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5日 星期二

成人宗教教育的定義與神學基礎

A. 成人宗教教育的定義
成人宗教教育就是為成人而設的基督教宗教教育,因而讓我們首先看看「基督教宗教教育」(以下簡稱為「宗教教育」)的定義。論到宗教教育的定義,可以說是五花八門,不同的教育家有不同的定義,以下筆者挑選幾個定義一同討論,然後嘗試從這些定義歸納出一些共通點,從中找出一些教育的特性來。以下是幾個宗教教育家所提供的宗教教育定義:

「基督教教育是教會藉以使人瞭解、接受並力行基督教信仰與生活之道的過程。」循道宗的羅倫司.李特勒(Lawrance C. Little)
「基督教教育是人被基督教福音所挑戰、甦醒、改變、並在教會中受培育的過程。」信義宗的葛伯特(W. Kent Gilbert)
「基督教教育可界說為教會一種主要的聖工,信徒團契可藉此尋求:1. 預備學生在歸正及整個成聖過程中接受福音的能力;2. 激勵並引領他們像耶穌一樣在基督的恩典和真理的知識上經驗個人的成長;3. 協助他們在教會內外提供建設性的服務。」衛斯理派的桑內爾(A. Elwood Sanner)

從以上的幾個定義,我們可以歸納出一些宗教教育的特性:
1. 教育的特性:宗教教育是一種教育,是一個教與學的過程。因而宗教教育也有教師和學生,教師要盡忠作教導,學生也要用功的學習。另外,宗教教育須要注重全人的發展,不獨注重知識的傳授,也注重信仰、靈性的培養,以及技能和行動的訓練。
2. 宗教的特性:基督教宗教教育的基本目的是宗教的,宗教教育的目的,必須要配合教會的基本目的,就是要使人作主的門徒。此外,宗教教育的內容也必須是宗教的,就是必須以聖經作為主要的教材,讓聖經真理陶造和建立信徒屬靈的生命,使他們能在教會中事奉上帝,在社會中榮耀上帝。
3. 教會的特性:基督教宗教教育的主要推動者應該是教會,因為主耶穌給與教會的大使命中,包括了教導萬民成為主的門徒(太廿八19-20)。因此宗教教育是教會整個聖工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所以,教會必須要作忠心的僕人,承擔教育的職責,讓教會裡每一個信徒,無論是男、女、老、幼,都得著良好的基督教教育,在基督裡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在研究了上述的一些定義和分析其特性之後,我們可以概括的為宗教教育下一個定義:「宗教教育是在教會的指導下傳授基督教的知識和理想,培養基督徒的信仰與生活,及發展基督徒之見證與服務之教學過程。」

在討論過宗教教育的定義後,讓我們談談何謂「成人」。不同的種族、文化及國家等對成年年齡的區分皆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十八歲是成年期的開始。成年人是最廣大、也是最歧異的年齡團體。有些學者把成年人階段分為四個時期,分別是:青年期,由二十五歲至三十五歲;中年期,由三十五歲至四十五歲;壯年期,由四十五歲至五十五歲;而老年期則是五十五歲以上。

另外有些學者卻喜歡以成年人的婚姻及家庭狀況作為指標,分為六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為新婚或已婚尚未有子女時期,這階段的人開始人生另一個階段,過著二人世界的生活,分擔家庭事務及照顧上一代等,生活起了很大的轉變。第二階段是孩子在零至兩歲的成年人,成為父母後,他們的思想及生活起了很大的變化,對家庭的態度和價值觀念都會以孩子為中心,這階段的成人除了要應付工作外,還要照顧家中一切大小事務,生活非常忙碌。第三階段是子女在三至六歲的成年人,除了工作及家庭外,他們正面對著子女的入學問題,如果他們是教會熱心事奉的信徒,在這時候,他們會覺得百上加斤,極需要教會的支持。第四階段是指子女在六至十二歲(小學階段)之間的成年人。第五個階段是子女在十二至十七歲(中學階段)之間的成人年。這兩個階段的成年人有很多的共通點,比如是子女學業問題、青少年的問題等,因而教會也要盡力的關心他們,在宗教教育上幫助他們。最後第六個階段是子女在十八歲以上的成年人,這時的成年人面對很多個人的問題,例如是退休的問題,更年期帶來身體機能的退化問題;子女結婚及離開他們等等問題,因而這階段的成年人,或稱為老年人,特別需要教會的關心及照顧。

這講義所涉及的對象包括了上述所講的青年、中年及老年信徒。我們把青年界定為約十八歲至四十歲,把中年界定為約四十歲至六十歲,而六十歲以上則是老年。因為成年人包括不同的發展階段,各階段都有其不同的需要,並且,每個成年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因遺傳、環境、天賦、年齡、性別及教育等因素而造成個別的差異,因而成人教育為教會帶來很大的挑戰。也因而需要眾教會同心努力,辦好成人的宗教教育,讓教會一代一代的茁壯成長。

總括而言,成人宗教教育,就是教育成年的信徒有系統的認識聖經真理,並因應信徒不同階段的需要,加上輔導,讓他們能靠著聖經真理勝過不同階段的挑戰和掙扎,真正經驗到上帝的話語實在是他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讓他們能把信仰落實在生活中,無論在教會裡,或社會中,都能榮神益人。這是教會一個難鉅的使命,卻也是一個無可推卸的責任。盼望華人教會不怕艱辛,竭盡所能,為主培育基督的精兵。

