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6日 星期二

擬定題目和撰寫文稿


    講章的題目應能反映信息主要的講論內容,為了正確描述信息的主題,必須找出信息的中心,將內容濃縮在一句話裡。題目是講道前給聽眾的預告及指示,以引起其興趣;雖然只有簡單的幾個字,卻能揭露全篇講道的意義。

    講道者慎選信息的題目,題目應具簡短、準確及生動性。選用聖經經句及內容作題目,是擬定題目的好方法。華德凱瑟說:「題目若從經文中抽出,而非自己加上去,就更能把握神話語對人所具備的權威性。這權威不是我們所有,而是得自經文。」

    有些經題本身就有極大的奧秘,能吸引聽眾的注意及興趣,使道深入人心。例如:「壇上的火」(利六  12)、「務要認識神」(何六3)、「與神同行」(彌五8)等。

    為講章加上引言與結論、擬定題目之後,最後的工作即是撰寫信息。寫作是有益的操練,因要把正確的語言與直接傳講結合起來。

    第一、它使講員有深入的思想,進而 傳講出正確清楚的概念。

    第二、寫作避免講道者落入陳腔濫調,它激勵我們用新方法來表達舊真理。
   
    而事先書寫文稿能使講員選擇適切的詞句、注意修辭運用,並使 用簡潔子句,使之明朗、有力、易記。緊湊有力的講道方式,使會眾更容易接受。所以擬妥講章是明智之舉,且亦可作日後參考之用。

引言、例證、結論

    撰寫引言及結論,是釋經講員的最後步驟,只有在信息都準備好了,才能知道如何作介紹及結論。

    羅賓森說:「引言和結論在一篇講章中的重要性,不能與長度成正比。」

    一個講員如在引言中不能吸引聽眾的興趣,就可能失去會眾對整個信息的注意力。如果講章主體無好的例證來講解清楚,則此篇信息不會長留在會眾心中。如果講員忽視了結語,也就是他的總結、勸告,則信息的目的亦不能達到。

    以下就引言、例證、結論作一解釋:

A.引言

    引言是整篇講道的媒介與先鋒,是個開場白。引言的目的是把聽眾引介到信息的主題和申論中。斯托得說:「好的引言能達到兩個目的:第一、它能引起興趣,激發好奇心,使人胃口大開。第二、它能引導聽眾進入主題,因此是真正的『導論』。」

    有效之引言應有以下四特徵:

1. 掌握注意力:引言必須掌握住聽眾的注意力。如果講員在前三十秒內,抓不住聽眾的注意力,接下來也可能抓不住了。所以講員應該慎用開頭的二十五句話,牢牢地抓住聽眾的注意力。

2. 顯示需要:在講章的開頭,講員應提出一個問題,探測難題,指出需要,開啟一段經文的重要問題,使每個人覺得與他有切身關係。正如築一座橋,把聽眾的需要帶出來,使每個人覺得有聽的需要,而不是盡義務來聽。

3. 引進主題:引言應當引導會眾溶入講章的主題及其申論中,使聽眾能在信息之主要論點中能得到答案,並引導聽眾進到主要的概念上。另外亦要建立與會眾之間的親和力,贏取聽眾的好感,使他們有興趣聽所傳講的信息。簡言之,引言是要引起會眾的注意力、興趣及需要( attention, interest, need)。

4. 引 言應注意的地方:必須對講員及會眾有明確之目的,對講道之場合要適切;引言的性質和講題必須相符,對信息的主題要有關聯,且儘可能簡短,不要喧賓奪主,也 不要把信息內容講得太多。同時引言也不應誇大其詞,使人覺得不坦誠;講員應當自然莊重,以輕鬆、適切、誠懇的方式開始。開場白活潑些,不要墨守成規,並要 注意場合的特殊性及說明講題的重要性,才能消除講員與聽眾彼此間的心理障礙,以富有「人情味」的方式引入上帝的話。

    例如:一九九五年一月日本神戶大地震,規模七.二級,逾六千人死亡,一萬一千多幢房屋損毀。

    如果用以下的話來開始豈不自然些:「今天早晨我們聚集一起,心中十分悲傷。看見這許多人失去了親人或朋友,有些人失去了他們的房子和財產。為什麼上帝容許這樣的災禍發生?我們怎能相信祂是一位慈愛的上帝呢?」

    這時才宣讀經文,而且經文直接與上帝的恩佑和確信上帝的慈愛有關,如此人們的注意力就不會失去了。

    有關引言之類別及性質可以有:

