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9日 星期五

崇拜中的洗禮和聖餐

     洗禮和聖餐是聖經中兩個重要的聖禮。洗禮是主耶穌早期傳道生活中曾作過的一個見證,而聖餐乃是他親自設立的;前者為的是「盡諸般的義」(馬太福音三15);後者則「為的是記念我(指主耶穌)」(路加福音二十二17-20)。

     洗禮的方式最常見的有三種,即點水禮、澆水禮和浸水禮;其中以浸水禮較廣為教會所接受,因為浸水禮較能表達與主同死、同埋葬和同復活的意義,正如羅馬書六章三至五節中所講的︰「豈不知……與他聯合」。

洗禮所當著重的問題也許還不在於外在的形式,或應當在怎樣的場合中進行;聖經中曾提及一些洗禮的場合,有在河裡的(馬太福音三13)、路邊的(使徒行傳二41)、家裡的(使徒行傳十六31-34),和水源處的(使徒行傳八26-38)等。洗禮的重要意義是要在眾人面前作見證,表示接受聖靈內住的潔淨。洗禮也是基督徒的一個崇拜的時刻。

     教會多注重青年人和成年人的洗禮,往往忽略為兒童安排洗禮的機會。其實,若兒童確實明了悔改、認罪、並接受耶穌基督作其個人的救主,就應當成全其接受洗禮的意願,為其安排這樣崇拜的機會。上帝能在青年人和成年人內心動奇妙的善工,亦能在兒童身上行使他的大能。

     兒童絕對有得救的可能和把握,成年人亦應當對上帝在兒童生命中的作為產生信心,不要一味地認為不可能。許多人常因不了解兒童發展中特有的性情,而錯誤地「要求」他們也像某些成人一樣,一旦表明接受了耶穌,生命就立即有一百八十度的轉變。一個接受耶穌的孩子,通常是不允許(不被接納)有過份活潑或調皮的行為出現,而是一切要顯得「中規中矩」方符合「聖徒」的標準,否則人們就懷疑他是否已重生得救。事實上,這樣的要求對孩子而言是不公平的。兒童得救的問題不宜光憑其外在活潑好動的行為來判斷;孩子好動的天性也是童年生命中的一部份,我們不應去否定它。得救是瞬間的事,成聖則是一個過程——重生之後持續被更新和調整的經歷。

撒爾博士說︰「救恩不是在瞬間叫人長大成熟,而是在人墮落後與基督生長出新的關係。」

     教會兒童主日學不妨一年舉行一次洗禮的機會,好使那些真實接受救恩的孩子們有機會表達他們的信仰。倘若教會從不安排這樣的聖禮,似乎預設了兒童不可能得救的前題,或是讓兒童誤以為得救不是他所該去思想和慎重面對的問題。

    主日學教師和家長亦應經常在孩童面前,作個人得救的見證,讓孩子更清楚個人的重生得救是一個嚴肅的問題,藉此將促使他們更加渴慕去成為上帝的兒女。教會要為那些決志受洗的兒童,在聖禮之前,安排一段時間,邀請他們加入專為他們開設的「基礎信仰造就班」(必修課程),好教他們對救恩有更確定和一貫的認識,並迎接未來的洗禮。

    再者,鼓勵兒童參與(觀禮,或加上獻詩的節目)青年人和成年人的洗禮崇拜,也是幫助兒童在靈命與屬靈事工上之一項合宜和必要的學習。

     聖餐不僅只是記念主耶穌的一項聖禮,也是上帝施恩給他兒女享受其愛情的一個崇拜時刻。聖餐之禮給基督徒帶來記念、感恩和團契的意義,故此,凡上帝的兒女亦當存著奉獻的態度,在這項崇拜節目中對上帝作具體之愛的回饋。

     領受杯和餅的重生基督徒(哥林多前書十一27-29)在聖餐過程中應徹底省察自己,不要帶著不潔之罪參與這樣的崇拜舉動(馬太福音五23-24;哥林多前書十一31-34)

