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4日 星期四

婚姻的本質與倫理


1.       按聖經啟示上帝對婚姻的心意

婚姻應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一夫一妻的結合, 是離開父母, 身心靈整體最深的結合。 (1:27-28; 2:7,22-25; 2:15-16; 19:4-5)

2.       婚姻的時間性

婚姻是終身的給合之約,(19:4-6) 且婚姻是帶有約束性的, 只有一方死後, 婚約才會解除。 (7)

故從某角度看, 婚姻是一個很大的祝福, 但同時也是很大的擔子, 當事人要有很高的成熟度才能承擔。婚姻, 乃是一非常嚴肅的抉擇。

3.       婚姻是愛的承擔

以弗所書第五章論及婚姻的關係: 作妻子的要順服丈夫, 作丈夫的要愛妻子。這是意志的抉擇(The will of love), 不是盲目地愛, 也不是任意去愛。妻子和丈夫的角色均有特別意義。

4.       婚姻與性

只有在婚姻內的性關係, 才會被視為聖潔(林前7:2; 13:4)。舊約的律法表明有了婚前性的關係就必須結婚 (22:28-29)

婚前性行為被視作淫行(fornication) (15:20; 林前6:18), 婚外性行為則是姦淫(adultery) (20:14; 19:9)

婚姻是伴侶的關係, 不只是性的層面; 這涉及身心靈全人及社會性的各個層面。婚內性關係的目的為: 繁殖(1:28), 聯合(2:24), 及滿足(5:18-19)

性倫理原則


1. 舊約的性倫理

舊約聖經只接納婚姻範圍內的性關係,而性行為的目的,雖不排除性歡愉,生育(傳宗接代)卻仍是最重要的目的,這對昔日農業社會,的確有其真實價值。創世記一到三章記載,人有男性與女性的分別,是出於上帝的旨意;兩性的關係也不僅限於生育(創一26-28),還包括二人要建立個人及社會的夥伴關係(創二18-25),是平等、美好、互助互長的。而二人關係出現裂縫,是罪造成的,卻不是不可挽救(創三16-19)。之後出現的男權至上,和父權中心的結構,則不是上帝的設計。

主前十世紀王國建立,以色列人的婚姻,偶有一夫多妻的情況出現(創二十九21-30;撒下五13-16;王上十一13);男人可能因著納妾(創十六1-4,三十1-13),或兄弟過世,寡婦歸入兄長之名(為保留兄弟的名字及產業),而有一個以上的妻子。

離婚(Divorce)之權多在男人手上(申二十四1-4;瑪二14-16)。婚姻之外的性關係是違法的,特別對女人而言。違法者可被處死刑(利二十10;申二十二22;出二十14;利十八20;申五18)。以色列人的律法,基本上是男女平等,但社會的發展漸漸變得重男輕女;女人常被視為男人的附屬,有時則是男人的產業,在家屬於父親,出嫁後屬於丈夫,故女人犯姦淫所受的刑罰,會比男人嚴厲。少女若已許配人,就算是那人的妻子,假如她出於自願,而與別人發生性關係,就要被治死;若是被強姦,而她又能證明是在呼救無援的情況下發生的,就不算有罪(申二十二23-27)。男人若與沒許配於他的少女發生性關係,他惟一的責任,只是娶她為妻,卻毌須接受其他刑罰。古代以色列社會容許妓女存在,卻不讚成男人召妓(箴五,七525-27)。同性戀(Homosexuality,男與男,女與女)被禁之列;獸交是絕對禁止的,違法者均被處死(出二十二19;利十八23,二十15-16)。此外,亂倫、裸體,及女人月經時性交,都在被禁之列(利二十11-121417-21)

無可否認,舊約以色列人的性道德,受古代近東文化的影響頗深,卻與創世記所載之男女受造,和十誡沒有直接的關係。但以色列人對傑出的女性,是接納且推崇的,撒拉、利百加、拉結、利亞、底波拉、拿俄米、路得等,全是以色列社會的典範,及後代羨慕與學習的對象(箴三十一3-31)。在男女關係上,雅歌佔了一個凸顯又重要的位置,把男人與女人的關係發揮到極點。在雅歌,溫柔的愛情,和激情的性歡愉是被肯定的;男女聯結,並不是為生育,連家庭與婚姻也沒有提及,只是歌頌二人之間美妙的關係(歌一2-412-17,二1-615-17,五2-610-16,七1-9,八6-7)。男女間精神與肉體的關係,全無保留地聯結與昇華。

2. 新約的性倫理

雅歌式的男女關係,既非舊約的主要傳統,在新約也極少提及。事實上,新約或者說聖經,極少以性關係當作獨立題目來處理,它總是在另一更大的背景下來闡釋︰舊約是上帝的創造和與上帝立約,新約則是福音與要來的國度;二者重視的,不是個人的歡愉,而是順服與盼望;在這角度下,愛才有意義,包括現在與將來。

新約看重婚姻中的男女關係,但人與上帝及信仰群體的關係,不再是以婚姻、家庭及宗族為本,像女人在舊約社會那樣;而是以人與上帝之間的直接關係為主(太十37,十二46-50;可三31-35,十29-30;路八19-21,十四26)。耶穌許多教訓都是以家庭為背景,祂反對姦淫(太五27-28;約八3-11)、離婚(太五31-32,十九9;可十11-12;路十六18;林前七10-11)。男人與女人在婚姻中成為一體(太十九3-8;可十2-9),因此男女都必須忠於對方。但耶穌的性倫理不是以道德為本,而是信仰;是藉悔改而進入上帝國,因此男女關係必須顯出上帝子民的特性(可一14-15)

比較詳細討論性問題的,只有林前第七章。保羅認為,婚姻是滿足性慾的合法方法(林前七2936-37);生育問題反不是教會關心的,因為人不能因血緣關係,加入教會或進上帝的國,也因為末日已臨,上帝的國立刻就要完全在地上成就(林前七262931b)。保羅認為婚嫁與性生活,均會叫人分心,不能完全投入天國的事,這是他個人的領受,卻不認為婚嫁與性生活不合法。保羅認為獨身者較容易專心愛主事主(林前七7-838-40),這思想與希伯來人視獨身為咒詛不相同。他反對一切不合法的性行為(porneia),包括「淫亂」(林前五9;弗五3-5)、宿娼(林前六15-16)、孌童(林前六9)、亂倫(林前五1),及同性戀(羅一26-27;林前六9)

