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僕人領袖的學習

    在教會的歷史中,羅馬天主教教皇保祿23世一項重大的改革,是認清教會的本質應以僕人自居的意識形態出現,並於梵帝崗大會中決議︰「教會應接續基督的使 命,不是受人的服事,乃是服事人。因此教會需服事全世界。」

    潘霍華在監獄中寫道︰「祇有當教會為他人存在時,才能真正稱為教會;如同耶穌為門徒們洗腳所設立的榜樣。」

我們可以從下列論點學習僕人的榜樣︰

1. 明白上帝成為僕人的觀念

    保羅寫給腓立比教會的書信,扭轉了一般人以為上帝是高高在上、遠離世人、高不可攀的觀念。相反的,上帝以僕人的形象降卑為人︰「祂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26-7

    這讓我們反躬自省,應如何回應上帝以僕人的形象成為人的觀念。

2. 明白上帝以僕人形像顯現

    上帝不是一位不通情理者,祂常常以隱藏的身份顯現。在福音書所記載有關末後審判時,要分辨山羊綿羊的比喻中,我們知道,弱小者往往蘊藏上帝同在的徵兆。凡作在最小的人身上,就是作在主的身上。

3. 明白上帝的僕人是以十字架為記號

    十字架提醒我們受苦是每一個僕人必須經歷的過程。耶穌告訴門徒,跟隨祂必須負上捨己、受逼迫、被誣告的代價。這不是一個表象,而是每一個門徒都親身經歷的事實。十字架與苦難是上帝的心意、也是僕人領袖的記號。

僕人領袖的特質

1. 一位幫助者而非發命令者

    現今的社會厭倦專權的領袖制度。在一個反專權的世代,人們不會輕易接受另一個人的權威。貴英利夫在他所著《僕人領袖》一書中指出,偉大的領袖都是先被視為僕人;惟有真正願意作眾人僕人的領袖,才能贏得認同與肯定,並獲得跟隨者的信任與擁護。

    僕人領袖極願意幫助人,但並不意味著是一位被呼來喚去的奴僕,或處處深怕得罪人的和事佬,深怕領袖的自尊受損、形象遭到破壞,使教會無法增長。哈明頓說︰「這種奴才相或和事佬的僕人領袖形象,只能攔阻牧者傳講上帝話語的權柄。」

2. 一位從上帝領受異象和方向的帶領者

    一位僕人領袖不單應負起使教會和睦與合一的責任,還需要從上帝領受清楚的異象,以定出方向和策略;運用上帝所賜予的權柄來領導,如同舊約時代的祭司,得著上帝所賦予的權柄,全心倚靠上帝並謙卑的帶領百姓在祭壇前獻祭,也教導子民如何向上帝獻上整個生命。

3. 一位忍辱負重者

    僕 人領袖在領導的過程中,必定會遭遇到反對與誤解,因此,他應持守從上帝來的啟示,以正確的心態面對困難,並謙卑委身於上帝國度的建造。現今社會的模式是弱 肉 強食、適者生存、強者霸權;佈特立如此說︰「這就像一座金字塔,有能力的人拚命往上爬,高高在上;周圍的人越來越少,底下的人卻越來越多。」

    但在基督的心目中,僕人領袖的觀念是一座倒轉過來的金字塔,越靠近尖端,所承受的壓力越大。然而,他們卻可以靠在他以愛所建立的膀臂上。

傳道者權柄能力


    古代中東先知的另一個特色, 是具有秉異的「權柄能力」(Charisma)。Cambridge字典給這個字下的定義是,「有些人具有的天賦特別能力,使他們能影響別人,吸引別人的注意力和稱讚。」

    耶穌在世服事時,這種「權柄」特別突出,馬可福音一22現代中文修訂譯本如此翻譯:「聽見耶穌教導的人都很驚奇,因為他的教導滿有權威,和一般經學教師不同。」

    這權柄能力的另一種稱呼是「恩賜」。 是基督徒蒙召時上帝所特別賦予的。有些傳道人這種權柄能力特別明顯。同樣的一段經文,他講解起來就有一份特別吸引聽者的力量,這力量還能叫聽眾得到改變。 這權柄能力是傳道人必須渴慕,必須追求的。保羅勸勉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你們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原文作:是說預言;下同)」 的恩賜(林前十四1)。

    傳道人,每天清晨早起,在忙碌服事之前,一定要先親近上帝,聆聽上帝的聲音。作為一個傳道人,一日不親近上帝,一日沒有上帝的話,就可發現自己講的道,說的話,不但沒有權威,不但不能吸引人的注意力,得人稱讚,反而令人厭煩。

蒙召者的使命感

 
    當代研究企業界領導理論的學者指出,一個企業的CEO(執行長)成功的關鍵在於使命感。這個觀念源自十九世紀德國社會學者和政治經濟學者馬克偉伯(Max Weber, 1864-1920,“The Sociology of Religion, Chapter IV, The Prophet)。馬氏觀察古代近東先知活動的現象,指出一個成功的先知所具備的幾個特質,其中使命感(calling),就是基督教所稱之為「蒙召」,排在最前面。

    保羅說,「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羅十15)指的就是蒙召的經歷。一個沒有蒙召經歷的人,沒有使命感,怎能經得起傳道的生涯。

    有了蒙召的經歷,有了傳福音的使命感,就不一樣。多年前在一所神學院看到牆上幾句有屬靈智慧的標語,大意是蒙召作基督僕人的要:吃得起苦,做得了工,受得了氣。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十一章細數他因作基督僕人的強烈使命感,使他能承受得了為傳道所受的苦:「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裏」(2224節)。

