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4日 星期四
基督徒婚姻觀——教養子女的四大類型
根據這四個教養子女的重點,一般的父母親教養子女的方法可分為縱容型、忽略型、獨裁型和權威型四大類。以下將從聖經和一些的生活實例,來說明這些類型形成的原因及其可能的結果。
一、縱容型︰低約束、高溝通、低要求、高顧惜
聖經裡面提到祭司以利有兩個兒子,不但搶奪百姓的祭物,還和在會幕前伺候的婦人苟合行淫,以利不是不知道,也不是沒有講。但他卻尊重兒子到一個地步,甚至過於耶和華。所以兒子把他的話當成“耳邊風”一般,還是我行我素。這是一個縱容型的典型例子(參撒上二至四章)。
縱容型父母的教養觀是對子女的要求很低,讓子女有極高的自主權,甚至到予取予求的地步,要多少錢就給多少錢,愛去哪裡就去哪裡,孩子整天盯著電視機,父 母親頂多講兩句,捨不得罵,更不用說嚴格執行了。若父母婚姻不和諧、家境很富有、排行為家中獨生子女或老么的,較可能有這一類的教養方式。這類的孩子從小 就有自己決定一件事要怎麼做的能力,同時有一種強烈抗拒被人束縛的傾向。造成他們成長之後在性格上既獨立卻又容易舉棋不定的矛盾。脾氣較差,不妥協、不合 群、不負責。以致於成長的過程中有許多挫敗感,對自己的信心不夠大。在擇偶時,傾向於選擇能幹型的對象來照顧自己,但婚後則很容易因著受不了配偶的束縛而 產生種種的抗拒。
二、忽略型︰低約束、低溝通、低要求、低顧惜
大衛對子女的管教介乎縱容型於忽略之間。他對長子暗嫩強暴女兒他瑪這件事情除了生悶氣以外,一句話也沒有吭(參撒下十三1-21)。過了兩年,押沙龍設計殺死暗嫩(參撒下十三23-33),流亡國外三年以後回國(參撒下十三37、38),居然等了兩年之久仍見不到大衛一面(參撒下十四28)。大衛有這些孩子就好像沒有這些孩子一樣,屬於忽略型的表現。
家庭子女眾多、子女排行中間、家庭經濟不好、雙親受教育程度低、忙於事業、父母都上班的“鑰匙兒”(因父母上班而獨留在家的孩子),以及單親家庭等都可能傾向忽略型的教養方式。在這一類家庭長大的孩子,對自己很沒有把握,與人之間的距離不是太近就是太遠。做事情不是太獨立就是太依賴。不太能掌握中庸之道。
有的長久被忽略,以致不喜歡受人太大的注意,也不喜歡和別人競爭,有時甚至變得有點孤僻。在人群當中,往往是不發一言,沒有主見。常下不了決定,也不喜歡太表現自己。很怕得罪人,惹別人生氣,所以講話特別謹慎,也較循規蹈矩。
有的變得較依賴性,對周遭事情漠不關心,對自己信心不足,少抒發自己的意見。希望別人直接告訴他該做什麼,而缺少自己思考問題的習慣,因此容易受獨裁式的領袖、團體或激進派所影響。
三、獨裁型︰高約束、低溝通、高要求、低顧惜
聖經對約拿單的描寫是相當正面的,沒提到任何的缺點。但他的父親掃羅卻是嫉妒、不講理、無賴、霸道、口出惡言,是個典型的獨裁型父親。這對父子的關係也證實歹竹可以出好筍。父母的好壞並不能完全決定子女的未來(參撒上十八至二十章)。
“獨裁型”是 相當傳統而高壓的教養方式,也是許多華人青少年對父母的感受。這一類的父母容易用強迫或體罰方式來控制子女行為,而不太向子女解釋理由,也很少讓子女感受 到父母的關愛。在這種方式下教養出來的孩子,可能很柔順、尊重權威,但缺乏獨立性以及溫暖、敞開、親密的經歷。也可能心中充滿了反叛,在團體中間很容易唱 反調,為反對而反對。有的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因著父母從不允許他看電視、看小說漫畫,不准到外面旅行,心中那種慾望可能越強烈,一有機會就專門做這些事 情。
由於父母的要求太嚴格,這類的孩子可能變成完美主義者,對己對人的要求都高,對於自己很在意的事或物,只要有一點瑕疵,毫不考慮就修改甚至重做,因而常 會有挫折感。有的在表面上可能很順從父母,心中卻滿了怨恨,用傷害自己的方法來報復父母,或表達在其他人際關係上;有的變得沒有自信、不善表達,容易服從 獨裁者的強勢領導,想像力不豐富,沒有意見,也沒有創造力。有的想早早脫離父母的掌心,或選擇就讀很遠的學校,或早早就草率地結婚,以致從一個火坑跳入另 一個火坑。
四、權威型︰高約束、高溝通、高要求、高顧惜
保羅在《以弗所書》第六章所強調的教養子女模式屬於這一類,最有助於成全子女。它強調子女在合理的限制內發展自主能力;用(雙向)講理的方式來引導子女的行為,並且態度堅決,使子女有所依循。
在保羅的書信中(參帖前二7-12;林前四14-五8),我們看到一個權威型的好榜樣。他待初代教會的信徒,如同自己親愛的孩子。他對哥林多教會有高的約束——威脅要帶著刑杖到他們那裡去(參林前四21),而且要他們把行淫的人趕出去、交給撒但(參林前五2、5);他與眾教會有許多的溝通,常有書信往來——不但知道眾教會的情況,也常寫信勸勉、安慰、囑咐(參帖前二11)、警戒他們(參林前四14)。他對信徒有高的期許——行事為人當對得起那召你們進他國得他榮耀的上帝(參帖前二12);他更對他們的身心靈有極高的顧惜——存心溫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疼愛他們,願意為他們捨命(參帖前二7、8)。
權威型的父母,有的注重靈命品德,有的注重學業,有的兩者並重。有些嚴父慈母互相配合,有些輪流唱黑臉和白臉,只要能同心,且不極端,果效都很好,他們 的孩子常常心存感恩,且願意長大離開家庭後,仍以父母為榜樣。這樣的孩子在孩子的生活作息、做功課、學才藝、買玩具、看電視、選科係、交朋友的事上,按著 孩子的年齡而有所調整。在孩子六歲前,父母單向的告訴孩子該做什麼,高度地控制,給予清楚的方向和密切的督導。當子女年齡介於七至十二歲之間時,父母轉成 雙向地教導孩子、示範該做什麼,與孩子有所討論、講道理,甚至直接參與子女的活動,支持仍高,控制逐漸減低。等到孩子到了青少年期以後,父母授權給孩子, 孩子有高度的獨立與自主,甚至可反過來成全父母。
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孩子, 能獨立思考,能真誠與人溝通,尊重他人意見;為人處事懂得拿捏,有分寸,不會為所欲為,可兼顧自己和別人的感受;性格樂觀,有主見,有自信,但不鑽牛角尖。
* 結 語
我們的孩子所處的環境,可以用危(險)機(會)重 重來形容。要讓孩子在身心靈各方面都可以長大成熟、健康、愛主,談何容易。然而現代研究教養子女的結果印證,《以弗所書》第六章四節乃是教養子女的要訣。 求主幫助我們每一位父母溝通而不惹子女的氣、教訓而對子女行為有約束、督責而對子女的行為有要求、養育而對子女的身心有顧惜,以至他們可以像主耶穌一樣, 在智慧、身量、人和上帝喜愛的心一起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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