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

保羅之家庭倫理教訓


(1)基督徒夫婦的關係
   
保羅在弗五22~33和西三18~19指出基督徒夫婦關係的關鍵在於:妻子順服自己的丈夫,丈夫要愛自己的妻子。   

妻子「順服」自己的丈夫,「順服」指的是什麼呢?在弗五22~24有如下的說明:「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教服順服主,那是因為主是教會的救主,為教會捨己;主又是教會的頭,教會是主的身體,身體在頭的主導和聯絡下漸漸長大成熟(弗四15~16),所以主一方面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另一方面則照顧教會,付出心力使教會成長;在這前提下,教會對主的「順服」應該是一種甘心、自願、喜樂、感恩的回應,這正是妻子「順服」丈夫的真諦。

丈夫對妻子的愛,保羅在弗五25指出,這是「捨己」的愛,「捨己」就是把自己的意思降服在上帝的旨意之下,因此「捨己」的愛是一種付代價的自我犧牲;此外在弗五28~29保羅指出丈夫「愛」妻子要像愛自己的身子,「保養顧惜」自己的身子般地愛妻子,這強調在日常生活裡對妻子的保護和照顧。妻子對丈夫的「順服」,是自我犧牲、心甘情願的愛;丈夫對妻子的「愛」也是自我犧牲、心甘情願的愛,這種愛是夫婦恒久且成長婚姻關係的基礎。

(2)基督徒父母子女的關係
   
保羅在弗六1~3指出基督徒子女對父母要「聽從」和「孝敬」,我們在第一章五經的倫理教訓,對第五誡的討論中曾詳加說明。

至於弗六4保羅則提醒作父母的:第一,不要惹兒女的氣; 第二,要照著主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不要惹兒女的氣」指的是父母要避免在言語、態度、口氣、行為上激起兒女的反感,以致兒女有自暴自棄或承受過分壓力 的負面作用。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則指父母在養育兒女的過程中,要有主的溫柔和忍耐,並以主的話來改正他們的錯誤。兒女學習在主裡存著感恩、喜樂 的心聽從父母、孝敬父母;父母則學習在主裡存心溫柔、忍耐的養育兒女,彼此之間必建立起愛的關係。

(3)基督徒主僕的關係
   
第一世紀仍有奴隸制度,因此類似腓利門和阿尼西母這種主僕的關係仍屬家庭倫理的關係;今日則屬雇主與雇工之間的倫理關係。保羅根據弗六5~8指出基督徒僕人工作應有的心態。第一,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因為這是假冒為善,為主所斥責;第二,要從心裡遵行上帝的旨意:以誠實的心聽從肉身主人的吩咐,忠心負責,就好像聽從基督一般;第三,要甘心事奉:以愛和感恩的心來工作。  

至於主人對待僕人,保羅在弗六9指出「也是一理」,意指主人希望僕人如何待他,他也必須如何待僕人(馬太七12);第二,保羅指出,主人不可威嚇僕人,因為威嚇不能使僕人從心裡甘心誠實事奉,反促使僕人只作表面工夫。    

可見主僕的關係仍然以愛為基礎,在此基礎上,僕人才能有正確的事奉心態,主人也才能有正確對待僕人的心態。

(4)結論

根據以上夫婦、父子、主僕這三種家庭關係的討論,此種關係可用二個字來歸納:一是權 柄;一是順服。妻子、兒女、僕人要〝順服〞他們的丈夫、父母和主人。但〝權柄〞不等於〝暴行〞,而是提醒有權柄的人記住他們的責任和對方的權利;〝順服〞 也不等於〝差人一等〞,而是甘心情願的聽從。因此權柄和順服都是「自我犧牲的愛」所結出來的果子,這正是保羅家庭倫理觀的精髓。

保羅之個人倫理教訓

  
保羅認為,一個人重生受洗之後,應該馬上開始和未信主之前完全不同的倫理生活,以作為他重生的證據。在加拉太書三27他指出:「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披戴基督」,反映出保羅對個人倫理的觀點。本段將根據下列與「披戴基督」有關的經文來說明其含義。
    