1. 以解釋經文背景,或以解釋經文上下文為引言。將上下文的關係有系統地指出來,可吸引會眾注意。

2. 以會場情況、聚會之目的為引言。

3. 以個人生活經歷為引言,如生活中真實的故事或見證。

4. 以教義格言為引言。

5. 以提出一個問題為引言。

6. 以新近發生的事或時事為引言。

7. 以題目的解釋為引言。

8. 以人們熟悉的故事為引言,以引起共鳴。

9. 以禱告為引言。

    此外,統計數字、幽默、傳記人物生平、引用句、詩歌故事等,均可作信息之引言。

B.例證

    例證對一篇好的釋經講道非常重要,在講道的過程中,不僅要有理性的講解及抽像的分析,若能貼切地使用例證,必能使所講的道發揮最大的果效。

    例證( illustrate)意即照明(illumine),把光投射於原本漆黑的物體上。司布真比喻它們是屋子的窗戶,它們不是用來支持結構,而是讓光進來。他說:「一棟沒有窗戶的建築是『監牢,而非住宅……同樣地,沒有比喻的講道則沉悶乏味,使人睏倦。』」

    斯托得也說:「例證把抽像的變成具體的,把古代的變成現代的,把不熟悉的變成熟悉的,把一般的變成特殊的,把含糊的變成明確的,把不真實的化成真實的,把看不見的變成看得見的。」

    可見例證在講道中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它能闡明一個觀念,使人們看到它的真實性,且把真理植入人們的生命中。總言之,例證的主要功用有:

1.引起聽道者的興趣,及保持聽眾的注意力。

2.可以使真理解釋得更清楚,容易瞭解。

3.可以使內容更充實完全,加強感受,增加說服力。

4.可以使信息印象深刻,不易忘記。

5.可以使原則具體化,使真理顯明易見,進入現實。

    使用例證時,必須在過與不及之間取得平衡。使用例證有三個危險:

    第一是它們可能太突出,太過突出的例證,使人忘掉原來要說的真理,只記得例證。

    第二是在講道 中使用太多的例證,會導致信息本身被遮蓋。

    第三是可能有推理應用方面的錯誤,或用得不恰當的危機。

    所以在講道中使用例證,要注意以下的原則:

1. 要選用與該次講道有關的例證,不要為講故事而講故事,而是為了表達和解釋某一真理。

2. 要用具有水準之例證,並且僅陳述重點,避免不必要的細節,以免破壞講道的果效。

3. 要選用新鮮的例證。

4. 要選用正確的例證。資料要正確,內容要清楚,如使用數字,則要把資料來源交待清楚,才能贏得人們的信賴。

5. 要選用適合聽眾的例證,以適合其理解程度。

    講員在講例證時,要有想像力,且將自己置身於情境中加以體會,才能生動地將自己的感受說出來,並打動聽眾之心,使人產生共鳴。

    那麼如仃獲得講道中的例證呢?斐約翰( Dr. John Phillips)提出他傳道四十年蒐集例證的方法,他說:「例證可以從各方面而來,最主要的是時時注意,閱讀時隨時拿只筆,注意例證故事,不停地蒐集,並有系統的歸類,需要時易於找出,作為講章之用。」

    羅 賓森提到蒐集例證時說:「蒐集例證是我的嗜好,別人集郵或集棒球卡,我則蒐集例證。我認為蒐集的過程與結果一樣重要,當你在尋找時,整個世界好像變為上帝 的畫冊,並且激發你的想像力。我從任何地方尋找例證,從閱讀的雜誌、書籍、報紙、漫畫等;也從深印我心的交談,或我認為足以構成一則例證的事情之中。有時 則是從傳道人的講道(或讀他們的講章)中『竊取』。』

    至於講道例證蒐集的方法有:

