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4日 星期四

基督徒婚姻觀——上帝之成全


經文: 創二21 – 23

  上帝在指認人的需要以後,並沒有馬上供應他、成全他,反倒讓亞當有機會去感受他的孤寂。上帝讓所有走獸飛鳥一一在他面前走過。他運用上帝所給的權柄(參一2628)給他們命名,卻找不到一個配偶幫助他。當亞當深深體會到自己的孤獨與不足之後,上帝終於開始了他創造的最高峰。他先讓亞當沉沉地睡得很熟,然後取出他身上的肋骨來造出一個女人。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創二23)

這句話是最早被記錄下來的人類口中的話語。在原文當中它也是一首詩,滿了興奮、滿了狂喜,而英文聖經RSV中的兩個字at  last……,即終於……”去感受出來。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這句話可表達亞當的心境。
  骨中的骨,肉中的肉,這樣的表達在舊約中至少出現了四次(參創二十九14;士九2;撒下五1;撒下十九1314)。它固然意味著兩者間有骨肉之親的血緣關係,更強調彼此間互相結盟、互相協助、互相支援的關係。

當亞當說夏娃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的時候,他不僅在強調一個簡單的、生理層面的事實,使他們與其他動物有所區別,更在強調亞當呼應、認同夏娃誠然如上帝在第二章十八節所說的,是他的伙伴、是他的盟友,是他強有力的幫助。光是如此的認識,就足以革命性地改變夫妻在婚姻關係中對彼此的角色期望!

基督徒婚姻觀——那人獨居不好


 經文: 創二18 – 20

  在整個創造的過程中,上帝先後七次看著是好的。然而在他造了亞當之後,卻說那人獨居不好

亞當的困境在於他仍然獨居,無法單靠自己完成上帝對人的計劃。上帝決定造一個配偶來幫助他

然而上帝沒有立刻採取行動來解決亞當的困境,他讓亞當先為一切的活物命名,而在命名的過程當中,亞當充分體會到上帝所賜給他管理這些活物的主權。他也更清楚地經歷到,作為一個人,光有權力還不夠,他實在是寂寞。誠如上帝所說的,他需要配偶的團契和幫助。
  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如果翻得比較完整的話,可以翻成我要造一個同等於他,同時又能配合他、滿足他的欠缺的幫助者。

幫助者這個字在舊約中一共用了十九次,其中十二次是指著上帝而言(參出十八4;申三十三7 撒上七12;詩二十2)

幫助這個字有三次在先知書中是指軍事援助(參書一14,十46;代上十二17192122)

換句話說,妻子是丈夫的幫助,一點不表示妻子是弱者、是次等公民。相反的,這一段經文教導我們夫妻是同等的,雙方具有伴偶的關係。妻子還可以在丈夫軟弱不足的地方成為他的扶持與幫助。女人的名字是弱者這句話顯然與當初上帝創造女人的心意不符。
因此,基督徒要看重婚姻,因為這是上帝賦予人之重要關係。也因為這樣,夫妻要儘可能不要分居兩地或聚少離多。

正心養性 - 活出心性的聖潔


胡志偉牧師

1.       心性的整全 :

1.1身體的尊貴 - 整全的人(包括身體在內)是按著神的形像受造(創1:26-27),身體就本源而言,有其神聖而美麗的尊貴。即或始祖亞當犯罪墮落後,罪扭曲了人對身體本身的判斷(創3:9-11; 1:24-27),神由始至終沒有低貶身體的價值 (結16:6-14; 7:1-9),祂更差派獨生愛子耶穌「道成肉身」(約1:14),並以血肉軀體死在十架 (約19:28-36; 西1:20-22),重申神對身體的期盼 (林前6:19-20; 15:42-54)。

1.2身体與心性 - 人與生俱來的「心性」(sexuality),指涉的層面非局限於性別角色(gender roles),及生理功能(如性愛、生育等),還包含人本體的獨特性(individuality)與社群性(community)。人格(或稱為仁性)之具體浮現,不單表露於身體的構造各有不同,更不可缺欠的是本性(sexual identity)的獨特。心性的自然流露,必然反映於人際之間的正常往來;沒有社群性的表達,衹會停留於本能的性衝動,困囿於永不滿足的性需求之內。不還原心性的整全面目,確認身体的任何正常接觸必有其社群性的伸延,我們就不能正確看待色情文化。

2.       心性的分割 :

2.1性的誇大 - 色 情文化可理解為現今世俗化社會內把人體(特別是身體某些部位的表露)偶像化為膜拜的對象,造成人對性事存不合理的期望,甚至淪為價高者得的商品。祇求性的 享樂,不講愛的關係,就成為現代人扭曲了的性觀念。當人將異性低貶為即用即棄的性玩物,卻把自己視為追逐情慾、感官滿足的動物,確實否定了人本身受造的尊 嚴。