(1)加拉太書三27
      
根據上文(加三26):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上帝的兒子;又根據下文(加三29)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可以了解「披戴基督」和「信耶穌成為上帝兒女的人」有關,和「屬乎基督承受產業的人」也有關;換句話說,這二種人都應當「披戴基督」。

(2)羅馬書十三14
      
保羅在羅十三14吩咐信徒要「披戴基督」,不要「放縱私慾」。由上文(羅十三12~13)來看,「披戴基督」消極方面指脫去暗昧的行為:包括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不可放縱私慾;積極方面則要帶上光明的兵器,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

(3)以弗所書四22~24
      
雖然這段經文沒有出現「披戴基督」這四個字,卻出現如羅十三12「脫去」(弗四22)和「帶上」(弗四24譯為穿上)這對字眼,因此可由「脫去」和「穿上」來了解「披戴基督」的含義。
      
a.由「脫去」來看披戴基督消極方面的意義
        
披戴基督,在消極方面要「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弗四22),這「舊人」指的是什麼呢?根據上文,即弗四1719指的是「虛妄」「昏昧」的心地和「剛硬」的心;由下文來看,則指「謊言」、「含怒」、「給魔鬼留地步」、「偷竊」、「污穢言語」、「叫聖靈擔憂」、「惡毒」等等邪惡的行為(弗四25~32)

(a)脫去虛妄昏昧的心地和剛硬的心
          
「心地」(mind)指的是一個人理解、判斷,以及作決定的能力(弗四17~18;腓一10;羅二18);當一個人的心地「虛妄」,是指他不但沒有正確的理解力,也喪失了分別是非和道德判斷的能力;「昏昧」則指一片黑暗,人的判斷力黑白不分。路加福音十五章的小兒子「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貲財」(路十五13)的時候,他的心地正是「虛妄」「昏昧啊!當大兒子生氣不肯進屋裡去分享小兒子死而復活的喜樂(路十五28),他的心地也是一樣的「虛妄」與「昏昧」。       

人的心地之所以會虛妄昏昧,那是因為「與上帝所賜的生命斷絕」(弗四18)。上帝的生命是人的光(約一4),沒有上帝的生命,我們裡頭分別是非的能力就愚妄昏昧了。在與上帝生命斷絕的情況下,作為生命中心的「心」(路廿一34;徒十四17;雅五5)就剛硬(弗四18;羅二5),不只不能接受真理,更是抗拒真理,充滿著種種可恥的私慾(羅一24),從這樣敗壞的心就發出種種惡念(太十五19;可七21~22)。「披戴基督」消極方面第一層含義就是要脫去虛妄昏昧的心地和剛硬的心。
     
(b)脫去種種污穢的行為
     
一個人的心剛硬,心地虛妄昏昧,則必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弗四19),在以弗所書四25~4保羅就列出八項代表性的污穢行為:謊言、怒氣、偷竊、穢言、惡毒、淫亂、貪婪、妄語,脫去這種種污穢的行為,是「披戴基督」消極方面第二層的含義。

b.由「穿上」來看披戴基督積極方面的意義
    
披戴基督,在積極方面乃是「穿上」「新人」(弗四24)。由以弗所書四23~24來看,這「新人」指的是更新的心地和新心;由以弗所書四25~4來看,「新人」也包括由新心所生發出來的種種好行為,比如:誠實、節制、工作、造就人的話、寬恕、愛心等。

(a)穿上更新的心地和新心
     
更新的「心」指的是當一個人領受基督福音真理之後(弗四20~21),聖靈就進入這人裡面,將他「剛硬」的心更新為「肉心」(以西結書卅六26~27);把上帝的心意啟示給他,當這人的肉心接受聖靈所啟示的上帝的旨意,這人在「知識」上就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三10);當這人對上帝的旨意,因著聖靈賜他渴慕和力量去遵行時,這人在行為上漸漸的流靈出上帝的「公義」和「聖潔」(弗四24)。        