1. 由聖經中:聖經中有極豐富的例證、故事、預表、預言等。

2. 由個人信仰經歷中:個人軼事、經歷、體驗。

3. 由自然界中:天空、日月星宿、海洋、四季、植物、花草、樹木、動物……

4. 由科學知識中:醫學、生物學、動物學、植物學、天文學、地理等。

5. 由歷史典故中:世界歷史、教會歷史、人物傳記、名人軼事等。

6. 由文學藝術中:深具震撼力、想像力之小說、詩歌、戲劇、寓言、故事等。

7. 由其他傳道人的講道中:可獲得很好的例證。

8. 由所見所聞之中:信徒的生活、感觸、例子(要注意私隱權)。

9. 由解經書、文法書、字根字義之中。

10.由統計數字中。

11.由引用語:名人名言或專家之言。

12.由報章、雜誌、時事、環境之中。

13.由他人的談話資料中。

14.由講道人自己藉想像力而編成的故事或比喻。

C.結論

    結論可以說是講道中最重要的部分,它綜合信息的主要論點,能帶給人們挑戰、鼓勵,並將所聽見的信念在生活中實行出來。

    有人說:「引論是撒種,本論是澆灌、施肥與整修,而結論是收成!」

    斯托得說:「結論比引言更難,……好的結論可以把整篇信息連貫起來,一個強而有力的結論,常常可以補償信息內容的缺乏。」

    摩根在講道法中,談到結論的目的及方法,他說:「結論是用來結束一篇講章的。所以在結束一篇講章時,要把一切所講過的做一個總結,它必須包括我們已講述的,使它在聽眾心中,能產生靈性及道德的影響。它也可用來彌補人們,在聽道時沒有把信息真正地聽進去。」

    例:羅馬書十二  12,「上帝的慈愛要求我們回應事奉」。上帝的慈愛叫我們自罪中得救,因此我們應當以事奉上帝來回應上帝的恩典。我們的事奉必須:

1.獻上自己,

2.更新自己,

3.察驗神旨,

4.配搭協調。

     我們要把自己全然獻上,更新心思,察驗主旨,按著恩賜事奉上帝。

    所以結論是讓聽眾的心靈有所回應,是向聽眾提出挑戰,呼喚他們行動。總之,結論的功效有五:

1. 使聽道者能領悟講章的主要信息,藉著複述,摘要信息重點,將真理「釘」入會眾心中。有人描寫美國偉大講員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講道時的教義部分,充其量不過是把槍瞄準,而他在結論時所提到的實用部分,則是對著敵人真正地射出槍彈。

2. 激起聽道者的決心與行動,敏銳地對準焦點,且打動會眾的心,以達到講道之目的。

3. 使聽道者獲得清楚的方向及指引,知道如何去做,解釋實行之途徑。禮拜日早晨之真理,必須在禮拜一實行出來。

4. 使聽道者獲得鼓勵或安慰,滿足會眾的需要。

5. 使講道的影響力繼續蔓延。結論的目的不是停止,而是要總結,有人說:「焚燒的火能否繼續蔓延,要看最後的五分鐘。」

    講道是說明教義的部份,結論是應用的部分,直達人心最好的方法,必須是結合人的知識和感情,因為講道絕不能只是合於邏輯及理性,而不帶感性。講道是要喚起全人的心思、情感及意志。運用教訓,設法激動人的感情,對著他意志的城堡大力轟炸。由此可見結論之重要性。

    至於講章結論的方式,依照講章、聽眾和講道的人,羅賓森列舉了七種:

1. 一個總結:講員重新陳述重要的論點,聯結其間的關係,使它們成為講章的主要觀念,這樣的總結可以把鬆散的重點緊密地結合在一起。

2. 一個例證:一個例證可以為觀唸作總結,或顯示出它能在生活中運作,如此會使結論更有功效。例證必須能擊中目標,好使聽眾迅速掌握其意義,而不需多加解釋。說完例證,就當結束講章。

3. 一句引用句:在結論中選擇一句合宜的引用句,有時比講員自己陳述講章概念更為有力,也更清楚。

4. 一個問題:一個合適的問題或一系列的問題,都能有效地為一篇講章下結論。

5. 一個禱告:當由講章產生反應而對上帝的工作有熱誠時,我們可以用誠懇的禱告來表達。

6. 確定的指導:當講員提供如何把真理化為經歷的實際指導時,講道就更能融入會眾的生命中。

7. 摹想與願望:講員說出對聽者的期望,或講員想像在某種情況發生時:「我不知道何時會發生在你身上,或是它會怎樣發生。」摹想必須夠清楚,使得任何人在該情況尚未發生之前,便可以事先想像得到。

    從 引言開始,在結論結束。結論要完全地顯示出整篇講章信息之整體性。結論要具體、個人化,把自己的信念強烈地表達出來,然後收網,要聽眾作決定,邀請他們回 應上帝的話語。結論宜精采有力,不必太長,有時突然停止,反而有深入人心之功用。作結論時不可再加新的論點,須於片時達成所宣講的目標。應把「結論」放在 準備整個信息之中,常常在腦海中思想。組合信息時,亦應不斷地將焦點集中瞄準在結論上,如此才可使結論與本論自然相連,達到水到渠成的效果。