B. 成人宗教教育的神學基礎
        教會所施行的基督教宗教教育,必須有別於世上的教育。世上的教育,不外乎增進世上的知識學問,或追求學位以謀取更大的成功,建立更宏偉的事業。而教會的宗教教育卻要堅持以下的神學信念:

1. 以聖經為主體的成人教育
聖經是上帝的話語,是整個基督信仰最高的權威,因而也是基督教宗教教育最主要的根據。聖經是信徒的信仰與生活的唯一根源與標準,為信徒提供正確的人生觀與原則。教會必須要以聖經為本,依循聖經的原則,教導信徒如何把上帝的話語應用在這時代中,幫助信徒建立一個聖經化的價值觀、人生觀、婚姻觀,在這世代中,活用聖經的真理。此外,教會可以以聖經主體,再配合時代的人文學科與知識成就,例如是心理學、輔導學、倫理學等,讓信徒在靈生、知識、品德及技能的學習上,都有均衡的成長。然而,教會切忌本末倒置,最終要高舉的,是聖經的真理與原則。聖經是一本古老的書,同時也是一本最新的書,因為上帝的話語,不受時間及空間等因素所影響,上帝能夠借著聖經向每一代的信徒說話,叫每一代的信徒,都能作當代的鹽與光。

2. 以基督為中心的成人教育
主耶穌就是真理,祂是上帝最高的啟示(約一14),所以人要離罪悔改,歸向基督,與主相交。因而,一個人成為基督徒,並不是在生活中增加一些教會的活動而已,而是應該在生命的核心中產生深度的改變與整合,願意以主耶穌基督為生命的中心,意義是:「把以往支配自己的價值觀、人生觀與道德觀等,完全降服在主的面前,重新建立以主為中心的信仰生體系。」因而,教會的教育是幫助信徒以「基督為中心」的信仰模或去實踐信仰。好叫信徒能在生活中勝過一切的引誘試探,遵行上帝的旨意,活出「基督是主」的生命,能在生活中彰顯上帝的榮美。要活出這樣的生命,教會不單只要信徒明白真理,更要訓練信徒知行合一,應用和實踐聖經的教導,使信徒的靈命不斷的邁向成熟(西一28)。
信徒的靈命得以成熟,是有賴上帝的話在人的心中作工,叫人認識耶穌是主,願意離棄罪惡,與耶穌基督建立親密的關係。因而基督教教育的重點之一,就是關注信徒與耶穌基督的關係,並引導信徒在基督裡長大成人,使他們根基穩固,不至於被引動失去福音的盼望(西一23)。總的而言,基督教教育就幫助人在基督裡建立屬靈的生命,終生以整個生命去榮耀上帝。

3. 以聖靈為導師的成人教育
在基督教教育中,有一位神聖的教師,就是聖靈。這位神聖的教師,能指教、提醒、引導、和啟示信徒(約十四26;十六13-15;林前二9-10)。當信徒信主後,這真理的教師,就住在信徒的心裡,鑑察信徒的心腸肺腑,使信徒能領悟上帝所啟示的真理。惟有聖靈才能使信徒正確及完全地明白真理,並使真理成為信徒個人的幫助,讓信徒能在生活中活出真理。
作為聖經的教導者,必須要明白及重視聖靈在信徒內心的工作及與教育過程的關係。聖經教師要明白,信徒內心與行為的改變,完全是靠賴聖靈的工作,而非人的教導。因而聖經教師只是聖靈的助手,教師要引導信徒明白聖靈才是真理的導師、最好的教師。信徒要靠賴聖靈的工作學習真理,在學習的過程中,讓聖靈更新變化,使自己的心思意念能明白上帝的旨意,行為討上帝的喜悅。所以,聖經教師既然是聖靈的器皿,就必須完全順服在聖靈的管理下,成聖潔的器皿,合乎主用。聖經教師要謹記,唯有順服聖靈,時刻靠著聖靈,才能達到有效的教學。

4. 以教會為根基的成人教育
教會是被上帝呼召出來的群體,為的是要在世界中宣揚福音、見證基督、領人歸主,並教導人成為主的門徒(太廿八19-20)。為了達成主的大使命,教會必須包涵崇拜、團契、教導、及宣教等功能。因而教導是教會不可忽視的一環。此外,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教會其中一個責任是以教育信徒來建立基督的身體,正如以弗所書四章11-12節說到基督把屬靈領袖賜給教會,再由這些領袖裝備信徒,使他們能發揮恩賜,承擔聖工,共同建立一個健全、成熟的教會。因而,基督教教育應該以教會為根基,在教會的根基上建立信徒,幫助信徒發揮恩賜,各按其職,好讓信徒能同心合意的建立一個完全及成熟的教會。
因此,基督教成人教育的內容應該是幫助信徒在教會中生活及成長,為此,教會的宗教教育要有正確的構思、恰當的組合與完美的計劃,才能教育信徒成為基督的門徒。所以教會教導的重點,應該是幫助每個信徒達成主對他自己及教會的期望,就是建立一個強壯的教會。此外,教會也要幫助信徒在教會的生活中彼此分享,互相教導,並把基督的救恩傳揚開去。總括而言,宗教教育,是教會責無旁貸的責任。

聖經、基督、聖靈及教會,好像四根柱子,成為成人宗教教育的根基,深盼華人教會把成人教育建立在這根基上,並以此為宗教教育的目標,把信徒完完全全的領到基督的面前,使他們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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