所講的管教的原則,盼望能讓主日學的教師或父母有一個指引,讓我們靠著上帝的愛、聖靈的幫助和禱告,以身作則、盡責的管教下一代,好讓我們的孩子能夠行在上帝的真理中,作個誠實無過的人,榮耀上帝。
(一) 定義
在談「兒童宗教教育」前,先讓我們談談何謂「基督教宗教教育」。所謂「基督教宗教教育」,就是「藉著上帝在基督裡的能力去改變人生命的一種教育。」基督教教育,不單是一套神學教義或道德規範,更重要的是讓上帝透過聖經的教導,在我們的生命中不斷工作,好使我們成為一個新造的人。所以基督教教育是一種改變生命的教育。是故,「兒童宗教教育」的定義,就是「藉著上帝在基督裡的能力去改變兒童生命的一種教育。」意思就是透過宗教教育,讓兒童的生命不斷成長和改變,成為基督的樣式。
教會必須持守這定義來實踐兒童宗教教育,首先,教會要建立兒童的道德觀和人格,教導兒童如何在生活中活出聖經的道德觀與價值觀,為兒童成為一個完美品格的人打下良好的基礎。其次,也要建立兒童的社會性習慣與態度,意思以一些正面的事物或榜樣來教導兒童,例如是父母、教師、其他的人甚至是電視節目、時事新聞等,來讓兒童學習一些良好的思想和榜樣,讓宗教教育與生活結合,幫助兒童過著實踐信仰的生活,而不單是宗教教育教條的傳遞。這樣,就能夠落實兒童宗教教育的定義了。
(二) 需要及價值
需要
兒童宗教教育的需要是無可置疑的。首先,兒童需要別人幫助他們在靈性上成長。宗教環境的薰陶對兒童是相當重要的,兒童如果從小就在基督教的環境中成長和受教育,那麼,上帝和上帝的話語就能在他們的生命中開花結果,讓他們成為一個敬畏上帝的人。所以,從兒童的幼年開始,教會及父母就應教導他們關於聖經的道德觀,讓他們的靈性得到美好的發展和培育。因此,我們需要及早把兒童帶進教會的主日學裡,因為聖經真理的教導,可以幫助兒童建立一個健全的人生觀與品格,使他們一生受用。所以,我們必需為兒童提供良好的宗教教育環境,使他們從小就愛慕真理,到老也不偏離。
其次,兒童需要及早建立價值觀的基礎。俗語說「三歲見大,七歲見老。」意思是一個人在兒童時期,所接受的一切已奠定他一生的型態。兒童的生活,可作為他們將來的模型。兒童早期的生命是一個很重要的階段,所以要為他們奠定一個良好的基礎。一般來說,學齡前五年的兒童,是最重要的時期,無論是生理的發展、人格的發展、心理的發展和學習的發展等,基本上都在這幾年形成。哲學家羅素說:「兒童的品性六歲前,差不多已形成了。」精神學家則認為,童年的一切經歷會決定他的人格發展,所以當一個人出現任何問題時,輔導者就會追索他童年的遭遇。而行為學家則強調環境對兒童的影響。瓦特生曾說:「給我十二個健康的兒童,讓我按自己的願望把他們培養,我保證可以把他們定型為:醫生、律師、藝術家、商人、領袖,甚至是乞丐和小偷,不拘他們祖先的天才、嗜好、脾氣、能力、職業和種族如何。」另外,英國的哲學家洛克也說明童年教育的重要性。洛克認為,兒童的心理如一張白紙,等待成人填寫,所有的知識都是從經驗而來。可見,兒童期的發展對一個人真的有不可思議的影響,所以,我們要為兒童提供良好的宗教教育,好讓他們擁有美好的一生。
價值
兒童宗教教育的需要與價值是息息相關的。它的需要也是它的價值所在。剛才我們講了兒童所受的影響是延至終身的,因而,愈早給兒童接受宗教教育,就能愈早讓兒童建立一個健全的人生,無論在身、心靈各方面都得著健康的成長。
除了上述所說的之外,還有兩方面的價值,是值得我們努力推行兒童宗教教育的:
1. 個人的靈命方面
一生年日為主用:
相對成人來說,兒童的心田是非常單純的,很容易相信和接受上帝,因而,如果兒童相信了上帝,上帝就會在他們的生命中作工,叫他們一生跟隨上帝,成為主忠心的僕人。很多上帝的僕人都是從小或在少年時信主的,就如提摩太,他自少從外祖母和母親那裡受到良好的宗教教育(提後一5),因而他長大後成為上帝所重用的傳道人。我們也當以此自勉,忠心教導兒童,相信將來有更多的提摩太出來,成為主忠心的僕人。
背誦聖經一生受用:
因為兒童的記憶力好,思想單純,所以是教導他們背誦聖經和培育他們良好品格的好時機。經驗告訴我們,自小背誦聖經的兒童,很多長大後還記得所背誦的經文內容,因而聖經對他們產生很大的作用,在他們人生重要關頭時,上帝的話語往往成為他們隨時的幫助。此外,很多自小在教會長大,接受教導的兒童,長大後的品格一般也會比較良善,可見聖經的話語已在他們的生命中根深蒂固的影響著他們,讓他們的處事為人、信心和愛心都有美好的見證。這是其中一個很寶貴的價值。
可作福音的使者:
因著兒童單純的信心,當他們接受福音後,就會樂意遵行主的旨意。因而,他們會很積極的帶領家人和朋友信主,成為福音的好使者。因此,我們不要輕看兒童,他們可能是最熱心傳福音和帶領最多人信主的人呢!
