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將聖經故事中所要教導的與真理信息,穿插在整個故事當中。在故事講述完畢之前,所有要教導的真理,都已經在自然而然的狀況下呈現給兒童。許多教師犯 了一個錯誤,就是在故事講述完之後,才做真理的教導;這種方式,會使孩子忽略最重要的真理教導,因為他們認為精彩的故事已經講完,最後的“說教”部分,不需要再注意聽。然而這部分卻是最重要的!我們若在講述故事中,適時的教導真理;也就是說,一面講故事,一面穿插真理,這樣可讓孩子們一面聽故事,真理同時也進入他們的心中,達到我們所預期的果效。
2.要加哪些插曲在故事當中?
每次的聖經故事中,有幾樣真理是必須教導的︰
(1)神性︰我們的上帝是怎樣的一位上帝?是聖潔的、公義的、恩典的、信實的、慈愛的、饒恕人的、看顧人的、聽禱告的、全能的、全知的、無所不在的……。依據每一個聖經故事的主題內容,在每次的課程中,至少要讓小朋友學習到一種神性。
(2)人的問題(人的罪)︰自從罪入了世界以後,人就有了罪性(羅三23)。當我們講述聖經故事時,藉著故事中的人物,將人的問題(罪)指出來,使孩子們被聖靈光照,看見自己的罪與軟弱。這些罪包括︰說謊、偷竊、貪心、不順服、不饒恕人、說髒話、欺騙、打架、嫉妒、不負責任、拒絕上帝的救恩……等。
(3)解決之道(救恩)︰當孩子被聖靈光照並知罪後,我們要帶給他們“救恩的信息”,也就是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贖恩典。我們要讓孩子們曉得,雖然我們有罪,然而上帝愛我們,賜下獨生子耶穌,為你我的罪釘在十字架上;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的寶血能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9)。要使我們成為的兒女(約一12)。曾有人問道︰“每次的故事都需要講這些嗎?舊約的故事能穿插救恩嗎?”答案是肯定的。
(4) 呼召︰若班上有尚未得救、接受耶穌為救主的小朋友,藉著呼召給他們舉手決志的機會。千萬不要失去每一個能讓小朋友接受耶穌的機會。當然,若小朋友已經接受 過耶穌,就不需要讓他們一再地舉手決志,要教導他們明白,當他們舉手親自接受耶穌作他個人的救主後,聖靈便住在他的心裡,永遠不會離開(來十三5下)。教師要對已得救的孩子提出挑戰,鼓勵他們,過一個正常的基督徒生活,每天讀經、禱告、按時上主日學、為主作見證。
總括而言,故事結束時的呼召應是分為兩方面的,一是針對未信主的孩子作決志的呼召,另一個則是針對已信主的小朋友提出挑戰,是否願意在上帝前立下心志,如︰饒恕人並向人道歉、在本週內至少向一個人作見證、幫忙做家事、常說讚美的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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