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故事和童話或傳奇故事是不同的,聖經故事有底下之特性:
1.聖經故事是真實的。
一般人記載偉人的事蹟,多半是歌功頌德,將不好的一面隱藏起來。聖經所記載的事蹟卻是實實在在的,絲毫不隱瞞人的光明面與黑暗面。例如,聖經對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的記載,並沒有將他犯的四次錯誤避而不言(參創世記十二10-20,十三1-4,十六及廿章)。又如上帝稱為合心意的大衛王,聖經也清清楚楚將他所犯的奸淫罪記載下來。
2.聖經是上帝的話,不是人編造的。
2.聖經是上帝的話,不是人編造的。
小朋友喜歡聽的童話故事大多是人編造的,是出自人的創意。聖經是上帝的話,是上帝所默示的,它帶有能力、權柄、啟示、盼望、生命與平安。
3.是精彩動人的。
3.是精彩動人的。
聖經故事充滿了趣味性、神蹟奇事、美麗的故事、戰爭、英雄、美人、家庭、夫妻、國王與平民、預言、詩歌……。
所以,我們講聖經故事要注意這些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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