新約性道德的思想,深入分析的話,是比較受希臘斯多亞派(Stoicism)的影響。斯多亞派傾向壓抑人的感情及肉慾。新約不如斯多亞派那樣重視理性,卻以靈性代替。但從另一方面而言,新約同時要抗拒另一更危險的陷阱,就是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輕視肉身的言行。它認為肉身是靈魂的監牢,性慾既以生育為其至終目的,無疑就是造出另一監牢了。新約否定這些思想,堅持肉身也是上帝的創造,因此是好的。同樣地,婚姻也是上帝設立的制度,故也是善的,所以新約並不逃避或輕看人的性慾;但對一個邪蕩的城巿及世代(如哥林多城),新約堅持性慾必須受監察管制,不能隨意而行。對基督徒來說,監管性行為的,不僅是社會的法律及倫理,更要符合信仰的原則,像保羅警告哥林多人時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林前六19)就是這個意思。保羅認為性行為是二人真正的聯合,不僅在肉身上,在每一方面皆如此;信徒既是與主聯合的人,若非法地與人聯合,包括婚外情及召妓,不僅得罪自己的身體,也是玷污與主聯合的關係(林前六15-17);故他警告信徒︰「你們要逃避淫行。」(林前六18)

3. 教父時期及中世紀

從主後二世紀到改教運動前,教會時常強調獨身和童貞的價值,合法的性行為只為生育而有。作丈夫的為得到性滿足而要求的性行為,只被視為可接受,卻不被鼓勵;女人滿足丈夫的性要求,被視為是婚姻的責任,她自己的慾求則完全不被重視。特別在教父時期,主再來的期盼遠超過婚姻與家庭的滿足。

特土良(Tertullian)認為基督再來是迫在眉睫,因此就算結了婚,也應避免房事,能在家庭內過獨身生活,便算是眾信徒的榜樣,因為這能表明他是真心地等待主的再來。這種性觀念在孟他努派(Montanism)發揮到極點,他們禁止信徒嫁娶,嚴守獨身;特土良接受這思想,後來還成為孟他努主義者。與特土良同時代之亞歷山太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也承認禁慾比性關係更尊貴;不過他也承認,婚姻制度出於上帝,因此是善的。影響後代至深的,首推奧古斯丁(Augustine)。他承認獨身及禁慾比婚姻更高尚;但他同時反對摩尼教(Manichaeism),否認物質是惡,因此肉慾本身也是邪惡這看法。奧古斯丁強調物質及社會的建制均是善的,因為是上帝創造和建立的;只不過自夏娃亞當墮落後,人就有需要節制慾求。他認為婚姻只有三個目的︰

1.生兒育女;

2.對伴侶忠貞,不因性慾驅使而濫交;

3.婚姻是一種聖禮,表徵基督與教會的關係。

奧古斯丁的性倫理,有許多正面的肯定︰他認為男與女在婚姻建立的關係,是一生一世,互為伴侶;但一方面可能與他信主前的放蕩生活有關,另一方面也可能是他刻意反對社會的淫風敗俗,他特意著重理性駕馭感情和情慾的功能。他說,理性功能是人最高的功能,身體和感情皆應屈服它的駕馭之下。
中世紀教會的性倫理,可從阿奎那(Thomas Aquinas)的《神學總論》(Summa Theologica)看出來。他認為上帝造男女(及百物),各有其屬性(nature),此屬性與其存在和活動,有密切的關係。在人來說,此屬性就是他的道德責任,其中最要緊的,即繁衍後代的責任。他認為合法的性行為,必須建在婚姻的基礎上,是一夫一妻,是永久的,為了傳宗接代;這些特性叫人的性行為和關係合乎自然。

4. 改教運動

改教家中,以馬丁路德對性倫理的反擊最為猛烈,特別是反對獨身(他的妻子曾是修女)。路德認為獨身是一種特殊恩賜,只有少數人獲得,婚姻卻是上帝為絕大多數基督徒設立的。人若硬性規定教士守獨身,只會引發更多性罪行。他重新按聖經闡釋性倫理,肯定婚姻中的性關係,是男女的正常關係;男女受造原是平等的,但因為女人先受引誘,她就受制於男人,男人則要辛勞才得餬口。但女人失去的地位,卻在生兒育女上得回部分的權利。他像奧古斯丁一樣,肯定性行為是為了傳宗接代;但與天主教立場不同的是,他否認婚禮是一個聖禮,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容許人離婚。

加爾文比較重視性行為(婚姻)的伴侶意義;男女的結合,是全人的結合,包括人的身體與靈魂,這是婚姻的社會和神學意義。女人必須聽命於男人,就像墮落前的夏娃與亞當的關係一樣。

一般說來,改教家認為婚姻是一種聖召(Vocation),目的是更有效地事奉上帝,這在後期的聖公會和改革宗神學,最能表明出來。他們否認婚姻是教會的聖禮,無形中也為信徒在這方面解除了教廷的箝制,而且對性倫理也不像以前一樣,空有嚴格的規條,卻與現實遠離;他們在教導之餘,也留下較多空間,讓人自己決定。

5. 現代的性觀念

現代教會的性倫理觀,仍然重視聖經的大原則,但對身處之文化環境卻比較注意,因而產生了與昔日的性倫理不大一樣的多元局面。

現代人不再以天主教的指引為依歸,反以愛及個人關係作性倫理的抉擇。

天主教本於兩項原則,仍然持守著昔日的性倫理觀念︰

1.對自然律(Natural Law)的信服,因此反對不自然的墮胎(Abortion)、避孕、及同性戀等;

2.教會的教導功能(magisterium)仍然是信徒性倫理的最高指引。

更 正教在不同的大宗派,均設有性倫理的委員會,由不同的專業人士組成︰他們本於現代人對某問題的專門知識,制定一套守則給教會,由教會審定,然後公佈作為信 徒的指引。這些守則並沒有強制性,因此不是教會的法律,只是一種指引。就以同性戀為例,有些更正教宗派不單接受同性戀的行為,視其與異性戀有同等地位,還 按立同性戀者為神職人員,甚至替同性戀者舉行婚禮;另有些宗派仍然視同性戀者為一病態,需要接受醫治與幫助。

更正教中的基要(Fundamentalists)可能是個例外,他們認為聖經仍然是任何倫理問題惟一合法和足夠的依據,故此視同性戀者為罪人,不能進入天國。但與過去不一樣的是,包括基要派在內,現代人比較重視愛,對付倫理問題的異己者,已放棄昔日指責定罪的態度,而採取容忍甚至接納的態度。

