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9日 星期二

異端的定義

1、廣義︰

異端一詞在希臘文的原意是選擇”,或“選擇的行為”,可以指某人選擇跟隨的一個哲學思想或特定的學派。新約聖經中這個字是指“派別”,有固執己見或自成黨派的意思。保羅則用這個字指教會中“分門結黨”、分裂教會的黨派。

2、狹義︰

根據聖經真理的原則來界定什麼是異端。異端是一些自稱基督教,或類似基督教的信仰,但他們卻曲解聖經真理,異於正統教會。聖經中提到的異端”,除了使教會分裂之外,嚴重的問題是傳揚錯謬的真理,是叫人滅亡的假道理(彼後 2:1)。

在教會歷史中出現的異端,都是偏離基督的信仰,自成一黨派,其信仰內容和教義似是而非,故被稱為異端”。

其最大的錯謬是否定主耶穌的救恩,例如靠行為得救”;以用對上帝有一個極錯誤的認識,例如對耶穌的神人二性的錯誤解釋。他們常偷偷進入教會裡迷惑信徒,所以要小心防備。

異端是別的福音(加 16:8),與異教完全不同。異教是指那些信仰內容與基督教完全不相同的宗教,它們不是從基督信仰分離出去的,例如佛教、道教、印度教等等,被稱為“異教”,即是不同的宗教。


沒有留言:

聯絡表單

名稱

以電子郵件傳送 *

訊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