發展信息內容


    鮑 會園院長說:「在決定經文,有瞭解經的基本材料後,再找出主題,確定講道目標,並撰寫大綱等基本工作後,講員下一步就要把研究的資料編寫成講章,把聖經的 信息傳達給聽眾,並與會眾之思想聯結在一起,也就是要讓聖經作者生活的世界、講道者的世界和聽眾的世界,連貫在一起,因此講員必須瞭解會眾的思想模式,並 且滿足聽眾的需要。」

    他更進一步指出,為了要讓聽眾明白講員所傳講的信息,因此必須注意幾個步驟:

1.陳述要把信息的根基講明。

2.解釋要把信息的意義解釋清楚。

3.證實要證實信息,使聽眾信得過。

4.應用要應用信息,使與聽眾的生活發生關係。

    羅 賓森也說:「聽眾不會對抽像的概念產生反應,同時也無人會因讀大綱而受感動。所以,倘若大綱未加以發展,聽眾便可能誤解其意義而不能被說服。當講章在發表 時,聽眾會在自己心中提出幾個問題:『這是什麼意思?』、『那件事有什麼證據?』、『聽起來很吸引人,但如何在生活中實行呢?』為要澄明、擴展、證實或應 用講章的概念,並使它們易於瞭解且引人注意,講員應常使用各類的輔助材料。」

    講道之目的是要人有所行動,但人必須先信服,才會有行動;而信服之先,必要瞭解。因此講章之內容必須要按聽眾的需要,以重述、解釋、證明或應用等方法,再添加輔助材料,生動地闡明,藉以打開講章的通路。所以發揮一篇講章的內容,可以有四個方法:

1.重述(State):

    作者或講員用「不同的詞句」來陳述同一個概念,以便清楚或加強它對聽眾的印象。重述與重複不一樣,重複乃是用同樣的話說同樣的事,而重述卻是用不同的話來說同樣的事。藉著重述把主要的信息清楚地講出且強調出來。

    為了擴大信息之中心思想的,可用三個發展式的問題,以幫助講員發揮信息的內容:

a. 「這是什麼意思?」是關於解釋說明的問題。

b. 若是這個意思,那麼「這是真的嗎?」是關於證實信息的問題。

c. 若果是真的,那麼「這有何意義?」(知道了又怎樣?)是關於應用實踐的問題。

2.解釋(Explain):

    解釋乃是將信息中的意義、各概念之間彼此的關聯性,及聖經中詞句的意義加以說明,使會眾易於明白而不致誤會。而完成「解釋」則是把一物、一事,用一句話或一 段話,根據特徵周延( universal)地說明出來。「這是什麼意思」,聖經作者有否解釋此概念?此概念或其中一部分是否需要解釋?解經講道者必須預估聽眾所不知道的,並加以解釋。

    「這是什麼意思」的發展式問題,可以縮短經文和人們的距離。解經講道者應該假想在他講道時,會眾會發出那些 問題。例:哥林多前書  11章「蒙頭」、「講道」、「說方言」、「重生」,哥林多前書十二14「聖靈之洗」,以弗所書五18「聖靈充滿」。如此,他就明白哪些是必須傳講的事情,且能正確傳達他的信息。新約中如羅馬書、以弗所書均為說明型。

3.證實(Approve):

    「這是真的嗎」,是問關於信念的證實或確認的問題。當我們明白(或以為已經明白)一個陳述的意思後,我們常會問:「這是真的嗎?我可以相信它嗎?」
   
    我和會眾相信聖經作者這個概念嗎?會眾會接受此概念嗎?所以我們不僅需要證據,且需藉著推理、證明及例證來說服人相信。

    例如:哥林多前書九  4主的工人是否有權領薪?保羅藉舉例來說明求證。又,哥林多前書十五35死人如何復活?保羅用比喻來證明。

4.應用(Apply):

    「這 有何意義」,是問關於行為或應用實踐的問題。聖經是一本高度實踐的書,聖經的信息不但要叫人明白,更要人順服它。所以講員須先思想聖經作者有無應用信息的 概念。若聽眾接受了此信息概念後,會有什麼結果?他該做什麼?應用要與聖經本身的立場及教義符合,並分辨聽眾能瞭解的程度。應用時,首先要決定真理的原 則、教訓和聽眾的關係、生活與事奉之準則,宣講一些對他們有實際幫助的重點,並具推動性,使聽眾帶出行動及堅持做下去。有人說:「禮拜日早上傳講的真理, 必要在禮拜一實行出來。」

    在講道中,清楚講明如何在生命中實行。例如哈該書乃鼓勵推動歸回之猶太人建造聖殿;哥林多後書  89章乃勸勉哥林多信徒奉獻。

      a、以弗所書五18,「乃要被聖靈充滿」得著能力,事奉才有果效。

解釋:「聖靈充滿」是何意?

