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5日 星期三

基督教教育哲學之基本架構

     整個基督徒之信仰是上帝採取主動地向人啟示和溝通。在上帝所創造的萬物中,人類是唯一照著他的形像所創造的有靈的人,亦擁有受托和管理的責任(創世記一26-29,二7-8、18-21)。
 

人類墮落之後,上帝又親自主動地「道成肉身」住在人中,且帶來了他的恩典、真理和榮耀(約翰福音-14)。耶穌基督來到人間,不僅要成為人類的救贖,還賜下豐盛的生命和更美好的生活(約翰福音十9-10;加拉太書四4-5)。救贖是上帝揀選我們的工作(約翰福音十五16),我們的生命亦由他來負責。

 

我們看出上帝肯定人的價值和尊嚴。這一點特別可由上帝與人立約的事實中看出來;立約也是他所主動成就的(創世記六18-22、九11、十二1-3、十五18;出埃及記十九3-6)。

 

除了立約的事實之外,聖經內亦多次明顯地提到,上帝看重個人的價值和尊嚴。聖經上說︰「耶和華……環繞他、看顧他、保護他,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申命記三十二10);「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都順服在他的腳下。」(詩篇八4-8);「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麼。」(馬太福音六26);「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翰福音十28-29);「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約翰福音十二26)


    知識、真理和智慧的源頭。當人活在敬畏上帝和凡事倚靠他的光景中時,即能肯定生存的真實價值和意義(箴言九10 ;約翰福音十五5)。


    上帝能於人內在作徹底改變的工作。聖靈是我們經歷重生和過聖潔生活的恩賜(約翰福音三5-8,十七17-19;羅馬書六23),若不藉著他,人有限的知識和力量無法達到合乎上帝標準的良善(羅馬書七18-24)。聖靈在人身上所成就之超自然的改變,是基督教教育的真正動力。


   人終極的命運不是回到上帝那兒,就是永遠與他隔絕。人是極有限和渺小的,無論在世界上曾經享受過多少的富足或快樂,無論經歷多少的貧窮或苦難,這一切都將成為虛空與無益,最後仍然「要歸於塵土」(創世記三19;傳道書二11)。接受基督就能得享「永生」,否則就要接受靈魂「滅亡」的結局」(約翰福音三36)。
 

教育與哲學的互動關係

     哲學即是利用分析、思考、明辨來對我們的生活作全部反省的一門愛智之學。哲學與教育的關係至為密切,由一般的教育史來看,教育的實施(包括教育制度、內容、方法等),往往不能避免脫離當時代主要哲學思潮和理論的影響。因此,哲學每每成為教育活動的重要指引。  

古希臘教育甚受當時尊重知識、崇尚理想與追求心靈意志自由之哲學影響。中世紀教育又受經院哲學的影響,而注重精神教育和教義的辯論。十四世紀文藝復興運動掘起,彼時人文主義、實在主義、自然主義和新人文主義,震撼當時的教育,導致教育傾向崇尚研習古典文學(拉工文、希臘文)和自然科學等。 

十七、十八世紀,由於個人主義哲學的抬頭,因而將當時的教育,導向崇尚順應個人潛能充份的發展與人格自由的一面,以期達到自我實現的目標。 

十九世紀以來,教育的方向又因民族主義和國家主義思潮的興起,而使重心由個人轉移到社會和國家的需要;教育即在社會與國家之發展和效率為前提的原則下進行。 

二十世紀以來,民主主義的思潮大大流行,以致又將教育的一貫原理,導向實用的一面,不但鼓勵個人潛能的發展,同時又促進發揮個人與團體(社會)間的相互效力,更加突顯了重視以「人」為中心的哲學和教育理念。

     由以上所列舉的教育與哲學理論的關係中,卻能作出一個簡單的推論,那就是︰某個哲學理論是否有其價值,可憑教育實施的結果來作評鑒或考核。
 

二十世紀初,那位提倡民主教育,同時其教育和哲學理論影響當代人類最大的美國教育哲學家,杜威博士(John Dewey)指出︰「哲學是教育的普通原理,教育是哲學的實驗室」正說明了哲學與教育間的相互關係。 

