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6日 星期三

教學方法 (3) – 問題解決法

1.     問題解決法
(a) 這是系統討論法,是解決問題的過程,通常必須經過下列步驟﹕
1)      先提出討論性的問題,使學生覺察問題的存在。
2)      學生為問題下定義,界定問題的範圍。
3)      學生收集有助於解決問題的資料。
4)      學生將所收集的資料加以對照並調整。
5)      學生決定可能的解決法,經過不斷的考驗來解決問題。
6)      學生在所有可能的解決方法中,尋找最佳的解決法。
 (b) 使用問題解決法的步驟
   1) 先為問題下定義
讓學生先為所提出的問題下定義,將問題用問題的形式寫下,要檢查一下問題的寫法是否有含糊的意思。問題要合理就必具體,不要太籠統。問題的種類可分為論事實的資訊、論價值的問題、論規則的探討、論疑惑的問題。為問題下定義時,要決定問題的程度,界定問題的範圍。還要對準正確的問題中心來解決問題。教師可以提出若干問題問學生,以問題來界定問題的範圍。
   2) 收集與問題有關的資料
記錄所收集的任何有關資料,不斷地詢問還缺少什麼,收集各人的感受和觀點,考慮其中的限制,讓所收集的資料重新幫助你寫下問題。教師可以提供找尋線索的問題,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
   3) 將問題加以對照調整
將所收集到的資料加以組織,熟悉所收集的資料,不斷地問有何需求,細心調查,不斷地問「為什麼」,探討其與每件事實之間的關係。
   4) 決定可能的解決法
自由發揮思想,盡量思索有沒有其他較新的解決法,從問題的每一個角度進行考慮,用思想衝擊法不斷地尋找可能的解決法,容許任何的異議,讓每一項建議都經過嚴格的審核。
   5) 選擇最好的解決法
經過多方考慮之後,決定最好的解決法。雖然教師不應代替學生解決問題,但學生經常需要協助,教師可以幫助他們找尋線索,詢問關鍵性的問題。同樣也可幫助學生考驗他們所選擇的結論。教師或許需要評定學生是否已經真正解決問題了。
© 使用問題解決法的問題種類
    問題解決法主要是討論問題,問題的種類有不同的範圍,如下﹕
  1) 事實:
討論問題的目的是要尋求資訊,通常從所指定的資料中尋找答案,這種問題的伸縮性不大,主要是靠共同提供可能有的資訊。
  2) 價值
這是面對價值的問題而共同探討解決的方法,在探討的過程中學習尋求各人的價值觀。比如,當你面對孩子與事奉有衝突,事業與事奉有衝突時,當如何解決?當你只剩下幾個月的壽命時,你會立刻做些什麼?
  3) 規則
這是有關做人的道理與當守的規則,是論及可不可以的問題。比如﹕離婚絕對不可以嗎?如果一個主內姊妹一直被丈夫毒打怎麼辦?應該如何解決此問題?
  4) 懷疑
這是指對一些事情的懷疑,需要找出解決的辦法。比如﹕如何證明耶穌是復活的主?如何證明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d) 問題解決法的不同使用法
  1) 由教師帶全班參與問題解決法
由教師提出討論的問題,然後按一般解決問題的步驟,經由教師的提示、引領,找出解決的方法。
  2) 分成小組進行問題解決法
將學生分成小組,把教師所提出的問題帶到小組裡討論,照正常的程序找出問題的解決結構,然後向班上全體同學彙報。

2. 個案討論法
(a) 定義
個案討論法是提出一個簡短個案,包含問題情景的細節,然後讓學生分組討論,尋找可能行得通的解決法。
(b) 個案討論法的長處
這是最常用的方法,特別是在聖經的教學過程中,能建立真理和日常生活實用之間的橋樑。個案研究法因此能達到下列目的﹕
1)      從個案討論中建立理論和實踐的橋樑。
2)      不只是接觸屬靈的真理,也是接觸真實的經驗。
3)      面對日常生活中許多矛盾時,可以發揮解決問題的才幹。
4)      在個案討論中,可以吸住許多成員的眼光和不同的洞察力。
5)      藉著聽取不同的觀點,可以擴大經驗的領域。
6)      很少問題能有簡單的答案,因而需經過深思明辨,學習深入思考。
7)      學習以真理的原則集中在具體的問題上。
8)      訓練學生獨立思考和以合作精神共同思考。
© 個案討論法的不同形式
個案討論法可以用不同的形式使用:
  1) 古典的個案法
這是最簡單、常用的個案討論法,教師呈現簡單的報導讓學生分組討論。報導包括社會考證、心理學的報導、歷史的證據、統計的證據、經濟的記錄、報章的記載等。
  2) 沒有結尾的故事
教師可按需要自行編寫一個沒有結尾的故事,讓大家探討解決的方法。下文是個簡單的實例,閱讀下列小故事之後,讓學生討論故事中人物該如何解決問題。
「大哥大姐都沒機會念中學,本來我念完中學便打算做工,但妹妹情願不讀書去車衣服,大哥情願遲一年才結婚,為了要供我讀大學。這次考試成績不理想,我該怎麼辦呢?我知道他們都盼望我拿出好成績來,就算他們真的不是這樣想,難道我能叫他們白吃了這幾年的苦嗎?我今年的成績不好,怎麼對得起他們呢?」
  3) 討論熱門的話題
這是選擇最近大家都討論的熱門話題當作討論的資料,以求解決信徒在現實社會中所面臨的矛盾。比如﹕身為基督徒,應該如何面對「向錢看」的人生觀?面對物質洪流的衝擊,基督徒應該如何過一個合神心意的生活呢?
  4) 展示圖畫引出個案討論
教師配合教材,呈現一幅感人肺腑的圖畫,藉以激動學生的心理,引出個案的討論。圖畫經常可以扣人心弦,刺激觀者心理,激發他們討論。
  5) 視聽教材的呈現引出個案討論
教師呈現戲劇表演、木偶表演、幻燈節目或錄影帶節目,然後將學生分成小組激發他們討論。
(d) 個案討論法與其他教學法並用
個案討論法差不多可以同任何一種教學法一同使用,如:思想衝擊法,小組聆聽法、視聽呈現法、小組短講法、辯論法等。

3. 辯論法
(a)    定義
辯論法是一種教學法,由兩個或兩組的講員分別從贊成和反對的角度,或者以兩個不同的理論觀點來辯論一個論點。在辯論的過程當中,學生可以吸收不同意見的論點,理智地處理不同的見解,同時也學習作自我評斷。
參考: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在信徒的生命中信心比行為更為重要?基督徒絕對不可以與不信者交男女朋友?聖靈的工作一定會有超然的神蹟發生?
(b) 何時適合使辯論法
    不是每種教學內容都適合使用辯論法,下列情況可能較宜使用﹕
1)      如果所討論的問題需要深入考究,辯論法可以令學生積極地參與思考。
2)      如果有不同的觀點可供解釋同樣的一個問題,而且兩者都不是明顯不成立的觀點,藉對兩個觀點的辯論就可更深入瞭解彼此的長短。
3)      如果雙方都可以聽對方的不同見解,而不是所有的學生都堅持單方面的見解,在此情形之下,辯論可以達到雙方意見的交流。
4)      辯論法適用於小組或大組的學生﹔可在大組的成員中,選擇兩個小組的成員進行辯論。
© 使用辯論法的長處
1)       學生必須深入考究主題內容,才可能進行辯論。可以聆聽兩個相對的意見,讓學生增廣視野,更加全面地瞭解所提供的真理。
2)       能增加學生學習興趣,容易找著學生的注意力。
3)       大組也可使用。                                     
(d) 使用辯論法的局限
1)      在辯論時,經常會趨向非常強烈的好勝心,情緒激動,可能會傷及大家的感情。
2)      辯論法主要是用於小組,只有進行辯論的人才有機會參與,因而限制了其他成員的參與。
3)      參與辯論者需要作一定的準備,如果只不是,只有表面的辯論,探討便不夠深入,不太令人滿意。
4)      如果沒有足夠的資料供辯論者作準備,辯論的內容便會不太有分量,可能只會團團轉於一個小點上,效果不太理想。
(e) 辯論法的不同形式
1)      由兩個小組的成員進行辯論,用相反的觀點只與一個成員進行辯論,其他的學生只積極參與思考,默默地給予評審。
2)      由兩個小組成員辯論,之後大家分成小組討論,對剛結束的辯論給予補充、批評、審核,評斷,並選擇自己的見解。
3)      由兩個組的人辯論,但會眾也分成兩組,都可以參與辯論,給予支持或反擊,積極地參與辯論。