    蒙召有使命感的傳道人,只問有沒有上帝的差遣,服事教會的薪水多少,福利好不好,服事地點的生活條件如何,都只是次要的,甚至是不必要的考慮條件。蒙召有使命感的傳道人,只聽上帝的指揮調度,不會因受到人言語上的攻擊而負氣離開教會。

    這樣有使命感的傳道人如同保羅的見證「我傳福音原是沒有可誇的,因我不能不傳。如果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林前九16,新譯本)。

2013年9月27日 星期五

上帝如何呼召人


. 直接的呼召:

上帝直接對亞伯拉罕和撒母耳說話,呼召他們(12:1-3;撒上3:4-10);阿摩斯見證上帝直接的呼召他(7:14-15);主耶穌也直接呼召十二使徒(4:18—22;9:9;3:13-19)。這些呼召都是上帝親自或主耶穌基督直接的呼召人,今天已沒有這樣直接的呼召。

二.  間接的呼召:

     間接的呼召也可以分成幾種類。

異象式的呼召:上帝藉著荊棘火焰的異象呼召摩西(3:6-10),保羅被呼召是透過耶穌基督向他的顯現,他稱此為「天上的異象」(9:13-1626:19),上帝也藉著撒母耳膏立掃羅和大衛王(撒上10:1;16:12-13),上帝使用環境把約瑟帶出來,完成祂的計劃和旨意(37-40)

上帝親自感動人:上帝最常藉著祂的話-聖經-感動呼召人。上帝有時也透過自然界,呼召人事奉祂,或透過一個人讀聖經時呼召他。提摩太從保羅領受教導,對真道有所託付(提後1:13-14),加上保羅的按手印証作傳道人(提後1:6)

因此,我們看見上帝呼召人是不受任何方法和場地的限制,上帝可以在任何地方,用任何的方法呼召人。

. 上帝呼召怎樣的人:

      上帝絕對不隨便呼召人來作祂的僕人,祂乃是呼召那些合適、可用、合祂心意的人(撒上13:14)。上帝不能使用基甸所帶領三萬二千人的軍隊,因為其中有絕對大部分的人,是不合上帝使用的,所以,上帝吩咐他們離開,只剩下三百人是合上帝使用的人(7)。 怎麼樣的人才算合上帝心意,配受上帝呼召呢?就是那些重生得救,熱心愛主,服事主,對上帝的國度,對上帝的心意有體會,肯為祂犧牲一切的人。當上帝的呼召 臨到的時候,是表明上帝特別看重我們,揀選我們做祂的僕人,這是何等大的福分和榮耀,不應當逃避或推辭,要存順服和感謝的心,將自己完全擺上,求祂使用。

聖經中的事奉模式

主耶穌基督來到世界上,是要建立他的教會(太十六18,廿八1820)。他復活以後,親自差遣使徒作他的見證,傳統福音(路廿四4449;徒一8)。使徒藉著講道、傳福音,並加上神蹟異能,把教會建立起來(弗二19-20)。

    當使徒們到處建立教會時,往往按立當地的信徒為長老(多一5)。使徒保羅在安提阿按立了長老(徒十四23);保羅在與以弗所教會離別時,那裡已有
長老(徒廿1728)。在安提阿的教會產生教養上的問題,保羅便把問題帶到耶路撒冷的眾使徒及長老那裡。使徒及長老召開會議(徒十五4),會後保羅“經過各城,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長老所定的條規,交給門徒遵守”(徒十六4)。可見初期教會長老的重要性。

        “長老”的職分與《提摩太前書》三章一節所提“監督”的職分是一樣的。在《提多書》第一章,保羅吩咐提多要“在各城設立長老”(5節),然後立即說明作監督的資格(7節),可見兩個名詞是同義的。長老的責任,是要“作全群的監督……牧養上帝的教會”(徒二十28),“牧養在你們中間上帝的群羊,按著上帝旨意照管他們”(彼前五2)。“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有些是“勞苦傳道教導人的”,但所有的長老(教導的,或治理的)都“當以為配受……敬奉”(提前五17)。作長老的資格,記載在《提摩太前書》三章一至七節及《提多書》一章五至九節。

        在初期教會,信徒有需時,使徒便按立數位弟兄作憐憫的事奉,照顧寡婦(徒六1-6)。在《提摩太前書》三章八至十七節保羅定下作執事的資格。執事是
負責憐憫的事工,供給信徒的需要,如保羅說:“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憐憫人的,就當甘心。”(羅十二78

        由 此可見,在《聖經》中有三種事奉:教導的、治理的、憐憫的。第一種事奉是把上帝的話語宣揚,並把真理講解清楚,造就眾聖徒;第二種是把教會治理得井井有 條,在真理及生活上“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弗四14),滿有基督的身量,“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加六2);第三種是供應聖徒的需要,活出基督的憐憫與關懷。擔任這三種事工的僕人,都由教會按手禱告,分別為聖(徒六6,十四23;提前四14)。換句話說,長老及執事是“被按立”作他們被召去作的聖工。這些職事,可稱為“特別的職事”(special office)。

        《聖經》中還有記載各種不同的事工,在《羅馬書》十二章至八節及《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8節都一一列出。這些經文的重點,都是說明,當聖靈賜下某一種(或數種)恩賜給某信徒時,他就有責任善用這恩賜,造益教會,使眾聖徒得益。因為“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林前十二7)。這些不同的事奉,可稱為“普通的職事”(general office)。被按立的聖工人員,有全職的,也有帶職的,保羅在哥林多時曾與同業亞局拉和百基拉製造帳棚,維持生計,每逢安息日則在會堂講道(徒十八34)。但當西拉和提摩太到達時,保羅則全時間“為道迫切”,全職宣揚基督(徒十八5)。

    新約《聖經》設立的制度,是“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前五1718;林前九79,加六6)。“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林前九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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