當聖靈更新一個人的心,由剛硬的石心改變成柔軟的肉心,這人的「心地」也同時被聖靈所更新,由虛妄昏昧更新為能分別是非,且在道德和人生價值觀上作正確的分辨和抉擇。撒該接待耶穌以後,心由剛硬的心(對窮人照樣訛詐)更新為肉心(救濟窮人),心地由虛妄昏昧(視金錢和地位為人生意義和目的)更新為能分別是非(視人格道德勝過金錢地位,因此去賠償)      

穿上更新的心地和新心,這是披戴基督在積極方面第一層的含義。
    
(b)穿上公義聖潔的行為
     
在以弗所書四17~19及四25~4,我們看到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在以弗所書四23~24及四25~4,我們又看到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參考馬太十二35)。從新心和更新的心地所發出的善行包括誠實、饒恕、愛心、良善、公義等等,穿上這等公義聖潔的行為,正是「披戴基督」積極方面第二層的含義。

c.小結
    
從以上的討論,我們可以看見保羅對個人倫理的看法是:一個重生的人,他的心和心地既然更新了,他就必須活出與所蒙的救恩相稱的好行為;這種好行為正是他重生的證據。

主耶穌的倫理教訓

 
    根 據登山寶訓來看主耶穌的倫理教訓,顯然祂並沒有為基督徒制定一套倫理規則,祂所提供的是一套與世俗思想截然不同的價值觀和人生觀。祂一方面吩咐我們不要效 法這個世界,不管是外表敬虔動機不純的法利賽人或不敬畏上帝的異教徒,祂另一方面要求我們效法天父,遵行祂的旨意。茲將這種雙重的要求摘要如下:
    第一,祂要求我們作世上的鹽、世上的光;亦即要求我們從道德腐敗、黑暗的世俗生活中分別為聖。
 
    第二,祂要求我們的義要勝過文士、法利賽人那種只重律法條文的義,我們的義不只行為正直,連動機、意念也必須聖潔、沒有瑕疵。
 
    第三,祂要求我們的敬虔要真誠,不可像法利賽人假冒為善。
 
    第四,祂要求我們要把財寶積在天上,不要像世俗人把財寶積在地上。
 
    第五,祂要求我們把心放在上帝的國和上帝的義上,不要像世俗人把心放在「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上。
 
    第六,祂要求我們先糾正自己,然後才能用愛心說誠實話來幫助別人,務要從批評論斷中分別出來。
 
    第七,祂要求我們的愛心必須具有分別是非的能力,這樣才能以金科玉律待眾人的時候,又能防備披著羊皮的狼。
 
    第八,祂要求我們口裡承認必須加上行動順服,祂要求我們聆聽祂的教訓並加上順服遵行,務必從口裡承認和頭腦認識卻沒有行為的那群人中分別出來。
 
    拒絕世俗,效法天父,這是主耶穌倫理教訓的精髓。

基督徒的生活—“與上帝”和 ”與人”關係網務必正確(太七1~29)

  
基督徒的品格必須在他與上帝的關係(7~1121~27);與其他基督徒的關係(1~513~14);以及與他人的關係(615~20)上表達出來。分述如下:

(1)基督徒與上帝的關係(太七7~1121~27)

a.父與子的關係:親密恒久(太七7~11)
       
本段藉著基督徒向上帝的禱告來告訴我們:基督徒與上帝的關係,就是父親與兒女的關係,並且這關係是個親密且恒久的關係。        

主耶穌在第九節說:「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這句話強調基督徒在禱告的時候,要抓住一個原則:上帝是父親,我是祂的兒子。這種父子關係是我們認罪悔改接受祂作救主的時候建立起來的(約一11~12)     

在第十一節主耶穌指出:「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祂的人麼?」這對比指出上帝不只是位父親,更是一位永不會犯錯的父親。地上的父親有時以為給孩子的是好東西,但事後卻發現是有害的,但天父永不會犯錯。   