東正教(Eastern Orthodox)對 聖經及教父的教導,仍然忠貞如一,強調只有在婚姻關係內的性行為才合法,婚前及婚外性行為都是罪;同性戀的問題不需要爭辯,因為聖經在這方面的教導是清楚 的。他們仍然堅持性交的結果是生育,但有些地方的教長,則容許人用計算日期來達致避孕的結果。無論怎樣,未婚生子仍然在禁止之列。

近代性倫理的討論中,有一個重要且不容忽視的聲音,就是婦權運動(Feminist Theology)。 她們認為昔日的社會和文化,是以男性為中心,造成不少性歧視的釋經前設,結果就是把性行為和生育,變成男性享樂制度化下的產物,完全忽視女人在這方面的意 見與感受。整體上說,現代教會比以前任何一代,都更願意修改昔日歧視女人的傳統,包括刪除婚姻誓約中,女方要一生聽從男方的條款;正視不少家庭及社會的問題,是由男女不平等的關係造成;肯定女方亦有權利要求性歡愉及滿足,和接納成熟的性關係,必須是互饋、互愛、互助的。

現代信徒認為,性倫理的最高目標是愛,不是生育。在弗洛伊德之後,人不再看性慾與性交是等同的,性慾是人之大慾,本身絕非邪惡,屬於人性重要的一環;能經歷性之歡愉與滿足,就像人具有音樂天分,又能給予發展一樣,叫人感到滿足(fulfilled)。這種新的肯定,對性倫理有深遠的影響,他們認為︰

1.生育不再被視為性交惟一的目標,而是愛及互相滿足;

2.婚姻仍然被重視,但在違反愛及互相滿足的條件下,離婚愈來愈被接納;

3.以婚姻為性行為惟一合法基礎的原則,仍為絕大多數的教會接納,但也有不少人認為,只要能表達愛,婚前和婚外性行為,仍然是可接納的;

4.在同一原則下,好些教會及信徒也接納同性戀者。

結論:基督徒對性倫理的看法

1. 創世記一到三章記載,人有男性與女性的分別,是出於上帝的旨意;兩性的關係也不僅限於生育(創一26-28),還包括二人要建立個人及社會的夥伴關係(創二18-25),是平等、美好、互助互長的。而二人關係出現裂縫,是罪造成的,卻不是不可挽救(創三16-19)。之後出現的男權至上,和父權中心的結構,則不是上帝的設計。

2. 以愛為性倫理的基礎,自然不難從聖經找到理據,但單純的愛是否為惟一足夠的條件?特別是現代人所指的是人的愛。現代教會的性倫理觀,仍然重視聖經的大原則,但對身處之文化環境卻比較注意,因而產生了與昔日的性倫理不大一樣的多元局面。

3. 舊約的性倫理並不是只固守在一個傳統上,如「要生養眾多」這基礎上。舊約另有書卷-雅歌-凸顯了另一個性倫理傳統。在雅歌,溫柔的愛情,和激情的性歡愉是被肯定的;男女聯結,並不是為生育,連家庭與婚姻也沒有提及,只是歌頌二人之間美妙的關係(歌一2-412-17,二1-615-17,五2-610-16,七1-9,八6-7)

4. 新約並不逃避或輕看人的性慾。在林前第七章,保羅認為,婚姻是滿足性慾的合法方法(林前七2936-37);生育問題反不是教會關心的。他反對一切不合法的性行為(porneia),包括「淫亂」(林前五9;弗五3-5)、宿娼(林前六15-16)、孌童(林前六9)、亂倫(林前五1),及同性戀(羅一26-27;林前六9)

5. 對一個邪蕩的城巿及世代(如哥林多城),新約堅持性慾必須受監察管制,不能隨意而行。對基督徒來說,監管性行為的,不僅是社會的法律及倫理,更要符合信仰的原則,像保羅警告哥林多人時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林前六19)

保羅認為性行為是二人真正的聯合,不僅在肉身上,在每一方面皆如此;信徒既是與主聯合的人,若非法地與人聯合,包括婚外情及召妓,不僅得罪自己的身體,也是玷污與主聯合的關係(林前六15-17);故他警告信徒︰「你們要逃避淫行。」(林前六18)

奧古斯丁認為合法的性行為,必須建在婚姻的基礎上,是一夫一妻,是永久的,為了傳宗接代;這些特性叫人的性行為和關係合乎自然。

6. 現代基督徒認為,性倫理的最高目標是愛,不只是生育。性慾本身絕非邪惡,屬於人性重要的一環;能經歷性之歡愉與滿足。但這並不表示人可隨意癲倒本性(如同性戀),或因著性倫理產生問題(如不能滿足)而隨意離婚。

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

事奉者的職業道德


  雖然工人比工作重要,工人需要在工人的資格上盡上應盡的倫理責任,他也要在他所從事的工作上顯出應有的職業道德。

1.工作品質要有良心
  
根據教牧書信,保羅期勉提摩太把教會牧養成具有下列品質的家:
   
(1)愛心之家(提前一5)
   
傳道人務必幫助在教會中的每一個人真正重生(提前一15~16),使他們真正對上帝有無偽的信心,以至聖靈更新他們,使他們有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由此生出對眾人的愛心(提前一5);這是事奉品質的第一項要求。
   
(2)禱告之家(提前二1)
    
傳道人教導禱告、帶領禱告,幫助弟兄(8)、姊妹(9)學習禱告,使教會、家庭成為禱告的殿,為自己敬虔度日禱告(2)、為平安度日度告(2)、為萬人得救禱告(4);這是第二項品質要求。
   
(3)真理之家(提前三15)
   
保羅指出,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這是怎麼建立起來的呢?第一,傳道人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並且要在這事上殷勤、專心、恒心(15~16),且宣讀、勸勉、教導(13)純正的教訓(提多一9);第二,藉著真道,操練敬虔(6~7),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以榜樣(12,參考三2~7)帶領長執同工(8~13),使全教會不只持守真實的道理,並活出真實的道理來。這樣,才能抵擋異端(提前四1~5;提後三1~9)、遠避世俗的虛談(提後二16)、荒渺無憑的話語(提前一4;提前四7)和無窮的家譜(提前一4)。把教會建立成真理之家,這是事奉第三項的品質要求。
   
(4)屬靈之家 (提前五1~2)