教育的本身不是盲目的,因為它的內容是依據社會的需求而訂定,而社會需求又涵蓋了順應潮流與適應生活等各方面要求滿足的條件。教育和哲學是必然在同一時空存在與活動的。

    一般教育哲學研究的目的,乃是去探討並不斷反省教育的理論和實踐二者互動關係的問題,以幫助人能獲得更好的生活,共享一個更完美的理想社會。基督教教育哲學其目的的本質,與一般的教育哲學並不衝突,但卻有其獨特的一面,因為它不僅有上帝的話作為教育理論的標準及歸依,在教育內容的實踐上,還有聖靈的幫扶和成全。
 

基督教教育哲學可說是嘗試用聖經真理去和人類溝通的一種方法,不斷地闡釋達成信仰與生活協調的可能;又可說是一出套以上帝的話為本,並藉著基督教教育對基督教信仰和基督徒生活(也包括教會全面事工)所提出的反省。

教導的職事


教導是教會和基督教教育的兩大任務之一。在杜賓(G. S. Dobbins)的著作中曾經指出,若要達到成功的教導,至少要付上七樣代價:一個奉獻的生命、忠於所負的責任、認真地研習聖經、愛我們所教的人、甘心樂意地工作、有合作的精神和態度、以及掌握最好的教學方法。事實上,在教導的過程中,仍然不可忽略傳達正確的神學思想和觀念,祈求聖靈的引導與光照,達到教師和學生一同長進的目的。

教導也是一項神聖的使命。舊約聖經一再提到父母、先知、祭司、族長和詩人等,擔負著教導的重任。新約聖經仍然繼續強調教導工作的重要(提後二1524、四2);保羅訓示提摩太要教導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提後二2),同時指出教導是上帝所賜給教會的五種恩賜之一(弗四11)。

上帝託付教會的責任就是要宣揚天國的福音,並且教導上帝的話以實施於生活之中。基督教教育最大的目的,乃是要達到使學習者認識和實踐上帝的旨意。因此,教會的教導工作,必然以教導聖經的信息為基礎,來滿足世人靈魂的需要。

單就四本福音書對耶穌基督人性一面之描寫可發現,無論就人格、生活和教訓來看,祂就是一位理想教師的代表。耶穌基督短暫一生中的教育特色,給當時代的人留下了一個很深刻的印象,那就是祂以自己為力行真理的榜樣。耶穌的一生也貫徹了一件最值得世人效法的事情,那就是祂以上帝的國和義為祂生命中的第一優先。祂的確成為我們最好的榜樣。

耶穌基督在世有三年的傳道生涯中,許多時受人尊稱為夫子(教師)。祂經常在會堂、聖殿、海邊、山上、路旁,或某人家中施予教導的工作;祂還親自揀選十二位門徒,訓練他們作福音的使者和教會的教師。耶穌基督的教育目標,就是要完成對世人的救贖,建立屬靈的國度,使人和上帝恢復和好的關係。耶穌基督之所以能成為最偉大和理想的教師,乃因祂具有充足的智慧、教導的能力,以及各方面有效的教師裝備。

由四福音中可以看出耶穌言教和身教的教學是那麼的真實、自然、親切、生動和有效;祂總是因人、因地、因時的情況去發揮教學的功能。現在將耶穌基督的教學原則和方法逐一列舉,以供聖經教師們學習和參考。

 

1. 親身遵守

耶穌施行之人格感化教育原則,可由好些祂的生平事蹟中看出。譬如:耶穌受施洗約翰的洗禮,為的是「盡諸般的義」(太三13-15)。保羅也描述耶穌謙卑的身教:「祂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了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耶穌也用祂自己的見証告誡門徒:「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捨命,作多人的贖價」,以及:「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二十28;五44)。耶穌在字架上為人類的罪受死,就是見證祂愛的教育最有效的一點。人格感化的教育重點,在於以身作則,以德感人。

 

2. 個別關心

個別關心祂周圍的人物,是耶穌生平中一個明顯又常見的特色,也正因為祂對人關心和有興趣,以致祂施教之時總是大得人心。四福音書內記載許多耶穌醫治人、安慰人、勸誡人和鼓勵人的見證;祂也從不輕視任何一位來到祂面前的人,反而視個人的情況、問題和需要,親切地幫助他們,這些都證實了祂愛的教育的成功(太八5-16、十九13-15; 路五17-26、八43-48、十九1-10; 約十一1-45)。

 

