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牧協談的結構:
根據教牧協談的精神,教牧協談的結構,簡稱為四C:
1. 處境(Context):瞭解當事人的傳統和文化脈絡,同理其價值觀和認知。
2. 內容(Content):論及當事人所關切的焦點。確定共同對話的主題,循著主題脈絡開展對話的方向。
3. 對話(Converse):收集連結主題的相關資訊,引導當事人發展新的觀點、找到資源。
4. 轉變(Convert):導引進入神聖的對遇,賦予內在生命的平安與盼望。促使當事人重新立約,產生新的行動。
因為治療的重要起點,是必須考慮當事人的處境,才能作出精確的診斷。早期治療的概念和方法,是缺乏從個人和社會的處境作觀察的。因此,後現代的治療在這個方面做了相當的努力,所以當我們以當事人為對象時,在其情境中,我們應深入地瞭解他們目前所關切的問題,不然會無法掌握到他們的苦楚和困境。然後進而產生開放性的對話,彼此刺激出新的看見,才能跳離原有的框架,去發現有效的資源(人、事、物)。最後讓當事人有動力轉變,重新誓約在上帝的恩典中成為新造的人。
教牧協談的方法:
普林斯頓神學院教牧協談教授Donald Capps 所建構的方法,根據其多年的教學經驗,提出了一個教牧協談的方法和技巧。這個方法論筆者認為最能讓有心學習者容易明白。其步驟有四個階段:
1. 確認案主的問題
2. 問題的重組
3. 診斷性的詮釋
4. 教牧的涉入。
1. 確認案主的問題:
通常案主在陳述自己的困擾時,往往還無法指出真正的問題,常常存留在表達感受的層面。甚至有時其感受與主要的問題,有“失焦"的麻煩,所以在第一個階段,協談者需用心去傾聽與引導案主去“掌握到"真正的問題。
個案:有一位中年的男信徒來找牧者協談,剛開始抱怨這個社會是一個吃人的社會,沒有所謂的正義,人人為了要自保,而會去陷害別人,人心真是黑暗......,當他陳述了一段時間之後,牧者發現他一直在繞圈子、沒有主要的焦點問題、只有情緒上的指責。如果我們急著回應他的陳述,就會陷入“不著邊際"的協談,只是窮於應付他無厘頭的話題和情緒。所以,協談者就需開始引導案主去面對他情緒的真正癥結、真正的主因。因此,當牧者這樣做之後,即得知這位當事人的主要問題,是被他的上司解雇了。
2. 問題的重組:
在這個階段是需要較長的時間與耐心,因為要幫助案主去察覺問題的根源。在聆聽的過程中,有幾個要與案主一起處理的:
a. 問題的類型是什麼?
b. 問題的情境是如何?
c. 問題的影響範圍?
d. 去看問題有幾個面向?
e. 案主最主要的關切點是什麼?
個案:就上述的例子,我們掌握到當事人的主要問題是被解雇了,那麼
a. 問題的類型是失業。
b. 失業的情境是難堪的、不甘心的。
c. 它影響的範圍涉及到家人和教會服事。
d. 失業問題的面向,除了經濟的拮据、社會的景氣和自我的價值。
e. 案主最主要的關切點,是否能在中年的這個階段,找到合適的工作?
3. 診斷性的詮釋:
一旦問題的重組完成,就要進入另一個階段,這比較屬於複雜與高度技巧性的部分,協談者會從傾聽的角色會變成較主動的分析者,但是若前面的問題重組進行的好,這樣的轉移並不會妨礙彼此的關係。
協談者就其對問題的瞭解,提出正向與負向的特點,並邀請案主去思索其可能性的結果,或許他不同意協談者的看法,但是通過這樣的討論,可以刺激案主產生新的訊息與新的觀點。
個案:若牧者重組好當事人的問題時,他將會發現你有能力真正地進入他的“世界",並為他釐清了整個“畫面"。此時,他就會開始理性去面對他的問題,也會期待你更進一步提供看法。此時,牧者必須就他失業的原因與未來的求職讓他逐一列表討論,刺激他找出失業的可能原因(不積極、專業不足、人際不好......),然後詮釋這些原因對職場的破壞性如何!接著這就會幫助當事人更深層地察覺出自己生命中的軟弱之處!一旦他能進入這個階段,他就會開始探索改善之道。
4. 教牧的涉入:
最後的階段是根據診斷的結果,來擬定一個計畫或是策略去解決問題。這部份要檢視個人所擁有的資源能否去處理?或者需要教牧人員去尋求不同外在的資源去協助案主,當然這就是非常具有指標性的教牧關懷的作為,例如:教會資源或是社區資源。
而在實質的教牧關懷行動裡,我們更包含著靈性上的資源---- 帶當事人去連結與上帝的關係,學習透視信仰在他困境中的意義。
個案:當事人的內在生命需真正的調整改進,不只為求職預備,也讓當事人的問題不再重蹈覆轍!更願意建立起一個基督徒的健全生活模式。在外在部分,牧者也可以提供相關求職資源與代禱網,幫助當事人和他的家庭,讓他們得到教會的關心和牧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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