既然上帝是父親,又是不會犯錯的父親,基督徒自當來向這位父親「祈求」、「尋找」、「叩門」。這三個動詞強調的是恆心與耐心。路加福音十一8「情詞迫切」的直求;十八5 窮寡婦對不義的官「煩擾」「纏磨」,都說出了禱告必須恒久忍耐。這種恒心禱告、不斷禱告,也說明了天父與基督徒這種父子關係的特性:親密且恒久的關係。

b.父與子的關係:聽而遵行(太七21~27)
       
馬太七21~23指出口裡對主的認信,必須伴以內心實際的順服。若我們口裡稱呼耶穌為「主啊,主啊」,但卻不順服祂的旨意,主的反應是:「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因為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馬太七24~27則指出,即使我們留心傾聽、研讀、默想,甚至背誦主的話,卻不去遵行,那就好像把房子蓋在沙土上,審判日子的風暴必使它倒塌。因此要維持父子親密的關係,我們對主的話,必須聽而遵行。
   
c.小結
       
根據以上的說明,我們看出若要與父上帝維持親密恒久的父子關係,我們絕不能用口頭的宣認代替順服的行動,也絕不能用耳朵聆聽代替切實遵從;換言之,我們對天父的旨意和基督的教訓必須徹底的順服。

(2)基督徒與弟兄的關係 (1~513~14)
     
a.不要論斷(太七1~2)
       
「不要論斷」不是要我們對錯誤視若無睹,也不是要我們拒絕分辨真理與錯誤、良善與邪惡。在太七15~16主吩咐我們要防備假先知,顯然我們具備分辨和判斷的能力。       

「論斷」指的乃是一種「自以為是」的心態。「自以為是」使一個人總覺得自己是對的,別人是錯的;自以為 是使人變得受挑剔,不是對人作出評價,而是作出苛刻的審判;自以為是使他愛在別人身上找錯處,在別人的錯誤和瑕疵中作出過分苛刻的審判,以得到惡意和邪毒 的滿足。這種人實在侵犯了上帝的審判權(林前四4~5)       

「不要論斷」乃是要基督徒心地仁慈。他能分辨事情,也能運用判斷,他能細聽、細看是否有合理的解釋,若有原因的話,再看看有沒有緩和的方法,可使事情合理解決。

b.不要假冒為善 (3~5)
       
在太七3~4我們看見一幅圖畫:有人想把朋友眼中的刺拔去,但他卻被自己眼內一條大木柱完全遮住了視線。這幅圖揭露我們對人的虛偽:挑剔別人的小過失,來貶低別人藉以抬高自己,可是卻沒有對付自己更嚴重的錯誤。這種情形正如路十八11~12那位法利賽人誇大自己的優點和稅吏的缺點一樣,十足的假冒為善。      主耶穌為了更正我們虛偽的弊病,在太七5吩 咐我們:「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刺畢竟會使弟兄眼睛痛楚,我們有責任幫他除去;但大前提是我們必須先去掉自己 眼中的樑木,換句話說,主要我們在糾正別人之前,先糾正自己。只有自己在主前求主鑒察我的心思,試煉我的意念,若有惡行就立刻謙卑悔改,這樣才能謙卑、瞭 解別人,有同情、體諒、仁慈的心,惟有如此,我們才可以對人「用愛心說誠實話」,達到真正幫助別人的目的。

c.同奔天路 (太七13~14)
       
馬太七13~14描繪二條路、二個門,和通往二個不同的目的地。主希望基督 徒攜手相扶持,同進窄門,同奔窄路。基督徒要走的路是窄路。它之所以窄,因為真理和良善限制了基督徒的心思意念與行為;門是窄的,因為基督徒必須將真理付 諸實踐;進窄門也表示我們必須扔下我們的罪、自義、偽善、驕傲。但窄路與窄門卻引向永生。為了永生,基督徒弟兄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彼此扶持,同進窄 門,同奔窄路。

d.小結
       
綜合以上的說明,基督徒彼此間的關係,在消極方面,切忌彼此論斷和假冒為善;在積極方面則要彼此相愛,用愛心說誠實話,彼此扶持,同奔天路。
   
(3)基督徒與他人的關係(太七61215~20)
     
a.基督徒與一般人的關係 (太七12)
       