2.2心的貶低 - 我 們信仰的立場不應視性為污穢,乃是還原身體在創造與救贖方面恰如其分的地位。面對現今對身體的過分迷戀,我們按著聖經真理指出性愛的闊度並不規限於第之 間的事情。整全的性愛,必然包括心靈的溝通與身體的結合,二者不可偏失其一。達至此二人成為一體的境界,就有賴合法婚姻的保障,一男一女可於互信互諾的關 係內,不斷發展各自不同的心性,從而邁向成熟的性愛。色情文化只能向世人傳輸可見的身體部位,卻不能把看不見的內心情感傳送(大多媒體針對的是人的視覺, 而非聽覺)。故此,色情文化狹窄了心性的原本意義,混淆了世人對性愛的理解,更低貶世人淪為性慾的奴隸。

3.       心性的困擾

3.1婚前性行為 - 在所謂「新同居時代」,政府傳媒教育「安全的性」(safe sex),不少人認為傳統的倫理規范不再適用於現今性隨意的社會。性行為被視為成年人之間私底下的親密行為,毋須外界干預 ; 只要二人盡情享受,又有何不妥? 據家計會「青少年與性」調查顯示,近七成的男性與過半數的女性受訪者接受婚前性行為,表示現今青少年較以往對性更為開放。婚後才有性行為的男女,成為現今社會僅餘的稀有品種。

就讓我們在此方面甘作少數派!基督徒仍然堅守婚前貞潔,乃是因為我們確信性愛不能抽離婚姻的關係以外(來13:4)。 只有在婚約之內,相愛的男女視對方為獨特的個體,並依託對方為心之所屬,二人建立忠信恆久的關係。神透過婚約關係,保護熱戀中男女減少被遺棄的身心傷害 (不負責任的性行為造成心理的罪咎,或性慾放縱的惡性循環,已反映於真實的輔導個案)。沒有婚約的性愛,容易使純潔的相愛關係異化 : 利 用對方的身體來滿足一己私慾,而非在愛中付上節制忍耐(克制情慾、等候在合法婚姻關係內享受圓滿的性愛、用愛尊重自己與對方的身體)。不能等待的性愛,意 味著即時滿足的衝動,此種有性無愛的關係必然用後即棄,不能持久。婚前性行為更易導致未婚媽媽與私生子女的湧現、或墮胎(間接殺害生命的行為)、或奉子成 婚(佔三分一已婚者)等由情慾放縱而衍生的倫理困惑。

3.2婚外情 - 聖經清楚表明神對婚姻的心意 : 建立男女結合一夫一妻的制度  (創2:24; 19:4-6)。聖經禁止一切婚姻以外的性行為,稱之為姦淫。舊約十誡明文禁止 (出20:14; 5:18),而新約亦肯定(太19:18; 13:9);舊約倫理,干犯此罪者更要被治死(利20:10-12),而新約同樣視姦淫為嚴重罪行(加5:19; 21:8)。隨著香港經濟轉型,北上就業增多 ; 兩地分隔催生「包二奶」現象,造成婚姻的衝擊。無論一夜情或包二奶,聖經指出基督徒的身體乃是「聖靈的殿」(林前6:19),是基督「重價買來的」,「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故此我們豈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麼」(林前6:15) ! 韋約翰醫生認為性罪獨特之處在於「使我們成為那些假神的奴隸,在不知不覺間向它們屈服」(還我本性,52頁)。性罪與偶像崇拜有不可分割的關係,而撒但一直「以性為操縱人類的主要工具」(61頁)。婚外情不單損害夫婦二人建立的誠信盟約關係(史密茲稱為 sexual covenant),並造成下一代的遺害,更不容忽視的是破壞了神國度的整全。從神的原本設計,性愛成全婚姻,婚姻成全家庭,而家庭伸延上帝國度。倘若不信者的婚外情損毀神設立的家庭制度,信徒的婚外情更動搖了教會的根基 : 與神立約的群體。不要誤信婚外情是成年人的私隱生活,它的泛濫正侵蝕一切人倫關係。

3.3自瀆/自慰 - 教會對此問題有不同的看法,一些開明的看自慰為神賜的禮物,專為未婚年青人過渡而預備 ; 另一些則看此為犯罪。從醫學角度來看,自慰不會造成任何生理的傷害 ; 而聖經對此沒有直接評論。有人認為自慰是青春期個人成長不完整的性經驗(見史密茲 : Sex In The Real World),而偶發為了消除性緊張的自慰是可接納 (David Seamands)。然而,韋約翰醫生卻看我們身體的設計不是用作「荒島式的性」(自瀆),乃要榮耀神(羅6:13 -14;林前6:20)。他更指出自瀆是偶像崇拜,「我們應當將身體獻上給神,自瀆卻是將自己身體的激情奉為神,要把感受中的張力卸除。」(《還我本性》,147-48頁)。 從神學對身體的理解,自慰的性並非神設計的心意,性指向與異性建立正常與健康的關係(反映於性別之間的一般相處),而自瀆本身誘發人沉溺於扭曲的自閉式性 表達,而嚴重的甚至藉此逃避正常社交生活!伴隨自慰而來的性幻想,使信徒的思想困於不潔與歪曲的性愛(只求感官滿足、不講關係的溝通),因而妨礙信徒的靈 命成長。

