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每個國家都有許多教會機構,用以輔助教會的事工。這些教會機構(Para-Church Organizations)是
不分宗派,不屬於某教會的,而是在眾教會之間扮演輔助的角色,讓更有專才和恩賜的弟兄姐妹,專心於某一個事工。例如,某地區有一個xx兒童佈道機構,它的
功能是專帶領兒童歸主。它成為了教會和社會中兒童之間的橋樑,協助各教會發展兒童福音事工。教會機構在各地區扮演極重要的角色,藉著教會機構,許多福音事
工得以發展。
教會機構有許多種類,簡略如下:文字事工、福音擴播、兒童佈道、某社會階層人士的福音事工(例如,專向工廠工人傳福音的機構)、
聖經公會、屬靈書籍出版社、門徒培訓中心、神學院、宣教事工機構、輔導中心、社會關懷事工、醫院福音事工、神學研究中心、電腦聖經製作中心、聖樂培訓中
心、殘障人士福音中心等等,各從其類。這些教會機構的經費都必須依靠教會的捐款而來,都是弟兄姐妹的愛心奉獻而可以繼續事奉下去。
牧者,同教會中的長老、執事,都必須重視教會機構的工作,積極參與。一般教會有這樣的參與方法:
一. 執事會每年撥款支持:例如,某間教會每年選出十間教會機構,除了撥款支持各機構,也為這些機構另外在信徒之間募捐或要求奉獻。
二. 牧者的參與:牧者可以代表教會直接參與一些教會機構的事工,這樣的參與也是教會批准的,也把它當著是牧養工作的一部份。
三. 信徒的參與:教會可以帶領弟兄姐妹多認識這些機構的事工,鼓勵他們直接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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