一個家庭由父母、兄弟姊妹組成,大家親如手足,患難與共。在提前五章,保羅勸勉提摩太以父親、母親、弟兄、姊妹的關係來牧養各年齡的會友,好把教會建立成一個屬靈的大家庭。這樣,事奉上常見的三個問題:1)金錢:既然傳道人及寡婦,在經濟上有需要,家人怎麼會袖手旁觀?而傳道人又怎麼會在家人的錢財上出問題?2)色情:既然教會的婦女親如自己的姊妹,那有傳道人與自己的姊妹陷入情慾的網羅?3)權柄:傳道人果真尊重年老的會友如父母,年長的如兄姊,年幼的如弟妹,又怎會在教會誤解誤用權柄?把教會建立成喜樂大家分享、重擔彼此分擔的屬靈之家,以有效防範錢、色、權的問題,是事奉第四項品質的要求。
   
(5)福音之家 (提後一8)

保羅在提後一8對提摩太說:「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總要按上帝的能力,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教會應該是一個對外廣傳福音的據點,傳道人有責任挑旺每一位會友的恩賜(提後一6),使他們按上帝所給的恩賜各盡其職,配搭事奉,興旺福音;傳道人也有責任挑旺每一會友從上帝領受的那顆剛強、仁愛、謹守的心,不以福音為恥(提後一7)。栽培出像阿尼色弗這種不以福音鎖鍊為恥的福音家庭,是教會成為福音據點的祕訣,也是事奉品質的第五項要求。

(6)敬虔之家 (提後三10~12)

保羅提醒提摩太,作為一個傳道人,消極方面,不可「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三5);積極方面,傳道人必須敬虔加上知足(提前六6)。知足,指的是「只要有衣有食」,便心存感恩,心滿意足(提前六8);敬虔,則指要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提前六11);要服從純正的「教訓、品行、志向、信心、寬容、愛心和苦難(提後三10~11)。傳道人本身如此,更以此榜樣帶領會友在基督裡敬虔度日(提後三12),好把教會建立成一個敬虔的家,這是事奉的第六項品質。
  
(7)光鹽之家 (提多三1~8)

保羅要提多在教會中提醒會友,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多三1)。「善事」指的是合乎上帝旨意的事,保羅在此吩咐信徒要積極參與一切有益於社會人群的善舉,這些善行除了三章一節的奉公守法之外,由三章2~3節來看,「善行」也包括一個人稱義(7)重生(5)之後,應有的基督徒美德。可見保羅心中所想到的,就是要基督徒以救恩的果子──善行──來作世上的鹽、世上的光,把教會牧養成世上的光、世上的鹽,正是事奉的另一項品質。
   
(8)和睦之家 ()
   
在腓利門書,本是腓利門奴隸的阿尼西母不只虧負主人(18), 又從主人家裡逃走,這使得腓利門家的家庭教會出現破口。保羅為了彌補這個破口,親自站在逃奴阿尼西母的立場向腓利門求情,這種中保的工作,正是使彼此有嫌 隙的會友和好的事奉。會友與會友間,甚至會友與牧者間,難免有誤會,有爭執,如果不加以處理,可能造成同心合意、彼此相愛上的破口,把破口堵住,使教會成 為和睦之家,是事奉上必要的品質之一。
 
2.工作態度要有良心
  
傳道是良心工作,但保羅指出,卻有人丟棄良心(提前一19)。 傳道人把所事奉的教會從遠離以上八大工作品質的家,一步一步的朝著這八大品質長進,那是在工作品質上有良心,要能使教會朝此八大品質長進,在工作態度上也 必須要有良心,二者互相配合,才能顯出成果。那麼,傳道人工作態度合乎良心,是什麼意義呢?提摩太後書二章和四章,保羅列舉出良心工作應有的幾項態度,分 述如下:
  
(1)由提後二章看良心工作的態度
   
在提後二章,保羅從七個角度描繪出主工人的形像圖,透過這幅圖的七個面,可以幫助我們認識良心工作態度的真理。

a.兒子 (提後二1~2)
    
在提後二1~2保羅以「兒子」來描寫主的僕人在福音真理上接棒交棒的傳承角色,這角色有二個重點。第一,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剛強起來」(endunamoo)指的是得著能力而堅強勇敢,提摩太的時代,社會激烈反對福音(提後一15~16),保羅為福音而被下監;異端邪說又甚猖獗(提後二16~18),有些人不信復 活的福音;在這種背景下作為福音真理的傳承者,保羅說,「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這才對得住良心。

第二,要把教訓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教訓」指的是福音真理;「交託」是法律 用語,被託保管的人,要為所託管的物負法律責任,因此保管者必須保護他人所託的東西完整無缺。作為福音真理的傳承者,必須把福音真理完完整整的傳遞下去, 並且把它鄭重交託那忠於福音真理又具有教導恩賜的人,好使福音真理完整地一代傳一代,作到這一點,那是合乎良心。
   
b.精兵 (提後二3~4)
    
保羅接著以「精兵」來說明傳道人要專一忠誠為福音真理而戰。

第一,保羅提到傳道人要如同精兵般忍受苦難。提後二3「同受苦難」(sunkakopatheo)指的是分擔苦難和困境。保羅勸勉提摩太要具有為福音受苦的心志。艱辛、冒險和苦難是士兵理所當然要面對的事。

第二,精兵必須不將世務纏身。精兵指良好的士兵,其對手便是那些抵擋福音的人,包括 假師傅和敵基督的政權;要贏得勝利,必須不將世務纏身。世務指生活上的種種事情,纏身指被纏擾,精兵不能被生活上任何一件事情所纏累,以致分心,漠視軍 紀,不能盡服兵役的責任,在此強調當兵的要〝全神貫注的服役〞。第三,精兵要討那招他當兵的人喜悅。「招他當兵的人」指耶穌基督;「喜悅」則指對良好的服 役態度和表現深感滿意而喜形於色。軍人要能如此,必須完全服從、忠誠、犧牲。這是「精兵」這角色所要闡明的良心工作之態度。
   
c.選手 (提後二5)
    
提後二5保羅指出:「人若在場上比武,非按規矩,就不能得冠冕。」在場上比武(athleo)指在比賽中競爭;規矩(nomimos)指比賽的規定。在此保羅把傳道喻成一項難苦的競賽:要實行艱苦的自我操練(林前九24~27)、要拋開各樣重擔(來十二1~2)、要守規矩──包括忠心,在受訓期間要有節制(平日循規蹈矩,下工夫鍛鍊)、比賽時則按規定(不取巧、不犯規)、付代價、才能得冠冕,這樣才算達到良心工作的標準。

d.農夫 (提後二6)
    
保羅第四幅圖是以勞力的農夫來比喻傳道的工作。為了收成,農夫必須勞力。「勞力」指工作至筋疲力盡,這是良心工作的另一層面的意義。
   
e.無愧的工人 (提後二15)
    
保羅如何以「無愧的工人」來說明良心工作的態度呢?