4.       心性的聖潔
   
4.1分辨試探與性罪 - 我們活在色情文化泛濫的都市生活裡,無可避免地接觸各樣刺激性慾的訊息 - 電視、電影、電腦網頁、報章、周刊等。基督徒需要分辨性慾的試探與性罪 ; 一方面我們求神保守思想的純潔於日常生活當中(腓4: 8-9),盡可能遠離試探(提後2:22),另一方面我們也預備好怎樣面對。謹記路德的忠告 : 「我們不能禁止飛鳥在頭上飛翔,但我們卻能禁止雀鳥在其上築巢。」

耶穌明言「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太 5:28),針對的不是男性眼目欣賞的異體,不然大多數弟兄必然干犯心裡的姦淫。霎時的眼目刺激,並不構成弟兄因自然生理反應而有的性罪,但弟兄卻要留意一掠而過的思想或衝動,不可繼續發展,否則就陷溺在性幻想,而確實干犯心裡的姦淫了(雅1:14-15)。因著我們各人身心構造不同,反應不一,試探的程度與信徒謹守的限度就不能劃清界限。無論未婚或已婚的信徒,各人檢視個人軟弱之處,我們不能假裝有足夠的能力抗拒性慾的誘惑,我們應該躲避容易惹動內裡情慾的處境。

4.2正本清源 - 性 慾的困擾除了延長的青春期 (遲婚的普遍現象)造成之外,往往反映內心的情緒的需要。性慾的誘惑傳遞的正是個人內在尚未處理的成長困惑。一位經常耽溺於色情物品的弟兄,潛伏問題底下 的可能是性屬身分的混淆、或是個人成長當中的困擾、或是性侵犯的受害者、或是未能與別人建立友情而陷入極度孤獨。已婚的男性渴想與異性有更多或更深的交 往,顯露的是婚姻關係的沈悶與不滿。成年男性意欲召妓或一夜情,無非想証明個人的性慾能力,反映出內裡的不安感。故此,適當的情緒輔導與醫治幫助上癮的信 徒破除慣性的不當習慣(如偷窺、召妓、手淫、沉溺於色情物品等)。

4.3祈求從上而來的能力 - 面對性慾的誘惑,我們必須瞭解性慾的行為模式 : 不 能正面壓抑,祇能從旁轉化。當信徒把注意力集中火力對付身體誘發的偏差行為,我們必然受困於撒但的網羅裡,陷於永不休止的爭戰中而徒勞無功。就如一位信徒 想以祈禱讀經來停止某些習慣,其後還是再犯而不斷內咎,然後又重頭再立志、祈禱、讀經。合宜的處理是轉移你的關注,不再注目自己; 專注於神的身上,默想祂的信實、恩慈與忍耐,確信性罪並非不可赦免的惡行 (亦不是表明我們毋須負責,基督徒追求負責的性(responsible sex),而非妥協於安全的性 (safe sex)。謹記我們受造的心性乃是聖靈的居所(林前6:19),支取聖靈的能力,克服肉體的自然傾向與軟弱 (羅8章有詳盡的討論)。奧古斯丁長期耽溺於性慾捆綁中(他17歲時開始與一女子同居,維持 13年,且生下私生子),然而當他聽見神透過聖經向他說話 : 「不可好色邪蕩 ...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13:13-14)。惟有聖靈充滿的生命,透過與神的契合,與罪與脫離,「成為聖潔,合乎主用」(提後2:21)。

4.4建立團契生活 - 個 人心性的正常表達,反映於個體與異性之間的正常往來(或單獨的相處、或集體的生活)。在不同性別的互動過程中,弟兄從而認清及發揮男兒氣概,而姊妹則瞭解 並發展女性氣質。教會的肢體生活正提供此健康而安全的成長空間,讓個體能夠無懼地正心養性,回復神設計我們身心的原本心意。惟有在基督與祂的身體之中,我 們才能充份享受性自由。原來,性慾的表達與愛心的委身不可分割。對現時單身的信徒來說,尚未進入婚姻之內的圓滿關係(二人成為一體),就必須物色互信的同 路人,建立主內互相扶持的情誼,在有所屬的關係釋放內在的渴求。對已婚的肢體而言,男女二人忠誠於婚約的委身,不斷在其中發展心性,無論        平淡燦爛、得失成敗,因而更深諳愛的功課(林前 13章)。沒有溫暖的肢體關係,心性的偏差就造成自私貪婪,利用別人來滿足私慾 ; 而心性的救贖與醫治就是歸回其原本的社群性。三一神本身啟示的相愛關係(聖父、聖子與聖靈之間),而我們受造的心性構成了與其他人建立社群的動力。