本節可能是太七1~11這段經文的結論。在太七1~5要我們先糾正自己,才能糾正別人。我們如何才能作到這點,七7~11指出:我們需要上帝的恩典,然後在七12主才以這條金科玉律來總結律法和先知的道理,「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這條金科玉律告訴我們,如果你與人相處時真有困難,那你應該先問問自己:「我喜歡什麼事?我不喜歡什麼 事?什麼事令我得到鼓勵?什麼事令我受傷?」然後一一列出來。當與別人相處時,小心不要作出別人不喜歡的事,卻要作出別人喜歡的事。這樣,就把律法背後的 整個目的和精神──「愛人如己」成全了。這是基督徒與一般人相處時的原則。
   
b.基督徒與懷著敵意抗拒福音者的關係 (太七6)

主耶穌在太七1~5吩咐我們不可假冒為善,在七6則 吩咐我們要分別是非。如果整段教訓沒有第六節,很多人可能都因為要小心避免論斷別人,對別人的過錯視而不見,這樣一來,就不會有人駁斥異端和提防假先知 了。我們分別是非的目的,在於找出錯誤,幫助別人歸正。但不是每一個人都感激我們的批評和糾正,甚至有的人懷著敵意抗拒真理,對於這樣的人,主說:「不要 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他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

聖物和真珠指的都是寶貴的福音真理,像「豬」「狗」那種剛硬藐視上帝的人,他們不只踐踏珍珠,更轉過來 咬人。保羅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傳福音,就遇到這種像「豬」「狗」的猶太人又驕傲又妒忌的反對,於是保羅和巴拿巴對他們說:「上帝的道先講給你們,原是應當 的,只因你們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徒十三46)        

可見太七6提醒我們:要學會分辨人,也要學會以不同的方法對待不同的人,對於那些懷著敵意抗拒福音真理的人,我們要學會不給他們用蔑視和褻瀆的態度拒絕福音真理的機會。
     
c.基督徒與假先知的關係 (太七15~20)
       
面對假先知,主耶穌提醒基督徒,第一要試驗,第二要防備。
       
(a)試驗
         
主耶穌在太七16~20很清楚告訴我們,試驗假先知的方法是看「他們的果 子」。第一種「果子」就是他們的品德。真教師有聖靈的果子,假先知則是肉體的情慾,尤其是仇恨、嫉妒、放縱、驕傲。第二種「果子」就是他們的教訓。他們否 認耶穌道成肉身,否認祂是救贖主,他們把上帝的恩典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第三種「果子」是他們的影響力。假教師錯謬的道理使人不敬虔(提後二16)、導致嚴重分裂(提前六4~5;提後二23)、敗壞人的信心(提後二18)
     
(b)防備
         
一旦試驗出對方是假師傅,則必須加以防備。防備包括下列數項:第一,用真理餵養群羊,用榜樣帶領群羊,使他們能分辨出是假師傅而拒絕他們。第二,不要接待假師傅,也不要問他們的安(約貳10),免得被人誤以為可以接待假教師,甚至去聽假教訓。
     
d.小結
       
由以上的說明,我們看到基督徒與一般人的關係,原則上以金科玉律為準則;但是基督徒必須有分辨的能力,如果對方是懷著敵意抗拒福音的人,則應小心,可給對方機會以褻瀆的態度拒絕福音真理;至於假教師,則要斷絕和他們任何的關係,連問安都不可。

基督徒的生活—生活務必分別為聖(太六19~34)


馬太六1~18指出我們隱密處的私人生活(施捨、禱告、禁食)要從假冒為善中分別出來,在六19~34則提醒我們在世上的社會生活(金錢、財物、飲食、衣服)當從世俗的物質主義分別出來:一方面不可貪愛世界;另一方面則不要為世界事物憂慮。
 
(1)不可貪愛世界 (太六19~24)
     
這段經文首先告訴我們世上財寶對一個人的影響力,其次提醒我們,處理財寶的方法,決定我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藉此勉勵我們不可貪愛世界。
      
a.世上財寶對人的影響力

(a)第一、它會抓住人的心:主耶穌指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太六21),這句話告訴我們,財寶會抓住一個人的心,使我們的心沈迷於地上的財寶,而成為一個屯積財寶的守財奴和貪得無厭的物質主義者。
        