教學方法 (2) –雙向傳授法

    雙向傳授法是指積極的讓學生參與在教學之過程。
1.      問答法
(a) 定義
    問答法是由教師向學生發問,學生從而以回答的方式參與在教學的過程中。這不單是理智思想的參與,也是口述的參與。此法主要以教師為中心,由教師有計劃地提出各種問題,令學生作答。問答去常與討論法相混淆,兩者的差異如下﹕
    兩法所發出之問題的性質稍有不同,問答法所問的問題常與事實記錄有關,如詢問「六何」何地?為何?如何?等。討論法所發的問題則傾向思考及討論的問題,也即不是三言兩語可以立刻有答題的問題,而是刺激大家討論,不光是回答問題的。問答法經常是複習性質或是闡明的性質,當然問答法的問題也可能是啟發生的問題。
(b) 問答法的優點
    對教師而言,可以考查學生學習的結果,增進教師對學生的瞭解﹔可以考查學生巳有的知識,能力和興趣等。也可以了解學生對教材是否真正瞭解,以便修正補救,可以查考學生對功課是否熟悉,以定教學進度的快慢,可集中學生的注意力,減少教室內秩序和管理上的問題。
    對學生而言,主要是在於訓練學生的思考,若能有效地運用它,也可提學生學習的興趣,培養學生的自學能力﹔可使學生對所學的教材作深度的思考,而獲得徹底的了解。可使學生有應用舊經驗和舊知識的機會,從而對所學的知識能牢記不忘,可幫助學生整理所學的教材,使之成為有系統的知識。
© 問題的種類
  1) 按內容分類的問題
   i. 尋求事實的問題
這類問題主要是引導學生從經文中或從所提供的資料中,熟悉其中的內容,通常用「六何」來發問﹕何人?何事?何時?何地?為何?如何?學生可從資料中尋求答案。例如﹕是誰作此事?是誰在掌握權柄?經文中提及哪些人物?誰行得好?誰行得不好?經文中提及發生何事?到底何事引起整個事件的發生?耶穌行神蹟後發生何事?神蹟在何時發生?耶穌在何時向他們顯明他自己?這個事件在何時變成惡化?耶穌的頭一個神蹟發生在何地?此地是怎樣的一個地方?耶穌生在哪裡?長在哪裡?耶穌為何要如此行?他為何沒有立刻動身?耶穌為何不立刻解決問題?此事是如何獲得解決?他是怎樣引起眾人的憤怒?耶穌怎樣醫治瞎眼的人?
   ii. 尋求解釋的問題
這類問題主要是引起學生進一步的探討,以瞭解事情的原因,與各項事件之間的關係,確定事情的意義和價值。它包括因果性的問題、分析性的問題、舉例性的問題、評價性的問題。它是屬於啟發性的問題,多數的情形不能直接從資料中找到答案,學生必須發揮想像力,伸展思想,將論點加以解釋。
例如﹕耶穌為甚麼要說這一句話?耶穌為甚麼要做這件事?耶穌為何似乎答非所問?這段經文的主要意義是甚麼?這句話包含甚麼意義?行這個神蹟有何價值?耶穌說的話與他說的話有何關係?請舉例說明如何孝敬父母等。
   iii. 生活應用的題
這類問題通常把真理帶到現實生活中,考慮與真理有關的個人生活問題。例如﹕我們有沒有照著主的命令而行?我們有甚麼需要改正的態度?如果你是他,你將如何處理這件事?你從這段經文中學習到甚麼功課?
  2) 按性質分類
    i. 關閉式的問題
關閉式的問題多半是沒有任何的伸縮性,它只容許寥寥幾種答案,學生不太有機會作批判思考。它可能是是非題,只能用「是」、「不是」來回答,然而是非式的問題不是絕對一無可取,有時可以演變成較擴散性的問題,它也可能是選擇性的問題,從有限的答案中選其一,沒有太複雜的選擇。這一類的問題雖然簡單,卻不能完全不用它,尤其是對一些比較害羞的學生,或沒有聖經背景的學生而言,是很好的初步嘗試。例如﹕一次得救是不是永遠得救?在耶穌的門徒中誰是第一個殉道者?在四福音中哪一卷論及耶穌是神?
   ii. 尋求思考的問題
這種問題需要深入思考,通常這類問題不滿足於現有的資料,而是要探求原因、價值、意義。透過問題啟發思想,發揮想像力,不斷發掘,要盡量從不同的角度去發現更多更完美的資料。就上述的分類法而言,乃屬於尋求解釋的問題。
   iii. 開放式的問題
這種問題要求學生發揮想像力,一般來說沒有固定的答案,在乎學生如何親歷其境,照個人所領受的作答,伸縮性較大。上述應用性的問題,接近這類型的問題。
例如﹕如果是你,你會如何決定?如果你在場你會有何反應?你認為他為甚麼要如此行?照你的觀點,他應當如何行?
   iv. 修辭的問題
修辭性問題通常在問題中已經套有答案,有時不過是以具有挑戰性的性質來刺激學生的思想,其實沒有一定的答案可以回答,因為在問題的修辭中巳有答案了。例如﹕一個愛主的人豈可欺壓別人呢?你們這些熟悉聖經的人豈可不明白這個真理呢?
   v. 澄清式的問題
這是屬於闡明性的問題。為了使學生對所討論的問題有更清楚的瞭解,組長以問題引導並糾正學生的觀念。經過發問,原先模糊的就變得清楚了。
例如﹕你的意思是不是說,主耶穌的死不是對人人都發生效力?請說明你說這句話的原因?你這是甚麼意思呢?
   vi. 比較性的問題
這種問題是要求學生特意將兩個人物,兩件事情,兩個觀念加以比較。
例如﹕大衛和掃羅同樣都失敗,但結果為什麼不同?耶穌向尼哥底母談道,與向撒瑪利亞婦人談道有何異同?新約和舊約有何不同?受洗與割禮有何異同?
   vii. 反問性的問題
不是所有學生的問題都需要回答,有時學生發問只是為了刁難,其實他們胸有成竹,自己有答案,只想考答老師是否明白這個問題,在這種情形之下教師可以反問學生。也可能學生所問的是有意義的問題,教師一時不知如何回答,這時可以反答學生,讓自己有時間組織思想準備如何回答。
例如:你可以先說出你的的看法嗎?對某人所提的問題,大家的看法如何?
(d) 好問題的特徵
1)       問題若具有思考性就能激發學生思考,即使是是非題也最好讓學生深思後再回答,不用想就可回答的問題不是好問題。
2)       好的問題語句簡單。問句不要太長,內容不要過於複雜,措辭要清楚明白,才不致使學生誤解。
3)       好問題的範圍明確。比如問﹕「耶穌在其中長大的環境是怎樣的?」這問題範圍有點含糊,如果改問﹕「耶穌在哪裡長大?」「那地方有多大?人口有多少?多數的居民以何業謀生?」,這些問題就問得比較明確。
4)       好問題切合學生的程度,按他年齡的程度,或者按他的聖經知識程度來發問。
5)       好問題層次井然,尤其是複習性問題,或總結性問題,最好是有系統、有層次。後一個問題與前一個問題的內容相連,一步比一步更深入。
6)       好問題具有價值,提出該問題有其重要的意義,與正文有關,不是可有可無的問題。
7)       好問題是事先準備的,不是馬虎應付,教師要先準備問題的答案,如果教師不能回答,就不要問。
(e) 發問的技巧
    教師不單是要能提出很好的問題,也應當僅得如何發問。教師若因不會發問而不能發揮發問的功能是很可惜的。下文提出一些發問的技巧。除了向學生發問之外,教師也應鼓勵學生發問,養成學生探究和深思明辨的態度。
1)       先發問後指名:
先將問題說出,然後指名回答,學生才不致驚惶失措,否則若在提問題以前,先指出學生名字,學生必戰戰兢兢,心情緊張。另一方面,先發問才提名,使沒被指名的學生不會覺得此問題與他無關,以致不參與思考了。先發問會讓全體學生都在心中試擬一個答案,待別人回答時就可和自己的答案相比較,且加以批評。
2)       任意且普遍地指名:
指名不可按一定的順序,比如照座位的排列,或照名冊上的次序,以免不在順序內的學生不注意聽取問題和其他同學的回答。指名應當也是普遍指名,教師指名時不可只限於少數特優特劣的學生或其他具有特殊情況的學生,任意指名且要普遍地指名,盡量給每一個學生有機會參與回答問題。
3)       自由作答:
如果大半的學生都積極地參與在教學中,就可以讓學生自由作答,但這個方法傾向只由聰明的學生一直不斷地回答問題,比較差的學生就習慣等候別人作答,自己絲毫不為問題求出路,根本不嘗試回答問題。因此,若以此法用於指名回答,在得不到答案時,再讓其他學生回答,效果會更好。
4)       留有充分思考時間:
問題提出後,要留有充分時間讓學生思考一番。須視問題之難易給予學生適量的思考時間,不要勉強學生匆匆回答,或急於自己說出答案。
5)       不複述問題:
不要過多重複問題,要節省時間,並訓練學生上課專心,免得養成學生不注意教師的習慣。倘若學生不明白問題的意思,可用更明白的字句把問題重說一遍。
6)       不暗示答案或過分協助:
有的教師為顧及學生不能回答時之難堪,常於提出問題後向學生暗示答案,結果形成學生依賴的習慣。也有的教師在問句中包含暗示性之答案,結果問了也沒有起到多大的作用。在學生未完全說出答案時,教師不可操之過急而太快暗示補充,或給予協助。
7)       向不注意者發問:
為刺激學生專心聽課,教師可常向精神不甚集中者發問。
8)       注意傾聽表示興趣:
學生回答時,教師要注意傾聽並表示興趣,以和悅的態度接納學生鼓勵學生回答。
9)       答錯問題:
學生若有答錯的話,教師不要隨便斥責,更不要譏諷嘲笑他,應讓比較成熟的學生婉轉地予以糾正或補充。教師要盡量找出其長處加以鼓勵及讚賞之後,才給予糾正及補充。

2. 小組聆聽法
(a) 定義
    教師呈獻一篇報告、說明或小故事,把聽眾分成兩組或幾組,要求每組成員聆聽一定的重點,然後由每組向教師與班上其他的同學回報。
(b) 何時使用小組聆聽法
   不是所有的課程內容都適用,在下列教學背景下,可考慮使用﹕
1)      在教學過程中,如果教師要呈理一篇報告或說明時,小組聆聽法可讓學生注意所報告之記載的最好方法。
2)      當教師發覺所要呈獻的記載並不吸引人,可能一些要點會被學生所忽略時;
3)      內容的重點需要被強調時﹔
4)      如果學習的人數眾多,分成大組來聆聽某一部分的重點;
5)      如果學習的人數不太多,教師盼望學生投入小組討論,這個方法可以引發成員討論。
© 小組聆聽法的長處
1)      可用於大組或小組的學習。
2)      可以使學生從整體的內容中獲取重要的要點。
3)      給予學生一定的目標去聽他們應注意的部分。
4)      能增加學生的注意力,並引導他們參與回應。
5)      能增加學生的學習興趣,製造學習的氣氛。
6)      使所有的學生都必須參與注意聆聽所指定給他注意聽的部分。
7)      鼓勵學生就所聽的內容接著參加討論。
8)      回報給大組的經過可以給學生有機會複習所學習的內容。
(d) 小組聆聽法的局限
1)      會使學生只聽他該聽的部分而忽略其他部分。
2)      令學生所聽的大大少於整體的內容。
3)      由於是以聽為最主要的重點,不免限制了思想的交流。
4)      學生只是重述所聆聽的內容,沒有太多機會伸張他們的思考力和想像力。