參考書目

1.       韋約翰著 《還我本性》(香港 : 突破出版社,1994
2.  Stanley Grenz, Sexual EthicsVancouver: Word, 1990
3.  Lewis Smedes[史密茲], Mere Morality[祇是道德]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3
4.       ______________, Sex in the real world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6

(本文曾刊登於宣道牧函,199710月第八期)

基督徒談情說愛該注意之事


  愛情有像炸彈一樣的力量,因此我們要小心處理使用。在說「願意」之前,千萬先想清楚。

一、找結過婚的長輩輔導:

  基督徒決定跟另一人談戀愛時,多半會去找一對認識雙方而且結過婚的長輩當自己和她的輔導。甚至決定開始之前就先與這對輔導接觸,以免自己因為經驗不夠或瞭解不足而做出錯誤的決定。

  當感情遇到挫折、誤會、轉捩點,而不能輕易解決時,能有一對受自己尊敬,而瞭解兩人狀況的長輩來調解或幫忙,將使自己和對方無由或因瞭解不夠產生的誤會可以解決,做重要決定時也有人可以幫忙出主意。

二、研讀關於男女差異和婚姻交友一類的書籍:

  基督徒認為戀愛是找一個共走一生的人,所以十分重要,也需要主客觀的條件配合。所以不能無知的說談就談,所以一般都會建議適合交友年齡的青年開始看一些這方面的書,以瞭解男女的差異與婚姻的目的。

  開始談戀愛後,那更是要認真努力研讀這方面的書,另外教會的出版社也提供一些幫助交往中的男女彼此認識的「戀愛共同討論材料」,讓彼此除了風花雪月的交往外,也對彼此的個性與背景有更深入的瞭解。

三、避免身體的過分接觸:

  基督徒深知自己是蒙恩的罪人,尤其是男人的慾望比較難以控制,所以會彼此提醒對方控制身體的親密程度,以免讓自己在還不是很瞭解對方的情況下就有了太過分的身體接觸。

  身體的接觸是只能進不能退的,所以事先有所防範才好,大家都會建議約會的地點不要在太暗的地方,不單獨在房間中。至於尺度問題則由男女雙方自訂,或由輔導幫忙建議。

四、積極瞭解對方的背景與個性:

  通常基督徒談戀愛以後,初期會開始深入介紹自己的身家背景與個性,也會藉由一同看電影後的討論或一同讀聖經或作彼此認識的討論材料來深入瞭解彼此。除了自己的優缺點以外,還有自己家人的狀況,因為知道婚姻不只是兩人的事,也是兩家的事。

五、公開與專一:

  關係確定後,像大家公開,以免有人不知道而誤入情網造成傷害。雖是戀愛,基督徒也被教導一次只與一個人認真尋求是否可以共走一生。所以「專一」是一定的要求。

六、不隨意說分手:

  正如開始戀愛是必須經過謹慎小心的評估,要分手也是如此。要有足夠的正當理由,彼此說清楚為何確定對方並不適合與自己共走一生。這時輔導們的角色就很重要了,幫助兩人找出該或不該分手的原因,並幫助彼此建立日後的關係。

基督徒之愛情觀——戀愛是為婚姻準備

  『問世間情為何直教生死相許。

這句話說明愛情的力量是強大的,讓人可以為之生為之死,那麼基督徒對愛情該怎麼看呢?聖經是如何教導我們關於愛情的事呢?

  首先,我們要有一個體認聖經對愛情講的不多,倒是對「婚姻」有比較完整的教導。聖經中提到「愛情」比較多的書卷是舊約的「雅歌」,其中歌頌愛情的力量與美好,提到「愛情如死亡之堅強,嫉妒如陰間一般的穩固.... 」。

可 是聖經卻沒有說我們為何會愛,為何要愛。但我們由其中看到愛情之力量真的是不可忽視的,其帶來的甜美與傷害力都是驚人的,有些細心的人還可以在其中找到有 關愛情的準則。但是,其中還是沒有說出愛情意義。而且雅歌所提到之愛情,還有一部份是屬於「婚姻」的愛情?,和我們今天面對的「戀愛」還是有點不同。

  聖經中真的沒有描寫愛情的意義嗎?我們可以想一想,為何要談戀愛?是為了要玩樂嗎?是為了戀愛的感覺嗎?還是音為彼此不可抗拒之吸引力?

