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的組織不僅可以維持和順利推展教會各項聖工,達到分工合作的果效;並且可以配合教會長期和短期的目標,提高事工的效率。有效地運用人力、財力、物力,使計劃得以完成就必須有好的組織。
一.按教會的需要來組織
組織是為要達到目標而設。先有目標,再設定要達到目標的計劃和活動,組織卻是為了順利推動這些計劃和活動而設計。教會的大小及活動項目的多寡直接影響組織的規模。而組織結構的大小必須按事工的容量(capacity)而定。過大的結構並不能使事工增長更快,反而會破壞計劃。組織與事工就如一個人穿衣服,穿得合身舒適才得體。因此,在為一間教會設定組織架構之前,必須詳細分析教會的需要,然後才按著這些需要來組織。
二.按自然組合來組織
也就是按年齡、地區、性質的相近來編訂組織架構。例如,因為有許多年青會友都是結了婚的,因此才需要組織伉儷團契。或有許多退修了的年長會友,因此才需要組織樂齡團契等等。
三.按信徒恩賜來組織
列出所有會員,衡量每個人的優點、強項和過去的經驗,安排在合適的崗位上。同時在各類事工上訓練裝備更多人,讓每個人去發掘和發展個人的恩賜。例如,在某教會有許多樂隊隊員歸主,因此成立一個音樂佈道隊繼續發展這些人的專長,盼望藉基督教音樂榮耀神和造就教會,也讓組織樂隊成為了神賜與這些人的恩賜。
四.為異象/預測未來需要而組織
許多走在市場前端的公司因為早前預測到今天的需要而在當時成立部門作研究發展,因此今天能輕易贏得市場。
教會中有遠見有異象的領袖必須先起來為未來的異象而組織起來,為將來的需要現在作好準備。例如,一些香港教會/教會機構見到未來中國福音工場的需要,現在先成立中國事工研究部研究發展這個事工,等到需要真正來臨時,不必措手不及,因為早有這個部門作好準備。
根據以上所討論的四個重點,製作組織圖表,以標明工作人員,自然組合各活動項目,以及跟其他人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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