第一,無愧的工人必須囑咐人不可為言語爭辯。為「言語爭辯」(logmacheo) 指故意在神學問題上作無益的辯論以炫耀自己的辯才,其實這種辯論對信仰的實質毫無幫助。

第二,無愧的工人必須按著意分解真理的道。按著正意分解指正確的分割,工人工作的態度是將「真理的道」(可指聖經),但按上下文及保羅在弗一13,西一5的用法,指的是福音,也就是基督教的整個信仰,提摩太要把真道,按其本意,作正確的分析,又要解得通俗易明,讓人容易明白、跟隨、實踐。第三,無愧的工人要遠避世俗的虛談。遠避指繞過去,世俗的指不虔誠的,虛談指空洞對人靈性無益的言論。在第18節以錯誤的復活觀為例,說明這種虛談會敗壞人的信仰,使人過著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生觀;以致偏向縱慾主義或禁慾主義;將使人不盡力事奉,也不樂意奉獻。工人能夠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良心必定平安。

f.貴重的器皿 (提後二21)
    
良心另一層面的意義就是作貴重的器皿。貴重(time)指尊貴、有價值。保羅在提後二21從三方面來描述這貴重的器皿:

(a)成為聖潔(hagiazo),指分別為聖,遠離罪惡;

(b)合乎主用(euchrcstos):能被主重用;

(c)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即隨時準備妥當,能照主的心意被使用。這才合乎良心的標準。

g.智慧的教師 (提後二24~26)
    
智慧的教師是保羅論及良心工作的另一面。在事奉中,難免會遇見抵擋真道的人,面對這樣人,良心工作就是「存心忍耐」、「溫柔勸戒」。存心忍耐(anexikos),指忍受凌辱困苦,面對那些對真道持敵對立場的人,不只不立即發怒反擊,倒要耐心聆聽,忍受頂撞;「溫柔勸戒」,則指以謙遜的態度、理性的言詞勸導警戒,好讓聖靈有作工的空間,使敵擋真道的人醒悟過來,離棄罪惡,歸向真神。
   
(2)由提後四章看良心工作的態度
   
a.在提後四章,保羅提醒提摩太,在背逆的世代,要凡事謹慎、忍受苦難、作傳道的工夫,盡責至打完仗、跑盡路、守住道,這是良心工作應有的態度。保羅首先在提後四3~4提到背逆世代的特徵:

(a)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在背逆時代裡人們不能忍受基督教那正確、健全的教訓,而橫加排斥;

(b)耳朵發癢:比喻病態的慾望,喜愛聽新奇、滿足其好奇心的言論教訓,反而對有益靈性健康、純正的真理表示厭煩;

(c)人們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情慾」指的是那驅使人犯罪的慾望;增添們口味的教師,以致一些專門迎合他們口味的假傳就應運而生;

(d)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也就是說,人們把耳朵轉離純正的福音真理,反而去依附那些只會引起人們幻想的不真言論。

b.在異端邪說橫行,人心抗拒福音,蒙召者怎麼傳道,保羅勸勉提摩太守住四項原則:

(a)凡事謹慎:「謹慎」指頭腦清楚、思想清醒,惟有善於控制情緒,才能洞悉周圍發生的事情的來龍去脈。保羅提醒提摩太,惟有如此,才不會受假師傅假教訓的迷惑,也才能夠以真道駁斥異端

(b)忍受苦難:當人們厭煩真理,提摩太卻要堅持傳「真道」,一定會被排斥;假師傅迎合聽眾口味而名利雙收,提摩太傳真道卻備受排斥,保羅說,你要「忍受苦難」指無怨無尤忍受臨到他的一切痛苦,包括外在的排斥,和內心的折磨;

(c)作傳道的工夫:指的就是要作傳福音的工作,一個蒙召者,心中永遠不可忘記那些還沒有得救者的名字,務必將基督降世為要拯救世人這好消息向背逆的世代勇敢的宣揚;

(d)盡傳道的職份:提摩太既然蒙召為傳道,因此保羅勸勉他莫問艱辛,不因環境而灰心,不因敵對而喪膽,不因利誘而迎合聽眾口味,不因排斥而閉口不言,而是在種種艱難下忠心完成主的託付。
   
c.如何才算是完成主的託付呢?保羅以他為例對提摩太說,良心工作必須作到下列三點:

(a)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仗」指任何要決勝負的競賽,保羅作證,自蒙召以來,任何一場有價值,且要決勝負的福音爭戰,他已經打完了。

(b)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當跑的路(dromos)指一般路程,保羅顯然以路程隱喻上帝託付的使命;保羅不負基督耶穌的託付,如今已完成了他那傳福音的使命;

(c)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指我已守住了信仰。在面對異端邪說,虛渺言語的干擾下,保羅持守住純正的信仰來表示他對上帝至死忠心。
 
3. 結論
  
有殘缺的人不能當祭司,這是指祭司個人的聖潔,是事奉者個人的倫理;有瑕疵的祭物, 上帝不悅納,則指向事奉的品質和態度,是事奉者的職業道德。重生的人,聖靈賜給他一顆新心,這新心是清潔的心,有這樣新心的人,他必有無虧的良心,合乎無 虧良心的工作品質和工作態度,是事奉者應有的職業倫理。

    蒙召為傳道,一生從事良心工作,必須在個人倫理和職業道德合乎無虧的良心,這樣,教會中的人際關係,各年齡階層的牧養和教養,教會中的金錢、行政,事奉中 撒但在錢、色、權方面的攻擊,必因上帝的恩典和憐憫而得勝有餘。傳道人是上帝眼中的瞳人,傳道人愛惜自己,持守事奉的倫理,上帝怎能不愛惜和保護祂從萬民 中所選召的人呢?