不 是的!負責任的愛情,應該是建立於男女雙方面尋求彼此是否可以共走一生之基礎。所以負責任的愛情總是指向婚姻,不管戀愛的最後結果為甚麼,戀愛的過程中一 定是以婚姻為戀愛之標竿,為戀愛的指南針。所以戀愛的意義就在其實是為婚姻的預備階段,一個尋找共走一生伴侶的過程。而戀愛的歸宿,也必須是「婚姻」才算 的上是完美的句點(當然上帝不一定讓我們一次就成功)。

  既然戀愛是婚姻的預備階段,是尋找共走一生伴侶的過程,那要踏入戀愛階段前,必須先瞭解婚姻的目的。正如一般傳道人會引創世記的記載,我們也要來看一看第一件婚姻的記錄:創世記第二章18節提到上帝造女人是要成為男人「相配的幫手」。相配是「平行的互補」的。

人 類第一件婚姻的目的就是要夫妻兩人彼此扶持,共走一生,為完成上帝所委託的人生目的共同努力。所以「共走一生」,「共同完成人生目的」(當然還有繁衍後 代),便成了婚姻的目的。雖然這是聖經的教導,卻與社會大眾的共識還很接近的,說明上帝的事人所能知道的還真的是顯明在人心裡呢!

  既然,婚姻的目的是這樣,而戀愛又是為了婚姻之預備工作,所以要開始一段戀愛之前,可以問自己:我的人生目的是什麼?那一位可以與我共走一生嗎?

   因此一個人對自己的人生目的還不確定時,是不適合開始談戀愛。這也是為什麼許多輔導都會建議年輕人不要太早談戀愛。而如果婚姻是為了共走一生,那我們可 得好好評估自己這一生中最看重的是什麼,而這樣的目標與方向是那一位可以共同分享的?如果我們一生中最重要的那件事居然不能與最親密的那一位分享,那是何 等的悲哀啊?

  這也是為什麼「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如果信仰是你一生中最看重的事,信仰所起發出來的人生觀是一生中特別珍惜的,難道願意令一半不能一起分享嗎?

所以基督徒應該在堅強的愛情火花還沒有引燃之前,謹慎的拒絕一生的目標不一樣的對象,以免傷害自己也傷害別人。

對於前段婚姻有變異﹙離婚或喪偶﹚,雖然失去另一半,造成生活、心靈及生理需求上之壓力,不要急於再婚,更是需要再重新思考與確認︰「我的人生目的是什麼?」

如何找到另一半by張振華牧師(重點整理)

經文:創 2︰18"耶和華  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那人獨居不好』,神期待人進入美好的婚姻,建立新的家庭,
神設立婚姻有四個目的,一、獨居不好。二、享受愛情。三、彼此幫助。四、建立家庭。我相信,我們都期待進入神所預備的美好婚姻,但是,許多人在等候婚姻的過程,都有一個困惑,我如何能進入婚姻這美好的應許之地呢?我怎麼知道誰是合適的?哪一個弟兄或姊妹是我的另一半呢?我如何才清楚神對我婚姻的旨意呢?

聖經對此有清楚的教導。從亞伯拉罕為以撒娶妻的過程,我們可以學習到如何找到另一半的原則:
堅定的信念: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

『我 要叫你指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僕人對他說、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這 地方來、我必須將你的兒子帶回你原出之地麼。亞伯拉罕對他說、你要謹慎、不要帶我的兒子回那裏去.』(創世紀24:3~6)
亞伯拉罕年紀老邁才有了以撒,通過了種種信心的試驗,甚至以撒都願意獻給神,這時候的亞伯拉罕在信心上,已經是一個成熟的人。所以,他很有把握的把以撒的婚姻,交在神的手裡,相信神一定會祝福他兒子的婚姻。他要求他的僕人無論如何要在他本地本族中為以撒娶妻,但是,不可為婚姻又回到原來的地方,因為,神要我們住在迦南應許之地。從亞伯拉罕的身上,可看見他對婚姻的謹慎態度,婚姻必須放在神的應許之下。因此,他不願意以撒娶迦南女子為妻,因為,他們不明白神所應許的婚姻祝福,也不願意回到米所波大米,因為,神所應許的是迦南地。他把神的應許先放在前面,然後,憑信心相信神會做最好的預備。
今天,我們面對婚姻的態度,也必須是謹慎的。

因為,
一個錯誤的婚姻帶來的傷害,是一輩子的傷害,所付上的痛苦代價,影響三代,特別是女人,要付上更高的代價。許多人帶著浪漫而簡單的想法進入婚姻,反正每個人都要結婚,年齡到了,也彼此喜歡,就結婚了。結婚之後,才發現種種的問題,只好離婚。只是人生經得起幾次錯誤婚姻的折磨?婚姻絕對不是兩個人彼此喜歡就可以,它關係到價值觀的問題?生活方式的問題?兩個家族的問題?彼此成熟度的問題?他不是一場遊戲,不是買一部汽車,錯了學一次功課,下次小心一點就好。他是人生的一場豪賭,若是錯了,可能輸掉妳所有的一切。

因此,亞伯拉罕不要以撒娶迦南女子為妻,保羅說:
『信與不信,不能共負一軛』,因為,兩個不同價值觀、不同生活方式的人,身、心、靈,完全契合很困難,二人合為一體,也很困難享受神所設立婚姻的四個祝福。

一個跟從主的人,如何跟一個死愛錢的人生活在一起?一個相信婚姻是一生愛情永恆不變的誓約,如何跟一個把愛情當做麵包的人生活?一個敬畏神的人如何跟一個愛世界的人生活在一起?