2. 教會的增長方面
教會自然增長的方法:
所謂自然增長就是指信徒藉著正常的生育使教會的人數增長。每一個信徒的家庭,除了要向其他的人傳福音之外,他們還有一個無可推卸的責任,就是帶領自己的兒女歸主,並讓子女接受宗教教育,使他們從小認識主,成為主的門徒,讓教會無論在量與質方面都有美好的增長。
領家人歸主:
不少信徒指出,成人參與教會的原因,跟他們的孩子參加教會的主日學有莫大的關係。很多未信的父母都相信基督教可以教導他們的孩子離惡從善,所以他們樂意自己的孩子參加主日學。當這些孩子信了主後,他們往往都會很熱心叫父母參加教會的聚會甚至是信耶穌,因而,兒童成為了帶領家人歸主的好使者,教會也因著他們帶領父母信主而增長。在中國,有一位熱心的姊妹作見證,說她六歲的孩子帶領她認識和相信了主耶穌。在香港,有一位準備受洗的姊妹作見證,說她之所以信主,是因自己的八歲孩子在基督教學校讀書,兒子信了主後帶領她信主。在美國,有一間增長得很快的教會,這教會的牧師原來是由他四歲的兒子帶領信主的。這些雲彩的見證讓我們知道,兒童真是非常出色的佈道家。
培育兒童成為教會下一代的領袖:
如果主日學能好好的培育兒童的靈性,就能為教會訓練及準備下一代的領袖。這是何等有價值的工作?筆者看見不少兒童,因自小在良好的宗教教育中成長,長大後成為教會的領袖。在筆者的教會中,有一個少年人,他孩童時非常頑皮難教,然而經過父母及教會悉心培育和教導後,現在這少年人已成為團契的團長,成為教會的領袖了。
兒童是社會明日的主人,也是教會明天的主人,因此,我們應當大力的投資,付上代價,為教會培育下一代的信徒領袖。
(三) 目標與進程
兒童宗教教育可以說是一種「靈性的教育」,靈性教育的主要內容就是要教導兒童認識並接受耶穌作救主(約十七3,一12)、遵行主的命令(路七47-48,太廿八19-20)。而「兒童宗教教育的目標」,就是藉著聖靈的大能實踐教育的內容,使兒童的生命改變與更新。除了聖靈的大能外,父母和教師的言教身教也是很重要的,靈性的教育不能僅賴口頭上的教導,而是要切切實實的行在生活裡,這樣,兒童才有所仿效,生命得著成長。因此,如想要達到兒童宗教教育的目標,父母和教師都要倚靠聖靈的大能作言教和身教。
兒童宗教教育的目標就是:「透過宗教教育,使兒童(信徒)的靈命成熟,並建立基督的身體。」兒童宗教教育的目標,就如以弗所書四12節所說的,透過教育,使兒童的靈命成長、成熟,讓教會因而得著建立、增長。如果要實踐兒童宗教教育的目標,就要貫徹教育四個進程的學習,即是:「明白知識(聖經)->洞悉真理->真理與生活發生聯繫->實踐真理」。
很多時候,父母或是教師都會發現,雖然兒童學了很多東西,也背誦了很多經文,然而他們的行為沒有多大的改變,為什麼?原因是兒童所受的宗教教育只未能停留在明白知識、即是頭腦的階段,未能將所學習的知識和真理應用在日常生活中,造成信仰與生活脫節的現象。此外,如果父母與教師未能樹立身教的典範,沒有過實踐真理的生活,那麼,孩子就沒有學習的榜樣,無從學習了。所以,為使教育的目標能夠實現,父母和教師要緊密合作,同心實現教育的理想與目標。為要達到教育的目標,父母及教師必須要達成以下三個努力:
1. 兒童靈性教育的步驟
確定有得救的確據
~教導兒童明白「重生」的意義,並有「重生」的經歷。兒童的年紀雖小,但他們是有足夠的能力明白重生的意義的,所以我們要用淺白的詞語,讓他們明白重生的意義,帶領他們決志悔改,好讓他們有重生的生命,相信聖靈會幫助兒童明白和經歷重生的。
~教導兒童明白教會生活的意義與必要性,並實際地參與。讓兒童自小就明白教會的重要性,叫他們知道教會是上帝的家,是他們所愛、歸屬的地方,也是他們彼此相愛、互相建立的地方,好讓他們一生都委身在上帝的家裡,建立教會,服事上帝。