事奉者個人的倫理


  在提前三1~7,保羅提醒提摩太這位全職事奉的工人,要認識傳道職份的性質和傳道職份的資格。努力裝備自己,以符合傳道職份的資格,是事奉者個人應盡的倫理責任。

1.傳道職份的性質
  
提前三1所提的監督(episkopos),此字用在教會職份上,表明他的責任和功能在於監管教會會友的信仰、生活行為,並且要教導他們真理。在提多書一5所提的「長老」(presbuteros),則強調這職份的資格:老練、成熟且受人敬重的人。初期教會中的長老與監督所指的是同一個職任,因為二者的資格相同(提前三2~7;多一6~9);而且保羅也曾用這二詞指同一群人(徒廿1728);這職任由功能和資格求看,可視為今日全職事奉的傳道人。傳道這職份,具有下列性質:
  
(1)這職份是值得羨慕的善工

保羅在提前三1指出:「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份,就是羨慕善工。」想要(orego),此字意為企求;羨慕(epithumeo)指的是「很願意」(路廿二15)。由這二字可以看出,對「長老、監督」這職份的正面渴望是聖靈在基督徒心中的工作,是上帝的呼召,回應上帝的呼召而強烈地渴望把自己獻給主,是得這職份應有的動機。因此這職份性質之一:上帝的呼召以及人樂意的回應;這樣的人才配得這職份。
  
(2)這職份是照顧管理的職份

在新約監督意為視察、照顧,包括下列工作:

(a)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雅一27)

(b)牧養上帝的群羊(彼前五2;帖前五14)

(c)作群羊的榜樣(彼前五3;提前四12)

(d)保護群羊免受異端迷惑(徒廿29~31)5)教導真理(提前三2,五17)

(3)這職份是份沈重的工作
   
它是善工,卻是沈重的工作,必須花時間和代價好好預備自己。
   
(4)這職份是份值得作的工作
   
這職份是善工,不只好,且具吸引人,若善用這職份,則對教會、質量的增長大有好處。

2.傳道職份的資格
  
居於傳道職份的性質,保羅在提前三27提出,作為一個傳道人,要具備下列的資格:

(1)一般性的資格
 
傳道人一般性的資格是「無可指責」(提前三2)

無可指責,意指沒有被人抓到把柄的地方。作為教會領袖,從事牧養、照顧、教導、甚至執行紀律的人,一定要在個人的品德及成熟上,教會事奉經歷上,沒有任何可被人列舉而加以攻擊的地方。

(2)婚姻方面的資格
  
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是傳道人在婚姻方面的資格。(提前三2)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乃要求作監督的人,在婚姻生活上必須能夠在教會中起模範作用,包括:一夫一妻制、婚姻關係的忠實、聖潔;夫婦間能相敬相愛(弗五22~23)   

(3)品德方面的資格

a.節制
       
字意指完全禁酒,引申為頭腦清醒、有自制力,在加五23 節制,則指按上帝的旨意約束自己的慾望;在箴廿五28,則指以上帝的話語和聖靈的能力,導正他的心思意念,包括情緒、慾望。   

掃羅(撒上十三8~9) 在等候時缺乏節制,結果王位不長久;基哈西(王下五20~27) 在財物上缺乏節制,結果長大痲瘋;摩西(民廿2~12) 在委屈時缺乏節制,結果不能進迦南;烏西雅(代下廿六16) 在得意時缺乏節制,結果長大痲瘋;大衛(撒上廿四1~7) 面對報復有節制,結果成了合上帝心意的王;約瑟(創四十五3~8) 面對報復深能節制,成了上帝成全亞伯拉罕後裔應許的工具。

b.自守
    
健全的心智;保持心智(mind)安穩和健全;強調在自制中那份聰穎和富心思的素質,此字與〝失去節制和缺乏節制力量的意思相反〞,具有自守的人對情慾、意念有合宜的控制,對必須處理的事則處理得合時又適度,「節制」和「自守」在彼前四7一起出現,大概是同義詞。

c.端正
    
有規律且條理井然處理自己內在的情緒、意念、慾望,以及外在的教會事務,此字與混亂相反。
  
d.不因酒滋事
     
不沉溺於酒,因為會產生可怕的後果;挪亞(創九18~27)。羅得(創十九30~38)、暗嫩(撒下十三28~29)。作為一個監督,絕不能因酒而放縱自己,以致減弱他應有的儆醒,或玷污他的品德。

(4)領導能力的資格
    
a.善於教導
    
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使信徒知道在生活中實踐真理;又能堅守真理,以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所以善於教導(提前三2)包括四要素:

(a)對信徒:將真道用淺顯易懂且系統化的表達,使他們知道在生活中如何按真理行;

(b)對非信徒:教導他們認識耶穌;

(c)對爭論者:以純正的教訓令他心服口服;

(d)最有效的教導:身教,讓基督在他身上活出來。
  
b.好好管理自己的家 (提前三4~5)
     
「管理」指站在前面,引申為管理和引導,使他的家成為信徒的好榜樣,其中一個例子是「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另一譯法是,「端端莊莊的使兒女順服」,如此一來把「端莊」一字與父親連在一起,「端莊」(semnotes)用在男性身上,有「尊嚴」、「受尊重」、「嚴謹」和「聖潔」之意,表明對兒女不採急躁或粗暴的手段。在西三21,弗五4提到作父親的,不應惹兒女的氣,使他們失了志氣,並且有責任用主的教訓,去教養兒女。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上帝的教會?為什麼?因為:

(a)如果在家常激怒兒女,使他們失了志氣,他必以同樣的方法對待會眾。

(b)作為監督,要善於教導。他既不能以主的教訓教導好自己的兒女,又怎能教導信徒?

(c)教會是上帝的家,真理的柱石和根基(15),牧養教會的工作,在質和量上,都比管理自己的家複雜和困難,以弗所教會又有異端(18),因此牧養自己的家,是牧養教會的試金石。

(5)個性上的資格

a.樂於接待遠人
    
第一世紀多有出外旅行的客旅,受逼迫而出外的人,貧窮者、寡婦和孤兒,都是接待(提供食、住)的對象,樂意接待遠人一方面是愛心的見證,另方面則有利於佈道事工。
   
b.不打人
     
此字指的是容易發脾氣,容易反擊人;這種人對違反教規的人缺乏忍耐,也可能用粗暴的手段對付不服約束的人。

c.溫和
    
作監督的不可打人(不可言語誇大、出言恐嚇、壞脾氣),相反的,乃要溫和,即仁慈、體諒和忍耐。「體察制定法律者的原意,而不止看法律本身,看人的動機而不止看行為;看事件的過程而不止看結局,紀念人的好處,而不是他的惡;能忍受創傷;希望用言語,而不是用行動去解決一件事。」
  
d.不爭競
    
此字指的是不願意打鬥,其反面意義是:爭論不休(cf4)。不爭競的人不具攻擊型;不堅持自己的權柄,能克制自己的脾氣。

e.不貪財
    
不貪財就是不貪愛金錢。因為貪財必在牧養教會上分心(太六24;路十六13);貪財會離開真道(提前六6~10);貪財顯示倚靠不定的財物勝於倚靠上帝(提前六17);貪財表示失去知足的心(6)。初期教會常把捐款交到長老手中(cf.徒十一30);作監督的必須謹慎(林後八18~21)
   
