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智慧


   
要將愛實行出來必須有智慧。如果沒有智慧,愛將轉變到不是愛的地步。真的愛必得要有智能才得存留。所以發展智慧乃是基督徒生活所不可少的成分。
 
智 慧是理智的主要德行。智慧不單是知識,雖說必得包括知識。愚人也許有很多的知識,但仍缺少智慧。我們需要對事實有準備的知識,但我們依然需要智慧來利用知 識,管理人生。有智慧便能直接由實行方面來看事物的意義和目的。智慧能決定人生所當追求的目的,又能決定採何手段去達到這些目的。這是一種把真理實用到人 生上去的德行。
 
智 慧可以辨識道德,也是一種透過上帝的眼光對於人生價值的估計。智慧能洞察真的信仰和倫理的目標,能欣賞特殊艱鉅的工作的重大關係,能瞭解自我以及時代的趨 向。基督徒需要智慧,因為聖經並不為道德的人生立下規章條例。基督徒要有智慧,才可以將聖經中一時的見解與永久的原則分開,要有智慧才能照現實的情景,實 用這些原則。

   
如何才能得到這樣的智慧呢?我們上面已經指明智慧必得建立在知識之上,而知識又只能由嚴格的理智訓練而來。我們的理想必得建立在對實體的性質及上帝的目的有所瞭解之上。
 
要 培養智慧,我們必須學習認識自己,學習認識我們的同人,學習認識上帝,我們的良心必須受啟迪。要得知識,各人必需浸潤在上帝啟示之中。比別人智慧更高的 人,往往成為人類社會的偉大領袖,先知先覺。這樣的智慧可能由於先天的稟賦,不是人所能強求的。但智慧也能由發展而增進。把我們已有的光利用得好,還能得 著更多的光。智慧是由於操練而向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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