證實:聖靈充滿後真的有能力、有果效?

應用:  如何能被聖靈充滿?

  b、羅馬書八28,「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

解釋:「萬事」是一切的事,「愛上帝的人」信徒,「益處」是靈命成長。

證實:萬事如何效力?信徒如何得益處?(例:約瑟的故事)

應用:信徒當存感恩的心,在靈命上長進,傚法基督。

    這 三個發展式的問題會激盪解經講道者的思想,並且幫助他們決定,對於採用的經文必須講些什麼內容,而且也決定信息所要探取的方式。此三個問題亦可根據聖經原 作者、原讀者,並今日信徒之立場來發問,如此可幫助解經講道者提出主要概念,對會眾傳出中心信息,使會眾明白信息所要表達的。所以這些發問不只在主要點上 問,也要在次要點上問,並在信息中心上問,如此才能發掘所需要之支持材料、例證及說明、證實及應用,藉此充實了信息的內容。

    信息中的支持材料有兩方面的功能:一是用來解說(或示範)論點,一是提供證據來證實論點。講章中事實的資料有:

1. 範例、榜樣:聖經故事、歷史記載、人物傳記、信徒見證、生活見聞等,都將事實呈現證明,並與信息關聯及產生意義。

2. 統計資料:是事實的一種特殊形式,引用時應當儘量簡單,且注意資料來源之可靠及準確性。

3. 引用權威:包括引經典據典、專業人士、屬靈前輩、文學名著等。在一篇講章中,引用句應當越少越好,且需鮮明簡潔。

4. 敘述:描述聖經記錄中,誰對何人作了何事,以及它的用意如何。

5. 類比:例如在福音書中,記載同一件事,但在不同書出現。對比:為反面的解釋。

6. 例證:用來說明、解釋,指出來源、描述處境及論證。

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

構築信息大綱

    講 員既已從聖經資料和聽眾的需要中引伸出某個概念,也有了講章目標後,就必須畫出一張藍圖,亦即「信息大綱」。大綱如同建築物之骨架,為講員提示了講章概念 間之關係,從大綱中可得知哪些概念是最主要的、次要的和對等的。同時它也如地圖,帶領聽眾經過經文邏輯的流程,再到達教義的目的地。所以大綱的結構應能使 講章層次分明,並使進展的方向清晰。

    大綱應具四個目的:

1. 幫助講員認清此篇講章各部分之間的關係,看清楚論點的次序。

2. 講員要把講章當作整體來看,並加強它的一致性,而寫大綱的過程中,可幫助講員注意到邏輯及結構的問題。

3. 講員可以從大綱中,看出需補充之資料或加強重點。

4. 大綱也能使概念的次序具體化,使聽者能在有條不紊中,獲得訊息。因為有次序的信息容易被吸收及記憶。

    藉著大綱的擴展,講章的內容便更加清楚了。一個未曾讀過該段經文的人,亦可由此大綱中獲知講員對講章所要表達的概念。

    寫大綱應注意之事項:

1. 大綱應有合適的組織,且對該論題的中心,有相互的關係。

2. 大綱之間要有平衡的關係,大綱分段對聽眾有幫助,且使聽者容易記憶。

3. 大小點應依據內容、資料、時間或邏輯等依次排列,並帶有合一、進展及目標性。

4. 為使聽眾易於明瞭、記憶及受感動,大綱的措辭如能在彼此平行、相符或對偶更佳。

5. 大綱的措辭不應太簡略,以致意思不明;亦不應太繁瑣,以致糾纏不清。每一點儘量用一完整的句子。

6. 審查大綱內容的大解釋、應用和激發是否足夠。

7. 講章的大綱不一定與經文之文法結構完全相同,可按主題及聽眾的需要,合適地選擇並組織。

    大 綱之擬寫,必須由經文中找出。講員在找出經文的中心主題、文思展向後,應按經文的結構分出段落;講員也可參考聖經之註釋書、解經書,找出其大段分段之「解 經命題及大綱」,再發展「神學命題及大綱」,及「講道命題及大綱」。為了教導這段經文,講員必須把大綱建立在經文的主題上,並指出每段大綱與中心主題的關 係。大綱也必須與經文的結構平行。

