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 星期二

教會的本質

        新約聖經使用 ekklesia(耶穌最早的使用是在太 16:18;18:17)來形容教會,這字原義是指“聚會”,也就是耶穌時代市民的定期聚會,這些聚會是為了商討一些事情。保羅用 ekklesia 時,指某地方聚集之信眾(如林前1:1),顯示在各處聚集之信眾均是教會之群體。英文 Church(教會)源于希臘文 Kuriakos,意思是“屬於主的”。 接著新約聖經用不同的比喻去描繪教會,反映其本質: 

一. 教會是神的子民:

       這有延續舊約神選民的觀念(出 15:13,16;何 1:9-10,2:23),是從萬民中被神揀選歸他成為一個群體(羅 9:24-26)。教會是新約的群體,加入神選民群體(羅 11:4-32),以色列不是另類的選民,也指有神的同在(林後 6:16,弗 2:21-22)。神的子民也指明這些子民是分別為聖的(弗 5:25 下-27)。可見作為一個牧師/牧者,或是傳道人,所做的牧養工作是要去建立和牧養這群在地上神的子民,這工作是神聖的,是榮耀的,是聖潔的。

二.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的新婦:

       含意有基督充滿之群體(弗 1:22-23)。各信徒屬這身體作肢體(林前12:27),彼此相助,相屬(林後 12:12-26;弗 4:11-16;加 6:2),服膺在基督的主權下(基督是頭,弗1:10),同屬一個家庭(弗 2:19;來 3:3,6;提前 3:15)。作為牧者,更迫切的牧養各肢體成為神所喜悅的肢體,大大被神使用,使基督的身體更形美麗。

三. 教會是聖靈的殿:

       指她是有聖靈同在的群體(林前 3:16-17,6:19;弗 2:21-22),稱為靈宮(彼前 2:5)。信徒結出屬靈生命的果子(加 5:22-23;羅 8:9-10)。這聖靈在群體中作安慰(約 14:12);賜力量(約 16:7;徒 4:31,33);審判(約 16:8),使群體合而為一 (徒 4:42;林前 12:2;弗 4:3),敏感於主的引導(太28:20;約 14:18,23;弗 6:18;帖前 5:19);使教會行在真理中(約 16:13;弗 3:30),賜恩賜(林前12:11)。牧者,就是要在這聖靈的殿中工作,讓信徒結出許多屬靈的果子,教導信徒活在真理中。

四. 教會是神在地上彰顯的國度:

        雖然完全的教會是在天上,但是地上的教會的確是神國度的部份彰顯。說明神作王 (民 23:21;申 33:5;賽 24:23,33:22,52:7;番 3:15 等),掌權和統治(民 24:7,王上 2:12 等)。人必須降服在主的治權下,就屬於神國的子民。牧者的身份是何等的寶貴,因為你是這國度的使者,是被神呼召和揀選的,有神作你的君王,作為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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