3. 思想衝擊法
(a) 定義
    這是一種問題解決法的教學方法,成員提出一些問題,刺激學生提出一切可能有的解決法,不加以評論。此方法可以緊接著其他的方法來使用。
    例如﹕甚麼是攔阻一般人得救的障礙?怎樣的行為是你最難饒恕的行為?一個屬靈人有怎樣的生活特徵?
(b) 思想衝擊法的長處﹕
1)      能激動各人的創作力,使每一個人都被激動而提供意見。
2)      鼓勵學生貢獻意見,鼓勵建立新的觀念。
3)      鼓勵全體成員參與,由於教師沒有作太多的評述,任何一個學生都可放心參與意見。
4)      能引起一連串的思想,從人家的建議中,使學生增廣視野,伸展自己的思想。
5)      一般都不會花太多時間,聖經教師可以在應用真理的部分,很快引起大家的討論.激發大家思考。
6)      不論在大或小的班級裡均適用。
7)      一般都不需要有高度的領導能力,任何沒有經驗的教師都可以使用它,只要設計好問題,不用任何工具或作太多準備。
© 思想衝擊法的局限
1)      由於是讓所有的成員都有機會提供資料,而且不加評述,所以容易離題。
2)      非常在乎成員的背景,有時他們的思想較為緩慢,就難獲取好的效果。
3)      沒有加以評論,果效經常不太滿意。
4)      這個方法的特徵是不給予任何評論,主要是讓大家有思想上的參與,但事實上大家在提供資料時,自然會傾向給予評論。

教學方法

       教學方法 (1) –單面傳授法教學方法 (2) –雙向傳授法  ,

       教學方法 (3) – 問題解決法 , 教學方法 (4) – 小組討論法  ,

       教學方法 (5) –戲劇教學法   , 教學方法 (6) – 現實生活模擬教學法 ,

       教學方法 (7) – 戶外教學法  ,  成人教學法 ,

       備課應注意之事項 , 備課的藝術  ,

教學方法 (1) –單面傳授法

    單面傳授法是指教師以單向傳授的方式,將教課內容傳遞給學生,大部分的時間,學生是被動地聆聽,沒有參與回應的機會。

1.      講學法
(a) 定義:
講學法是在課堂上以講述為主,配合表情動作,將課程內容有組織、有系統地把一個主題要點用演講的方式傳授給學生。講學主要以教師為中心,學生被動地聽講。整個氣氛是注重教師演講,注重觀念與知識的傳授。講學法是古今中外教學時常用的方法。
(b) 使用講學法的條件
由於學生在講學法中扮演比較被動的角色,所以最好學生已經具備很強的學習動機。當學生對所學習的內容存有渴慕知道的心,就有了內在的動機。教師也要有高度的表達能力,對學生非常有吸引力,如此便具備了吸引學生的外在動機。具備了這些因素,就可很有效的使用講學法了。
   講學法在教授的過程中經常被廣泛使用,因為講師可以用最短的時間來傳達很多的知識,其他的教學方法固然比講學法有更多學生參與,但必須花更多的時間來讓學生參與。因此,當時間受限制時,講學法是最好的教學方法。
   有時候,學生沒有參考資料,這種情形就只能靠教師以演講的方式傳遞資料。另外,當教師要傳遞比較屬於個人性的資料,而學生又沒有這方面的知識,此時教師所要講的便是他獨有的個人見解,在這情況下,講學法是用來傳遞資料的最好方法。
© 預備講學的基本指南:
   1) 小心編寫講義 
好的講學必須認真編寫講義,要有清楚的主題中心、明確的目標,及達到目標的學習活動。教師若能清楚所要講的主題中心,能說出內容的目標,又能確定達致該目標的學習活動,就能使學生確實地抓住他所要傳遞的信息。反之,就不可能使學生清楚明白他所講的內容。
   2) 搜集足夠資料
好的講學必須事前有充分的準備,搜集足夠的資料,不可草草了事。僅比學生懂多一點,不足以為人師。教師若能充分熟悉其講學的教材,講解時必然能深入淺出、融會貫通、具有權威,也就因此更有機會呈現成功的講學。
   3) 系統層次分明
好的講學是將所準備的許多資料組合,並歸納成合理的段落程序,層次井然,有條有理,使學生獲得系統的概念,便容易記得、容易明白。
   4) 熟練教學內容
好的講學必須在準備的過程中,多作練習的嘗試。熟能生巧,多練習就多有把握,表達時便可通暢、熟練。只要教師認真準備講學,再加上掌握應有的講學技巧,必能獲得預期的美滿效果。
   5) 了解教學情況
教師如能對學生的身心狀況,學習的經驗、程度、態度,以及教室的環境設備等教學情況,作充分的了解,可有助教學。例如學生缺乏某種經驗,教師卻講述這方面的例證,教師的原意本想加強效果,卻往往弄巧反拙。又如教師沒有圖表架,教室又沒有掛圖的地方,以致繪製的大綱圖表無從張掛,這會使教師狼狽。所以,教師必須事先對情景作充分的了解。
(d) 成功講學的基本原則
   1) 簡單易懂的語句
語詞要合適,切合學生的程度和經驗,能為學生所了解與接受。好的講學是深入淺出,使用學生能明白的語言。一個能對理解能力有限的兒童清楚講出一篇道理的教師,就能對任何聽眾講清楚他的講學內容。所以,教師應避免空泛抽象的語句,多舉實例、比喻或事實,使教學更具體切實,易於學習。
   2) 注意聲音的變化
講學的表達正如音樂一般有高、低、快、慢之配合。要達到切實動聽的教學,必須留意下列要點﹕一,語音正確,發音正確是得天獨厚的優勢。二,音量適中,聲音宏亮,聽來舒服,但也不要過分尖叫,三,聲色優美,雖然音色優美來自天賦,但教師仍可克服鼻音、濁音、硬音和喉音,使音色悅耳。四,音調自然,要隨著教材的性質而抑揚頓挫,有高低緩急的變化。五,速度適中,快或慢要以學生背景及內容的難易來決定。講學時要全心投入,誠懇、認真、迫切的,將所要表達的內容講得清楚明白。
   3) 限制論題的分點
人類的記憶在一定的時間內只能記得一定數目的要點,一般不要超過十點,而分題最好要簡短,以便較易記。太長或太多的分題,只能使學生增加混亂,難於記憶。
   4) 注意各段轉接點
注意各段之間的轉接點,溫習前段引述後段,每一段落的結尾要有小結論,並連接下一段的小引言。轉接點處理得不好,會使學生覺得整篇演講是各自獨立的小段落,彼此毫無關係,更抓不到主題中心。正如一個建築物是層層的彼此接連,各房各節聯絡合式,使人清楚地看到整體的內容。
   5) 積極參與的原則
若要使講學獲得良好的反應,就得鼓勵學生積極參與。至少學生可參與作筆記,筆記可以幫助集中注意力,經過筆記記錄,印象自然較為深刻。筆記也可以訓練學生聽取的能力、辨別的能力及歸納的能力。另一個方法是給予機會隨時發問。注意學生的神態反應,學生若有疑惑的表情時,立刻問學生有沒有問題。這樣不單使學生更集中注意力,也可檢查學生是否了解所講的內容和意義。
   6) 多種感官的經歷
為使學生更集中注意力和對講學內容有興趣、便於記憶,多種感官的經歷是必要的。要使他們不只是聽教師講學,也用眼睛看一些視覺教材,包括圖表、標本、模型、實物、透明教材、圖畫、錄音帶、幻燈、錄像帶、VCD等。
   7) 保持良好儀態
良好的姿勢、表情和動作,有助教學果效的增進。講學時的儀態需要注意下列要點﹕教師的目光要週遍,與學生保持接觸,藉此可瞭解學生理解的程度和聽講的興趣,要避免過多看講稿,以免分散學生的注意力。態度自然大方,面容和藹,勿膽怯忸怩。動作合宜,不要寸步不移、呆板站立,也不宜走動太多。手的動作可幫助加強講述的效果,但也不要過多使用,以致手舞足蹈。當心無謂的口頭語。也要避免習氣的小動作和其他不良習慣,比如搔頭皮、擦鼻子、粉筆、托下巴、不必要的揮手握拳等。