有太多的弟兄姊妹,在這個部分受苦,甚至跌倒了。

因此,我挑戰教會的每一個弟兄,要有亞伯拉罕的堅定信念:絕對不要娶還沒信主的姊妹,若是還沒有信主,你無論如何也要帶領她信主,若是她不能信主,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在教會優秀的姊妹、敬畏神的姊妹很多,你一定要跟一個敬畏神的姊妹結婚,跟那位小姐分手。阿門!

至 於姊妹!我必須承認我的心情是較複雜的。因為,教會的生態經常是男生較少,有人形容教會弟兄『量少質差』,我承認這也有一部份是真的。一般而言,姊妹愛主 願意捨己的比例是較高,我認識很多很優秀的姊妹,她們真的單純、愛主、聰明、可愛,他們的條件也很簡單就是要愛主的弟兄,肯負責的弟兄,並沒有什麼苛求。 但是,我們的弟兄,眼睛都有問題,不知道他們腦袋在想什麼,甚至還追求外面的女生。

因此,教會姊妹在婚姻的等候上,的確面臨現實上極大的信心考驗。我給姊妹們一個建議,
無論如何你還是要等候在主裡的成熟弟兄,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這不是理想而是現實。若 是他不能認同你的信仰,不能同心豈能同行?婚姻是一輩子的事,你很難一時的委曲求全,能帶來真正的幸福,最後你還是必須面對現實,難道你願意過一個沒有神 同在的婚姻?難道你願意回去過一個世俗的愛情,讓婚姻成為愛情的墳墓?兩個人的寂寞,比起一個人的寂寞,那是更大的虛空與落寞,只是為了結婚,絕對不能解 決生命的問題,沒有神同在的婚姻,只會製造更多問題,不能解決任何問題。

因 此,面對婚姻『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這不是唱高調的理想,而是現實。姊妹們!神的心不是要限制我們,或是剝奪我們什麼,而是要保護和祝福我們,我不能 說每一個基督徒男人都比不信主的男人要可靠,但是,大體上而言,願意順服教會帶領,過一個正常聚會生活的基督徒弟兄,他的生命都會慢慢成熟長大的。雖然, 我也遇見少數幾位姊妹的弟兄還沒有信主,但是確實是一位顧家愛家的好男人,但是,這是神特別的恩典,而且最其碼這少數幾位弟兄雖然還沒有受洗,但是他們從 婚前就是表達支持、肯定,並樂意參與在教會的活動中,我深信有一天他們都會受洗。因此,我給姊妹們的建議是,若是有未信主的的男人追求妳,第一件事就是帶他來教會,若是他願意來教會,才考慮進一步交往。

進入服事

創 24:11 『 天將晚、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他便叫駱駝跪在城外的水井那裏。』
亞伯拉罕的僕人很聰明,他一到拿鶴的城,就在傍晚的時候,來到城外水井旁。因為,那時候是眾女子聚集出來打水的時間。哪裡魚多,自然就在哪裡撒網。
所以,最好認識對象的地方,就是服事的地方。


亞 伯拉罕的僕人會來到井旁,是因為那是女人服事的地方,他知道從一個人的服事就可以看出一個人的生命。若是妳期待找到好女人,妳應該到好女人最能展現特質的 地方找,若是妳要找一個可靠的、負責任的好男人,妳要到可以展現這些好男人特質的地方找。弟兄!你不可能在酒吧、賭場、舞廳、KTV 找到好女人,姊妹!你也不可能在酒吧、舞廳、找到好男人。好男人和好女人不會出現在酒店、賭場、舞廳、 KTV。所以,進到服事之中,才是找到美好伴侶的策略。

服事中最能看見人真實的一面

亞伯拉罕的僕人來到井旁,開始觀察每一個打水的女人,因為,從日常生活中的小細節,最能發現人真實的一面。當我們進入服事,我們開始共同去完成一件事,在這個過程中,一個人真實的一面、個性、做事的方法、價值觀,一點都無法隱藏,特別是如果大家一起出去度過一個晚上,那更是連生活習慣都看得出來。

所以,這個人是不是合適成為你的另一半呢?不是在花前月下看得出來的,而是在服事的過程。因為,
服事神的過程就是生命對付的過程在服事中我們會看見自己的軟弱也會看見別人的軟弱,如果我們不服事,我們的生命根本不會成熟,也沒有機會成長,一旦我們投入服事,就真正瞭解十字架的道路,十字架是叫人長大成熟的唯一道路。

禱告遇見好機會  :