~教導兒童明白信仰與生活結合的意義,能切實地過基督徒的生活。讓兒童明白基督教的信仰是知行合一的信仰,因而要鼓勵他們遵行上帝的教導,愛上帝、愛人,熱心禱告、讀經,聽父母的話,在生活中關心人,傳福音等。
鼓勵屬靈生命不斷成長
基督教教育所著重的是「全人教育」,即德、智、體、群及靈的教育。因此,當我們幫助兒童的生命成長時,要顧及兒童全人各方面的發展。
~德育的操練:教導兒童過一個聖潔、抗拒罪惡的生活,如考試不作弊、不偷東西等,並幫助兒童發展和肯定一個「為主而活」的人生觀,讓他們立志過一個榮耀上帝的生活,有廉潔的操守,積極地為社會服務。
~智育的操練:幫助兒童認識、接納和肯定自己,能以自尊自重。此外,也要幫助兒童敬畏上帝,在一切的事上都要專心仰望上帝。另一方面也不要高估或低估自己,要看得自己合乎中道,在各方面努力盡責。另外,也要教導兒童在生活中有正確的價值觀,以作出正確的選擇。
~體育的操練:健康的體魄對兒童的一生有重要的影響,所以要讓兒童發展健康的體魄,讓兒童有均衡健康的飲食,鼓勵他們常作運動、有規律的作息生活、保持心境開朗等,都是體育全面和重要的操練。
~群育的操練:群育操練的重點是幫助兒童發展良好的人際關係。兒童需要跟家人、朋友、鄰居、師長和同學等建立友愛與合群的關係,因而教導他們在跟別人交往時,要存著無私的愛心、同情心和謙讓的心,學習接納和體諒他人,積極伸出友誼之手,以愛的行動投入人群中服務社會。
~靈育的操練:靈育操練的目的,是要幫助兒童獲得真、善、美的人生。屬靈教育除了要藉著屬靈的供應與栽培外,還要鼓勵兒童主動積極地在基督裡成長。兒童在基督裡的成長包含兩個重要的條件,就是敬虔的操練和養成良好的屬靈習慣。敬虔的操練即是對上帝有敬畏的心,結出屬靈的果子,以屬靈和循規蹈矩的態度處事為人。而養成良好的屬靈習慣就是要有持續的靈修生活,常常讀經禱告,也要有恆常的教會生活,學習奉獻財物及自己的生命,獻上事奉上帝,追求聖潔、遠離罪惡,並努力傳福音等。總而言之,要讓兒童有一個信仰與生活結合的生命,使兒童的屬靈生命不斷成長、成熟。
2. 教會與家庭的教育必須要配合
同時在家庭與教會學習
家庭要與教會的教導一致,不可互相矛盾,否則兒童會無所適從。因此,父母要關心子女在教會學習了什麼,在家裡要跟孩子溫習,並要幫助孩子在家裡實踐所學習的真理。例如這禮拜孩子學習了彼此相愛的真理,父母就要在家裡幫助孩子愛別人,自己也要以身作則愛護孩子。
教會給與基督化家庭的指引
教會應照聖經的教導給予基督化家庭生活的概念、原則和意義,讓信徒有所依循。否則,信徒若不知道教會的教導方向和原則,就很難跟教會配合,這樣就不能夠發揮更好的教導果效。因此,教會應給與足夠的指導,例如什麼叫基督化家庭?父母應如何教導子女親近上帝?教會給兒童的屬育教導是什麼等等,好叫信徒父母能與教會充分合作,叫兒童得著全面的學習。
基督化家庭持續的栽培
兒童參加主日學的次數只有一個禮拜一次,而父母卻每天跟孩子相處,所以教會極需要父母的合作,在家庭裡接續栽培的工作,使兒童可以把所學的真理貫徹實踐於生活中,這是基督化家庭常常要努力的工作。
系統化的教導
基於大多數的父母都很忙,或是受本身了解程度的限制,兒童在家中不一定有足夠或正確的基督教教育,包括了知識、靈命和事奉上的成長等,所以教會必須要有一套系統的教導制度,讓兒童獲得系統性的栽培,這是很重要的。因而教會須要付上代價,努力的制定一個有系統的兒童宗教教育課程。
父母與教師保持連繫
基督徒的父母要與主日學的老師保持合作和連繫,這樣,才能共同了解兒童的需要,發現他們的問題,如此,方能一同有力的、有效的幫助兒童在基督裡更成熟、平衡的成長。
