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創二24;羅十二5;林前十二13;弗四25。
在基督的身體裡,所有的弟兄姊妹,部分種族、身分或者性別,彼此互為肢體(參羅十二5;林前十二13;弗四25)。
而夫妻不但在主裡是弟兄姊妹,在婚姻中更是成為一體的骨肉(參創二24),是在基督裡互為肢體最徹底的表達。因此以下這些肢體的相互關係理當優先落實在夫妻關係裡︰
* 彼此洗腳(參約十三14);
* 彼此相愛(參約十三34);
* 彼此親熱、彼此推讓(參羅十二10);
* 彼此同心(參羅十二16);
* 彼此接納(參林前十二25);
* 互相服侍(參加五13);
* 互挑重擔(參加六2);
* 以恩慈和憐憫彼此相待(參弗四32);
* 彼此包容(參弗四2;西三13);
* 彼此饒恕(參弗四32);
* 彼此和睦(參帖前五13;羅十二18;西三15);
* 彼此代禱(參提前二1);
* 彼此順服(參彼前五5;弗五21);
* 彼此傾聽(參雅一19)。
除了這些以外,夫妻更要︰
* 彼此愛慕(參歌一8-二3,四1-5,五10-16,六4-9,七1-6);
* 彼此相屬(參林前七4、5);
* 彼此取悅(參林前七33、34;羅十五1-2);
* 彼此委身(參歌二16,六3)。
一個急驚風的姊妹嫁給了一個慢郎中的弟兄之後,基於“彼此接納”的原則,可能是姊妹逐漸變慢一點而弟兄變快一點,兩人雖不近亦不遠矣。也有可能姊妹在這一方面就認了,完全接納說話做事都慢三拍的弟兄,但是弟兄卻在其他方面遷就姊妹,接受她對休閑或與姻親來往的期盼。
* 彼此洗腳(參約十三14);
* 彼此相愛(參約十三34);
* 彼此親熱、彼此推讓(參羅十二10);
* 彼此同心(參羅十二16);
* 彼此接納(參林前十二25);
* 互相服侍(參加五13);
* 互挑重擔(參加六2);
* 以恩慈和憐憫彼此相待(參弗四32);
* 彼此包容(參弗四2;西三13);
* 彼此饒恕(參弗四32);
* 彼此和睦(參帖前五13;羅十二18;西三15);
* 彼此代禱(參提前二1);
* 彼此順服(參彼前五5;弗五21);
* 彼此傾聽(參雅一19)。
除了這些以外,夫妻更要︰
* 彼此愛慕(參歌一8-二3,四1-5,五10-16,六4-9,七1-6);
* 彼此相屬(參林前七4、5);
* 彼此取悅(參林前七33、34;羅十五1-2);
* 彼此委身(參歌二16,六3)。
一個急驚風的姊妹嫁給了一個慢郎中的弟兄之後,基於“彼此接納”的原則,可能是姊妹逐漸變慢一點而弟兄變快一點,兩人雖不近亦不遠矣。也有可能姊妹在這一方面就認了,完全接納說話做事都慢三拍的弟兄,但是弟兄卻在其他方面遷就姊妹,接受她對休閑或與姻親來往的期盼。
一個喜歡運動流汗的丈夫娶了一個只喜歡散步的妻子後,基於“彼此取悅”的原則,養成清早或傍晚陪妻子散步的習慣,但仍找機會自己出去做較激烈的運動。
一個對做愛要看心情、憑感覺的妻子嫁給一個希望每個星期六晚上都固定同房的丈夫,雖然沒有辦法如此機械地滿足丈夫的需要,但基於“身子彼此相屬的原則”,幾經商討與調整後,不乏在星期六晚上預備自己的身心或在其他時機主動向丈夫發出愛的邀請。
一個工作與侍奉兩忙的丈夫,在聽到妻子被忽略或負擔太沉重的埋怨後,本著“彼此同心”的原則,雖然滿腹“為誰辛苦為誰忙”的委屈,仍願意盡早調整自己工作與侍奉的腳步。
一個成長於看重節氣、禮尚往來的家庭的妻子,在接受丈夫不是不愛自己而是過去沒有這樣榜樣的解釋之後,基於“彼此包容”的原則,居然養成平常只要有機會就送妻子禮物的習慣。
這一切就好比是一個生來就習慣左手的人,出於父母的要求或自己的選擇,慢慢練習優勢。雖然過程可能漫長而且不容易,卻逐漸習慣成自然。平時還是用左手,但是必要的時候,右手仍能運用自如。
顯然,在日常家庭生活中,夫妻的角色實在需要藉著溝通達成分工的共識,包括賺錢養家、養育教管、料理家務、記賬理財、休閑娛樂以及各種大小事情的決定與 執行等。因著原生家庭背景、社會習俗、家庭生活階段、身體狀況、工作職責與個人才幹等因素,這些角色的分配也會有所不同。然而以上所述肢體“互相”與“彼此”的原則,讓我們可以超越傳統僵化的角色,不執著於自己的習慣,不以自我為中心,不堅持己見。畢竟在夫妻之間,老是單方面的忍讓、遷就與付出,或長期的口服而心不服,絕對不是上策。
顯然,在日常家庭生活中,夫妻的角色實在需要藉著溝通達成分工的共識,包括賺錢養家、養育教管、料理家務、記賬理財、休閑娛樂以及各種大小事情的決定與 執行等。因著原生家庭背景、社會習俗、家庭生活階段、身體狀況、工作職責與個人才幹等因素,這些角色的分配也會有所不同。然而以上所述肢體“互相”與“彼此”的原則,讓我們可以超越傳統僵化的角色,不執著於自己的習慣,不以自我為中心,不堅持己見。畢竟在夫妻之間,老是單方面的忍讓、遷就與付出,或長期的口服而心不服,絕對不是上策。
“在基督裡互為肢體”的原則帶給夫妻關係極大的彈性。基督徒夫婦無論如何扮演他們各自的角色,都應當不違背上述這些肢體關係的原則。有了這些根基,我們可再進一步思想聖經對夫妻角色的明確教導如何落實在當前的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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