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4日 星期四

男女關係與上帝形像

從創世記一章廿六至廿八節短短三節經文中四次提到上帝按其形像或樣式造人,可見上帝的形像就是人本質的焦點,是其獨特身份的來源。但上帝的形像到底是什麼意思?一般改革宗神學家按新約復原形像去解釋,那就包括了真知識,仁義和聖潔 (歌三10;弗四24)。但創世記九章六節印証已失去品德質素的墮落人,仍因上帝的形像尚存而保留其生命崇高的價值,可見上帝的形像是世人現今仍擁有的特質。

    克萊安 (Meredith G. Kline) 因從聖經發現「上帝的形像」與「上帝的兒子」之雙胞觀念 (創五章1-3及路三38),故認為父子關係就是明白神人關係的類推。

    含彌頓 (Victor P. Hamilton) 也因古米索波大米社會稱君王或宮侯貴族為上帝的形像而認為那是一個皇族術語。換句話說,人按上帝形像被造,就有與生俱來作上帝兒女的皇族身份與地位。

    男女既同按上帝形像被造,他們在上帝眼中必然有同樣的尊貴與榮耀。有些人卻基於女人是男人「幫助者」而堅持男上女下為天意。但按詞字研究,創世記二章之「骨肉」與「幫助者」在詞意上平行:前者除字面解釋外還有「至近親人」之意味 (士九2,撒下十九12) 及 彼此支持互助的義務;後者指軍事上的戰友同盟,且大多數用來描述耶和華以色列的幫助者。所以二詞都表明了男女之間同盟互助的恩惠關係。此外,「配合他」是 與他面對面之意,而那人稱她為「女人」,意即女人既出自己身,同稱一名字是最恰當不過的,因而認定女人為自己的最佳配偶。本章最後的宣告「人要離開父母, 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更表明了上帝所命定的婚姻關係比一切人際關係來得親密。所以本章的總意就是引証男女同等合一、佳偶同盟的親密關係。

    按上帝形像被造不但奠定了男女同等豐榮的身份,也同時賦予他們同等豐榮的使命,因為上帝在聲明按其形像造男造女後,隨即宣告讓他們管理眾生與全地 (創一26-28)。由於其他萬物同樣有繁殖、增多、充滿全地的福份 (創一22),惟有按上帝形像被造的人才有管理的特權與使命,所以好比上帝的形像,管理是一個形容皇族的術語。這祝福與使命既同時賦予男女,女人與男人顯然有 共同管理的能力與責任。

    總括來說,男女既同有上帝的形像,就當彼此尊重、互相肯定;既同出自一体,就當彼此相愛、同盟合一;既同受托使命,就當彼此幫助、同領同導。這樣才能彰顯出上帝形像的榮耀,滿足父神對男對女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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