創 24:12 『 他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阿、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
要找到另一半的第三個秘訣是:禱告,求神賜給你好機會。我一直相信神為每一個人都預備好了美好的另一半,除非你有獨身的呼召,否則在你的生命中,神在某一個時間、某一個地點,天使必按著神所預定的時候來敲門。
我們的問題是:當天 使拜訪你的時候,你卻不在家,以致於錯失了美好的機會。馬太福音二十五章講到十個童女的故事,其中五個是聰明的童女,拿著燈又預備油,其中五個是愚拙的, 拿著燈卻不預備油,當新郎遲延的時候,大家都睡了,可是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那愚拙的因為燈裡沒有預備油,燈熄了就無法跟上新郎,只好去買油,等她們 買油回來,新郎已經走了。 在真實的婚姻裡,充滿這樣的例子。只是那些愚拙的通常都是看起來很聰明,那些真正的聰明的都被認為是愚拙的。因此,每一個渴望有一個美滿幸福婚姻的弟兄姊妹,你們要禱告,禱告當機會來臨時能抓住機會

所以,弟兄姊妹!你要禱告,好好 禱告,不要隨隨便便的就跟人交往,你要計算一下機會成本,不要因為耐不住寂寞,為了好玩,當天使造訪你的時候,你根本不知道。有一天,你到了天上,你問上 帝說,為什麼你沒有為我預備好伴侶?上帝會告訴你:我好幾次把他帶到你身邊,只是你都沒看見,是你錯過了,不是我們有預備。
因此,
讓我們在等候中禱告,求神的機會顯明,我深信,一個願意好好的禱告的人,當機會來臨時,他絕不會錯失任何機會。
禱告明確的條件
『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他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豫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創世紀24:13~14)
為自己的婚姻禱告是很重要的,第一個禱告是求神賜下好的機會而且不錯過天使來敲門的時刻。第二個禱告是要有明確的條件。 禱告要明確,這是大家都清楚的教導,特別是趙庸基牧師的書對此有很深刻的教導。當他開始牧會時,他需要腳踏車和書桌,他向神禱告求神供應,神卻告訴他:你 要什麼廠牌的腳踏車和什麼顏色和材料的書桌?要清楚的告訴我。於是他禱告說要什麼廠牌的車和什麼顏色和材料的書桌。於是他開始清楚明確的禱告,神果然很奇 妙的感動一位要回美國的宣教士把他的車和書桌給他,而且正是他所禱告的廠牌和顏色、材料。記得十幾年前剛信主時,我也是一樣,為婚姻禱告列了十大條件,清 清楚楚的,每年上禱告山禱告,一連禱告了四年,結果是石沈大海,什麼回應也沒有。我相信不只是我石沈大海,許多跟我一樣學習趙牧師方法的人也都一樣失望灰心。問題出在哪裡呢?趙牧師的教導有問題嗎?或是只有趙牧師有這個禱告特權?這幾年我一直在尋求這個問題的答案。禱告要明確的教導是有聖經依據的,我也相信禱告的權柄,神絕不是只有厚待趙牧師,而是給每一個神的兒女的。
問題是出在我們的因 為,很多時候當我們聽見禱告要明確,要清楚的把你的需要告訴神,你越清楚明確,神就越快垂聽你的禱告時,我們好像中了大獎一般,人心裡的貪心一下子表露無 遺。我們以為只要『清楚明確』就可以我想要什麼,就可以得到什麼。神是全能的神,在神沒有難成的事,只是有一點老花眼和耳聾,你禱告他看不清楚也聽不清 楚,不知道你所想要的是什麼,所以,清楚明確一點,神搞清楚了,神就會成就。
所以,我記得我當時寫的條件,真的是很好笑。如果神垂聽我的禱告,我現在就慘了。神沒有老花眼、也沒有耳聾,最瞭解什麼樣配偶是最合適你的是神,事實上神也已經為你預備好機會,也會帶到你的身邊,神要你禱告明確,為的不是神,而是你自己!清楚明確的禱告,不是一個滿足個人貪心的一個禱告,而是讓你認識自己,看見自己真正需要的配偶

所以,
很重要一件事是,在列下清楚明確條件,為你的婚姻禱告之前,你要先禱告神,求神清楚的顯明神對你生命的計畫,一個人若是不清楚神對我們生命的計畫,就很難列出清楚明確的婚姻對象。
今天,大部分的男人、女人,並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樣的人,將來要過什麼樣的生活、神在你一生中的計畫是什麼?什麼是你存在的目的?要有清楚明確的禱告之前,你必須在禱告中清楚這一切。
亞伯拉罕僕人來到井旁,他的禱告不是:最漂亮的、有錢的、長頭髮的、皮膚白的、高學歷的這些外在可見的條件,而是有一顆願意服事人的熱心的姊妹!
什麼是你禱告的條件?是認識自己之後合神心意的禱告,還是一個以自己為中心不符實際的禱告?