2. 講故事
(a) 定義
    講故事就是憑記憶或從書本的記錄中,以故事的方式加以生動化地敘述給一群聽眾聽。將一篇故事講得精彩必須要有表達的恩賜。事實上,這恩賜是潛伏在大部分人之中,是能加以發展的,只要努力操練、研討,並學習其秘訣,就可表達完美無疵了。
    要學習講故事的技巧,其最好的理由是因為伶俐口齒並非永遠可靠,沒有準備,遲早會走上失敗之途。最佳的講故事者,是那些人們喜歡的人。故事常被用在講學中,運用故事來闡明例證,使學生容易記憶。司布真曾經說﹕「例證就如窗子,讓陽光能照射進來。」講故事是活潑生動的,把人或物活生生地帶到聽眾跟前,是很好的一種教學方法,耶穌身為偉大的教師,也經常使用講故事的方法來傳遞信息。
(b) 講故事的人
1)      穿著要合宜﹕不要穿奇裝異服,要樸實、保守而高尚,適合場合。
2)      儀容要整潔﹕梳好頭髮,衣服整齊清潔,面容和藹可親,吸引人。
3)      姿勢要挺直﹕好姿勢就是控制好身體的意思。站立的姿勢要正確,脖子要挺直,稍微提起肩膀,小腿挺直,身體重量平均落在兩腳掌上,一腳稍微向前,支持整個身體的動作。
4)      手勢要自然﹕手勢要控制得宜,不要過度揮動,也不要老是重複一種手勢,要做到能從容不迫、合情合理。
5)      嗓音要悅耳﹕好的嗓音在於放鬆喉嚨、適當的呼吸和集中聲音。但講故事者若缺乏誠意,雖然有最好的發聲訓練,有最好的金嗓子,也只不過像嗚的鑼、響的鈸一般,如果你真是言之有物而出自內心,聽眾很快就不會注意你的嗓音了。所以對此不必考慮太多,但也不要掉以輕心。
© 傳達故事的心態
1)      要有推銷員的心態:
講故事的人不應有不在乎的態度,要有自信,盡力來吸引學生領受所傳遞的信息。
2)      傳達時要真誠:
真誠就是不做作,不假裝,因為它是真實的故事。雖然有的故事只是喻道的性質,但其目的是傳達一個真實的含義。要說你所相信的事,要相信你所傳遞故事中的真理,一點沒有假冒。以興奮的口吻講述,因為你很興奮,以悲傷的口吻講述,因為你也悲傷﹔以快樂的口吻講述,因為你自己也感到快樂。這就是傳遞故事時所需要的真誠。
3)       要全心全意:
講故事時要全心全意的擺上,全人的投入,隨著故事的情節表達喜怒哀愁的情緒,猶如身臨其境,這是較之講學更戲劇化的信息傳遞。
4)       講故事要熱誠:
熱誠是一種特性,它是如此強而有力。熱誠是一種態度,它會點燃別人的熱衷,回應要求,有所行動。
5)       講故事要活潑:
活潑並非像猴子般在樹枝上亂蹦亂跳。講故事者能夠站或坐在原處而活潑表達。可用眼神及面部的表情,用手勢及一切的器官表現。活潑是盡心全力、熱衷及投入在故事中的自然結果。
(d) 故事傳達的重要環節
1)      強調﹕
善於講故事的人知道強調的重要性。通常可以用強而有力的字或片語,強調的語氣自然會提高嗓音,也可以用降低嗓音來強調,有時比大喊更有戲劇性的效果。重複是另一個強調的方法,假如要強調一個中心要點,就把它散布在整個故事之中。
2)      變化:
 變化像香料一樣能成為奇妙的材料,放在所要傳達的故事中,使之更吸引人。 神給了我們嗓音的和弦盒子,能夠使溝通變得活潑有趣,藉以傳遞同情、贊成、鼓勵、喜樂等。在不同的效果中使用不同的音調﹔低沉用在同情或感人的故事中,中音調用在快樂中,在激動興奮時,就竭盡所能地呼出。嗓音的變化是促使故事成為死氣沉沉或成為生動活潑的關鍵。
3)      速度﹕
同樣的一個故事既可以講得沒有色彩、趣味、氣氛,甚至沒有高潮,也可以講得有氣氛、漸趨緊張,並出現明顯的高潮。其中的不同,最常見的原因就是在於速度。以將要停滯下來的速度來描述動作減緩的內容﹔要達到高潮,則須先從講得慢開始,隨後逐漸增加速度﹔以減慢或增快速度來適應故事的節奏。
4)      停頓﹕
所謂停頓不是思維受阻的停頓,而是有目的的停頓。它是速度的主要部分,停頓增加實際感,它會使講故事者更加自然,更容易使人聽懂﹔停頓也可以製造氣氛,增加戲劇化的效果。
5)      敘述的方式﹕
最常用的方式是第三人稱的敘述法,這種方式的敘述,是講故事的人和聽眾一同討論一個第三人稱的事﹔第二種是第二人稱的敘述法,它加進了緊張的戲劇化效果,遠比第三人稱要親切得多﹔第三種是第一人稱敘述法,這是各種方式中最親切的一種,講故事的人活在故事當中,它適於描述情感,夾用對白就顯得更為流暢。
6)      不加插教訓﹕
故事本身巳具有說服力,如果再將故事講得逼真,能使聽眾深受感動,願意作出回應。加插教訓會使故事遜色,減低感動力和影響力。
(e) 講故事中的想像力
     想像力就是採取一種步驟,以看得到的事來虛構一些觀念,因為是想像其事,所以要描繪它。一旦超越了實在的事實,就進入想像的範疇了。當一個人看的、聽的、讀的、記的、經歷的越多,越能有更多的資料來供應想像力。
1)      想像力是將一個概念聯想另一個概念,比如,好牧人帶羊群到青草地上,好像躺在鬆軟的毯子上,安歇在其中一般。
2)      將一類事物的屬性帶到另一類上,比如,將獅子擬人化地加上魔鬼的屬性來描述,獅子大聲吼叫,彷彿對著神的僕人們說﹕「我不會讓你們得逞,我要吃掉你們,以消滅你們所作的一切工作。」
3)      想像力是填進可能的細節,比如,彼得驚慌地、害羞地、偷偷地走到使女們中間,他心裡很害怕,但又很難過,多麼盼望知道耶穌被抓去的下場到底如何?
      一旦將想像力放進優良的秩序中,就能使故事變得生動活潑了。不要過分受上文的原則所拘束,只要完全的投入故事中,將故事帶到生活中,就可自然地發揮想像力了。

3. 讀書報告
    由教師分配學生閱讀一本與教課內容有關的書籍,然後將書中的內容加以濃縮,用淺白的話加以解釋,再加插入一些個人的批判。讀書報告的程序如下﹕
(a)    閱讀該書籍,同時濃縮作筆記。
(b)    認清作者寫書的宗旨與主題中心。
©    將整體內容照書中的段落分段,且抓著各段落的內容要點。
(d)    仔細思考如何呈現,以使學生容易接受。
(e)    必要時,分派講義,將主要段落內容發給學生。

4. 見證分享
這是真人真事的見證。也許是教會歷史人物的見證、某一個肢體的見證或教師自己的經驗分享等。如果是教師的個人見證就更為逼真,講時可以投入地描述個人經驗之分享。有時,教師也可以給學生機會分享個人的生活經歷。這方法猶如上面所提的方法一般,是單向傳授的方法,不過較屬於現實生活體驗的分享,使聖經的教導顯得更為真實,更為具體、更為動人。

5. 呈現視聽方法
隨著現今科技的發達,視聽教具已經非常普遍地用在教學上。視聽教材的呈現通常是讓學生被動地聽或看所呈現的教材。這種教學法若能配合其他教學法一併使用,其效果必然更令人滿意。
(a)    錄音教學:
讓學生聆聽現成的錄音教材,這方法可增加學生新鮮的經歷,將課堂外的人帶進課室裡來教課。聆聽錄音帶後要再配合其他的方法,給學生有回應的機會。
(b) 幻燈教學:
幻燈教學通常配合錄音帶的解釋,或由教師邊放映幻燈,邊加以闡述,令視覺與聽覺相配合,可增加學生的興趣和學習的效果。放映幻燈之後,要配合其他教學法,如討論等來提高學習效率。
© 錄影或電影教學:
錄影機可在聖經教課時作為輔助教具,也能實現將真理配合現實生活的原則。若能有聖經故事的錄影帶,能加深學生對聖經內容的認識,則可較講述法更深入學生的記憶。電影教學的原理也一樣,只是設備更為複雜。

2019年10月15日 星期二

成人宗教教育的定義與神學基礎

A. 成人宗教教育的定義
成人宗教教育就是為成人而設的基督教宗教教育,因而讓我們首先看看「基督教宗教教育」(以下簡稱為「宗教教育」)的定義。論到宗教教育的定義,可以說是五花八門,不同的教育家有不同的定義,以下筆者挑選幾個定義一同討論,然後嘗試從這些定義歸納出一些共通點,從中找出一些教育的特性來。以下是幾個宗教教育家所提供的宗教教育定義:

「基督教教育是教會藉以使人瞭解、接受並力行基督教信仰與生活之道的過程。」循道宗的羅倫司.李特勒(Lawrance C. Little)
「基督教教育是人被基督教福音所挑戰、甦醒、改變、並在教會中受培育的過程。」信義宗的葛伯特(W. Kent Gilbert)
「基督教教育可界說為教會一種主要的聖工,信徒團契可藉此尋求:1. 預備學生在歸正及整個成聖過程中接受福音的能力;2. 激勵並引領他們像耶穌一樣在基督的恩典和真理的知識上經驗個人的成長;3. 協助他們在教會內外提供建設性的服務。」衛斯理派的桑內爾(A. Elwood Sanner)

從以上的幾個定義,我們可以歸納出一些宗教教育的特性:
1. 教育的特性:宗教教育是一種教育,是一個教與學的過程。因而宗教教育也有教師和學生,教師要盡忠作教導,學生也要用功的學習。另外,宗教教育須要注重全人的發展,不獨注重知識的傳授,也注重信仰、靈性的培養,以及技能和行動的訓練。
2. 宗教的特性:基督教宗教教育的基本目的是宗教的,宗教教育的目的,必須要配合教會的基本目的,就是要使人作主的門徒。此外,宗教教育的內容也必須是宗教的,就是必須以聖經作為主要的教材,讓聖經真理陶造和建立信徒屬靈的生命,使他們能在教會中事奉上帝,在社會中榮耀上帝。
3. 教會的特性:基督教宗教教育的主要推動者應該是教會,因為主耶穌給與教會的大使命中,包括了教導萬民成為主的門徒(太廿八19-20)。因此宗教教育是教會整個聖工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所以,教會必須要作忠心的僕人,承擔教育的職責,讓教會裡每一個信徒,無論是男、女、老、幼,都得著良好的基督教教育,在基督裡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在研究了上述的一些定義和分析其特性之後,我們可以概括的為宗教教育下一個定義:「宗教教育是在教會的指導下傳授基督教的知識和理想,培養基督徒的信仰與生活,及發展基督徒之見證與服務之教學過程。」

在討論過宗教教育的定義後,讓我們談談何謂「成人」。不同的種族、文化及國家等對成年年齡的區分皆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十八歲是成年期的開始。成年人是最廣大、也是最歧異的年齡團體。有些學者把成年人階段分為四個時期,分別是:青年期,由二十五歲至三十五歲;中年期,由三十五歲至四十五歲;壯年期,由四十五歲至五十五歲;而老年期則是五十五歲以上。

