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教育委員會」定期(最好每週)發行系統研經、生活教育等刊物,以便信徒在各人家中學習。此舉必能讓教會的教育功能,自然地延伸至信徒的家中。
3. 教會成立固定的(或定期的)「輔導教室」(如︰親職輔導、兒童輔導、青少年輔導、婚前和婚後輔導、職業輔導等)。事實上,「教室」並不侷限於某個特定的時、空,藉著文字刊物,不定期舉辦的講座等,亦能達到較廣面之效果。當然,由牧者和專業輔導員所安排之一對一會晤式輔導,更是不可忽略的。
4. 加強家庭探訪的事工,或加上牧者與信徒間不定期舉行餐會的方式,都是可以發揮積極關懷和協助基督化家庭成長的行動。
5. 推動「家庭教會化」指功能上的意義,鼓勵家長扮演牧者的角色,忠心地牧養每位家人並實踐教會所為各年齡提供之屬靈教材。
6. 定期舉辦「家庭活動」,如︰愛筵、露營、郊遊,以及社會服務等。鼓勵全家每一份子參與或聯合其他的家庭一同加入,以培養家庭份子間的情誼,並激起對教會團契生活更大的向心力量。
7. 發掘「示範家庭」,以供信徒觀摩和學習。惟注意不忽略對每一個「示範家庭」在敬虔與謙卑事上之教導,以防撒旦利用人「驕傲」之心,使基督化家庭受到攻擊與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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