真誠勇敢的表達

創 24:49『 …現在你們若願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就告訴我.若不然、也告訴我、使我可以或向左、或向右。』
亞伯拉罕的僕人進到利百加的家,飯都還沒有吃,就把代表亞伯拉罕回來的目的清楚明白的告訴拉班,並且直接的表達對利百加的愛。這是我們要學習的第五個原則:
真誠勇敢的表達。
愛需要表達。當我們禱告清楚,也有些印證的時候,就要真誠勇敢的去表達你的愛。特別是一些弟兄,我希望在愛的表達上,要有學習,不要一直停留在禱告的異夢中,不論你在禱告中有多少的印證,最準確的印證就是去表達因為,一般而言,姊妹是比較被動的角色,即使是對你有好感,基於禮貌,也必須適度的先衿持一下,當然時代不同了,反客為主的姊妹也有。不過無論如何,姊妹總是較被動,所以,作為成熟負責的弟兄,當你禱告清楚,就要真誠勇敢的表達,在表達的過程有幾點要注意:

1) 不要怕被拒絕

許多優秀的弟兄,因為怕被拒絕而不敢表達,或者因為對自己沒信心,沒把握所以遲遲不敢表達,甚至因此錯失了機會。弟兄們!不要怕被拒絕,只要你清楚禱告,心理有些印證,當你被拒絕的時候,不是拒絕你這個人,也不是你比別人差,對方拒絕的結果只是證明:這不是神的旨意,神沒有把你們放在一起。把結果當做一個印證,可能你禱告很久,也有一些印證,但是,我們都是罪人,可能因著自己的愛慕或者單戀太久以致於模糊了視線,
當你表達的時候,這是最好的印證,也是神給你的答案。姊妹們!我也需要提醒,當有人欣賞你的時候,這是對你的肯定,弟兄真誠的表達,若是神沒有帶領,你也必須很真誠的謝謝人家的肯定,再禱告尋求一段時間,或是直接告訴他神沒有帶領。         成熟、真誠、彼此尊重選擇很重要。

2) 不要為自己留後路

弟 兄表達的時候,一定要真誠而勇敢,不要以一種試試看的態度,姊妹一點點的衿持,他就很受傷,覺得我已經表達了,要不要繼續交往,隨你便。這樣的態度不成熟 而且很高傲。如果你真的禱告清楚,也看見神的帶領,當你決定要向一位姊妹表達你的愛慕的時候,你就要用排山倒海的攻勢去追求他,用你的愛去掩沒她,讓她感 受到那份真誠和毫無保留的愛。當你這麼做了!即使她還是告訴你:神沒有帶領,你也可以沒有遺憾,因為,你已經清楚表達了自己,神沒有帶領,那是神的美意, 感謝神!

3) 要真誠

真誠很重要。我相信只要一個人真誠的表達自己的愛,即使你表達的方式再怎麼愚拙,那份真誠仍然是最讓人感動的,我相信一個好女人他可以瞭解那份真誠。所以,重要的是要禱告清楚,下定決心,不留後路,真誠的表達,就夠了。


在等候中預備自己:

創 24:63 『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見來了些駱駝。』
在等候婚姻的日子,以撒不是在發呆或是看電視浪費時間,而是在田間『默想』。默想這個字有敬拜神的意思。寂寞可以創造很多有意義的事,當我們單身的時候,我們可以比較自由的安排自己的時間,這是人生中裝備自己重要的時段。因為,一旦進入婚姻,你不可能像單身一樣,按照自己的意思安排自己的時間。所以,
單身的弟兄姊妹這是裝備自己的黃金時段;你要有計畫的讀聖經、學習服事上帝、調整你的人際關係、學習溝通的技巧,對付自己的生命,讓自己長大成熟。好男人沒有天生的、好女人也沒有天生的、在婚前我們要好好預備自己,與主建立美好的關係、讀經、禱告、參加小組、服事,對付自己的個性,讓自己成為一個成熟的人。
互相吸引:

『耶和華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 2 : 22-23 )
前面我強調了許多務實的一面,真誠、踏實、肯負責等等,這些都是很重要的條件,
但是,光是有這些可以客觀評估的條件還不夠,還必須要有一個無法客觀的要件:互相吸引。好像亞當一樣,雖然前面神給他很多機會挑選,每一個動物他都看過了,但是,就是沒有來電的感覺,一直到夏娃出現。

即使這個人每一個條件都很好,誠懇、踏實、負責、在禱告中也很平安,大家都說他是很好的弟兄或姊妹,但是,有時候愛情是很沒道理的,或者說神的旨意高過人的旨意,他們就是不來電

不 來電就沒辦法了,你不能跟一個毫無感覺的人生活一輩子,至少也得有點欣賞、有點喜歡,婚姻不是一件買賣,不能條件談好就成交,必須要有哪麼一點觸電的感 覺。因此,很多時候,我們是覺得這兩個人很相配阿,各方面都很合適;但是,我們覺得合適,他們就是少了點感覺。所以,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我們必須尊重神的帶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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