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律法及福音
潘霍華認為律法作為上帝的誡命,而福音作為罪人的出路,兩者在靈性關顧中必須互相平衡,即牧者在對信徒的罪提出對質,和用福音作為真實的救贖和幫助中,必須幫助信徒對兩者有合宜的定位。當人拒絕完全順從上帝的話時會帶來「絕望」和「自欺的安全感」,潘霍華指出,「牧者傳講上帝的律法時,要小心不會令信徒陷於絕望中,但他同時在福音的宣講中,仍必須避免帶來安全感」。靈性關顧的目的,是透過律法和福音的宣講,使信徒順從上帝的話語,所以牧者是由針對信徒對聖言的抽離開始,容讓上帝而非自己在罪人當中工作。靈性關顧的目的不是要改變被服事者的精神狀態,潘氏指出,「如果我把一個憂傷者變為快樂者,或是膽怯者變成勇敢者,其實我並無對他作出決定性的幫助」,只有上帝的誡命提醒我們每一個罪人應作之事,指出我們的罪,亦只有上帝的福音才能為我們的罪提供真正的出路,故此,宣講聖言,讓人與上帝的律法和福音相遇,使罪人得生,是靈性關顧的核心元素。
2. 宣講和罪
潘霍華貫徹始終非常著重上帝的話在牧養中的位置,以宣講上帝的話為核心(提後四2):以宣講出發,又回歸宣講上。靈性關顧不同講台上的宣講,是一種特別的服事,源於人因為罪的緣故不願再傾聽福音的宣講,所以靈性關顧的目的是結合講台上的宣講叫人離罪,而除牧者外,潘氏認為擁有此恩賜的長老亦可從事靈性關顧的服事。
綜觀潘霍華在其靈性關顧的具體教導,上帝的道貫徹在各範疇中,目的是讓基督從上而下對信徒作出幫助。潘氏摒棄一切人的幫助,故此他抗拒一切以人文主義方法,甚至屬靈導引(Spiritual Direction)作牧養的方法,堅持以上帝及上帝的話作其牧養的基礎。他反對無論是精神治療或屬靈導引本質上把牧者和其信徒放在高低兩個不同的層面,對他而言,大家其實同等都是罪人,需要上帝的恩典。他指出精神治療者和其受眾的距離產生三種可能的問題:
(1)與被服事者太遙遠: 因為他想透過己力勝過邪惡勢力;
(2) 與被服事者太接近: 雙方的關係太親密;
(3) 太感情用事: 因為大家的關係建基於人際關係,而非基督的愛。
總的而言,牧者需要避免一切人的因素﹐而是單單讓上帝在他和信徒中間工作,他不能超越基督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