    現在將「解經的」、「神學的」、「講道的」( Exegetical, Theological, Homiletical)命題及大綱分述如下:

1. 解經命題及大綱:陳述經文中的思想(觀念)、結構根據原作者、原讀者的立場而寫。因此,這種大綱比較傾向於技術性語言( technical language),能把經文的主張(assertion)更有效、有力地在內容、原因、結果、目的等方面表達出來。

2. 神學命題及大綱:以永恆不變,放諸四海皆準,普世性、絕對性的真理來陳述經文的觀念及結構。把經文中不變的真理陳述出來,比較不重細節,但綜合清楚。

3. 講道命題及大綱:以現代可溝通的詞句(term)來陳述,關聯到生活,它的表

    達是依會眾之需要而定。

解經大綱是歷史性( historical)。

神學大綱是無時空性( historical)。

講道大綱是當代性( contemporary)。

    例如:   以弗所書一1314解經命題大綱、神學命題大綱、講道命題大綱舉例如下。

1.解經命題:保羅頌讚上帝的原因,是因為以弗所的信徒受聖靈的印記且內住,成為將來得贖產業之憑據。

大綱:

a. 保羅和以弗所信徒,當他們聽見,相信接受福音時,就被聖靈所印記(13節)。

b. 保羅和以弗所信徒,因聖靈內住在他們心裡,成為將來得救贖之憑據(14節上)。

c. 聖靈的印記和內住,使得保羅和以弗所的信徒稱讚上帝(14節下)。

2.神學命題:  上帝是應當被稱頌的,因為信徒被聖靈所印記,得到保證,祂的內住成為信徒將來得救贖的憑據。

大綱:  

a. 信徒聽見,相信接受時,就被聖靈所印記(13節)。

b. 信徒因聖靈的內住,成為將來得救贖之憑據(14節上)。

c. 因著聖靈的印記及內住作保證,信徒應當讚美上帝(14節下)。

3.講道命題:  上帝真是奇妙啊!因祂自己在我們身上印上了記號,並且賜給我們預嘗天恩的滋味。
大綱:  

a. 上帝用祂的記號印在我們身上(13節)

b. 上帝使我們預嘗將來的滋味:聖靈作憑據使我們現在可享受,聖靈作保證使我們將來完全得贖(14節上)。

c. 既然上帝用祂自己在我們身上作記號,並使我們預嘗天恩,我們應當讚美祂(14節下)。

    至於大綱的編排,可依:

1. 根據經文次序,發展講章思路。

2. 邏輯推理:歸納由已知的內容推論到不可知的原則,由許多特定例子中的共同處引伸到一般性。

3. 內容區分:

a. 地區事件:如耶穌生平在加利利事工、在猶太事工、在耶路撒冷事工,及保羅三次布道旅行由亞西亞到馬其頓、亞該亞。

b. 時間先後:如摩西生平第一個40年,第二個40年,第三個40年。

c. 專題:聖靈在基督徒身上的工作,如稱義、成聖、得榮。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

4. 心理性:

a. 因果型:由原因到結果。也可先提出結果再追查原因,使會眾明白。

b. 題解型:以「是何(what為何(why如何(how)為大綱。

5. 內容漸進:由淺入深,由小而大,由簡而繁,由內而外,頻頻升高。

6. 比較異同:用正反兩方面進行對比,使真理突出,校正錯誤或增加果效。

7. 模擬型:用性質相同的故事、角度來解釋真理。

    有 果效的大綱能掌握整個主題,而不是斷簡殘篇地處理細節;由於大綱中的每一點都代表一個概念,因此它應當是文法上一個完整的句子,而不是單字或片語。因為單 字或片語的意思含糊不清,易誤導會眾,故要應用「原則化」,即用一般性的詞彙撰寫講道大綱。而大綱的每一點應以命令句或陳述句來表達儘 量不要用問句(因 為問題不是觀念,它不能顯出其間的關係)。大綱中之要點應該回答問題,而不是提出問題。每一點大綱儘量用簡單句(單一命題)避免復合句(複雜的句子)。所 以一篇講章的大綱,應當是簡明的,先有信息之主題、目標,再發展出大綱及加上例證,最後才完成信息的本文。

