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徒訓練必須有一個彼此委身的關係,雙方必須肯付出時間、分享在聖經中的領受,一起查經,為對方禱告、關顧、幫助對方達成所定目標,共同參予向外的事工。這些都需要雙方負責實行。
一、委身的基本責任
(一)肯付出時間
不論訓練者或門徒都應給予對方時間上的保證,固定聚會時間,方便雙方相聚,這特別抽出來的時間,是要門徒更重視門徒訓練,故不應經常調改。其實,祗有花時間,保持經常接觸,才能使訓練工作順利進行。
(二)坦誠的分享
分享的內容包括:
1.屬靈的境況:無論靈性光景怎樣,透過分享和彼此的鼓勵支持,靈命必有長進。
2.內心感受和日常生活
我們應以客觀的態度,分享彼此的感受和生活,接受對方的勸勉和提醒。正如來十24所說:「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
二、積極的行動
(一)向內的行動
1.靈修和默想聖經
若彼此能把個人靈修和默想的啟發和提醒記下來,然後在聚會裡分享,雙方在靈命上必得長進。
2.查經
查經是比較理性客觀的去尋找出經文真正的意思。門徒訓練中的查經,讓我們能接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對上帝有更深的領受。
3.彼此代禱
雙方坦誠地提出要代禱的事情,彼此付上代禱的責任。最好預備一本禱部,記下須代禱的事項,避免遺漏。
4.給予實際的幫助
雅二14-17:「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信心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我們需盡力的體察對方的需要,給予實際的幫助。
5.定下目標
在某一時間內定下要完成的目標,和對方分享,對方就可時常提醒和鼓勵我們,直至完成目標。此外,我們亦可有共同的目標,在雙方努力下完成它。
(二)向外的行動
此事工主要由作師傅的領導實行。透過共同的參予,受訓者可以看到一個活榜樣,透過經驗來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