(6)靈性資格(6)
  
 初入的不可當監督。初入教的指新近栽植的;一方面可指剛信主不久的,另方面則指靈命不成熟的。因此三6乃強調〝靈命成熟〞是作監督必要的條件,本節提出二個原因:

a.恐怕他「自高自大」,此字指充滿了濃煙或給濃煙罩住;即被成功衝昏頭而心高氣傲,自以為了不起。

b.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這句話有三種解釋:

(a)魔鬼因驕傲而背叛上帝,以致遭受上帝審判;凡自高自大者,必重蹈魔鬼的覆轍,而受上帝審判。

(b)升得太快以至自高自大,易給魔鬼批評和攻擊;此解合於三7落在魔鬼的網羅的意義。

(c)初入教者當監督,他不得體的行為成為說讒言者惡意攻擊的對象。

初入教者當監督,可能導致下列問題而受上帝審判:

第一,對真道一知半解,強解律法(7),淪為異端;破壞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第二,靈性不成熟,在牧養、維持紀律上難免不符合聖經要求。
  
(7)社會見證的資格 (7)
   
在教外有「好名聲」指的是良好的見證,在原文「好名聲」置於強調位置;故作監督的 人,必須在社會中,特別是與他常接觸的圈子裡,建立良好的聲望,受人尊敬。恐怕被人「毀謗」,此字帶有侮辱和使之羞恥之意,監督在外如果沒有崇高的道德行 為,沒有好名聲,很容易引起嚴厲的誹議;監督及教會都蒙羞受辱。  監督在教外沒有好名聲,容易落在魔鬼的網羅裡,「落」指物件下跌,象徵「沒入」。網羅 可作陷阱、圈套。路十一35以之捕捉雀鳥;羅十一9以此形容遭遇不測。「陷入網羅」指人被魔鬼或罪惡所困,魔鬼的網羅指魔鬼所佈下的陷阱,一個人若沒有好名聲,卻當監督,便是陷入魔鬼所佈的陷阱:他及教會將被教外人士嚴厲誹議,害了監督本人,也連累了教會。
 
3.結論

「聖潔」是舊約倫理的精髓(利十八~廿),而「聖潔」就是完整無缺,左右對稱,沒有瑕疵,因此舊約清楚規定祭司不可玷染污穢(利廿一1~15)、體有殘缺不可擔任祭司(利廿一1624),新約保羅也勸勉基督徒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羅十二1),以上傳道這職份的性質及承受這職份應具備的資格,正是傳道人成為「聖潔活祭」所應具備的倫理。

約翰的倫理教訓


  使徒約翰寫了新約廿七卷書中的五卷,其中啟示錄的主題是末世基督的得勝,較少直接觸及倫理問題,其他三卷書信和一卷福音書。

1.愛的新命令
  
約翰一書兩次定義「愛」的真諦。在約壹三16,約翰指出:「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在約壹四10又說:「上帝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兩次經文一致指出,耶穌基督成了肉身,代替罪人受死在十字架上,好除去上帝對罪的忿怒,並赦免我們的罪,這就是愛的真諦。這樣的愛具有三個特徵:

(1)動機聖潔:為罪人死,只有一個動機,就是把罪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

(2)捨己:主在上十字架前曾三次向聖父禱告,「倘若可行,求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的意思。」照著耶穌的意思,祂也不想受十字架的痛苦死亡,但聖父的旨義要祂上十字架受死,祂就把自己的意思放下,甘心遵照聖父的意思,這就是捨己。捨己是愛的特色。

(3)付最大的代價:主為受罪人,所付的代價是捨命流血。

  主為我們捨命,因此祂命令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壹三16)。具體言之,「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三17~18)。在言語和行為上,照著主「愛」的三大特徵彼此切實相愛
,這是祂給我們的新命令(約壹三23;約貳5~6;約十五12)。  

愛是一切倫理的核心(加五22~23;林前十三4~7);基督徒照著主的命令,彼此相愛,那就是倫理生活了。

2.結果子的生命

約翰福音十五章16節,主耶穌很清楚要門徒結果子,在十五章12節指出這果子就是愛。基督徒若能常心存主的話又遵守主的命令,如同枝子連結在葡萄樹上,基督的生命必流入他裡面,使他結出愛的果子來(參閱〝在基督裡〞這一節的說明)

3.上帝的旨意
  
在約翰四34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
」,在六38也說,「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可見主耶穌道成肉身,來到人世間的目的,就是要遵行天父的旨意。
   
但天父的旨意是什麼呢?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約十九23),祂說,「成了」(約十九30),可見釘死十字架完成了上帝差祂來世的旨意。換句話說,天父要基督道成肉身,遵行的旨意就是〝為世人的罪受死十字架上〞,祂〝除掉罪〞,這正是祂第一次顯現的目的(約壹三5)

  當主耶穌死裡復活與門徒相見時,對他們說:「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約廿21)。復活的主差遣門徒作什麼呢?祂接著說:「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廿22)。可見主差遣門徒的目的,就是出去傳揚赦罪的福音,好叫人因信罪得赦免,並且不再犯罪。

   「赦免人的罪」,並且希望罪得赦免的人「從此不要再犯罪」(約八11)正是天父差聖子來世的旨意,也是聖子差門徒進入世界的旨意,這旨意正是基督徒倫理生活的根基。

4.光與暗
  
約翰一書一5~6指出:「上帝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我們若說是與上帝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這二節經文告訴我們下列重要的倫理教訓。

   第一,上帝就是光(phos)。「光」字之前沒有定冠詞,表本質、性質;上帝的倫理本質是光,完全聖潔。約翰補充說:「在祂毫無黑暗」,這正是雅各強調,「上帝不能被惡試探,祂也不試探人」(雅一13)的主因。人會被惡試探,因為人裡面有黑暗、污穢的惡慾;人會試探人,理由也在此;但上帝是光,在祂毫無黑暗,連一點點惡念也沒有,因此上帝既不能被惡試探,也不試探人。

