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雷西的神學思想中,非常強調落實「踐行」(praxis)的意義,並認為實踐並非只是理論的衍生或應用,更是產生理論的源頭與修正理論的基礎。特雷西強調神學的公共性,並指出神學研究應處於公共處境,本質即為公共論述。他指出任何領域的神學家,都需進行論述的三種公共空間──學院、教會與社會──並提醒重視三種空間之相互關聯與交集的論述責任。對於重視社會實踐的神學家,他提醒關注基督教傳統及神學的學術基礎;對於重視教會及學院論述的神學家,他提醒其神學除了關注基督教傳統的意義,也須在乎社會實踐的意涵。
福萊(Hans Frei)在《基督教神學的類型》(Types
of Christian Theology)把基督教神學的類型分成五大類,首先是兩個極端:
類型一:運用當代學科的語言與名詞作為框架,來解釋並凌駕基督教神學。
類型五:企圖使用古典神學或經文所描述的世界觀,來描述當今世界的各種現象。
這兩種極端,很難跟其他人產生有意義的對話。然而還有許多人介於兩種極端之間,對他們來說,他們不滿足於簡單的解釋,而更想探究更複雜的概念。分成三種類型:
類型二:運用當代的思想或是語言,重新解釋信息必要的核心意涵,過程中會選擇剝離或拋下其他事物。代表神學家:布特曼(Rudolf Bultmann, 1884‒1976)。
類型三:將文化與神學視為兩個主體,並在其中找尋可以連結的事物。代表神學家:田立克(Paul
Tillich,1886‒1975)。
類型四:盡量避免與不同文化的碰觸,並保持基督信仰自我描述的優先權。代表神學家:巴特(Karl
Barth, 1886‒1968)。
然而,還有一些神學家不斷地遊走在這三種類型之間,福萊認為最佳的典範就是耶穌會會士──拉納(Karl Rahner, 1904‒1984)。
美國神學家特雷西提出「實踐- 理論- 實踐」模式,來取代傳統的「理論- 實踐」模式後,該模式在布朗寧(Don S. Browning)倡導下,成為目前西方實踐神學方法論的主要模式,並定調在「實踐- 反省- 實踐」的循環。它循環交錯交互影響,促使教會在不同時代的處境下,運用忠於基督的方法和策略以實踐信仰。實踐神
學研究過程須涉及探討處境議題及議題現況脈絡、神學反思、發展教會,以及信徒如何根據基督在那當下處境的工作,而在今日世界實踐信仰等之整合過程。這研究過程應持續循環,以新實踐帶來處境的新改變。這是以基督為中心的方法論,「基督的實踐」(Christopraxis)仍是研究關鍵與核心。
谷寒松(Gutheinz)也發現,現代神學家開始對於人文、社會科學感到興趣,因此將影響實踐神學的方式。當傳統神學與人文、社會科學交談之時,才會匯入實踐神學,在實際的場域實踐後,又會影響傳統神學的解釋。因此在這個部份,現代神學家們開始意識到「理論- 實踐」的循環解釋,也就是說,不再是「理論→實踐」,而是「實踐- 理論- 實踐」的循環。
謝根道(Juan Luis Segundo, 1925‒1996)將「詮釋學循環」進一步發揚光大。在謝根道之前,尚有阿斯特(Friedrich Ast, 1778‒1841)、沃爾夫(Friedrich
August Wolf, 1759‒1824)、士萊馬赫(1768‒1834)、布特曼、格爾金(Charles V. Gerken,1922‒2004),對詮釋學皆作出不同程度的貢獻。但是士萊馬赫的詮釋理解,還是從「作者中心」的角度出發,也就是讀者如何再次經驗作者的心路歷程。布特曼雖然受到存在主義的影響,轉而從「讀者中心」出發,但依然聚焦在個體身上,而忽略社會的情境與脈絡。
謝根道首先將詮釋學循環解釋成:「在人們現存的個人與社會現實繼續改變中,對聖經所作繼續改變中的詮釋。」換言之,謝根道認為,解放神學不再是由經典出發來解釋當下的現狀;而必須從當下的現狀出發,回到經典去探究上帝在說什麼?也就是重新去省思與詮釋上帝的話語,甚至能從詮釋後的話語中帶出改變現實的動力。詮釋的工作不是停留在此,而是不斷地在「發現現狀- 詮釋文本- 實踐」中不斷地來回與循環。
謝根道認為在邁向詮釋學循環之前,有兩個先決條件:
(1)
我們對真實現況有豐富和足夠的質問與懷疑;
(2)
我們對聖經產生相應的豐富與足夠的新解釋。
然而,這兩個先決條件,意味著需要有四個步驟來實現:
(1) 我們有體驗現實的方式,它促使我們產生意識形態的懷疑;
(2) 我們將我們意識形態的懷疑,應用到整個意識形態的上層架構,特別是在神學上;
(3) 我們產生體驗神學現實面的新方式,它促使我們去產生釋義上的懷疑。即懷疑一般流行的聖經解釋,並沒有處理重要的事實;
(4) 我們形成我們新的釋義學。即我們用新的元素對信心的來源(即經文),形成新的解釋方式。
解放神學與謝根道的努力,迫使今日的神學不能只是學院神學,素材也不能只是從教會傳統出發,而是要思量從人民的生活出發。要強調的是,這樣的詮釋學循環不是為了要顛覆傳統,而是為了要補足傳統的不足之處。就如同處境化神學一樣,處境化神學不是為了要反對傳統的歐陸神學,而是讓非西方世界的人民能從他們自身的文化與處境,了解上帝的奧秘一樣。
但因為實踐神學所涵蓋的領域更為複雜與多元,很難以單純的線性關係或簡單的圖形來示意。另外,既然實踐神學是以神學為出發點,以神學為中心,以神學為終點,那麼,委身在「基督事件」之下的主觀見解是不能或缺的。同時,在基督論之下的神學研究,必會邁向「上帝的宣教」之上帝國的宣教視野,而承擔這一責任的就是教會;因此,基督論、教會論、終末論的觀點,必會是實踐神學的核心基礎與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