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教會美好的公眾崇拜,必要藉助於牧者和眾位參與者的努力。公眾崇拜的確是信徒與主和肢體間相通的分享過程,透過眾人的努力和合作,必能達到真實和討上帝喜悅的崇拜目的。
崇拜不在乎某種固定的儀式或程序。然而,保持良好的行進秩序、氣氛和一貫的主題卻是必要的。若是可能,公眾崇拜最好備有節目程序單(有些教會則列入在「週報」內),將該日崇拜的經文、詩歌、啟應文、獻詩歌詞,甚至講道的大綱一並印妥,以便於整個崇拜節目在緊湊、安靜、和秩序中進行。事實上,崇拜節目單尚有其教育性的價值,利用它的背面作文字信息的傳播,亦不失達到一舉兩得的功能。
若有對會眾的報告事項,最好安排在崇拜之前或之後,以免眾人因為聆聽冗長的報告,而削減了專心崇拜的注意力,使崇拜失去了一氣呵成的精神和氣氛。當然,合宜的報告也可以成為敬拜的一部份,它能幫助會眾用感恩與讚美的心來敬拜,並關懷上帝家中的事;瑣碎或流水帳式的報告(可刊登在週報上),則可能會造成負面的效果。教會的長執同工應注意這個問題,並研商合宜的進行細節。
主領公眾崇拜的人員,在崇拜之中亦擔負屬靈領導的使命,他的舉止、態度,甚至談吐、衣著、服飾等,都以顯得端莊、樸實、悅目為宜。西格勒(Segler)博士說得很好︰「領導崇拜的人,永遠也不該想到自己是演員;實際上,他們都是僕人。」
崇拜必需有聖靈的參與和引導。崇拜節目、主領者和接待人員,以及崇拜的參與者謹慎的預備(如︰預備心、環境、工具——聖經、詩歌、樂器、聖餐杯、餅等)和敬虔的態度,都是不可忽視的。
很重要的一點,那就是崇拜中的任何一項節目,皆應達到使參與者有具體回饋行動的目標(包括更新、決志的態度和實際),如此,必能避免落入崇拜的外表和儀式之中。我們不要忘記,崇拜的時間不是一段為了要「打發」光陰的時間,更不是「欺哄」上帝之「我來作禮拜了!」的時間。
教會牧者平日除了在聖經、教義、領導和生活哲學等方面努力下工夫教導信徒之外,一些有關崇拜的知識和當有的禮貌,是必要教導的。特別在公眾的崇拜中,有些被認為是不太合宜的「小事」(如︰聚會之前高聲喧嘩、聚會中交頭接耳、打行動電話、經常翻閱週報或書籍,或允許幼兒在會中奔跑等),很可能就成為攪擾崇拜的一些「瑕疵」和不當。
以下是幾項關於公眾崇拜的基本教導,列舉出和大家同勉︰
1. 參與服事的人員和會眾要建立準時參加崇拜和不早退的習慣和禮貌。
2. 領會者當多次向會眾清楚說明詩歌的頁數、要唱的節數,以及要宣讀的經文和啟應文等。
3. 遲到的會眾不宜於祈禱時進入會堂(或在堂外說笑),以免產生干擾的噪音,或因找尋坐位而妨礙他人。
4. 若有操難辨口音者帶領公禱,則不宜過長,以免讓人心生厭煩。
5. 在眾人各自一同祈禱的公禱時刻,祈禱所出的聲音原則以不影響鄰座為宜,以兔有人無法適應。領會者更不宜對著擴音器高聲禱告,使某些會眾深受干擾。
6. 教導會眾在崇拜之前不要高談闊論,養成靜下心來預備聚會的好習慣,若遇見相熟的人可以微笑和點頭示意,將社交的節目放在崇拜結束之後。
7. 鼓勵信徒懂得隨時幫助不熟悉聖經者找尋經文,但不宜作聲。
8. 崇拜進行中不宜吃食,或嚼檳榔、口香糖等。
9. 參加公眾崇拜不宜穿著奇裝異服。詩篇告訴我們「當以聖潔的裝飾敬拜耶和華」(詩篇二十九2)。聖潔的裝飾包括︰整潔的服飾、美好的儀容和誠實的心靈。
10. 若有公開給會眾作見證的崇拜,亦當避免某個人佔用過多的時間。要求眾人養成守時的習慣是非常很重要的。
11. 鼓勵全家人坐在一塊兒參加崇拜(尤指主日崇拜),將有助於基督化家庭的屬靈學習和長進(養成家人的屬靈親密度)。若有適齡參與兒童主日學的孩童,亦可先參與數項簡短的崇拜節目之後(如︰宣召、唱詩、啟應文、詩班獻詩),再由主日學教師有秩序地將他們帶去各人的學道班級,或予以特殊照料。
引用西格勒(F.M.Segler)的話︰「崇拜是教會生命之門,也可以很適當地稱為『教會的生命』。事實上,上帝才是教會的生命,……。教會的首要功能,是對上帝的崇拜……真正的崇拜提供了生活、見證和服務的動機和能力……。基督徒的整個生命,是在於對上帝的崇拜。在他必須『證明自己是基督身體的一個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