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9日 星期日

證據派浮現出的問題之深層分析

聖經的完備 (足夠) 性,和聖經權威的不同範疇 (處境) 。

宗教改革時期的口號:唯獨聖經,意思是:聖經的完備(足夠) 性。護教者和佈道者的目標是一樣的。

從信仰的角度我們可以說, 聖經是不用辯護的。

信心不是沒有證據的空信,而是建立在足夠的證據上之信靠。信心尊重神的話,以之為足夠的證據。

信靠神的話為至終的證據,並不表示我們不注重"理由"。神所作的,所講的,必定有自己的理由 – 他是真理本身,也是智能的,恩慈的神。可是神並不是每次都把理由其實給我們。有時神會給我們啟示理由。因此,護教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把聖經本身為所啟示 的真理提出的理由,講解清楚。

不過,"唯獨聖經"並不表示我們在神學討論時不可用聖經以外的資料。我們只是強調,在神學或任何學科,最高的權威與準則唯獨是聖經。

在護教的過程,提出聖經以外的資料並沒有什麼問題;不過,這些資料不可以與聖經(神的啟示,神的話)相提並論。

人的思維是需要用聖經以外的資料的,因為神將我們(基督徒) 放在當代世俗世界裡,我們是需要正視它的。物理,社會學,地質學,心理學,醫學等,當然要回應聖經以外的資料。神學也不例外。因為神學並不只是誦讀聖經,乃是面對人的需要而應用聖經。

神學面對的危險是:把神學家認為人的 “需要",提升到與聖經同等權威,或甚至高過聖經。可是,靠著禱告與默想神的話,這個試探是可以克服的。

因此,根據聖經的準則來為聖經辯護,本身並不意味我們在聖經以外,加添其它材料成為我們的最高準則–雖然我們用了聖經以外的資料。這樣作,只不過是顯示聖經本身的合理性。

可否用聖經以外的歷史,科學材料來正視聖經的教訓?這樣作是否信靠這些資料多於信靠聖經?是否表示我們認為這些資料比聖經更可靠?不一定。用這些證據來論證,不可能加添我們對最高權威性的知識。只有聖經才可以提供這種的知識。

不過,若要正確地認識聖經,我們應該從不同的角度 (範疇) 來看聖經 :聖經在當時文化的處境,和在整個宇宙的處境裡的權威/意義。這樣可以看到聖經如何光照宇宙每一個範疇。

護教這可以用聖經以外的資料,可是不能把這些變成獨立的準則,而以這些準則衡量聖經。(這是傳統預設派對證據派的批判。)

我們應該呈現聖經的真相,和聖經與不同範疇的關係 (意義) 。這樣作時,我們會發現聖經有時與其它的著作同意,有時不同意。這是很自然的,因為神的話是進到有限的,墮落後的人間。這些事實可以在恩主手中用來說服非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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