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極”就是走到邊緣盡頭的意思,可能再走遠一點,就離開了真道,所以極端的信仰也具有危險性。不過,要小心分辨,在“極端的信仰”裏,可能有很多不同類型的主義和思想,有些稍為偏激,有些卻是到危險的邊緣。
例如︰
灑水禮的爭議──不屬異端或極端,只是做法不同。
受浸才能得救──異端,因在救恩上加入了行為。
再浸的問題──神學爭論,不屬異端或極端。
堅持在約但河中受浸──極端,過分強調某些行為。
“因信稱義”以外再加上其他--異端,更改了耶穌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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