(b)第二,它會抓住人的眼睛:在太五22~23主耶穌指出「眼睛就是身上的燈。」身上的燈就是人的理智和理解能力,財寶不只會抓住人心,也會抓住這種思考力,使人不能正確分別是非善惡,路加十九章的撒說就是這樣,他誤以為金錢代表人生的價值,以致到處訛詐人。他的眼睛實在昏花。
        
(c)第三,它會抓住人的行動。馬太六24主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事奉」這是涉及一個人的意願與行動的問題。若一個人的心放在地上的財寶上,那麼他所思所想的焦點便是地上的財寶,至終他必事奉財寶,為地上的財寶賣命賣力。
 
b.處理財寶的態度決定我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

一個人的心、眼睛和事奉都被世上的財寶抓住,那麼他是不可能「盡心、盡性、盡意、盡 力去愛主的。」反過來說,若一個人他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去事奉上帝,他的心、眼睛和行動也不會被世上的財寶所抓住。最怕的是:有人自以為屬上帝,信上 帝,因為他參加主日崇拜,偶而也在家自己讀經,事實上他的心卻被世上的財寶所抓住,他的人生觀也受世上財寶所左右,他更是為世上財寶勞心勞力,那麼這人裡 頭的光就黑暗了,而且那黑暗是何等大的黑暗呢!口裡掛著上帝的名字,卻在事奉瑪門,這是最可怕的事,也是對上帝莫大的侮辱,因此基督徒必須學會不可貪愛世 界。
    
(2)不要為世界的事物憂慮 (太六25~34)
      
撒但若無法引誘你積儹財寶在地上,牠就改變方式,引誘你為世上的食物和衣服憂慮,一個人一旦為世上的食物和衣服憂慮,他就不斷想念、掛慮這些衣食,為衣食精打細算,愛上帝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

a.不要憂慮
        
世上的人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太六25,31),憂慮就是擔憂、掛慮,就是思慮、煩擾以至「分心」而離開生命的目標。基督徒生命的目標就是上帝,因此基督徒應該記住主耶穌在這段經文裡三次所重複的禁令:「不要憂慮」(太六25, 31,34),不可因憂慮吃的、喝的、穿的,以致多看世事,不看上帝;最後淪為物質主義者,過著世俗的生活方式。

b.勝過憂慮
        
基督徒為什麼也有人會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呢」?在馬太六30主耶穌指出基本原因在於「小信」。主不是說他們沒有信心,而是說他們「小信」,究竟「小信」真正的含義是什麼呢?

由馬太六30的上下文來看,「小信」指的乃是基督徒為著「吃什麼、喝什麼、 穿什麼」而憂慮。所以「小信」就是人被飲食、衣著等等生活上的問題控制了,他們時時擔心生活上的種種需要,以致感到十分無助,他們被這些東西打敗了。        為什麼小信的人會讓世上的東西主宰他,使他落敗呢?主要有下列原因:

a)第一、小信的人不了解自己是天父的孩子。如果他了解這一點,他就不會憂慮了。因為上帝對飛鳥(太六26)和野地裡的花(太六28)、草(太六30),在「吃的、喝的、穿的」方面有豐富的供應,祂豈不更豐富供應比飛鳥、花、草貴重得多的兒女嗎(太六26)?當然天父的供應並沒有免除人應盡的責任:人必須克服困難、勤奮工作(帖後三10)。
(b)第二,小信的人他的基督徒信仰不能影響他對生命的看法。在馬太六31~32主 耶穌指出:「喫什麼、喝什麼、穿什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一個人擔心和憂慮飲食、衣著以及其他生活上的東西,並且讓它們主宰他的 生命,那麼,這個人活像個外邦人。因此他若要反敗為勝,則他必須時常反問自己下列生活上的問題:當食物、衣服、房屋有困難時,我這個基督徒該怎樣面對?面 對疾病、死亡時,我這個基督徒又該如何面對?然後學習讓基督徒的信仰影響我的思想和反應,這樣才能從世俗中分別為聖。