    大綱通常包含引論、主題和結論。引論是介紹題目、概念或講章的第一個重點;主體則是詳細擴展該概念;而結論(後文詳述)則是把觀念帶到某個焦點後即結束該篇講章。講道時,週期性的複習大綱,可以提醒聽眾,並幫助他們很快地由神遊中,轉回到信息的思想中。

認定信息目標


釋經講道不是要解釋經文的細節,它乃要達成一個目標,即根據經文的教訓,能使人信服。所以講道中的解經是為了達到講員所定的「目的」。

一篇講章無論多麼輝煌或合乎聖經,若是沒有特定的目標,就不值得傳講。講員無適當的概念,就不知道為何要講此篇信息因 為概念敘述真理,而目標卻是表明真理所當成就的,亦即講員希望透過這篇講章,在聽眾心中激起迴響。全部的聖經以及書中之經段,都是為了使讀者的思想和行為 能有改變。因此,一篇釋經講道的目標,是與聖經中的目標並行的。講道者必須找出,為何這一段特定的經文要包含在聖經裡,並要把它放在思想中,然後讓上帝藉 著這篇講章對聽眾說話。

所以羅賓森說:「一個目標的陳述,不僅是敘述我們的目的地,及如何達到該目標的路線。而且要知道自己是否已達到該目標。如果自己都不清楚要去的地方,無疑地,我們將會漫無目的地徘徊。」

因此一篇講章應該有一個清楚而符合聖經的目的,「目的」能使講員對該次講道所預期的結果具體化(欲使聽眾有何行動,或挑戰)。聖經的真理不僅是思想的真理,同時也是感受和行動的真理。「目的」應該反映出講道的大目標改變生命,並且講道的人必須清楚自己的目的,然後才開始構築講章。

摩根說:「所以講員在精心 編寫講章之前,必須先定下這篇講章的目的。在準備講章時,要先把目的想清楚。其次,在準備的過程中亦要把此目的牢記在心。等到傳講信息時,在一開始就把此篇目的告訴會眾。」

講章的目的可以在引言、本論(應用的部分)或結論中,明顯或隱藏地出現。訂定一個合宜具體的講道目的,可以使講章具有催 逼性,使講員不會過分專注於經文字句、會眾及自己。同時目標也應與講章之概念(中心思想)相互平行發展,藉著解釋、證明或應用,可以將概念加以發展,並達到講章的目標。

蘇偉來博士( Roy B. Zuck)列舉一系列敘述目標的動詞,這些動詞有助於處理知識、瞭解(認知的領域)、態度和行動(情感的領域)之測量,亦可幫助我們較具體地確定講章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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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類別
可測量的動作(可以使聽眾)
知識
想起、辨識、記住、認識、知道、熟悉、定義、描述。
例如:救贖、恩典、因信稱義、上帝的義、屬性、律法等。
瞭解
辨別、比較、選擇、分開、評估反應、思考、審斷、發現。
例如:認識自己、罪、聖經等。
態度
決意、對……有信任感、委身於、信服、渴望、表同情、計畫、滿意於、對……具敏銳度……
例如:信、望、愛、聖靈九果、生命等。
行動
應用、產生、研究、解決、經驗到、闡明、傳達、協助……
例如:如何禱告,如何傳福音、如何教養孩子,夫妻相處之道等。

確定信息主題


    由解經到傳講之路,解經者需找出經文主題,並把經文的教訓轉達給現代的會眾,也就是使「聽眾」與聖經作者所表達的意義,達成聯繫,亦即闡述這主題對現代會眾的意義何在,不然就不能供應教會的需要。

    華 德凱瑟說:「我們在此所說『釋經式講道』的目的,就是在決定信息的形式、邏輯和發展時,要以聖經作為主要(甚至完全)的根據。我們要把聖經本身,以及信息 的挑戰、安慰和指示,都放進神子民的心中。我們期望神的兒女在聽完信息後,若有感動,自己再讀同樣的經文時,即使不記得大綱,也能藉著經文的結構樣式來思 考,就如已經在其中遇見了神一般。因此,那段經文就不斷地對他們說話。」

    如何使信息深入神子民的心中呢?就是信息之核心,無論何時都要能應用於任何人身上,如此才有永恆的價值。也就是經文所有的重點、應用、呼籲以及盼望、警戒、審判等都具有現代的意義。