父母與教師要有生命的榜樣
在兒童的心目中,父母和教師都是他們所敬重的人,他們會常常以父母和教師為自己效法的對象,模仿父母和教師的品格、思想、態度和對上帝的愛等,所以父母與教師需要有生命的榜樣,也因而父母與教師要有良好的關係和連繫,這樣才能激勵兒童羡慕過屬靈的生活。
1. 教師與父母的職責
重視教導
~因為教導是神聖的使命,是上帝的旨意。(弗四12-13)。
~因為教導能滿足需求,使兒童健全的成長。
~因為教導能使兒童認識基督並成長,成為愛主的門徒。
~因為教導能讓兒童彼此建立,過一個彼此相愛,互相扶持的生活。
提供聖經的課程
~課程要使兒童得著知識、真理、道德觀、價值觀、完成大使命和建立基督化家庭的學習等。
~課程要有充實的生活內容,並與日常的生活發生意義和關聯。
~要有系統化的聖經教導,讓兒童能掌握已知的真理和教訓,對真理有全面平衡的認識,以至能夠迎接未來的生活。
激發學習的動機
如果想兒童有主動學習的動機,父母和教師必須要注意以下的事情:
~要使學習成為有興趣的事情。要用一些活潑的教學法或生活的實例使兒童有興趣學習。
~要使學習成為有價值的事情。讓兒童知道他學習的目的是要認識上帝,生命有成長,叫他們明白學習的益處,以至能用功的學習。
~要使學習成為生活上的滿足和享受。教學切忌刻板沉悶,要透過活潑的教學,把學習應用在生活中,例如透過叫兒童奉獻金錢讓他們學習奉獻的真理,好讓學習成為享受。
引導學習過程
如要達到這個目的,就要做到以下的事情:
~運用思想。鼓勵兒童更多運用思想,例如在適當的時候發問一些問題等,不要只作單向的灌輸,讓兒童更多運用腦袋,這樣的學習才會有進步。
~不與生活經驗脫節。單單頭腦的知識沒有多大的用處,要幫助兒童把所學的活用在生活裡。另外,兒童的學習也不要光局限在教室裡,日常生活的環境也是很好的學習場所,因此要把握生活中的所見所聞讓兒童有所學習,這樣的活學活用才是真正的學到了真理。
~依靠聖靈的引導。聖靈是最好和最偉大的教師,只有聖靈才能使人明白真理,因此我們作教導的,要常常倚靠聖靈的光照與引導,讓兒童明白和遵行上帝的話。
~明白上帝的旨意。在學習的過程中,要不斷引導兒童明白上帝的旨意,並鼓勵他們行在上帝的旨意中。
~彼此分享建立。有意義和豐富的學習是相向的學習,因此,在學習的過程中,要讓兒童學習彼此分享、互相支持和鼓勵,叫他們懂得跟他人相處溝通,建立關係,互相學習成長。
~徹底明白和遵行真理。這是學習的最終目標,因而在學習的過程中,要不斷的貫徹這個目標,好使兒童真的能夠遵行真理。
應用教學法
如要達到教學的目標,就要注意以下的事情:
~教學要活潑、有吸引力,讓兒童注意教學並加深記憶。
~方法不取代內容,不要本末倒置,無論用什麼方法,都要把內容很清楚的表達出來。
~教師講解課程時要平易近人,並要注重身教,以生命感化學生。
教學的考核
教會與信徒家庭的基督教教育目標,都是「帶領兒童認識基督並在主裡長大成熟」。為了達到這個目標,教會和家庭可以有以下的合作:
~定時舉行主日學懇親會。父母和教師可藉此交換教育的心得,並提出兒童特別的需要或問題,以作進一步的跟進和輔導。
~教會按時提供基督化家庭的資料。教會按時為父母提供一些基督化家庭的資料,如研經資料、聖經故事、兒童詩歌、家庭崇拜資料等,幫助他們建立基督化的家庭。
~教會鼓勵父母督促兒童做主日學的習作。這樣可激勵家長與兒童一同努力實踐信仰與生活合一的見證,榮耀主名。
~教會舉辦基督教教育聚會。教會每年至少舉辦兩次基督教教育聚會,如教育主日、座談會等,傳遞基督化家庭生活的概念與原則、教導子女的方法、態度等等,讓信徒知道如何與教會配合,努力建立合上帝心意的基督化家庭。