     一名真實重生得救的兒童亦可領受聖餐。兒童主日學大都缺乏洗禮和領受聖餐的實際教導,兒童平日至多由成人的聖餐崇拜中略有片斷的認知。有些孩童甚至好奇而有爭著吃餅和喝杯的動作,造成崇拜之中小小的混亂。事實上,兒童主日學的合班崇拜,是教導洗禮和聖餐的好時機,主日學教師可以「聯合教學」的方式,作洗禮和聖餐的崇拜教學示範,慎重且敬虔地邀請兒童思考個人與主的關係,鼓勵兒童接受耶穌基督作其個人生命的主,以有份於主生命的團契和愛筵。


崇拜中的奉獻

     奉獻應當包括獻財物與獻身兩方面的意義。奉獻固然要出自信徒的甘心樂意,但奉獻也是上帝對信徒的要求(出埃及記二十24;三十四27;利未記十七1-11;十九5;民數記十五1-31;羅馬書十二1-2)。

    舊約聖經中的奉獻每每與獻祭有密切的關連;獻祭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贖罪和奉獻(利未記十七11;希伯來書九22),一切的祭物是一種「替代」的意義,是代替罪人的罪而獻上的。貫穿新約聖經的一個重要主題,就是強調耶穌基督所為世人作的犧牲、奉獻及救贖(約翰福音一29;以弗所書五2;希伯來書七27;九1-14,22;十5-7;十12-18)。

    保羅在羅馬書中以苦口婆心的態度,勸勉基督徒獻上自己作為活祭,這樣的奉獻更具有意義,同時亦是對耶穌基督的犧牲和奉獻所作之最真切的回應。一個肯將「主權」交給上帝的基督徒必能和基督的生命發生更緊密的聯合。

    事實上,基督徒的獻身乃是「理所當然」的,因為我們本是由基督的血所重價買來的,我們生命的源頭也是來自上帝(羅馬書十一36;哥林多前書六19-20;哥林多後書八5)。生命獻給基督就是作為「義的器皿」獻給主用(羅馬書六12-22)。

     基督徒對上帝獻財勿和獻身的奉獻,也是一種讓上帝享受他兒女給他的愛的機會,這樣的共享時刻,就產生了自然而又真實的崇拜。

     傳收獻金經常是崇拜中被列入的一項節目。傳收獻金的方式亦依各個教會的習慣或看法而有所不同。有些教會利用奉獻盤或奉獻袋在公眾崇拜中輪傳收取;也有些教會在會堂外設置奉獻箱,信徒可以隨時受感而投下獻金,在這種情況下,崇拜進行中就沒有安排獻金這項節目。獻金一項可以應安排在崇拜的節目中(也可將奉獻箱放在講台前,眾人循序走至台前投入奉獻),讓信徒對崇拜有更全面的認識。

     奉獻的重點在於甘心、樂意和成為享受;奉獻的作為和結果也都為了崇拜和討上帝喜悅。事實上,金錢或物質的奉獻也不一定能討祂喜悅,祂不要人對他「行賄」的奉獻。祂曾說︰「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山羊的脂油。」(撒母耳記上七22)

其實,「聽命」與「順從」乃是一位作活祭的人所應具備的屬靈認知和特質,這也是上帝所珍視和享受的奉獻。

2019年11月24日 星期日

基督君王日(將臨前主日)


     基督君王日是教會禮儀年曆將要進入新一年度——將臨期的前夕。

    基督君王日,提醒我們耶穌基督作為救恩的泉源,他的釘身十架及榮耀復活,使救恩得以圓滿。他作為普世君王,是要將上帝國度臨到世上。以基督君王日作為禮儀年的最後一日,又是另一年度禮儀年開始的前夕,正如書信經課《啟示錄》18所表達的「我是阿拉法(起初),我是俄梅戛(終結),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