另外有些學者卻喜歡以成年人的婚姻及家庭狀況作為指標,分為六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為新婚或已婚尚未有子女時期,這階段的人開始人生另一個階段,過著二人世界的生活,分擔家庭事務及照顧上一代等,生活起了很大的轉變。第二階段是孩子在零至兩歲的成年人,成為父母後,他們的思想及生活起了很大的變化,對家庭的態度和價值觀念都會以孩子為中心,這階段的成人除了要應付工作外,還要照顧家中一切大小事務,生活非常忙碌。第三階段是子女在三至六歲的成年人,除了工作及家庭外,他們正面對著子女的入學問題,如果他們是教會熱心事奉的信徒,在這時候,他們會覺得百上加斤,極需要教會的支持。第四階段是指子女在六至十二歲(小學階段)之間的成年人。第五個階段是子女在十二至十七歲(中學階段)之間的成人年。這兩個階段的成年人有很多的共通點,比如是子女學業問題、青少年的問題等,因而教會也要盡力的關心他們,在宗教教育上幫助他們。最後第六個階段是子女在十八歲以上的成年人,這時的成年人面對很多個人的問題,例如是退休的問題,更年期帶來身體機能的退化問題;子女結婚及離開他們等等問題,因而這階段的成年人,或稱為老年人,特別需要教會的關心及照顧。

這講義所涉及的對象包括了上述所講的青年、中年及老年信徒。我們把青年界定為約十八歲至四十歲,把中年界定為約四十歲至六十歲,而六十歲以上則是老年。因為成年人包括不同的發展階段,各階段都有其不同的需要,並且,每個成年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因遺傳、環境、天賦、年齡、性別及教育等因素而造成個別的差異,因而成人教育為教會帶來很大的挑戰。也因而需要眾教會同心努力,辦好成人的宗教教育,讓教會一代一代的茁壯成長。

總括而言,成人宗教教育,就是教育成年的信徒有系統的認識聖經真理,並因應信徒不同階段的需要,加上輔導,讓他們能靠著聖經真理勝過不同階段的挑戰和掙扎,真正經驗到上帝的話語實在是他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讓他們能把信仰落實在生活中,無論在教會裡,或社會中,都能榮神益人。這是教會一個難鉅的使命,卻也是一個無可推卸的責任。盼望華人教會不怕艱辛,竭盡所能,為主培育基督的精兵。

B. 成人宗教教育的神學基礎
        教會所施行的基督教宗教教育,必須有別於世上的教育。世上的教育,不外乎增進世上的知識學問,或追求學位以謀取更大的成功,建立更宏偉的事業。而教會的宗教教育卻要堅持以下的神學信念:

1. 以聖經為主體的成人教育
聖經是上帝的話語,是整個基督信仰最高的權威,因而也是基督教宗教教育最主要的根據。聖經是信徒的信仰與生活的唯一根源與標準,為信徒提供正確的人生觀與原則。教會必須要以聖經為本,依循聖經的原則,教導信徒如何把上帝的話語應用在這時代中,幫助信徒建立一個聖經化的價值觀、人生觀、婚姻觀,在這世代中,活用聖經的真理。此外,教會可以以聖經主體,再配合時代的人文學科與知識成就,例如是心理學、輔導學、倫理學等,讓信徒在靈生、知識、品德及技能的學習上,都有均衡的成長。然而,教會切忌本末倒置,最終要高舉的,是聖經的真理與原則。聖經是一本古老的書,同時也是一本最新的書,因為上帝的話語,不受時間及空間等因素所影響,上帝能夠借著聖經向每一代的信徒說話,叫每一代的信徒,都能作當代的鹽與光。

2. 以基督為中心的成人教育
主耶穌就是真理,祂是上帝最高的啟示(約一14),所以人要離罪悔改,歸向基督,與主相交。因而,一個人成為基督徒,並不是在生活中增加一些教會的活動而已,而是應該在生命的核心中產生深度的改變與整合,願意以主耶穌基督為生命的中心,意義是:「把以往支配自己的價值觀、人生觀與道德觀等,完全降服在主的面前,重新建立以主為中心的信仰生體系。」因而,教會的教育是幫助信徒以「基督為中心」的信仰模或去實踐信仰。好叫信徒能在生活中勝過一切的引誘試探,遵行上帝的旨意,活出「基督是主」的生命,能在生活中彰顯上帝的榮美。要活出這樣的生命,教會不單只要信徒明白真理,更要訓練信徒知行合一,應用和實踐聖經的教導,使信徒的靈命不斷的邁向成熟(西一28)。
信徒的靈命得以成熟,是有賴上帝的話在人的心中作工,叫人認識耶穌是主,願意離棄罪惡,與耶穌基督建立親密的關係。因而基督教教育的重點之一,就是關注信徒與耶穌基督的關係,並引導信徒在基督裡長大成人,使他們根基穩固,不至於被引動失去福音的盼望(西一23)。總的而言,基督教教育就幫助人在基督裡建立屬靈的生命,終生以整個生命去榮耀上帝。

3. 以聖靈為導師的成人教育
在基督教教育中,有一位神聖的教師,就是聖靈。這位神聖的教師,能指教、提醒、引導、和啟示信徒(約十四26;十六13-15;林前二9-10)。當信徒信主後,這真理的教師,就住在信徒的心裡,鑑察信徒的心腸肺腑,使信徒能領悟上帝所啟示的真理。惟有聖靈才能使信徒正確及完全地明白真理,並使真理成為信徒個人的幫助,讓信徒能在生活中活出真理。
作為聖經的教導者,必須要明白及重視聖靈在信徒內心的工作及與教育過程的關係。聖經教師要明白,信徒內心與行為的改變,完全是靠賴聖靈的工作,而非人的教導。因而聖經教師只是聖靈的助手,教師要引導信徒明白聖靈才是真理的導師、最好的教師。信徒要靠賴聖靈的工作學習真理,在學習的過程中,讓聖靈更新變化,使自己的心思意念能明白上帝的旨意,行為討上帝的喜悅。所以,聖經教師既然是聖靈的器皿,就必須完全順服在聖靈的管理下,成聖潔的器皿,合乎主用。聖經教師要謹記,唯有順服聖靈,時刻靠著聖靈,才能達到有效的教學。

4. 以教會為根基的成人教育
教會是被上帝呼召出來的群體,為的是要在世界中宣揚福音、見證基督、領人歸主,並教導人成為主的門徒(太廿八19-20)。為了達成主的大使命,教會必須包涵崇拜、團契、教導、及宣教等功能。因而教導是教會不可忽視的一環。此外,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教會其中一個責任是以教育信徒來建立基督的身體,正如以弗所書四章11-12節說到基督把屬靈領袖賜給教會,再由這些領袖裝備信徒,使他們能發揮恩賜,承擔聖工,共同建立一個健全、成熟的教會。因而,基督教教育應該以教會為根基,在教會的根基上建立信徒,幫助信徒發揮恩賜,各按其職,好讓信徒能同心合意的建立一個完全及成熟的教會。
因此,基督教成人教育的內容應該是幫助信徒在教會中生活及成長,為此,教會的宗教教育要有正確的構思、恰當的組合與完美的計劃,才能教育信徒成為基督的門徒。所以教會教導的重點,應該是幫助每個信徒達成主對他自己及教會的期望,就是建立一個強壯的教會。此外,教會也要幫助信徒在教會的生活中彼此分享,互相教導,並把基督的救恩傳揚開去。總括而言,宗教教育,是教會責無旁貸的責任。

聖經、基督、聖靈及教會,好像四根柱子,成為成人宗教教育的根基,深盼華人教會把成人教育建立在這根基上,並以此為宗教教育的目標,把信徒完完全全的領到基督的面前,使他們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單身與單親成人的特徵與宗教教育

單身成人,是一群極有差異的團體。界定單身成人,並不是按他們的年齡的大小,而是不同的需要及情況來決定。單身成人,可細分為未婚者、離婚者、鰥寡者,而在離婚者及鰥寡者中又可再細分為單親者,可見其複雜性。接下來,我們來討論單身團體中每一類的特徵及需要,並提供相應的基督教教育之建議。

1. 未婚者
這裡所說的未婚者,是指到那些過了適婚年齡;在30歲以上還沒有結婚的人。現代的社會,愈來愈多人趨向遲婚,每個人的遲婚都會有所不同,在大城市,一般男女希望建立了事業基礎後才談婚論嫁。另外有些人選擇不結婚,不過大部份而言,都是因為尚未找到伴侶。在教會中大部份遲婚的信徒都是後者,特別是姊妹,因為一般的教會都是男少女多,使到很多姊妹過了適婚的年齡也找不到合適的結婚對象。這種情況使很多姊妹有困擾,也為教會帶來不少牧養上的困難。如果要幫助未婚信徒,特別是那些找不到配偶而無奈過單身生活的信徒,教會就必須了解他們的問題及需要。