3. 信心和行為平行

耶穌的一生完全實踐遵行天父的旨意;祂在世的生活,全都吻合了祂所傳揚的信仰。耶穌不曾唱過一句高調或提倡過任何一個口號,是和祂的信仰或行道的生活相違背的。祂的捨己與奉獻,即是求父的國和義的最完美見證(可十45;約四34、六38、十18)。以身教實踐言教是最具體和有力的教學方法。聖經是基督教教育的「教科書」,而耶穌基督就是最好的「教科人」。

 

4. 生活化

使用比喻或例證是引人進入學習興趣的妙法之一。主耶穌也發揮了這方面的教學原則和藝術,應用在祂的傳道和教導的事工之中。祂用過天空飛鳥與野地的百合花的比喻,讓人省思不憂不慮的信心(太六25-34 );祂也使用芥菜種和酵麵的比喻(太十三31-35)、浪子的比喻(路十五11-32)等。各個比喻都是那麼生動和生活化,讓聽道的人很容易就明瞭祂的教訓,並激起他們內心的共鳴。

 

5. 引經據典

耶穌在傳道或教導之時,經常引用舊約聖經的話,使人更能瞭解上帝對世人的心意和計劃(太四1-11、二十一4-5;可十二10-11;路四16-20、十七22-23、十九46、二十174243)。聖經是上帝的話,也是信仰的依據和教育的內容。保羅曾在給提摩太的書信中指出:「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處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的善事」(提後三16-17)。聖經是教導屬靈信仰和生活的權威教科書,基督教教師當重視這本聖書的教學價值。

 

6. 鼓勵實習

耶穌選召十二位門徒,或差遣七十位傳道者,都是鼓勵人與祂一同參與聖工的最好例子(可六7;路十17-20 )讓學習者參與是教學過程中不可忽略的原則。參與不但能使學生有個人化的貼切學習,又能讓學生體驗到學習的樂趣和滿足。當年耶穌除了分派門徒四處傳道和作見證之外,也經常邀請人和祂一同參與各式有關建造上帝國度的事工。譬如,祂邀請門徒與祂一同儆醒禱告(路二十二39-40);邀請門徒參與分送五餅二魚的服事(可六30-44)等,對門徒而言,都是很有意義和深刻的學習。

 

7. 學習和思考並重

學習和思考也曾經是耶穌教導門徒或眾人時,所常暗中提醒和明白吩咐的。耶穌時常利用某種比喻或某種問題,來引導或啟發門徒思考另一件重要的事情。祂用過羊進入狼群的說法,讓人思想運用靈巧的智慧(太十16-20);用無酵餅的說法,要門徒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教訓(太十六5-12);用孩子的事情,要門徒思想真實的謙卑和接納(太十八1-5);用一個人和他僕人之間所發生的事情,要門徒思想真正的饒恕的問題(太十八21-35);又用人蓋房子的真理,要人思想遵行上帝話語的價值(路六46-49)等。在論語為政篇中,孔子也有話說:「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由此可見學習與思考要一同發揮,才能產生真正的智慧和果效。

 

8. 有教無類

耶穌基督的傳道和教導對象,包括了各行各業、各種身分的人士。譬如,有為人輕視的稅吏、漁夫、娼妓、罪人,有出身高貴或有學問的貴族、醫生、軍官、文士、法利賽人,以及一般庶民百姓等(太十七24-27;可七1-23;路三1-18、十八28-30)。由於耶穌憐恤世人失喪的景況,祂就樂意接納他們,並賜給他們永生(可六34;約十10)。不論在怎樣的場合或時間,也不計較受教者的出身背景,耶穌都樂意親近他們,並運用「因材施教」的原則,教導他們認識真理。

 

9. 激勵自發

耶穌曾經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九23)。跟從耶穌必需出於個人的意願,我們看到當時也有人不肯跟隨祂(太十九16-22; 約五40)。不勉強人跟隨祂,不勉強人接納祂,而是尊重人自動自發的跟隨祂、向祂學習,也是耶穌的教育原則之一。凡是甘心情願聽從祂和樂意遵行父旨意的人,祂非但不摒棄他,而且還應許賜下今生及來世的福氣給他(太十二46-50; 可十28-30)。

 