(c)第三,小信的人忘了天父知道他一切的需要。整段經文(太六25~32)主 耶穌一再藉著天父眷顧天上的飛鳥和野地的花草一再重複「天父知道你一切的需要」這個主題,祂知道我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若上帝應許賜給祂的兒女衣食,為什 麼有那麼多人挨餓受凍?其實上帝在地上和海中都給我們提供豐富的食物,但人囤積、糟蹋、浪費,卻沒有把它們平均分配;因此上帝會供應我們一切的需要,並沒 有免除我們必須使「飢餓的得飽、赤身的得穿」(太廿五35~36) 的責任。

(d)第四,小信的人忽略了他與天父的關係。真正要憂慮的,就是我與天父之間的關係。在太六33主 耶穌提醒我們:「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不是先求日用的飲食,而是先求上帝的國和祂的義。上帝的國就是上帝的統治權,求上 帝的國指的是自己願意順服在上帝的權柄下;上帝的義則指合乎上帝標準的聖潔、公義的品格和生活,求上帝的義即願意倚靠上帝過聖潔、公義的生活,當我們把順 服上帝、聖潔、公義的品格和生活擺在第一優先的時候,上帝答應把生活上的需要加給我們。正如所羅門不求財富和長壽,卻只求智慧,上帝不只賜他智慧,也賜他 財富和長壽(參王上三章)。   

我們若學會以上的功課,由「小信的人」成為有真正信心的人,那麼我們必定能夠不貪愛世上的財寶,也不至於為世上的財寶憂慮;換句話說,我們必能靠主過分別為聖的生活。

基督徒的生活—行事為人彰顯義行(太五17~六8;六16~18)

主耶穌在本段劈頭就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五17),又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我們若要明白主耶穌所說的這二句話的意義,我們必須從太五21~18所舉的九個例子來探討。這九個例子可分三類:1.律法的要求,包括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背誓和當愛鄰舍;2.律法的允許,包括休妻和報復;3.宗教活動:施捨、禱告、禁食。

(1)由律法的要求來看基督徒的義

現將文士、法利賽人和主耶穌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背誓」和「當愛鄰舍」的看法,列表對照如下: 

誠 命
文士、法利賽人的義 
                          
不可殺人(太五21)
 
只要不在行為上殺人,即守住了這誡命。
不只不可殺人流血,連殺人的動機:發怒的念頭和侮辱人的話也不可有。所以不可容許忿怒和辱罵的念頭惡化下去,一定要立刻採取行動主動補救(太五22~26)
不可姦淫(太五27)
 
只要沒有姦淫的行為,即守住了這誡命。
不只不可有不道德的性行為,也不可有邪淫的眼色和思想。因此要把打開色慾的眼睛挖掉(即不留情的治死犯罪的慾望)(太五28~30)
不可背誓(太五33)
 
 
只限於指著殿中金子(太廿16)和指著壇上禮物(太廿18)起誓的才須謹守。
人若起誓,不管指著什麼起誓,都無法避免提到與上帝有關的事(太五34~36),所以都要謹守。第二,這條律法真正的含義是要我們為人忠誠,言出必行(太五37)
當愛鄰舍(太五43)
 
把鄰舍限制為自己的同胞,又另外添加一條恨仇敵的誡命。
耶穌將「鄰舍」定義為:任何一位我們所遇見落在需要幫助的人,不管對方是同胞,是外人,甚至是仇敵(太五44~48)
     
由上表的對照,我們看到文士、法利賽人把上帝的誡命嚴格化,好叫自己容易遵行,這就是文士、法利賽人的義;主耶穌則將律法真正的意義和精上帝,忠實的加以闡釋,並要求基督徒遵守,這是基督徒的義。
   
(2)由律法的允許來看基督徒的義

接著我們要把文士、法利賽人和主耶穌對「休妻」和「報復」的看法,列表加以對照,以說明基督徒的義。

上帝允許的事
文士法利賽人的義
基 督 要 求 基 督 徒 的 義
休妻(太五31)    
 