a. 未婚者面對的問題
(1)   孤獨:一般而言,未婚者會比已婚者覺得孤獨,特別當父母親去世,弟兄姊妹及朋友分別有自己的家庭時,這種孤獨感會更加明顯,當情緒低落時,他們會不期然的顧影自憐,覺得全世界的人都離開自己或不關心自己。
(2)   自我價值偏低:大部份找不到合適對象的未婚者,他們的自我價值會偏低,當不被接納、不被信任或意見受到排斥時,很容易會自怨自艾的說:「我真是什麼也不行!每個人都看不起我,討厭我,我有什麼用呢?」很多末婚者有一種思想的偏差,以為有人愛或有找到配偶的人才是有價值的人,因而很多未婚者會密集的約會,甚至是草率的結婚。
(3)   無目標方向:人基本的生活單位是家庭,我們從小到大,都認同家庭。家是我們的歸屬,是我們滿足經濟、情感上的方。長大後,我們斷絕了部份的關係,青年人會開始問:「我是誰?」「我的生命目的是什麼?」等等。這些問題直到我們成家立室、事業有成後,才會漸漸的消失。社會認定人是要結婚的,一個單身的人很容易被論定他的生命沒有目的。而有些未婚者亦會出現漫無目的的情況,每一日就是等待一個情投意合人出現。此外,婚姻會使人與配偶有共同的目標,並同心應付人生種種的挑戰,因而未婚者會因為沒有與人並肩作戰而漫無目標,也因而活得不快樂。
(4)   性的困擾:當上帝造男造女時,祂不單賦與男女不同的性別,也賦與男與女不同的爾蒙。上帝讓性成為人經驗的一部份,又安排男人與女人在婚姻中享受性所帶來的愛與互屬感。對未婚者而言,如何處理這天賦性及精力而找到適當的出路,只僅次於內心孤獨的問題。有些人的生關係相當雜亂,試圖找尋短暫的親密,透過性去擁抱自尊。另一些人則朝向同性戀。很多未婚者,包括基督徒,都或多或少有性幻想及手淫。他們事後常會有罪疚感,這樣做對他們不但沒有幫助,反而使單身的性問題更複雜。
(5)   情緒的困擾:當人遇到問題又不能解決時,就會很容易會發脾氣。有時箭頭會朝向上帝、命運或其他人。聖經指出,這些痛苦能鑄成大錯。其至會引發不當的行為。很多未婚者會常常自問:「為什麼我還沒有結婚?為什麼上帝不為我預備配偶?」因而很多未婚者都常陷在一種持久的痛苦與憤怒中。緊隨著憤怒而來的,是對個人的想法、態度、行為產生罪疚感。之後又會生恐懼、害怕被拒絕、害怕孤獨、害怕被上帝懲罰等情緒中。
(6)   信與不信的掙扎:對未婚的基督徒而言,除了以上的困擾外,還要面對信與不信的掙扎。一般華人教會的男女信徒比例都是女多男少,在國內的情況更厲害,令姊妹難以物色結婚的對象,有些姊妹承受不了家人的壓力而嫁給非信徒,婚後遇到不少問題;有些姊妹堅持不與未信者同負一軛,卻遭到未信的家人催婚。特別是在農村,到達了適婚的年齡而仍然獨身被認為是一件羞恥的事。每逢節日,父母都會把這些未婚的女兒趕出家門,免受親友嘲笑。一些單身的女傳道亦飽受婚問題的困擾,她們終日外出奔波事奉,比一般信徒更難物色對象,而家人又不諒解,影響她們事奉的心志,成為他姊妹事奉的攔阻。

b. 教會對未婚者的培育
一般的教會都像社會一樣,非常強調婚姻與家庭的關係,而忽略了未婚者的需要。在教會中,未婚的信徒不少,教會應該重視他們的需要,在幫助未信婚信徒之前,教會要對未婚者抱正確及接納的態度。教會應該要認定,並不是婚姻才能完成上帝在人身上的計劃,未婚者同樣可以被栽培,使他們能夠委身基督,完成上帝在他們身上的計劃。如果教會忽略未婚信徒的需要,對他們沒有牧養關心,他們可能會失望地離開教會,試圖在社會中尋求滿足。因而,教會必須要盡本份,幫助未婚的信徒如何過有意義的生活。接下來,為教會提供兩方面的建議:

(1) 教導正確的人生價值觀:教會要讓未婚的信徒明白聖經的教導,如讓他們知道怎樣為上帝而活,過一個有意義的人生。
a)在上帝永恆的計劃中,婚姻只是暫時的狀態(太二十二30):人的婚姻只屬於世間,在永恆上帝的國度裡,沒有嫁娶,所以婚姻並不是人生的全部。一般人認為只有婚姻才使人完滿,或說女性要生育孩子,才是最完滿的自我實現。然而在聖經的觀念並不是這樣,唯一使人完滿的是人認識上帝並行在上帝的旨意中。因而基督徒不可或缺的事物並不是婚姻,而是永恆的生命。
b)在基督裡無論男女,已婚未婚都不能自誇(加三28):在一般世人的眼中,覺得未婚者好像是次等公民。然而,聖經的教導並不是這樣,在上帝的眼中,信徒的地位只有一個,不分男女、已婚未婚,每個人都是上帝的兒女,所以在上帝的眼中,信徒的價值不是在於人的性別或婚姻的狀態,而是上帝兒女的身份。因而沒有次等的人。很多未婚者,尤其是姊妹,都覺得自己是次等的人,非常自卑。教會應該要讓未婚的信徒認定,無論他是男或女,是已婚或未婚,在上帝裡面都是尊貴的,是有價值的,應該要用這尊貴的身份來榮耀上帝。
c)所有的基督徒不管是已婚或單身,都有責任服事上帝(彼前二9):基督徒一生最大的目的及責任就是服事上帝、榮耀上帝。未婚的信徒如果明白他們可以在上帝的計劃裡實踐自己的生命,他們就能夠把生命對準在完成上帝的使命上,而不是傻傻地在想怎樣彌補自己的欠缺。他們可以認識到自己在上帝面前的價值與目的,專心地事奉上帝。如果未婚者能夠以事奉上帝為個人的目標,甚至願意為了專心事奉上帝而過單身的生活,那麼,他們的孤單和性的問題就會迎刃而解。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七28-35說到,結婚是好事,但如果能夠為專心事奉主而過單身的生活更好。如果未婚的信徒能夠抱著這樣的態度,接納自己單身的狀況,就能夠喜樂的為主而活。

(2)   建立牧養性查經班或團契:在美國,有些教會為未婚者設立一些休閒的聚會例如是年間茶會,音樂茶會或團體治療課程等,另有一些教會為未婚信徒設立查經班,讓他們可以交通分享,互相支持。中國教會可因應自己的環境及情況設立一些專為未婚者人而設的查經班或團契,在這個查經班中,可以一同查考聖經真理,重建個人的價值觀及信心。此外,也可以讓他們一同分享種種的掙扎,互相代禱支持。分享的重點,可以圍繞未婚者的問題,例如:到了適婚年齡還沒有理想對象,該怎辦?如何面對家人的壓力?如何面對孤單的生活?如何解決性的需要?等等。有些問題不一定有答案,然而可以在互相支持、明白的情況下有力量的面對種種衝擊。以下是一些處理問題的建議:
a)如何處理孤獨的問題:解決孤獨的方法,就是建立良好的關係網,多與弟兄姊妹或其他的親友交往,學習關心有需要的人,這樣自然不會覺得孤獨。
另外,牧者需要幫助未婚者懂得處理自己的情緒。有時,未婚者會比較敏感,例如當看見有人結婚;特別是自己的好朋友結婚時會觸境傷情,又或者對異性產生錯誤的期望,因而牧者要幫助他們以健康合宜的方法處理自己的情緒,作情緒的主人。
此外,教會可幫助單身者在一些敏感的日子如春節、情人節等,安排一些活動,避免他們觸景傷情,可以過一個快樂的節期。
解決孤獨更深層的方法,就是與上帝建立親密的關係,學習與上帝獨處相交,享受與上帝的同在,如此,孤獨自然會迎刃而解。
鮑爾(Bob Biehl)曾提出幫助單身者與上帝交談的十個可幫助他們處理情緒的問題:
․在你的生命中,什麼是你唯一感到失望的事情?
․家庭中有何隱藏的醜事,是你很想與上帝傾心吐意的?
․有什麼破裂了的關係令你在情緒上蒙受很大的創傷?
․什麼是你未來的盼望?哪些事情是你的朋友所不能明白或相信的?
․你的靈裡有何祕密是你願意和盤托出地向上帝承認的?(這些可能是微小或極深重的過犯。)
․有什麼重壓心靈的決定或問題,是你正在掙扎的?(甚至無法與你的密友或牧者傾訴的。)
․有什麼感受是你未能表達出來的:恐懼、憤怒、對家庭、工作或獨身的感受?
․過往有何缺欠、自我懷疑、試探、失敗是你未能向任何人承認的?
․什麼事情令你惱怒、困惑或氣憤的事情,以至忍無可忍?求天父賜你以祂的眼光去看事情。
․有何縈繞心中的問題,是你時常很想向人發問卻從未啟齒的?
在退修的時候,單身者可藉以上的問題自我反省及禱告,讓上帝處理內心深處的困擾,作個健康屬靈人。
b)如何面對漫無目標的生活:羅馬書十二章1-2節提出基督徒追求人生目標的三個原則,就是第一,將身體獻上,第二,不要效法這個世界,第三。要心意更新變,明白上帝旨意。單身信徒要認定上帝是他們人生的主導,不要以婚姻取代上帝在他們生命中的位置,認為沒有婚姻的人生便不算完全,或將全副心力、時間放在如何取悅那特別的一個。此外,在思想意識形態上不要被這個世界的價值觀去模造基督徒的婚姻觀,倒要藉著心意更新將之改變過來。
總言之,單身信徒不應漫無目標的生活,而是為上帝而活,並活在上帝的旨意中。因而教會要幫助未婚信徒訂立人生目標及可行的生活計劃,包括發展個人的能力及恩賜,禱告並尋求上帝對自己一生的旨意。訂立長程、短程的目標,短程的目標一定要實際可行,並指向長程的目標。例如某姊妹立志一生藉著教學帶領學生信主,於是她在每年都定立一些短期的目標,例如在今年內他要帶領十個學生歸主,為了實現這個目標,她定出了一些可行的計劃,包括了:接觸每個學生,與學生舉辦一交誼活動,開福音查經班等,透過具體的活動來實踐目標。當這位姊妹不斷帶領學生歸主時,她就能過一個有意義、有目標的生人。每一個單身的信徒,只要認識上帝的旨意,建立人生的目標,都可過有意義的單身生活,作一個單身的快樂人。
c)如何解決性的困擾:要讓未婚者坦誠地面對性的困擾,並鼓勵他們在性方面學習節制,不犯罪得罪上帝。節制是成熟的表現,基督徒要不斷的追求成熟。在性方面節制的原因有兩個:第一,為上帝國度的緣故節制,以聖潔的生活榮耀上帝,並專心的事奉上帝。第二,為將來的婚姻節制,未婚不等於終身不結婚,上帝或許有一天上帝會為未婚的信徒預備配偶,因此,他們應該為日後有可能的婚姻作準備,在性方面自制,保守自己。
教會的牧者要體會未婚者在性方面的掙扎,不要以責備的態度來對待他們,而是成為他們的屬靈知己,與他們一同面對掙扎,明白他們的難處,體會他們的痛苦,為他們禱告守望,讓他們靠著上帝戰勝性慾的認探。
總括而言,未婚者若能有正確的我自價值觀,不覺得自己是次等的公民,而是上帝寶貴的兒女,曉得善用單身的機會專心事奉上帝,發揮個人的恩賜及潛能事奉上帝,定能成為一個快樂的單身人。

