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同工問「如何幫助悲傷者?」這不是一個容易回答的問題,但是明確的目標就是必須讓當事人產生新的生命動力。有同工驚訝的問:「不是應該先讓當事人脫離悲傷嗎?」原因是,悲傷永遠可能無法從當事人的生命和記憶中消除。這是一件殘酷的事實,也是我們輔導者必須認知的。所以既然無法輕易消除,就必須用其他有效的作法,而不是與悲傷的事實拔河!因此,在產生新的動力之前,要具備兩件要素:
1. 接受悲傷的事實。
2. 看到意義的方向。
第一個要素是許多當事人的難關。有很多人勸告當事人,既然已成事實就接受吧!可是當事人卻無法接受。我們可以從舊約中約伯的故事看起,當約伯發生災難時,他的三個朋友馬上來看他,為他悲傷放聲大哭,撕裂外袍,把塵土向天揚起,落在自己的頭上。在靜默陪伴七天七夜之後,三位朋友陳述約伯犯了可能有形或無形的罪,並強調上帝的公義與慈愛。可是約伯無法接受他們所描述的“事實",做了如下的反駁:
約伯記
6:24 好吧,請指教我,我會安靜聆聽; 使我了解自己的錯誤。
6:25 公正的言語使人信服;可是你們的議論簡直荒謬。
6:26 你們以為我所說的都是空談;那麼,為甚麼要回答我絕望的話呢?
6:27 你們竟然擲骰下注,要取孤兒為奴,想以出賣親密的朋友致富。
6:28 你們看看我,我不當你們的面撒謊。
6:29 你們再仔細想一想,不可這樣不公平;再想一想,因我正直無偽。
6:30 然而,你們以為我在撒謊,以為我不曉得分辨是非。
唯有接受事實才能有情緒的宣洩,因為情緒在呈現後才能漸漸回到理性!而我們要問:「什麼是事實呢?」“事實"不是發生的原因,而是承認這個事件不是我們所能預料,不是我們所能控制,不是我們可以改變的“情況"。本來約伯一直與朋友爭論上帝的心意,要找出原因為何讓這事發生在自己的身上。可是,到最後上帝用自然萬物的運行來引導約伯的視野,讓約伯頓悟到原來自己的無知與有限,承認這是生命的必然性。
第二要素是看到意義的方向。提出「意義治療法」的Viktor Frankl 法蘭克認為人類對意義的追求不是一種驅力,而是一種引力,是把他自己的全部交給某一目標,如愛人、遵從主義或敬拜神,為這目標所吸引,而在其中尋找意義。但是在目標消失之後,人會陷入一種茫然,掉進存在的空虛中,感到失落。這種意義上的挫折,會讓人對世界產生絕望,失去生活的意志!因此,法蘭克所提出來的治療方法是不從回顧過往與內省的路徑開始,他主要醫治的焦點是放在將來,也就是說,焦點是幫助當事人開展未來,放在當事人將來要完成的目標與意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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