  第二,與上帝相交的人就不在黑暗裡行。「上帝是光」不只強調上帝倫理本質的完全聖潔,祂更是世人倫理生活的標準和原動力。

約翰福音八12耶穌就這樣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當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試探耶穌時,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約八7)。這句話如同一道光,射入這群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心中,使他們醒悟到「試探耶穌」也是罪,因此「他們從老到少一個一個都出去了」(約八9)。文士、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口中的話,打消了「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把柄」的意念,這是與上帝相交,就不在黑暗裡行的第一步。

可惜,他們卻沒有進一步認罪和更進一步的不再犯罪,這是那位原先被抓來的淫婦後來所經歷的。耶穌看到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裡呢?沒有定你的罪麼?」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八10~11)。主對這婦人的話有二個重點:1)祂不定人的罪,卻要赦免人的罪;2)罪得赦免的人,不要再犯罪。主的話就是光,聽見又明白祂話的人,就是與祂相交的人,這種人若照主的話去行,不只是遵行真理,也就不在黑暗裡了。  

因此約翰藉著「光與暗」的對比告訴我們:讀主的話、思想主的話,明白了又照著去行,那就是倫理生活。真理是倫理生活的光,實踐真理的就在光明中行,結出光明的果子(參考弗四9)

5.結論
  
約翰倫理教訓中,彼此相愛是主的命令;結果子的生命植根於「主的話常在這人裡面」(約十五7); 而要明白上帝「赦人罪、從此不要再犯罪」也是從上帝的話得來的;至於光與暗的對比,更突顯出主的話就是真理,就是光;因此約翰顯然有意提醒我們注意真理就 是倫理的光,若我們要過倫理生活,卻不明白上帝的話,就好像一個在夜路中行走的人沒有光一樣。熟讀聖經,思想並遵行,顯然是約翰倫理教訓的特色。

雅各的倫理教訓


  雅各倫理教訓最大的頁獻在於他告訴我們,能使人結出倫理果子的「信心」是經過試驗,卻能忍耐成功的信心。這樣的信心到底是怎樣的一種信心?為什麼這種信心能生發愛心呢?
 
  雅各書一章2~4節說:「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底下分三方面來說明這段經文的意義,以明白信心的真諦,好把握雅各倫理教訓的重點。
 
1.基督徒的信心要受百般的試煉
  
「百般」指的是「形形色色」或「各色各樣」。而「試煉」指的是外來的或內在的考驗,可見基督徒的信心所受的考驗,有時來自外在的環境,有時來自內心的衝突,形形色色,應有儘有。以雅各書二25喇合為例來說明。當她相信以色列的上帝是「上天下地的神」(書二11),上帝藉著躲藏到她家的二個以色列探子來考驗她的信心。當耶利哥王的部下對她說:「進了你家的人,要交出來。」這句威脅她生命的話,固然是來自外在環境的考驗,但也激起她到底要保守自己的生命或信靠上帝二者間內心的交戰。喇合的信心正受著外在內在的考驗。
 
2.信心試驗過程中的目的:生出忍耐
  
雅各書一3說,「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這句話對照第4節,「忍耐也當成功」,「成功」指的是達到試煉的最終目的,因此「信心經過試驗」是指信心通過一個階段又一個階段的考驗,每通過一個階段的考驗,上帝的恩典就幫助這個通過考驗的人,使他在面對各種壓力、各種疑問、各種困難下,仍然持守對上帝及上帝的話語堅信不移的耐力。
 
3.信心試驗完成時的目的:成全完備、毫無缺欠
  
生出耐力,並使這份耐力,每經過一個階段的考驗,就倍增一份,這是上帝對基督徒信心落在百般試煉過程中的目的;基督徒一旦忍耐成功,即忍耐到整個試驗完成,上帝將使通過試驗的人在品格上成全完備、毫無缺欠。
 
  「成全」指的是舊約的祭物「毫無瑕疵」;在此則喻指基督徒品格毫無瑕疵;「完備」則指舊約祭物左右對稱、頭尾齊全,在此則喻指基督徒在忍耐成功之後的品格是完整對稱的。
 
  約瑟通過「被哥哥出賣」這考驗後,他在品格上的表現正是「成全完備」最好的說明。創世記四十五5約 瑟對哥哥們說:「現在不要因為把我賣到這裡,自憂自恨,這是上帝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保全性命。」從這句話,我們看到約瑟不報復。如果報復,約瑟的品格 就有瑕疵,如同舊約的祭物身上有雜毛、或瞎眼、瘸腿一樣。這就算不上「成全」,但約瑟沒有報復,他的品格在「忍耐成功」後顯得沒有瑕疵。創四十五5 這 句話,約瑟不只不報復,約瑟更是饒恕他的哥哥、安慰他的哥哥。不報復是恒久忍耐,至於「饒恕」和「安慰」則是「又有恩慈」了。「忍耐」若缺少「恩慈」那就 不是完整對稱的品格。正如舊約祭物如果有左眼、沒有右眼,或者有左腳,缺了右腳,就不算是「完整」的祭物一樣,約瑟的品格,不只沒有瑕疵,更是平衡、對 稱。
 
  「毫無缺欠」指的是一點兒也沒有離開主題(本題),喻指:如果考驗者雖然通過了幾個階段的考驗,也生出了忍耐,但卻沒有忍耐到底,直到整個考驗完成,那麼,受試驗者的品格就離開了「成全完備」這個主題了。
 
  掃羅就是這樣,耶和華透過撒母耳命令他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撒上十五3),掃羅第一階段的考驗通過了,他用刀殺盡亞瑪力的眾民(十五8),卻憐惜亞瑪力王亞甲,也愛惜上好的牛、羊、牛犢、羊羔,並一切的美物,不肯滅絕(十五9),掃羅在這一階段的考驗失敗了,他雖然有忍耐,通過第一階段的考驗,卻沒有忍耐到底,他的品格偏離了上帝考驗基督徒的主題:「成全完備」,他不是一個毫無缺欠的人,以致上帝厭棄他作王(十五23),這是值得我們警惕的。
  
4.結論
  
從以上的說明,我們看到生發愛心的信心,是經過百般試煉卻能忍耐成功的信心,忍耐成功的關鍵在於平時「聽道又行道」(雅一19~27),在受試驗時,又禱告祈求智慧(雅一5~11),能分別是非,靠主得勝。這種忍耐成功的信心,是基督徒倫理的基礎,也是雅各倫理教訓中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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