2. 離婚者
離婚好像是現代社會的副產品,現代人看離婚已經不再像以前一樣,認為是可恥的事,而是一件相當平常的事。在美國,根據十年前的統計,每四對夫婦就有一對要離婚,現在已遠超過這個數字。「合則來,不合則去」這不單是西方社會的想法,而是整個世界的潮流,包括華人社會在內。在中國,革開放帶來經濟上的富裕,同時也帶來了不少家庭問題。單在1995年,中國大陸全國便有超過100萬對夫婦申請離婚,在新婚夫婦當中也有超過10%申請離婚。可見離婚在大陸不再是新聞。這數字直迫西方的離婚率。可怕的是,這情況並非單發生於非信徒的家庭,在信徒的群體中,這些情況也屢見不鮮。因而面對這個情況教會不可以坐視不理,應該要了解他們的需要及提供有關的教育及牧養。

a. 離婚的影響
教會需要了解離婚對信徒的影響,才能夠幫助他們。離婚是痛苦的,對整個家庭的生活、作息、自我價值感及安全感;無論是身、心、靈三方面都會造成深遠的影響。離婚會造成人情緒的混亂、不理性的抉擇及人際間的緊張。離婚不單影響夫婦雙方,同時也會延伸及孩子、父母、家人、朋友及教會的信徒。有一個研究發現,離婚者面對離婚時會經過三個階段:

(1) 震驚期:在面對要離婚時,離婚者面對離婚這事實會覺得非常震驚及難以接受。原先充滿希望和幸福的婚姻被空虛、憤恨及困惑所取代。不同的人可能以不同的方式來表達其面臨的震驚。有些人完全離開人群,把自己隱藏起來。有些人卻以忙碌的活動來忘記自己的不快,也有些人逢人就述說自己的遭遇。有些人會因離婚而覺得有罪疚及挫敗,有些人覺得憂傷痛苦,另外有些人卻假裝滿不在乎。不論哪種反應,離婚者在面對新的階段前,都必須承認離婚的事實,否則他們永遠無法開始新的生活。
(2) 調適期:這個時期包括了三個階段,第一是積極的憂傷階段,比如他們會回想婚姻中好的快樂時光,怎樣跟配偶、子女過著幸福的生活。第二是消極的哀傷階段,比如是在自憐與罪疚中浮浮沉沉。第三是收拾殘局階段,離婚者漸漸恢復正常的生活,學習過單身的生活。
(3) 成長期:在這個時期,離婚者開始能夠誠實地面對他們人生中新的身份,給自己一些空間及時間,作沈思、禱告及回憶。此外,他們也會與別人交往,盡量不責怪別或自己,也不再自憐,並會尋求上帝的引導,對未來做一些積極的計劃。

b. 教會對離婚者的培育

1)教會對離婚者應有的態度:面對離婚的信徒,大部份的教會都抱著審判的態度而非赦免,這些態度使離婚的信徒不敢向教會尋求幫助。其實,大部份離婚的信徒,都會認為自己是一個失敗者,他們會因自己未能持守一生的盟約而自責,也因此覺得罪疚。無論離婚的原因是什麼,如果要挽回離婚者,除非教會能湧流出基督的愛及恩典,讓離婚者在教會中感到被接納和饒恕,否則他們就會離開教會,在其他團體尋求幫助。因而,教會在培育離婚者之前,需要對離婚的人抱接納的態度,讓婚姻者經歷到:「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顯更多」(羅馬書五20)。

2)教會對離婚者所扮演的角色:離婚所帶來問題往往是很複雜的,需要大量的資源及專業的幫助,這不是一般教會可以提供的。然而,教會可以扮演一個支者,支持離婚者重建屬靈的生活,並結合社會的機構提供幫助。教會可以透過縣、市等福利機構,取得專門處理離婚或家庭問題的公立或私立的機構名錄,在有需要時,可以轉介到這些機構尋求協助。
此外,教會可以透過個人探訪關心及輔導離婚者,幫助他們渡過難關,重新投入社會及教會的生活。除探訪外,如教會中有數個離婚者,教會可助他們組成相交或支持小組,讓他們一同分享掙扎,一同禱告支持,並彼此鼓勵,定立人生的目標,建立新的生活24
在探訪或相交小組中,教會要對離婚者有適當的輔導。在上面所講的離婚影響的階段中,教會都需要留意離婚對當事人在情緒上、行為上及社會上的影響:
a 情緒的影響:離婚所帶來的情緒影響很多,包括有:焦慮、罪疚、恐懼、悲傷、沮喪、憤怒、憂苦、挫折等,有些人甚至有自殺的念頭。大多數的夫婦會經歷一段時間的優柔寡斷、困惑或是猶豫不定,甚至會出現神經質,如果長時間承受緊張,會造成身心方面的疾病。
離婚是表示一分愛的喪失及一種關係的終止。因此,離婚的主要反應是哀傷。這種哀傷在特別的節日,比如是結婚週年紀念、春節等時節會更加難過。
b 行為的影響:離婚會影響人的行為,例如是吃飯、付帳、解決日常問題、照顧財產等,這些日常的活動已沒有配偶的協助。如果有子女,離婚者必須適應過單親的生活,決定跟子女分開住或同住。當離婚者受這些問題困擾時,往往會很痛苦,影響其日常生活及工作,質與量都會下降,效率低落,並容易發生意外。
c 社會的影響:離婚會牽連別人,包括家人子女父母和其他親屬,他們的反應幅度會很大,從震驚、反對、恐懼到支持和鼓勵都有。另外,有些批評者,可能包括教會的人在內,會反對、指責離婚者。因而,離婚者會感到孤單、不安全,對應否約會或再婚會感到困惑。另外,大多數人會在性與自我控制上掙扎。因而,他們極需要別人的體諒與關懷。在探訪或小組的相交中,如果可以了解及關心以上的問題,給與疏解輔導,對離婚者會有很大的幫助。

3)教會對離婚的教導:教會有責任對離婚的問題進行教導,讓弟兄姊妹如何按聖經的立場看婚姻,也讓離婚的信徒明白聖經的真理。在有關離婚的教導中,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類為預防性的教導,第二類為補救性的教導。

a)預防性的教導
聖經中的婚姻觀及離婚觀:教會應在平日的講道或教導中講解聖經中的婚姻觀及離婚觀,讓信徒有一個健康的婚姻家庭觀,不是等到有婚姻危機出現時才補救,可能會為時已晚。有關聖經中的婚姻家庭觀,教會可以參考有關的材料,在這裡稍為提提聖經中的離婚觀。

舊約的教導:聖經指出婚姻仍是丈夫與妻子永遠的結合(創世記二24),但自從人類墮落後,人不能再維持美滿的婚姻,因而上帝容忍人離婚,並給與簡要的指引(申命記廿四1-4),但絕非讚成人可以離婚。按照舊約,離婚是合法的,但必須有不合理的事情發生才可以離婚,這不合理的事情可能是指性生理方面的事情。

耶穌的教導:在新約中,耶再次肯定婚姻的永久性,指出上帝允許離婚只是因為人的罪,並不是上帝起初的原意,並說明只有犯了淫亂的罪才可離婚。一個人若不是因為淫亂的綠故與配偶離婚而與另一人結婚,就等於犯了姦淫的罪。即使有淫亂,離婚也不是上帝所嘉許的,只是允許而已。寬恕和再和好才是上帝的美意。許多福音派聖經學者認為,離婚後,無辜的一方,即沒有犯姦淫的一方可以自由再婚。

保羅的教訓:除了主的教導外,保羅還加上第二個可以離婚理由,就是不信的配偶離棄了信的一方(哥林多前書十七10-15)。信與不信的結了婚,也不因此而構成離婚的理由,反而信的要盡力使不信的信主。只有不信的堅持離婚,主動離開已信的配偶,這才被逼要離婚。

現代聖經學者的觀點:聖經學者司徒德摘述了聖經的觀點,提出有關離婚問題的指引,這指引是一般福音派教會所認同的:
第一,上帝創造男人及女人,並清楚制定了婚姻的目的。人的性需求只可在婚姻中得到滿足,婚姻是永久完全的結合,這是上帝的和理想。
    第二,離婚在聖經中從未受過嘉許,更不會被鼓勵。
    第三,然而離婚(和再婚)在兩種狀況下得到許可:一,如果一方犯了淫亂的罪,無辜一方可要求和配偶離婚。二,如果有不信的配偶拒絕與信主的配偶繼續共同生活,信者可以默從不信者配偶的離棄。總括而言,這兩種離婚的理由都在不情願的情況下:一,是一個人可與其配偶離婚是由於配偶的不貞,而他自己並未犯姦淫。二,當不信者堅持要分開,信者更可以沒有拘束。

b)補救性的教導:如果信徒已經離婚,就要作補救性的教導。教會可以透過以下的途徑來教導離婚者:

查經:教會可透過查經小組或單對單的查經來幫助離婚的信徒重建信心及與上帝的關係,例如是羅馬書、腓立比書等,都是一些很有幫助的經卷。讓離婚的信徒從聖經當中得著安慰、提醒,因著上帝的話語,信心得以堅固,能重新面對生活,並願意為主而活。

建立新生活:除查考聖經外,在小組或個人的探訪中,要教導及鼓勵離婚的信徒面對新生活。首先,要教導他們尋求新的身份,接納自己已經離婚、變成單身人士的事實,有勇氣過單身的生活。其次,要教導他們建立新的關係,重新認定自己與前配偶、子女、朋友、親人之間的關係。並尋找新的朋友。建立新的關係需要時間,離婚者要有忍耐,教會也要幫助他們如何重建與人的關係。第三,要教導離婚者面對未來,不要再活在過去或悲嘆未來,而是認清自己過去的錯誤,改進自己的缺點,重新定立人生的目標,完成上帝在自己身上的計劃。