    在《約翰福音》中說到耶穌被彼拉多審問作敘述,耶穌作為真正的君王與這位地方領袖的相遇,是一個戲劇性的反差。真正的君王基督被世界的官長審問,是世人所不能接受與理解的,然而主耶穌的被審、受難、遇害被釘十架,都提醒我們,主耶穌在世上所實踐的王權與國度跟世上的君王不同,耶穌在世並沒有豐衣華美、受舉國萬民擁戴,也沒有兵丁將領弟守衛服侍;耶穌在世過着的「君王」生活,不是通過武力,而是藉着無條件的愛,不是受服侍,而是服侍人,以至於死。因此1836節,耶穌回答彼拉多的審問說:「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我的國若屬於這世界,我的部下就會為我戰鬥,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

    雖然,整段敘述的背景是彼拉多審問耶穌,然而大家留意當中的對話與語境,就會發現,真正掌握對話的節奏與主動權的是耶穌基督。1833-38節幾節經文中,有學者認為,彼拉多雖然主持審問,但他只是對話的配角,而且似乎表現得無知與不肯定;相反,耶穌基督雖然被審,他的回應顯出他是真正的領袖,並且表現得沉實與肯定。

    1833節,彼拉多在「總督府——他的府邸與主場」當中審問耶穌基督:「你是猶太人的王?」。這詢問,背後承載彼拉多對耶穌基督的背景考慮,亦是路加福音232祭司長與眾長老脅迫他審判耶穌的理據,就是耶穌究竟是否猶太人的王,而且會否帶來政治上對羅馬政權的叛亂。因此在彼拉多的眼中,猶太人的「王」之身份,是屬於政治與軍事上的領袖。而彼拉多的情報,據共觀福音(特別是路加福音)的記載,是源於猶太群體的領袖,即祭司長與長老,因此耶穌回應:「這話是你說的,還是別人論到我時對你說的呢?」

    耶穌此話的目的,是針對着這一個處境,究竟彼拉多的審問是出於他自身行使着他作為官長的權力?還是基於猶太領袖的脅迫?進一步我們思考的是:彼拉多雖然表面上是官長,是王權授權作領袖的,而審問的場地縱然是他的官邸與主場,然而,整個審問事件的發生、經過,甚至結果都似乎不是這位擁有世上王權的官長所控制的。相反,耶穌基督雖然站在被審判的平台上,他的言論卻表達了他才是真正的君王,而他所站之地雖然表面上不是他的主場,然而正如約翰福音13所講:「萬物都是藉着他造的」,這讓我們反省,究竟是誰的主場?

    1837節,彼拉多與耶穌的對話,耶穌的回應:「是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界,為了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都聽我的話。」

    他將彼拉多所關注的王權——政治與軍事的力量,轉移到他作為真正的王,為世界帶來的不是政治與軍事的力量,而是真理——一種將人生命從內到外,從根源開始省察的力量。

    有人說今日世代,人人都期望擁護自己的主場與權力,於是沉溺於權力的追逐中?又有人說,今日沒有人擁有絕對的權力,因為人人都應該擁有權力?然而,在基督君王日中,讓我們反思,真正的君王、真正的權力誰孰?耶穌基督作為天上地下的君王,他在世上如何以「君尊義僕」的角式,以愛去充滿別人,以憐憫接待每一人,那麼今日我們的教會、我們作為信徒,又能否步武聖範,作世界的僕人,全心服侍呢?