    所以講道者要將「解經的概念」發展至「講道的概念」,也就是將古代經文的意義與教訓,先轉變成經文永恆不變的神學教訓,再發展成現代而個別性的傳講教訓。也 就是由「解經概念」( exegetical),轉變為「神學概念」(theological),再發展到「講道概念」(homiletical),這是 解經到講道最重要且必經之路。總之,信息命題要陳述講章的命題,因講道命題是你要傳達給會眾的「信息」(message, point)。故:

1.這一句話(或同樣意思的話),必須出現在你的講章之中。

2.講道命題必須忠於經文,反映經文之主旨。

3.講道命題要能緊扣會眾的心弦。

4.講道命題須包含或暗示目的及應用。

    針對「解經概念」、「神學概念」、「講道概念」這三種概念之性質解釋如下:

1. 解經概念:乃是根據原作者、原讀者之立場,陳述經文中的思想(原義)。

2. 神學概念:把經文中不變之真理陳述出來,比較不重細節。乃是綜合的、永恆不變、放諸四海皆準、普世性、絕對性的真理,以之來陳述經文的觀念與結構(意義)。

3. 講道概念:當神學透過精確的修飾和個人化後,便可成為講道概念。講道式概念應當比較簡單和直接,以可溝通的詞句來陳述,它的表達方式是依會眾而定(應用)。

    當一個概唸成為一個能在任何時候,應用於任何人身上的普世原則時,解經概念的陳述便可以和講道概念相同。

      a、哥林多前書八~十章:

 1  解經概念:是細節性的。「保羅勸勉哥林多信徒對吃祭物的事情需有所節制,目的是叫他們不至於絆倒信心軟弱的弟兄,引致他們犯罪。」

 2  神學概念:是普世性及一般性的。「愛心限制自由,愛心使人甘願限制自己的自由。」

 3  講道概念:是現代化且特殊性的,是延伸出來的原則。「我們應注意不作絆倒人的事,例如:喝酒、跳舞等。」

      b、歌羅西書一9~十二

 1  解經概念:保羅不住地為歌羅西的信徒代求,願他們能清楚明白神的旨意,目的是要他們在生活上有所節制,討神喜悅。

 2  神學概念:信徒彼此代求,可以帶出蒙神喜悅的生活。

 3  講道概念:我們應當彼此代求,可以活出蒙神喜悅的生活。

      c、哥林多後書十二710,保羅身上的刺

 1  解經概念:保羅不再懇切禱告,求神挪去身上的刺,因他學習了刺對他有益,免得他自高,並依靠神剛強。

 2  神學概念:信徒應當知道,不要堅持神拿去難處,因難處使人謙卑並依靠神。

 3  講道概念:常常我們求神要挪去的難處,反而是最造就我們的。

      d、哥林多後書89章:保羅勸哥林多信徒收集奉獻救濟耶路撒冷教會

 1  解經概念:保羅勸勉哥林多信徒在奉獻上熱心,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悅的,可以幫補缺乏的聖徒。

 2  神學概念:信徒應當彼此幫補。

 3  講道概念:以上原則可按不同的對象來引伸講道主題。如:幫助教會、家人、差傳、建堂等……

    將這三種概念之性質及發展列表分析如下:


解經的(原義)( Exegetical
神學的(意義)( Theological
講道的(應用)( Homiletical
1
聖經的詞彙
無時空性的詞彙
當代的詞彙
2
古代作者讀者
無特定聽眾對像
當代講員會眾
3
專門性詞彙
清楚性詞彙
應用性詞彙
4
提供資訊
原則真理
資訊、推動性
5
細節
整體真理
具適切性,滿足需要
6
按經文次序陳述
按邏輯次序陳述
按邏輯、心理的次序
7
具體、個別
(聖經處境)
普遍、全面
(古今適用)
具體、個別
(當代處境)

    信息之主題及大綱,應以解釋性而非以應用性為依歸,有了主題,講道才有目標,才有內容。因以經文及各類資料去說明,會使信息內容更豐富,而不會言而無物。所以無論題目、分段、結語皆要與主題思想有關,如此才能講得緊湊有力。

    最後以羅賓森的見解為結論:「由於講道概念是經過深度的經文研究,和對聽眾的廣泛分析而產生的,因此獲得了概念並有創意地將它陳述出來,此為準備講章時最困難的步驟。當概念如同皓月當空清晰地出現在講員的思想中時,他就有可講的信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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