基督教不讚同離婚,因為離婚不合上帝的旨意。離婚也絕非必要,因為許多人離婚只是為逃避困擾。然而,在現代的社會中離婚的問題確實非常嚴重,教會不能迴避這個事實,教會需要正視離婚的問題。給與信徒適當的教導。當信徒面對離婚的危機或要離婚時,教會也應作出適切的關懷和牧養。

3. 單親家庭
所謂單親家庭,就是只有父或母的家庭,單親家庭的成因,不外乎配偶的離異或去世。單親家庭是獨特的一群,教會必須認識他們的需要,給與適切的牧養與教導。

a. 單親家庭面對的難處
單親家庭所面對的難處,可以說是不足外人道。無論是內心的掙扎,或是外在的困境,都不易面對。

1)實際生活的問題:
a)經濟及工作的壓力:一對育有兒女的夫婦,一旦失去其中一方,經濟會立即陷入困境。如果失去的一方是經濟支柱,影響會更大。失去配偶的一方,要父兼母職或母兼父職,一方面要辛勞的工作,另一方面要照顧兒女,無論在精神或時間上都比一般人付出更多。生活成為重擔,要勤快工作,省吃省用。子女如果有病,為了照顧子女,就會影響工作。然而如果自己有病,為了不影響工作,一般都不願請病假,造成身心靈的重擔。
b)子女的照顧及家務料理:獨力照顧子女是非常沉重的擔子,子女的成長問題、教養問題及升學等問題,非一個人能獨力承擔。單親人士往往要獨自承擔種種壓力,有時甚至會求助無門。此外,單親人士除了白天工作外,回家後還要料理繁瑣的家務,如果子女幼小,更顯吃重,無論在時間和精神上都不升負荷。

2)個人的情緒與感情問題:
寂寞:寂寞是失去配偶支持的自然情緒。寂寞又會帶來傷痛,使人情緒低落。當單親人士在生活上面對重擔或衝擊時,寂寞與自憐更悠然而生。
自我否定:婚姻是身份的象徵,也是自我價值的所在。如果一個人離婚,其自我形象就會瓦解。離婚會使人失去信心,覺得自己不及人,做任何事情都沒有信心,影響了個人的工作能力及處事能力。對配偶離世的人而言,自我否定的情緒不會那麼強烈,然而因為失去配偶的支持,其自信心會受影響。過往任何事情都有配偶商量,現在要獨力承擔,自然會感到不安,因信心不足,也自然會影響自我形象,覺得自己的能力減退。因為不能夠接受自己的改變,於是就會出現自我否定情況。
挫敗:現代社會的單親家庭雖然愈來愈多,然而在以家庭為體系的社會中,單親家庭一般都被忽略,甚至是被輕視。在一般人的眼中,離婚是失敗、羞恥的事。而對死去父或母的家庭,人們都會以弱者相視。這些輕視的態度,往往會令單親家庭有挫敗感。

3)人際關係的問題:對離婚者而言,成為單親後,其自信心受到打擊,因而對周圍的的人及事會產生過敏的反應。覺得受別人的歧視,受不了別人的異樣眼光,或憐憫、或好奇、或輕視,都使他們難以適應。很多時候,離婚者都會有意無意地想像他人如何看自己,因而導致不安。
此外,離婚者跟朋友的關係也可能會有所改變。以前要好的朋友,或教會的弟兄姊妹,可能會因不能認同他們離婚的決定而影響彼此關的友誼。或因他們的離婚而投以可憐的眼光,這些都是離婚者難以接受的,因此離婚者會漸漸失去友誼,顯得更孤單。
至於失去配偶的人士,他們也會有過敏的情緒出現,很容易把別人的愛心和關心看為可憐自己。他們不想別人把自己當作特別的人物看待,因而別人的愛心會成為他們的壓力。這種心態會使他們與別人疏遠,因而造成更大的孤單感。
總括而言,單親人士的內心相當複雜,一方面羡慕他人有幸福的家庭,另一方面因過敏的情緒及朋友的不接納而孤立自己,結果其孤單無助的情況和負面的感受每況愈下,很容易在人際關係上走上極端。

4)子女的問題:失去配偶,不單對單親成人有影響,對其子女也會造成深遠的影響。
a)懷念離去的父或母:無論是父或母的離去,無論是生離或死別,小孩子都會承受失父或失母之痛。他們會掛念離去的父或母,情緒低落。見到別人有完整家庭,有雙親,會感到羡慕和自卑。他們不會告訴別人自己沒有父親或母親,甚至會撒謊說爸爸媽媽很好,也很愛他。他們故意把家庭描述得幸福快樂,一方面是遮掩家羞,另一方面是藉此把心中理想的家庭投射在這些表達中。
b)脾氣難以捉摸:雖然兒童不善於用言語表達,但他們的情緒會反映在行為舉動中。當孩子的情緒變得難以捉摸時,這正是適應困難的訊號,表示孩子對家庭的變故未能接受,無所適從及焦慮不安。這些不穩定的情緒會影響其學業、人際關係及個人的自律生活等。
c)經常擔心會再被遺棄:孩子習慣了有父有母,一旦其中一方離去,他們會感到不安,被遺棄,覺得離去的父或母不再愛自己,同時也害怕身邊的另一位家長也會離自己而去。假若單親的父或母情緒不穩定,經常把情緒發洩在子女身上,孩子便會害怕再被遺棄。因而單親家長的負面言語很易傷害小孩子的弱小心靈,造成壓力。
d)不願與別人來往:單親不單對成人的人際關係造成衝擊,對單親的孩子也會造成衝擊。親友鄰舍的眼光和閒言閒語會影響孩童的心靈,使他們容易在群體中;如學校、教會中退縮,不願與人來往。看見身邊小朋友幸福快樂,自然會有自卑、妒忌等情緒出現。因怕別人瞧不起自己,很自然的產生自我防衛的心理,不與人交往。有時單親的父或母的負面感受、或退縮的表現,也會影響孩子不敢或不想與人建立關係。
e)說話老氣橫秋:單親的孩子因要學習獨立照顧自己,承擔起一些責任,加上單親的父或母以他們為傾訴的對象,訴說生活的難處或煩惱的心事,小小年紀的孩兒變成了小成人,被逼要成熟,以應付驟然而來的轉變及陸續而來的難關。內在起伏的情緒及不勝負荷的擔子,促使孩子由天真活潑變成老氣橫秋的「小大人」。

單親家庭所面對的困難及挑戰實在是又大又難,無論是單親成人及兒童都需要大量的關心和扶助,面對單親家庭,教會該怎樣牧養他們呢?

b. 教會對單親家庭的牧養
單親家庭是現代社會普遍的現象,而在教會中,也愈來愈多單親家庭,因而教會應正視問題,積極地幫助單親家庭渡過危機,尋求新生。過去,大多數的教會對單親家庭的問題都缺乏反省、缺乏經驗、缺乏人力,也缺乏教育。
因為教會不鼓勵信徒離婚,導致教會不知該怎樣面對這類單親家庭,或消極的處理,因而這類的單親家庭缺乏關心牧養。然而離婚的問題在教會日趨普遍,如果教會坐視不理,不單不可以解決問題,教會更喪失了對離婚者的支持及祭司性的角色。因而教會對離婚者或單親家庭的牧養應作重新的反省,讓教會知道該怎樣牧養這些創傷的單親家庭。
此外,教會對單親家庭的牧養也確實乏經驗,過去一向以傳統事工為主導的教會,如何面對現代社會出現的單親問題呢?因沒有經驗而顯得束手無策。另外,單親家庭的問題相當複雜,不是一般教會可以應付得來,因而更加使教會不知如何是好。
除了缺乏經驗之外,人手資料的缺乏也是教會一個難以背負的重擔,在信徒多同工少的情況下,同工已忙得不可開交於事工中,如何有人手來關心這特別的群體呢?最後,教會也在離婚或如何關心單親家庭的問題鮮有教育。一般教會在離婚這課題上都非常忌諱,沒有正面作出反省、回應或教導,因而信徒不知怎樣面對這些問題,當有離婚或單親的問題出現時,一般信徒都不知道該怎樣處理。因此,教會應正視離婚及單親的情況,給與信徒正確的教導及讓這特殊的群體得著適切的牧養。

1)單親成人小組:單親者因個人特殊的經驗常感到知音難尋,覺得有正常家庭生活的人很難明白自己的心境。教會若能為他們設立一些單親小組,讓他們能在其中分享生活的掙扎及內心的感受,必能幫助他們渡過難關,漸漸適應單親的生活,並有力量面對新的日子。
2)單親兒童的關顧:單親兒童比一般兒童更需要特別的關注及幫助。對於單親的兒童,教會要讓他們參加主日學,學習聖經真理,藉此幫助他們投入教會的生活中,學習與其他兒童相處,過一個正常及健康的生活。
3)愛心及經濟的支援:如果教會有經濟的能力,可為單親家庭設立愛心基金,讓一些在經濟上有困難的單親家庭可以解決燃眉之急,例如子女的醫藥費、學費等,讓他們渡過難關。

單親家庭是一個特別的群體,教會要投上大量的資源才可以照顧到他們的需要,對於一些較小的教會來說,可能不易承擔,然而處身在這個世紀中的教會,無可避免地要牧養這一類群體,牧養信徒是所有教會的責任,因為這是主耶穌給予教會的大使命。深信,上帝既然把這一類的信徒交給教會,上帝一定會看顧保守,給教會額外的恩典,能牧養他們。因而,在此勉勵眾教會,只要有愛心及忠心,上帝一定會幫助教會,讓教會有能力牧養及教育單身的家庭。   
一個全面的成人主日學應該能滿足不同階段之成人的需要,讓所有的成人都能得到適切的牧養。在這個不斷變遷的社會,成人的生活也面對很多的變化和衝擊,因而教會的成人主日學應敏銳信徒的需要,服事教會中的成人。正如一位學者韋氏(Harold  Westing)的建議,成人主日學的教導目標應滿足不同階段之成人的需要,他說:「如果你的教會領導者意去適應這個不斷變動的社會,你的教會仍然可以擁有不斷成長的成人主日學。」盼望眾教會同心努力,為成人提供一個全面關顧的教育。

聯絡表單

名稱

以電子郵件傳送 *

訊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