只給一封正式經驗證的休書即可休妻。
只有一方犯淫亂,才可離婚。一個人無故休妻就是叫她作淫婦了(太五32)。至於太五31,那是由於人心剛硬(太十九8) ,是一種不得已許可,不能因此視為命令。
報復(太五38)   
 
利用此原則將個人的報復行動合法化。
以牙還牙的原則,根據出廿一22~25,申十九17~21,乃指犯人所受的刑罰不超過他所犯的罪。主耶穌則將此解作〝不報復〞,更解作〝以善勝惡〞(太五39~41)
    
根據上表的說明,我們看見文士、法利賽人把上帝不得已的許可加以放寬,隨意加以濫用,主耶穌則予以忠實的解釋和應用,基督徒的義指的就是滿足主耶穌對律法闡釋出來的標準。

(3)由宗教活動來看基督徒的義 (1~816~18)

馬太福音五20~48主耶穌以六個例子來說明基督徒道德方面的義,在六1~8及六16~18則以三個例子來說明基督徒在宗教方面的義。將文士、法利賽人和基督徒在宗教方面的義列表對照如下:

宗教活動
文士、法利賽人的義
               
施捨(太六1~4 )
最重要的是手所作的事,即使存著博取眾人的讚賞和沾沾自喜的心態施捨,仍認為是行善。
最重要的不是手所作的事(獻什麼或獻多少),而是當我們施捨時,心中所想的是什麼:不求人的稱讚,也不敢沾沾自喜,惟求天父的喜悅(出自真正愛人的心)
禱告(太六5~8)
藉著公開禱告以炫耀自己,以尋求人的注意和稱讚,其實心中既不愛禱告也不愛上帝,卻自以為是虔誠的祈禱。
禱告必須認識自己正在親近上帝,惟獨向上帝禱告,因此要全心全意的仰望上帝、倚賴上帝、愛上帝、讚美上帝。
 
禁食(太六6~18)
把臉弄得憂鬱、愁容,目的是讓每一個人都看見並知道他正在禁食。
禁食是為哀慟悔罪、是為專心祈禱,是為自我約束。

從以上的對照,我們看到文士、法利賽人無論是施捨、禱告或禁食,都存著尋求別人注意 和稱讚的動機,他們披著施捨、禱告、禁食這些敬虔的外袍,掩飾虛榮心和假冒為善。基督徒宗教的敬虔則出於真誠的心,施捨是出於真誠愛人的心;禱告是出於真 誠尋求上帝的心;禁食則是出於真誠悔罪或律己的心。
   
(4)結論
     
根據以上的討論,將主耶穌所教導的「基督徒的義」歸納如下:
     
a.基督徒的義築根於對律法正確的解釋
       
由馬太五章20~48節,我們看到文士和法利賽人為了容易遵守律法,將律法的要求(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背誓、當愛鄰舍)減至最低,即只限於該犯罪的行為本身,而把律法的允許(休妻,報復)範 圍擴大解釋,以至隨意給張休書而休妻或執行私人報復,可見文士、法利賽人的義是帶著假冒為善的動機,遵守他們曲解過的律法。主耶穌所作的,就是扭轉法利賽 人「窄化律法要求」和「放寬律法允許範圍」的兩種傾向,祂堅持上帝的誡命的全部含義要完全接納,不可加上任何人為的限制,而律法允許某些事所設的限制,也 要完全接納,不容任意放寬。基督徒的義築根於主耶穌對律法忠實正確的解釋。

b.基督徒的義包含行為與動機的義

主耶穌在解釋律法時,把「惡事」的動機意念強調出來,比如:他指出「殺人」的動機是 「仇恨和動怒」,「姦淫」的動機是「淫念」;祂同樣注重「善事」的動機,施捨是善事,但若存著叫別人稱讚的動機施捨,主耶穌斥之為假冒為善。由此可見基督 徒的義指的不只是行為、言語,就是內心深處的一切意念和動機,也都要符合律法真正的含義和精上帝。這種基督徒的義是成全律法的義,是進天國必備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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