10. 以身作則

耶穌的教導是心口如一,以身作則的教導,例如耶穌要求施洗約翰替他施洗,因為祂要盡諸般的義(太三15)。當耶穌面對魔鬼的試探時,祂以上帝的話來勝過試探,留給信徒最好的榜樣(太四1-11)。論到禱告的功課,祂教導眾人,不要像那些假冒為善的人一般故意叫人看見(太六5-18),祂所教導的禱告,祂自己也去實行,聖經記載,祂常獨自上山禱告(太十四23)。從上述的例子,讓我們知道耶穌是能言、能行的教師,祂的生活就是一篇教誨,祂的言行就是祂教導的內容,所以叫人心服口服,但願我們都學像耶穌,作個以身作則的老師。

 

11. 清楚的教學法

耶穌的教學生涯,不只向我們展示了完美的教學原則,同時也示範了具體的教學良方。教學方法是實施教學原則之有組織和有效的媒介,也是用來指導學習者的學習過程的。以下所列乃耶穌於教訓人時,所最常應用的多種教學方法,可供聖經教師作為教導職事之參考與模擬。

  

教學方法      
討論教學法 太十九16-17; 約三1-15, 1-30
演講教學法 太五1-12, 二十三13-36 路六27-38
辯論教學法 太二十一23-27; 路二十27-43; 約六41-58
反問教學法 可二1-12, 33-35; 路十四1-6
譬喻教學法 太二十五1-13; 可四1-29 路十五11-32
遊走教學法 太十四13-14; 路八1, 10-11
類化教學法 太十三44, 47, 二十五1-14; 可四30
設計教學法 可十四12-26; 路八22-25; 約十三1-15
神蹟教學法 太八1-13; 可十46-52; 約二1-11
視聽教學法 太六26;可十二15-17;路廿二19-20;可十三1-2

 

教導職事的主要目的,就是藉著屬靈的教導,將人帶到基督的面前,讓人明白上帝的旨意,又在基督裏得蒙建立,使人的生命充滿基督的美德和榮耀,而能在每日的生活中為祂而活、向祂盡忠。

教導不光是滿足人於知識方面的需求,更要緊的是設法滿足靈命方面的成長。因此,一位成功的教導對象。藉著一般的接觸,藉著課室內的研討,藉著學生親友們所提供的資料,或是藉著家庭探訪等,都是聖經教師瞭解學生的一些途徑。筆者也建議聖經教師多閱讀坊間所出版的「發展心理學」一類的書籍,以更詳盡和多方面的瞭解我們的學生。

聖經教師不是擔任「教書」的工作,而是擔任「用聖經教人」的神聖使命。你的學生需要你對他作個別的關懷,好使他在基督裏不斷地成長。

任何事情能夠成功都可能有某些特殊的秘訣,除了你必需效法耶穌基督的教導榜樣之外,還得切記以下能幫助你教學成功的七項秘訣:

(a)    立下教學目標並貫徹它。

(b)    個別關懷你的學生。

(c)    勤習聖經及有關教材。

(d)    靈活地運用教學方法。

(e)    忠心於教導的職責。隨時祈求聖靈的幫助。

(f)     設立「信仰與生活合一」的見證。

(g)    常常吸收新的知識。

教導事工是整個教育事工中的一環,身為已經加入基督教會的每一位基督徒,都需以瞭解、合作、代禱等實際的愛心行動,來成全每一位聖經教師的教導職事。願主幫助每位基督徒和聖經教師,總是「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共同參與學習和教導的職事,來建立基督的身體。

教會中有那些人應該負起教導的職責


    說起教會之教導,我們必須有一個認知:教導不是用「強制」或「灌輸」的方式,而是要經由「說服」而「信服」的過程。因而教導本身是一種「溝通」,使人在「意志」上的順服,也就是使人感受到上帝與自己會遇之後,願意將自己的人生交託給上帝來引導,有一顆願意受教的心志,對真理有熱情。這樣,更明確的說,就是一個「悔改」的人,教會才可以在其身上有「教導」。 

    然而教會之教導不是單一管道,是在「聖經為信仰之最高權威」的前提下,包括:大公會議、教會傳統、教牧人員、會眾、神學家、個人信仰良心等不同權威來源之多元結構,也因為如此符合多元之需要。也因為如此,基督教教育是整體教會都要參與的一種「教導」。 

    可是就實踐而言,大多集中在教牧人員、主日學教師、神學家等人員之上,以至於許多號稱「平信徒」之弟兄姊妹,不關心、不碰觸有關「教導」之領域,認為他們只有「受教」,沒有「教導」之職責。也因為這樣的心態,在生活中失去了為主做見證與傳福音的動力。也因為如此,成為隨波逐流的人,最後連基本的信仰精神都失去了。這樣的心態也是造成教會,在這個世代與環境漸漸失去影響力。 

