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問題所在:
1.基督徒個人及群體可否參政?若可則如何參政?如何行動?
2.政教分離的意義是什麼?傳道人可否參政?
3.基督徒可否參與流血革命、推翻政權?
4.基督徒要否組織一個基督教政黨?
二、歷史中的教訓:
1.初代教會至君士坦丁大帝:
a.耶穌基督---政教分離(太22:21),但常批判統治者(路13:32,可8:15)。
b.使徒---羅13:1-7 ,彼後2:13-17
---尊重政權 ----順從神不順從人(徒四)
2.君士坦丁至改教時期:
政教合一,宣教事業蓬勃發展,建立基督教文化。 但
a.主權者定歸信仰的形式、內容。
b.信徒品質低落,傳道人員使命模糊。
c.主權者與教會領袖鬥爭。
3.改教之後:
a.路得宗:
.政教分離,無條件順服政權,不犯罪,但不以暴力反抗政權。
.後期均為政治勢力控制,20世紀才鼓勵個人參政。
.二次大戰後,教會對國家較為主動。
b.重洗派(門諾會)
.政教分離,除非令信徒違背神旨,否則無條件順服政府。
.堅持教會獨立,拒絕政府干預,不服兵役。
c.貴格會:致力社會改良,卻不從政。
d.浸信會:
.政教分離,教會教導。徒個別參政
.修正派認為應保有對國家的影響力。
e.改革宗:
.神治的政教關係觀:教會有權要求免受國家干涉,而教會可要求國家完成神所託付的使命。
.常以舊約先知支持政府應支持教會,但也讚許新約對救恩的重視。
.最佳政制是代議制,對政權抱持高度的批判性。
.加爾文宗的改良主義者認為教會與國家是兩個獨立而不能分割的群體。
三、聖經、神學:
1.不參與的神學:
a.末世論:這世界非我家。
b.政教分離。
c.政制容易被利用。
2.參與者的神學:
a.聖經(新約)
.政教分離--太17:24-27 納稅,太22:21 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
.拒絕武力--太26:52-53、約18:11、36--拒絕武力。
.順服政權--羅13:1-7,彼前2:13-17。
.批判政權--路13:32、可8:15,徒4:19。
.神賜政權--徒5:29、約19:11。
b.神學:
.創造神學:世界屬神,神並不將世界讓渡給魔鬼。
.救贖神學:基督仍然是主,信徒當與主同作王。
.管家職分:採取行動,維護人權。
.大誡命:愛神,愛人如己。
c.理由:
.不關心政治使教會失職,政治複雜,但不可因曀廢食。
.只傳福音無法解決社會問題,縱容罪惡亦有分於罪。
.世界屬神,神關注受壓者。
四、行動準則:
1.代禱--提前2:2。
2.福音永遠是最高關懷。
3.個人參政,盡公民責任;按照呼召,選擇不同參政角色。
4.教會群體任監察角色,使政權按真理執政。
5.瞭解、認識,收集資料;專業人士集合討論。
6.以善勝惡,用盡一切合平手段;不可流無辜者的血。
7.重新分配教會資源,幫助窮乏人、受欺壓者。
五、結論:
民主、自由不是我們追求的目的,而是手段;真理才是目的,只有真理叫人得著真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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