2019年11月19日 星期二

異端的定義

1、廣義︰

異端一詞在希臘文的原意是選擇”,或“選擇的行為”,可以指某人選擇跟隨的一個哲學思想或特定的學派。新約聖經中這個字是指“派別”,有固執己見或自成黨派的意思。保羅則用這個字指教會中“分門結黨”、分裂教會的黨派。

2、狹義︰

根據聖經真理的原則來界定什麼是異端。異端是一些自稱基督教,或類似基督教的信仰,但他們卻曲解聖經真理,異於正統教會。聖經中提到的異端”,除了使教會分裂之外,嚴重的問題是傳揚錯謬的真理,是叫人滅亡的假道理(彼後 2:1)。

在教會歷史中出現的異端,都是偏離基督的信仰,自成一黨派,其信仰內容和教義似是而非,故被稱為異端”。

其最大的錯謬是否定主耶穌的救恩,例如靠行為得救”;以用對上帝有一個極錯誤的認識,例如對耶穌的神人二性的錯誤解釋。他們常偷偷進入教會裡迷惑信徒,所以要小心防備。

異端是別的福音(加 16:8),與異教完全不同。異教是指那些信仰內容與基督教完全不相同的宗教,它們不是從基督信仰分離出去的,例如佛教、道教、印度教等等,被稱為“異教”,即是不同的宗教。


極端的定義

聖經中並沒有出現過極端”一詞,極端信仰所堅持的原則未必是錯的。可能這些主張不夠全面,或過分強調某一部分真理,而忽略了福音的全面性。多人以為極端就等同異端而加以排斥,因而傷害了很多人。

所謂極”就是走到邊緣盡頭的意思,可能再走遠一點,就離開了真道,所以極端的信仰也具有危險性。不過,要小心分辨,在“極端的信仰”裏,可能有很多不同類型的主義和思想,有些稍為偏激,有些卻是到危險的邊緣。

例如︰

灑水禮的爭議──不屬異端或極端,只是做法不同。

受浸才能得救──異端,因在救恩上加入了行為。

再浸的問題──神學爭論,不屬異端或極端。

堅持在約但河中受浸──極端,過分強調某些行為。

“因信稱義以外再加上其他--異端,更改了耶穌的救恩。

如何分辨異端和極端

1、小心分辨︰

並非所有與自己不同的主張都是異端或極端。例如,對婦女講道及婦女按牧的不同看法。事實上,基督教內部有很多宗派,某些宗派對一些教義、禮儀都持有不同的主張和實踐方法,這只是一些不同的見解罷了,不要隨便視之為異端邪教。要先了解別人的信仰內容,才可作出判斷。
例子︰

  A、若有人說他就是耶穌基督轉世投胎,這顯然就是異端,根本不符合聖經真理。因為聖經說主再來時,不是以肉身顯現,乃以榮耀降臨,並且審判全地。

B
、新約聖經裡,婦女在聚會時都是蒙頭的,這是當時社會文化所影響,並不涉及真理。問題如果今天有基督徒要學效這種做法,也無可厚非。但若排斥其他教會不教導婦女蒙頭,認為這是違反真理,便造成嚴重的教會分裂,這主張就是“極端”了。因為硬把聖經時代某些信徒的生活模式套在現代信徒的身上,就是錯解了聖經的原意,把不是絕對的事情絕對化了,這很容易就變成律法主義。其實今天我們參加聚會時,只要穿得端莊合宜就可以了。

2、人人有責︰

分辨異端不僅是傳道人的責任,而是和每位信徒的責任。保羅在哥林多前書3:1-2和以弗所書4:14-16教導我們,每一個信徒都要在屬靈的事上成熟長大,在真理裡長進,裝備自己,穿上全副軍裝,抵擋魔鬼的詭計,不受異端迷惑。

3、根據聖經、倚靠聖靈︰

我們需要追求更認識上帝,按著聖經的真理分辨異端和極端。聖經是上帝的話語,是真理的根基,凡不尊重聖經、與救贖真道不符的,都是異端。如果不研讀聖經,不知道純正的真理,就無從分辨錯謬的假道理。因此,我們要常常查考聖經,反復思想,一旦面對異端,便可以很快分辨出來。

聖經是啟示真理的靈。我們要倚靠聖靈的大能,明白聖經真理,分辨異端和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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