    另一方面,教牧人員或神學家因平信徒的退縮,感受到教會的軟弱,也就越加的自以為責任重大,甚至以專業自居,於是站在教會的領袖位置,在那裏被名聲與地位蒙蔽,忘記自己也是需要「受教」的人,以至於因著「知識」的傲慢而沉淪了。 

    我們不僅是「受教」的人,也是「教導」的人,在「聖經為信仰之最高權威」的前提下。我們不僅領受,也要給予,有進也要有出,;如此生命才能保持常新、豐盛。因此,每個基督徒都當負起教導的職責。

基督教教育執行者及其精神


  談完基督教教育的目的、教育特性、教育對象、教育內容及方法之後,我們應該問:由誰來推動執行呢?這些人才何處覓?在教會中,我們很習慣地思及主日學的教師及團契的老師、輔導們是理所當然負責教導的人。如果教會建立成人主日學事工,那麼負責教導工作的人不外乎牧師、長執;如果教會聘有教育幹事,那麼全面性教育事工的策劃及執行就非他莫屬了!

 
  基督教教育執行者有的曾經由師資訓練或正規的教育訓練過程而參與教學;有的則是憑著自我靈修、經驗的累積而擔負起教學工作。


  我們一同來思考,作為一個基督教教育執行者應該具有什麼樣的精神?

基督教教育執行者,在進行基督教教育工作時,除了聖經和信仰知識的傳授之外,更應該是落實生命的分享;才能幫助學習者在信仰的知識與生命兩方面都有均衡的長進與發揮。

 
  天主教靈修神學家盧雲(Henri Nouwen)主張基督教教育從事者本身是一個活生生的模範。應具有保羅的精神,並且能夠勇敢的向學習者宣告「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十一1


  因此盧雲認為從事基督教教育的人應具備以下三項基本精神:


一、對學習者生命追尋的一種肯定


   學習者本身的生命是一種追尋,客觀科學性的方法是在教育學習者去獲取知識、技能以便能操控情境。但是基督徒信仰教育的目的乃在教育並引導學習者能和上帝相遇,雖然祂不為人類之科技知識所能操控的。這種相遇即是追尋人生永恆意義與價值的生命追尋,因此基督教教育執行者對學習者所具有的生命追尋應當加以肯定。


二、與學習者分享自己的生命

   
基督教教育與其他學科知識的傳授有所不同,因為基督教教育包含了靈性生命的教導。在這種教學過程中,基督教教育執行者是一位見證和宣講上帝話語的中心人物,因此,個人的信仰生活成為教學上的重要內容之一。


三、彰顯見證上帝的大愛


   基督教教育執行者在教學過程中,藉著師生之間的互動關係得以彰顯上帝的大愛。基督教教育執行者本身就是在見證上帝所賜予人類的愛。這樣的愛透過耶穌基督表明給人類得知。教育者應通過教育的過程,經由個人的信仰見證,使自己成為一個管道或途徑,幫助學生領受上帝所賜予的大愛。

基督徒需要怎樣的教育


    基督徒的定義是指接受耶穌基督成為他的救主與生命之主的人,說白話一點是屬於基督的人。而屬基督的人有一個使命與任務就是:要使萬民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這個任務是要將耶穌基督所吩咐的教導人。所以,基督徒首要的教育就是要培養自己能遵行耶穌基督的教導然後再教導人遵行。也因為如此,基督徒要讓自己成為模範,培養如基督一樣的人格。

    基督徒除了要學像耶穌,也要學習人文、自然、社會、…等科學,好在這個時代中,表現出該有的人文素養,讓人不會覺得基督徒是一群平庸低俗,沒有對世界局勢、人際關係、專業知識、…有所認識的人,只知讀聖經,滿口宗教術語的「怪咖」。

    所以,基督徒也要有合乎修辭學標準的演講和寫作能力。也就是除了神學的培訓,還要平常多操練,好在需要時,可以上台說的有條理、有順服力,才能指引別人來進入基督信仰,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

    所以教會除了固定之禮拜之外,利用團契、特別講座、旅遊、運動比賽、電影欣賞、…等等,來教育信徒、操練信徒,使她們除了能遵行真理的教訓,也能教導人認是真理。

聯絡表單

名稱

以電子郵件傳送 *

訊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