~傳道、教師定期探訪。傳道同工和主日學老師要定期探訪兒童的家庭,了解他們的情況和需要,以便提供隨時的幫助。這樣,主日學的教導才能更適切兒童和家庭的需要。
~邀請家長輪流任助教。可邀請信主的家長在兒童主日學中擔任助教,使家長更能重視和了解子女的宗教教育,並能為主日學儲備師資,這是相得益彰的做法。
~幫助基督化家庭建立家庭崇拜。教會要幫助信徒建立家庭崇拜,提供有關的材料,鼓勵全家人一起敬拜上帝。
基督教教育的目標與進程是否順利達成,確實有賴教會與家庭通力合作,教會是基督化家庭支援者,而家庭也是教會教育的協助者,缺一不可,因此,當教會要推行兒童宗教教育時,一定要同時推動信徒建立一個基督化的家庭,這樣,教會才能成功的推行兒童宗教教育,達成兒童宗教教育的目標。
(四) 聖經的基礎
聖經沒有明說要為兒童設立宗教教育學校,然而為兒童提供宗教育的教導卻充滿了聖經。無論是新約或舊約,都充滿了這方面的教導。
1. 舊約的教導
猶太人是一個很著重教育的民族,他們的教育是一個生活化的教育,無論在聖殿裡、會堂裡、家中、或各樣的節期中,都是他們教育子女的好機會。以下一些經文,可讓我們稍為了解一下上帝如何吩咐以色列人教導子女:
~教導是父母的責任,父母要殷勤的教導兒女(申六6-7)。
~父母要教導兒女明白上帝的命令,教導他們當走的路(詩七十八5-6,箴廿二6)。
~兒童發問時,要給與他們正確的答案(出十二26-27,十三8)。
~要教導兒女,因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一二七3)。
~必要時,父母可用體罰來管教兒女,適當的運用管教的仗,可免兒女誤入歧途。
以上的經文讓我們看見,上帝很著重猶太人對兒女的教育,因為良好的教育使兒女一生受用。這也是上帝對教會和信主的父母的旨意,我們要好好的教導兒童敬畏上帝,到老也不偏離。
2. 新約的教導
在新約,我們可以從主耶穌的身上看見祂是何等看重兒童。耶穌很愛護小孩,接納小孩,並教導門徒要學效小孩的樣式,才能得進天國。以下的經文可以讓我們看見主耶穌如何對待小孩及論到關於小孩的教導
~耶穌愛護小孩,為小孩按手祝福(太十九13-15)。
~耶穌勉勵門徒學效小孩的樣式,並接待他們(太十八1-6)。
~耶穌講道時說到天國的道理要向嬰孩顯露出來(太十一2、25)。
~耶穌在「迷路的羊」的比喻中指出,天父連一個小子也不願失喪(太十八10-14)。
雖然耶穌沒有直接談論到關於教導兒童的話,然而祂卻看重兒童的生命。因而,教會也應看重兒童的生命,好好的教導培育他們,讓他們在主裡健康的成長。
除耶穌外,保羅也論到關於兒童教導的真理。讓我們看看以下的經文:
~教導兒女是父母的責任(西三21)。
~父母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兒女。養育是指物質和感情各方面的供應,直到他們成長。而警戒就是指到道德品性的指導和糾正;另外,教訓他們的意思是指在真理上直接和間接的教導。總而言之,父母要照主的旨意盡力的養育和教導兒女,讓他們在主裡成長,這是父母無可推卸的責任(弗六4)。
~提摩太是基督教教育的好例子。他的信心是從外祖母和母親而來的,他不但學了,並將所學的存在心裡,以至他長大後成為主重用的僕人(提後一5,三14-15)。
整本聖經都教導我們要看重兒童的宗教教育,並且教導我們要言教身教,將信仰實踐在生活中,以生命影響生命,讓兒童自小得著良好的培育,長大後成為愛主、事主的人。讓我們彼此勉勵,按著聖經的教導,努力推動兒童宗教教育,為上帝培育愛主的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