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5日 星期三

了解婚姻的意義

 

一、互相照顧

在人生的道路上「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傳四9-11),上帝見亞當獨居不好,故要為他造一個配偶來幫助他(創二18)。所以在婚姻的生活中,兩人是要互相照顧。

「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再者,二人同睡就都暖和……。」婚姻給人帶來安慰的力量(創二十四70)與溫暖的感受,可以面對人生冷酷無情的打擊而不至於灰心。

其次,婚姻中「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共同經營與看守(創二15-20),更能充實人生的內涵與價值。還有就是婚姻在信仰上的造就,藉由二人共同承受生命之恩(彼前三7),來堅固一個上帝的家。

二、延續敬虔的後裔

上帝按著自己的形象創造亞當和夏娃,他願人在婚姻中得虔誠的後裔(瑪二15)。

聖經上記著說:「上帝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創六2)。當人在婚姻上憑著血氣行事,不從上帝的旨意與創造的角度去思考的時候,就是這個世界開始要斷絕敬虔的後裔的時候。所以婚姻有一個重大的意義,就是在這個罪惡淫亂的世代,讓敬虔的後裔可以永續遺傳,給這個黑暗的世界保留一線曙光!

三、避免淫亂的事

人的身體是上帝的創造,人對於性的需求也是出於天性,「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林前七2)。

雖然上帝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為何只為亞當造一個配偶,表示在上帝的旨意中,正常的婚姻可以避免淫亂的事,才能得到虔誠的後裔(瑪二15)。

如果缺乏婚姻的約束,人的身子就容易成為淫亂的工具。「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林前六18-20)。

四、認識基督與教會的奧祕

保羅在以弗所書中,將夫妻關係和教會與基督的關係相提並論,如此又將婚姻的意義做更超越的提升。「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4-25)。

藉由婚姻中的親密關係,體會教會與基督是生命聯屬關係的奧祕,這是生命昇華永無止境的良性循環,難怪保羅說這是「極大的奧祕」!

五、結語

基督徒應當使婚姻顯出上帝設立的價值,使婚姻成為人在勞碌虛空中的安慰,成為人蒙受上帝祝福的最大原因,更成為生命提升的重大力量!

*思考問題

1.婚姻的目的為何?(創二18;瑪二15

(1)終身伴侶:一起服事上帝(創二18

(2)傳宗接代:得敬虔的後裔(瑪二15

(3)成家立業:享受天倫之樂

2.當如何尊重婚姻?(來十三4;林前七2

3.婚姻對人有何造就?(彼前三7;弗五24-25

對主內嫁娶的認識

 

一、婚姻既係上帝所配合,當求主施恩、祝福,倘若自抬身價,眼光過高,條件過苛,往往不易成事,害己不利人,喪失結婚良機。是故,雙方應互相謙讓,不過分計較外貌、年齡、身材、門戶、嫁妝、聘金等條件,則蒙上帝賜福,好事容易成就。

二、有些家長對主內提親對象,加以百般挑剔,俟子弟與未信之異性交往,甚至木已成舟,到非結婚不可的地步時,悔之已晚!

三、主內訂婚理當慎重,一旦訂婚,名分已定,不可藉故拖延婚期,最好三個月內即結婚,則可避免變卦。婚期在訂婚後,最遲不應超過一年。

四、介紹人若學世俗習慣,愛惜面子,顧惜人情,為雙方家長亂出主意,讓大家忙亂不堪,則費時、費財、費力,令人煩不勝煩,將成為日後主內聯婚的一大阻礙,是故理當改善之。

五、婚姻非買賣,不可貪圖女方的嫁妝或男方的聘金,嫁女非售貨,不應講究聘金多少;娶媳婦非購物,不應計較粧奩豐嗇。辦理婚事不可顧惜面子而向人借貸,以免婚後成為重擔。介紹人與家長,對此當有明白的認識與諒解。

六、教養孩子走當行的道,乃父母的重責大任;從小對子女教育主內聯婚的道理,且常帶領參加本會婚禮,給予適當之「機會教育」,乃培育主內通婚之良法。

七、我們「屬靈的人」,因信耶穌基督,都是上帝的兒女,乃天上國民,上帝家裡的人。本會信徒,既蒙選召,受洗同歸上帝家門戶,在主內通婚乃「門當戶對」之舉,況且「主內結婚,親上加親」何等的好!

八、現代社會,「小家庭制度」盛行,結婚因而真正成為青年男女的大事。故當摒棄世俗的門當戶對之堅持,在雙方相親之後,雙方禱告交託,若以信心接受對方,進而論及婚嫁,此乃造物主美好的配合,必蒙上帝賜福,共創美滿婚姻。

九、主內青年當了解自己是屬靈人,所敬拜的是看人內心的真,故當重視雙方「靈性之美」,勿像一般人看重外貌;因「外在美」越久越不可靠,「內在美」越來越美麗動人。故重視內在美的婚姻必能持久,白頭偕老,感情不渝;重視外在美者將因好美惡醜,而改變初衷,致使幸福婚姻不得保障。

十、青年人心目中難免有欣慕的對象,但主自有美好的安排,理當轉告適當的介紹人或傳道、長執代為禱告、聯絡、撮合,絕不可隨時代潮流,輕易向對方表白心意,以免操之過急,導致進退兩難,身負感情債,終久不得解脫,徒然痛心何益!惟禱告交託信實的主,祂必垂聽成全其美旨。

十一、各地教會婚姻介紹人及長執、負責人,不可介紹未信者(雖曾約定在訂婚後要受洗歸主亦然)與信徒聯婚。

2024年5月6日 星期一

門徒生命成長的十五個目標

 

1.     整個生命以基督為中心

2.     經常領受上帝的話語

3.     與耶穌緊密同行(勝過試探和生命營壘)

4.     做個忠誠可靠的人

5.     在生活中願意犧牲與施予

6.     建立良好人際關係

7.     寬恕別人除去一切苦毒和仇恨

8.     積極正面的態度

9.     成為投入群體的一分子

10.  勇於為耶穌做見證

11.  參與門訓其他人

12.  活出憐憫的心腸

13.  受教的心主動學習

14.  掌握自己的人生召命

15.  建立穩固健康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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